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一、婚姻狀況對購屋動機與住宅屬性之分析
本研究印證了屏東縣已婚與未婚女性公教人員在購屋動機、房屋屬性、空間規 劃與安全考量上均有顯著差異之假設,即表示屏東縣女性公教人員之購屋偏好會因 婚姻狀況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已婚婦女主要的購屋動機是擁有自己的房屋與使子女 有較好學區,而未婚女性購屋動機則是選擇自由的生活與追求獨立平等;在房屋屬 性考量方面,未婚女性特別注重交通與生活便利性;在空間規劃上,未婚女性較重 視主臥室與更衣室;在安全考量方面,已婚婦女看重警民連線,而未婚女性則較重 視警衛或管理員與消防及逃生設備。
二、婚姻狀況對房價、型態、坪數及購屋支出之分析
屏東縣已婚婦女與未婚女性公教人員在房價、住宅型態與購屋支出比例之偏好 有明顯的不同,僅在居住坪數無顯著性差異,即表示屏東縣女性公教人員之房價、
住宅型態與購屋支出比例會因婚姻狀況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在房價方面,未婚女性
偏好低房價(400 萬元以下)之住宅,而已婚婦女則較能接受中價位(401-600 萬元)
之住宅;在住宅型態方面,已婚婦女偏好透天厝,而未婚女性則喜愛大樓;在購屋 支出比例方面,未婚女性每月能負擔購屋支出的比例高於已婚婦女。
三、教育、職級與所得對購屋動機與住宅屬性之分析
本研究印證了屏東縣女性公教人員之不同的教育程度、職級與所得在購屋動 機、房屋屬性、空間規劃與安全考量上均會有顯著差異,即表示屏東縣女性公教人 員之購屋偏好會因教育程度、職級與所得之高低的不同而有所差異。高教育程度女 性購屋之動機主要是擁有自己的房屋與追求獨立平等,房屋屬性選擇上重視生活便 利性與公共設施。其次,高職級女性的購屋動機偏好投資保值,房屋屬性選擇重視 生活便利,空間規劃偏愛更衣室;但在低職級女性方面,購屋動機則是希望婚姻上 處於有利地位,重視環境品質屬性,安全上考量鐵窗、防盜防暴門窗裝置與消防及 逃生設備。至於所得方面,高所得女性購屋動機主要是為了擁有自己的房屋,偏好 公共設施屬性,以及浴室、廚房與餐廳之規劃;而低所得女性則較重視鐵窗、防盜 防暴門窗裝置與消防及逃生設備等安全防護設施。
四、個人屬性對住宅型態選擇之分析
本研究結果指出,屏東縣女性公教人員之不同的婚姻狀況、教育程度與職級會 影響其住宅型態的選擇,此一結果印證本研究假設3-2、3-3 與 3-4 的成立。即女性 不同的婚姻狀況、教育程度與職級在住宅型態的選擇上有顯著差異,表示屏東縣女 性公教人員之購屋偏好會因婚姻狀況、教育程度與職級之不同而有所差異。已婚婦 女相較於未婚女性選擇公寓大樓的機率較低;高教育程度相較於低教育程度女性選 擇公寓大樓的機率較高;中職級相較於低職級女性選擇公寓大樓的機率較低。高教 育程度女性選擇公寓大樓的機率高,但中、高職級女性選擇公寓大樓的機率卻是較
低,顯示教育程度與職級表現在住宅型態的選擇上並不一致。
由上可知,屏東縣女性公教人員之購屋動機確實會因婚姻狀況、教育程度、職 級與所得之高低而有所不同。因購屋動機的主要原因是在找尋消費者購屋的原因,
以提供商品設計及行銷訴求之線索,因此,可藉由本研究結果提供屏東縣房地產相 關業者未來在住宅產品設計及行銷時的一個新觀念。
且由於住宅是異質性的商品,不同的住宅能提供或滿足不同的購屋需求者。因 此,不同購屋者在選擇及購買住宅時,其衡量及考慮的因素也就不同。本研究結果 顯示不同消費者對其購屋偏好亦有所不同,即表示其未來在選擇或購買住宅時,所 衡量及考慮的因素也會有所不同。因此,可藉由本研究結果提供屏東縣房地產相關 業者未來在提供或滿足不同的購屋需求者的一個參考依據。
綜上所述,屏東縣女性公教人員之購屋偏好確實會因婚姻狀況的不同而有所差 異,也會因教育程度、職級與所得之高低而有所不同。期本研究結果將有助於未來 住宅產品的規劃與行銷策略之擬定,及提供房地產相關業者一個新的思維,適宜的 住宅產品應迎合不同偏好的消費者需求,重新審思並開始重視新興且強勢的女性消 費族群之購屋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