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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基本屬性對工作壓力之差異分析

第四章 研究分析與結果討論

第二節 個人基本屬性對工作壓力之差異分析

本節為探討刑事警察人員個人基本資料屬性對工作壓力各構面知覺差 異情形,主要是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 Way ANOVA﹚及獨立樣本 t 檢定 來探討其個人基本屬性變項在工作壓力之差異情形,對於性別、工作屬性、

居住地等項目 ,以獨立樣本 t 檢定加以分析;而年齡、養成教育、服務年 資、刑事年資、婚姻及職稱等項目,則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 Way ANOVA﹚

進行各構面的檢定,若 p 值達顯著水準時,再以事後檢驗﹙Post Hoc Tests﹚

之最小顯著差異法﹙Least Significant Different,LSD﹚進一步檢定那 幾個組別之差異達顯著水準,並就其組別之間做差異性之比較分析。

壹、性別

一、研究假設

Ho:不同性別的刑事警察人員對工作壓力各構面之知覺程度無顯著差異 存在。

二、t 檢定結果

以 t 檢定檢驗是否有顯著差異存在,其 t 檢定結果如表 4-2-1。

表 4-2-1 不同性別的刑事警察人員對工作壓力各構面之 t 檢定結果 分析項目

構面 組別 樣本數 平均數 標準差 p 值 1.男 105 13.8095 4.7759

家庭生活與工作

2.女 7 16.5714 7.1147 0.077 1.男 105 10.1048 3.4248

角色衝突

2.女 7 10.7143 4.0297 0.494 1.男 105 20.0190 5.3958

生涯發展

2.女 7 23.0000 7.0238 0.337 1.男 105 11.0571 3.6895

與上級長官關係

2.女 7 11.7143 3.1472 0.444 1.男 105 16.2095 4.8728

同事間工作競爭

2.女 7 18.7143 4.5356 0.845 1.男 105 9.8762 3.5047

工作時間

2.女 7 11.7143 2.4976 0.207 1.男 105 12.8000 4.8603

工作負荷量

2.女 7 15.1429 4.4881 0.603 註:*p<.05;**p<.01;***p<.001

三、結果分析

(一)從表 4-2-1 中可得知男女不同性別的刑事警察人員在工作壓力各 構面中的 p 值均大於α值(=.05),故應接受虛無假設 Ho:顯示男 女性別的刑事警察人員對工作壓力各構面之知覺程度無顯著差異 存在。

(二)除了「角色衝突」這個構面,男女性的平均數相當,其餘六個構 面(「家庭生活與工作」、「生涯發展 」、「與上級長官關係」、「同 事間工作競爭」、「工作間」及「工作負荷量」等 )均是男性低於 女性,顯示女性刑事警察人員對於這六個構面感受到的工作壓力 知覺程度較男性同仁為高,男性則反之,在六個構面上感受到的 工作壓力知覺程度較女性低。

貳、年齡

一、研究假設

Ho:不同年齡的刑事警察人員對工作壓力各構面之知覺程度無顯著差異 存在。

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法檢驗不同年齡層的刑事警察人員是否會 對工作壓力各構面有顯著的差異,如有顯著差異情形存在,再以事 後比較考驗之最小顯著差異法 LSD 作進一步檢定,以瞭解其顯著差 異之年齡組別。其結果如表 4-2-2 所示。

表 4-2-2 不同年齡的刑事警察人員對工作壓力各構面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 分析項目

構 面

年齡 樣本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值 p 值 LSD 1.30-39 歲 59 14.2327 4.9527

2.40-49 歲 48 13.5625 5.1937 家 庭 生 活 與

3.50 歲以上 5 15.0000 2.1213

0.352 0.704 1.30-39 歲 59 9.9492 3.2453

2.40-49 歲 48 10.3333 3.4351 角 色 衝 突

3.50 歲以上 5 10.6000 3.4481

0.207 0.813

1.30-39 歲 59 20.1017 5.5699 註:*p<.05;**p<.01;***p<.001

三、結果分析

表 4-2-3 刑事警察人員養成教育不同對工作壓力各構面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 註:*p<.05 **p<.01 ***p<.001

