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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仙前提:修煉轉化身體論

第三章 仙道生命轉化及實踐理論

第二節 修仙前提:修煉轉化身體論

仙道的修行理論奠基在仙人存在且可學可致的信仰上,如此則目標確實而 且可達。其次,理當考慮成仙途徑的可能性:透過什麼途徑可以修煉成仙?這 牽涉到如何操作身體、修行原則、修行方式,對身體當有清晰的了解,且相信 透過特定的修煉能夠轉化身體,使身體脫離衰老腐朽的必然歷程。一應討論詳 見下節與第四、五章。此處我們當先回歸到起點詢問:身體何以能夠被轉化?

若身體無法被轉化,生命樣貌和歷程固定無可改易,就談不上修煉成仙。因此,

修煉成仙的前提中必有轉化論──身體的性質是可以變化的,而且可以透過修 煉掌控轉化的趨向。

一、物性可變

從先秦以至六朝道教的氣論已經提供轉化論很好的解釋依據。依照前文討 論的氣論思想,氣是天地萬物構成的原始材料,包括人的形體、精神各方面,

下至草木瓦石、上至日月神祇,一切存有之現象無不根源於氣。而一氣聚則成 形、散則為氣的變化,也就是生命變化的緣由,是以前引《素問•五常致大論》

有云:「氣始而生化,氣散而有形,氣布而蕃育,氣終而象變,其致一也。」氣 之其小無內,使得氣之構形極為自由,因而保證了變化的範圍幾可不受限制。

實際事物之轉變會受到種種因素限制,但理論上氣所組成的事物,其變化應具 有無限可能。在氣化萬物的前提下,加上作為萬物互滲之神祕本原的氣,本就 具有流行不定的特性,故世上事物現象之萬千變化乃理所當然,因而《莊子•

秋水》便云:

物之生也若驟若馳,无動而不變,无時而不移。何為乎?何不為乎?夫 固將自化。10

10 《莊子集解•秋水》卷 4,P.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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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之互滲流行沒有停息,所以若從微觀的角度去觀察,會發現物的變化不是突 然轉變,而是無時無刻都在變化,凡是存在之物沒有不變化的。在《莊子》的 思想中,通天下一氣,且氣又瀰漫於天地不斷流動,往來、出入萬物之間,作 為萬物互滲的中介,因此一物變化為另一物,並不為奇。《莊子‧逍遙遊》開篇 即言變化:「北冥有魚,其名為鯤。鯤之大,不知其幾千里也。化而為鳥,其名 為鵬。鵬之背,不知其幾千里也;怒而飛,其翼若垂天之雲。」當事物的形體、

特質都可以互滲、轉換,變化幅度至為寬廣,意謂著物性不受限定,物與物間 的界限已然消解,物性僅是某種形態之下呈現的特質。物如何變化,端看所處 的時空環境、受到什麼影響,所以《莊子‧至樂》乃云:

種有幾(機):得水則為 (繼),得水土之際則為鼃蠙之衣,生於陵屯 則為陵舄,陵舄得鬱棲則為烏足,烏足之根為蠐螬,其葉為胡蝶。胡蝶,

胥也化而為蟲,生於竈下,其狀若脫,其名為鴝掇。鴝掇千日為鳥,其 名為乾餘骨。乾餘骨之沫為斯彌,斯彌為食醯。頤輅生乎食醯,黃軦生 乎九猷,瞀芮生乎腐蠸。羊奚比乎不箰,久竹生青寧,青寧生程,程生 馬,馬生人,人又反入於機。萬物皆出於機,皆入於機。11

文中所謂「機」,便是引發一氣變化的關鍵;氣化細微不可察,故亦得曰「幾」。

適逢其機,則一物自然會轉為另一物,此所謂萬物出入於機(幾)。道家善談變 化,視變化乃自然而然,《老子》有「萬物將自化」之語,《莊子》云「夫固將 自化」,談物性變化至為自由,其變化論可說提供了其他生命轉化理論轉圜發揮 的廣大餘裕。當道教納入道家思想為其主流時,這些論述也順勢成為仙道修行 理論的過渡橋梁。

