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本研究係針對台東縣警察局刑事偵查人員的抽樣調查與訪談,藉以瞭 解刑事警察工作與組織承諾之間的關係,本章共分為四節,分別針對研究 動機、目的、方法、限制,以及研究範圍與流程、重要名詞提出說明。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政府最基本的使命,就是在保障人民生命、身體、財產上的安全,依 我國警察法第二條規定:「 察任務為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

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 」。警察在維護社會正義和秩序上,有讓民 眾免於恐懼的自由。所以當前「社會治安的強化與改善」是當前政府的施 政主軸之一。隨著科技的發達,民眾生活腳步加快,知識水準不斷的提昇 下,社會更趨於多元化,接踵而來的是各類犯罪( 詐騙、竊盜、以及暴力 犯罪 )層出不窮,更讓民眾生活感到恐懼與不安,且社會治安的良窳關係 國家政治的安定及經濟發展,而刑事工作一向是警政治安上最受矚目的焦 點,著名的英國作家─柯男道爾所創造風靡全球,讓世人欽羡、讚嘆的偵 探人物─福爾摩斯,便是以敏銳的觀察力,細緻的證物鑑識、富邏輯的思 維能力、縝密的偵查步驟,及堅忍不拔的耐力與毅力,贏得大眾的肯定。

研究者從事行政警察工作二十三年,服務過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台北 縣警察局、保一警察總隊及台東縣警察局,先後擔任過警員、小隊長、巡 佐、巡官、課員、組長等職務,目前服務於台東縣警察局大武分局偵查隊

。在這警察生涯裡,一路走來,歷練過各種不同職位,也嘗試過各種辛酸

。於民國九十二年二月十七日投入刑事警察工作後,深刻體會出刑事警察 工作責任更重、危險性更高,且績效壓力大,所以刑事工作在治安上所發 揮的功能,實非「舉足輕重」一語所可比凝。據楊國展(1995)關於警察工 作壓力與適應之調查研究,顯示警察工作屬於高危險性的職業。而特別站 在維護社會治安工作第一線的刑事警察人員,因其工作性質特殊,常須衝 鋒陷陣,冒生命危險於不顧,逮捕各類罪犯,其壓力更勝於一般行政警察。

全國警察人員之職務結構,其中基層警員、偵查員人數占65%,九 十四年預算名額總警力為七萬兩千四百二十三人,但實際只有六萬八千五 百多人,目前全國刑事警察人力只有七千兩百三十五人,僅佔全國警察總 數10.55%,全國警察人力大部份都是保安警察。為強化偵防犯罪,

內政部警政署提案將刑事警察比率作合理的提升,希望透過落實強化警察

陣容,精進警政效能,將刑事警察人員逐步調整至一萬人,編制員額比率 提升至12%(內政部警政署全民拼治安行動方案;2005)。惟因升遷管道 狹窄,而且擔任巡官以上職務須經中央警察大學畢業或訓練合格,致使多 數基層刑事警察終其一生努力,最後仍無升遷機會而以偵查佐職務退休,

這種幾乎毫無前程發展的職業生涯,而且工作特性又是如此危險,所以刑 事警察工作幾乎乏人問津。

台東縣警察局刑事警察人員僅佔全縣警察人員總數8%左右,比全國 刑事警察人員佔全國警力數比率還低2%,雖然台東縣警察局於九十四年 四月對內擴大招考刑事偵查佐,皆因工作壓力大、時間長、危險性高及刑 事警察人員位階偏低( 隊長第八系列、偵查員第九系列、偵查佐第十系列

),報考意願偏低。警察人員大都以選擇當行政警察、交通警察或專業警 察為主,鮮少人會投入刑事警察工作行列內。那如何使刑事警察人員在特 殊的工作環境(壓力大、危險高)下,在其從事刑事警察工作生涯當中,都 能一直保持高昂的工作士氣、高度滿足感及優良工作績效,甚至在極大的 工作壓力挑戰下,乃能保持對組織的高度承諾,這恐是對刑事警察人員的 一大挑戰。故研究者以「刑事警察人員工作壓力與組織承諾關係之研究─