三、結果分析

1.「家庭生活與工作」

(1)「甲種警員班」組對「中央警察大學」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 形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4.56,顯示「甲種警員班」組之刑事 警察人員對於「家庭生活與工作」構面的壓力知覺程度高於「中 央警察大學」組之刑事警人員。

(2)「專科警員班」組對「中央警察大學」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 形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3.23,顯示「專科警員班」組之刑事 警察人員對於「家庭生活與工作」構面的壓力知覺程度高於「中 央警察大學」組之刑事警人員。

2.「生涯發展」

(1)「甲種警員班」組對「中央警察大學」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 形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3.39,顯示「甲種警員班」組之刑事 警察人員對於「生涯發展」構面的壓力知覺程度高於「中央警 察大學」組之刑事警人員。

(2)「專科警員班」組對「中央警察大學」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 形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3.57,顯示「專科警員班」組之刑事 警察人員對於「生涯發展」構面的壓力知覺程度高於「中央警 察大學」組之刑事警人員。

3.「與上級長官關係」

(1)「甲種警員班」組對「中央警察大學」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 形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2.94,顯示「甲種警員班」組之刑事 警察人員對於「與上級長官關係」構面的壓力知覺程度高於「中 央警察大學」組之刑事警人員。

(2)「專科警員班」組對「中央警察大學」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 形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2.75,顯示「專科警員班」組之刑事 警察人員對於「與上級長官關係」構面的壓力知覺程度高於「中 央警察大學」組之刑事警人員。

4.「同事間工作競爭」

(1)「甲種警員班」組對「中央警察大學」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

情形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2.89,顯示「甲種警員班」組之 刑事警察人員對於「同事間工作競爭」構面的壓力知覺程度 高於「中央警察大學」組之刑事警人員。

(2)「專科警員班」組對「中央警察大學」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 形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2.69,顯示「專科警員班」組之刑 事警察人員對於「同事間工作競爭」構面的壓力知覺程度高 於「中央警察大學」組之刑事警人員。

5.「工作時間」

(1)「甲種警員班」組對「中央警察大學」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 情形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3.17,顯示「甲種警員班」組 之刑事警察人員對於「工作時間」構面的壓力知覺程度高 於「中央警察大學」組之刑事警人員。

(2)「專科警員班」組對「中央警察大學」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 情形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3.83,顯示「專科警員班」組 之刑事警察人員對於「工作時間」構面的壓力知覺程度高 於「中央警察大學」組之刑事警人員。

肆、工作屬性

一、研究假設

Ho:不同工作屬性的刑事警察人員對工作壓力各構面之知覺程度無顯著 差異存在。

二、t 檢定結果

以 t 檢定檢驗是否有顯著差異存在,其 t 檢定結果如表 4-2-4。

表 4-2-4 不同工作屬性的刑事警察人員對工作壓力各構面之 t 檢定結果 分析項目

構 面

組別 樣本數 平均數 標準差 p 值 1.內勤 16 18.3125 5.5943

家庭生活與工作

2.外勤 96 13.2604 4.4798 .000 1.內勤 16 11.6875 3.3807

角色衝突

2.外勤 96 9.8854 3.4086 .053

1.內勤 16 23.7500 6.1373 生涯發展

2.外勤 96 19.6146 5.2141 .005 1.內勤 16 12.8125 3.0598

與上級長官關係

2.外勤 96 10.8125 3.6744 .042 1.內勤 16 18.0000 4.0825

同事間工作競爭

2.外勤 96 16.2938 4.9568 .148 1.內勤 16 12.3750 2.1252

工作時間

2.外勤 96 9.5938 3.4991 .003 1.內勤 16 15.1250 4.5295

工作負荷量

2.外勤 96 12.5833 4.8377 .052 註:*p<.05;**p<.01;***p<.001

三、結果分析

(一)從表 4-2-4 可得知不同工作屬性的刑事警察人員工作壓力各構面 中的「家庭生活與工作」、「生涯發展」、「與上級長官關係」及「工 作時間」其 p 值均小於α值(=.05) 故應拒絕虛無假設 Ho(即研究 假設不成立);顯示不同工作屬性的刑事警察人員對於上述四個構 面的知覺程度有顯著的差異存在。