若將物之變化聚焦於「人」,《莊子•大宗師》有云:「若人之形者,萬化而 未始有極也。」12翻檢先秦以來的神話寓言、故事傳說,不乏人能易形之例。《山 海經》中多變形神話,如《山海經•北次三經》言發鳩之山,「有鳥焉,其狀如

11 以上,《莊子集解》卷 1,P.1、214。

12 《莊子集解•大宗師》卷 2,P.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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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衞,其鳴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 游于東海,溺而不返,故為精衞。」13神話中的「人」以變形來解決困難或完 成心願,某種程度上也算是生命不滅。再如《後漢書•五行志》:「靈帝時,江 夏黃氏之母,浴而化為黿,入于深淵,其後時出見。初浴簪一銀釵,及見,猶 在其首。」14則人在不明所以的情況下亦可能變化。而《淮南子•俶真訓》:「昔 公牛哀轉病也,七日化為虎。……文章成獸,爪牙移易,志與心變,神與形化。

方其為虎也,不知其嘗為人也;方其為人,不知其且為虎也。二者代謝舛馳,

各樂其成形。」15更是對物性變化更深一層的推想,說明變形非只外貌變異,

形神既牽連,心志也會隨形體一同改變。

神話以下的傳說、志怪亦偶有常人易形之記載,例如《異苑》述:「秦時中 宿縣十里外有觀亭江神祠壇,甚靈異,經過有不恪者,必狂走入山變為虎。」16

《述異記》中也載有人變為虎之事,其說更詳:黃苗因未能依約還願,為神靈 所懲罰,「命謫三年,取三十人」。被神吏送至山中鎖在樹上,「日以生肉食之。

苗忽忽憂思,但覺寒熱身瘡,舉體生斑毛。經一旬,毛被身、爪牙生,性欲搏 噬」。然後隨吏行止,「涉五年,人數乃充。吏送至廟,神教放遣。乃以鹽飯飲 之,體毛稍落,鬢髮悉出,爪牙墮,生新者,經十五日,還如人形,意慮復常,

送出大路」。17變身當然是受了神力所注,不過,變虎變人的調控端看所吃食物 為何,蘊含了攝食主導身體轉化的概念。

在這樣的文化背景下,相信人可不受原有形體所限,當然也就增加人能生 出羽翼或者轉化成仙的信念。如《神仙傳‧劉根》中,韓眾仙人告訴劉根:

汝有仙骨,故得見我。汝今髓不滿,血不暖,氣少腦減,筋急肉沮,故 服藥行氣,不得其力。必欲長生,且先治病十二年,乃可服仙之上藥耳。

13 《山海經校注‧北山經‧北次三經》卷 3,P.92。

14 南朝宋‧范曄撰:《新校本後漢書‧五行志五》(台北:鼎文書局,1981),P.3348。

15 《淮南鴻烈校釋‧俶真訓》卷 2,P.47。

16 南朝宋‧劉敬叔撰:《異苑》卷 5,見《筆記小說大觀》10 編(台北:新興,1975)冊 1,

P.37。

17 南朝齊.祖沖之撰:《述異記》,見《古小說鉤沉》,P.17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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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說身體已經虧損嚴重,所以服仙藥或行氣來轉化身體的效果不彰。此時不 能立致神仙,但透過長期調養療治,能讓身體重新恢復健全的形態,然後可進 一步服用成仙的上等藥物。雖有能夠成仙的上等藥物,仍需要健全的身體才能 善加相應,表示成仙乃是生命的高級型態,此中具有條件與階段,非服藥便一 蹴可幾。該則故事反映漢魏當時雖以煉丹為成仙的主流方法,卻也開始重視自 力修煉。另外還有〈王遠〉一則,記王遠(方平)欲度化蔡經為仙:

其後,方平欲東之括蒼山,過吳,住胥門蔡經家。經者,小民也,骨相 當仙,方平知之,故住其家。遂語經曰:「汝生命應得度世,故欲取汝以 補仙官。然汝少不知道,今氣少肉多,不得上昇,當為尸解耳。尸解一 劇,須臾如從狗竇中過耳。」告以要言,乃委經去。後經忽身體發熱如 火,欲得水灌,舉家汲水以灌之,如沃燋石,似此三日中,消耗骨立,

乃入室,以被自覆,忽然失其所在。視其被中,惟有皮頭足具,如今蟬 蛻也。18

蔡經由於未能從小修道,所以現在的身體氣少肉多,亦即有形之濁質過多,難 以飛昇,因此需要一番轉化。轉化的過程是身體發熱,需要澆水,彷彿燒毀身 中之雜濁,故三天內就形銷骨立。可以想像身中餘下的即是能夠成仙的生命內 涵,最後尸解時就如同蟬蛻,留下廢棄之軀殼,真正的生命已經轉化而仙去。

二、煉丹術的變化原理

就煉丹術來說,物性可變是一切煉丹實驗的根本預設,問題在於找出變化 規律且應用之。變化的原理、規律於何處求之?《老子‧25 章》云:「人法地,

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19伐柯伐柯,其則不遠。人觀察事物的變動,

當會發現似乎有規律可循,天地井然有序。煉丹家與醫家互通有無,《神農本草 經》中便記載某些礦物物性會自然變化:丹砂能化為汞、水銀熔化還復為丹;

18 以上,分見《神仙傳校釋》卷 8,P.300;卷 3,P.92-93。

19 《老子校釋》,見《老子釋譯》,P.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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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記錄了礦物可以化合而變化:石膽能化鐵為銅,空青能化銅、鐵、鉛、錫 作金,石流黃能化金銀銅鐵奇物等。20陶弘景《名醫別錄》中還有物性為何轉 換的考察,例如言空青「生益州及越嶲山有銅處。銅精熏則生空青,其腹中空」, 雌黃「生武都,與雄黃同山生。其陰山有金,金精熏,則生雌黃」等。21觀察 到影響物性變化的因素至為重要,有了這樣的觀察,才能落實應用變化,主動 地參與變化。據傳為東漢魏伯陽所著的《周易參同契》是早期煉丹術的經典著 作,〈龍虎還丹章〉記載人為操作物性變化的實驗:「金數十有五,水數亦如之。

臨爐定銖兩,五分水有餘。二者以為真,金重如本初。其土遂不離,二者與之 俱。三物相含受,變化狀若神。下有太陽氣,伏蒸須臾間。先液而後凝,號曰 黃輿焉。…形體為灰土,狀若明窗塵。」22可推測這是在描述某一實驗過程,

所用原料分為三類(金、水、土),依比例精準測量後放入爐鼎,加熱時反應物 先熔化,後又凝固,生成「黃輿」,「黃輿」久置又會發生變化,成爲像窗户上 的灰塵那樣的細末。且不論這些歸納或觀察是否合乎科學,仍是人類試圖參與 造化而展現的主動意志,彰顯了人文精神與工藝理念。

葛洪專注於仙道,一生都在追求修煉成仙,他對於仙道的煉丹術需以變化 為前提,極有認知,《抱朴子‧黃白》論及變化曰:

夫變化之術,何所不為。…水火在天,而取之以諸燧。鉛性白也,而赤 之以為丹。丹性赤也,而白之而為鉛。雲雨霜雪,皆天地之氣也,而以 藥作之,與真無異也。…變化者,乃天地之自然,何為嫌金銀之不可以

夫變化之術,何所不為。…水火在天,而取之以諸燧。鉛性白也,而赤 之以為丹。丹性赤也,而白之而為鉛。雲雨霜雪,皆天地之氣也,而以 藥作之,與真無異也。…變化者,乃天地之自然,何為嫌金銀之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