(二)在七個構面上,以「內勤為主」的平均數均大於「外勤為主」,顯 示這七個構面以「內勤為主」所感受到的壓力知覺程度較「外勤 為主」的刑事警察人員為高。

伍、服務年資

一、研究假設

Ho:不同服務年資的刑事警察人員對工作壓力各構面之知覺程度無顯著 差異存在。

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法檢驗刑事警察人員不同的服務年資是否 會對工作壓力各構面有顯著的差異,如有顯著差異情形存在,再以 事後比較考驗之最小顯著差異法LSD作進一步檢定,以瞭解其顯 著差異之服務年資組別。其結果如表 4-2-5 所示。

表 4-2-5 刑事警察人員服務年資不同對工作壓力各構面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

註:*p<.05;**p<.01;***p<.001

三、結果分析

(一)從表 4-2-5 可得知不同服務年資的刑事警察人員在工作壓力各構 面中的「家庭生活與工作」、「角色衝突」、「生涯發展」、「與上級 長官關係」、「同事間工作競爭」及「工作負荷量」等六個構面的 p 值均小於α值(=.05)故應拒絕虛無假設 Ho( 即研究假設不成立 )

;顯示不同服務年資的刑事警察人員對於這六個構面的知覺程度 有顯著的差異存在。

(二)以事後比較考驗之 LSD 方法,進一步檢驗工作壓力中之「家庭生 活與工作」、「角色衝突」、「生涯發展」、「與上級長官關係」、同事 間工作競爭」及「工作負荷量」等六個構面,其結果顯示如下:

1.「家庭生活與工作」

(1)「11-15 年」組對「6-10 年」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形存在,

其差異平均數為 7.41,顯示「11-15 年」組之刑事警察人員對 於「家庭生活與工作」構面的壓力知覺程度高於「6-10 年」組 之刑事警人員。

(2)「16-20 年」組對「6-10 年」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形存在,

其差異平均數為 8.46 顯示「16-20 年」組之刑事警察人員對於

「家庭生活與工作」構面的壓力知覺程度高於「6-10 年」組之 刑事警人員。

(3)「21-25 年」組對「6-10 年」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形存在,

其差異平均數為 7.43 顯示「21-25 年」組之刑事警察人員對於

「家庭生活與工作」構面的壓力知覺程度高於「6-10 年」組之 刑事警人員。

(4)「16-20 年」組對「26 年以上」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形存在,

其差異平均數為 7.41,顯示「16-20 年」組之刑事警察人員對 於「家庭生活與工作」構面的壓力知覺程度高於「26 年以上」

組之刑事警人員。

2.「角色衝突」

(1)「11-15 年」組對「6-10 年」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形存在,

其差異平均數為 3.74,顯示「11-15 年」組之刑事警察人員對 於「角色衝突」構面的壓力知覺程度高於「6-10 年」組之刑事 警人員。

(2)「16-20 年」組對「6-10 年」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形存在,

其差異平均數為 3.59 顯示「16-20 年」組之刑事警察人員對於

「角色衝突」構面的壓力知覺程度高於「6-10 年」組之刑事警 人員。

3.「生涯發展」

(1)「11-15 年」組對「6-10 年」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形存在,

其差異平均數為 6.69,顯示「11-15 年」組之刑事警察人員對 於「生涯發展」構面的壓力知覺程度高於「6-10 年」組之刑事 警人員。

(2)「16-20 年」組對「6-10 年」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形存在,

其差異平均數為 6.74 顯示「16-20 年」組之刑事警察人員對於

「生涯發展」構面的壓力知覺程度高於「6-10 年」組之刑事警 人員。

(3)「21-25 年」組對「6-10 年」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形存在,

其差異平均數為 6.89 顯示「21-25 年」組之刑事警察人員對於

「生涯發展」構面的壓力知覺程度高於「6-10 年」組之刑事警 人員。

4.「與上級長官關係」

(1)「11-15 年」組對「6-10 年」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形存在,

其差異平均數為 3.59,顯示「11-15 年」組之刑事警察人員對 於「與上級長官關係」構面的壓力知覺程度高於「6-10 年」組 之刑事警人員。

(2)「16-20 年」組對「6-10 年」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形存在,

其差異平均數為 4.17 顯示「16-20 年」組之刑事警察人員對於

「與上級長官關係」構面的壓力知覺程度高於「6-10 年」組之

「與上級長官關係」構面的壓力知覺程度高於「6-10 年」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