以台東縣警察局為例」作為本研究之專題。

由於研究者目前擔服偵查隊隊長,朝夕與小隊長、偵查佐( 刑事警察 人員 )等共同辦案,深刻體會到刑事警察人員的工作壓力遠勝過一般行政 警察。基於此種經驗與感受,期盼能更深入瞭解刑事警察人員的工作壓力 與組織承諾之間的關聯性,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一。

解嚴後,刑事工作在「民主與人權」的主張下,刑事偵防作為,動輒 得咎,如查訪、臨檢、搜索等,常被視為擾民、侵權的違憲舉動,間接造 成社會治安的亂象,近年來各類重大經濟、暴力、詐欺案件頻傳,民眾對 治安的期盼,望治心切。如何在「保障人權」的原則下,有效提昇刑事警 察人員偵辦案件的能力,並重建切合適時宜的刑事偵防體系,以吸納更多 優秀人才回到打擊犯罪的行列,共同為治安打拼。依據國內外學者的研究 結果顯示,刑事警察人員長期處於高壓環境當中,對個人而言,會導致工 作效率不佳、身心不健康、離職意願高;對警察組織而言,會造成工作績 效不佳,團隊士氣低落等困擾(蔡德輝等人,1993)。期盼能透過刑事警察 人員工作壓力的探討,連結組織承諾,學者 Monday et al.(1982)即認為 一個良好的「個人與組織」的連結,將會對個人、組織及社會產生良性的 結果(轉引自許仁宗,2004)。對個人而言,組織承諾越高愈有可能得到組 織的獎賞,工作滿意度將愈高;對組織而言,高離職率、缺勤率及員工低 投入的態度,亦會增加組織成本及影響組織效能。因此種現象對刑事警察 工作而言有深刻的影響,實有研究之必要性,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二。

警察工作本來就被認定為壓力大、危險性高的一種職業,而刑事警察 工作更勝一籌,有時為了辦案二、三天皆不能休息,甚至因案情發展,也 要跨轄至他縣市辦案或緝捕人犯。尤其台東縣因治安較單純,刑事警察人 員在各項專案評比期間,常須至別縣市越轄辦案,積極爭取績效,其辛苦 及所承受的壓力亦非一般行政警察所能體會。所以台東縣警察局近年來招 考刑事警察人員時,幾乎乏人問津。現職的刑事警察人員亦因各種因素(

工作地點、家庭、壓力、服勤時間等 )而選擇改調制服警察,也不願意擔 任刑事警察人員。如何改善此等問題,研究者認為深入研究刑事警察人員 工作壓力與組織承諾之間的關係,應具有其價值性,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三。

本研究旨在探討刑事警察人員的「工作壓力」與「組織承諾」之間的 關係,基於上述之動機,刑事警察人員因其長期工作、家庭因素、不受肯 定、沒有成就感、心理調適等問題,造成刑事警察人員莫大的壓力,相對 的對組織承諾產生不良影響。依據學者研究顯示,高組織承諾對組織勞動 力具有安全與穩定的正面作用,除可提昇組織競爭力與績效外,並有助於 組織目標的達成(Reichers,1985;Randall,1987;轉引自許仁宗,2004)。

冀望透過分析個人背景因素與工作壓力及組織承諾之間的關係,找出具體 可行建議,提供台東縣警察局做為改善刑事警察人員工作壓力及提高對警 察機關之組織承諾。

基於上述理由,本文主要研究目的如下:

一、探討台東縣警察局刑事警察人員基本屬性對工作壓力之差異性。

二、探討台東縣警察局刑事警察人員基本屬性對組織承諾之差異性。

三、探討台東縣警察局刑事警察人員工作壓力與組織承諾之關係。

四、瞭解台東縣警察局刑事警察人員工作概況及工作壓力對組織的承諾。

五、根據研究結果提出具體建議,供台東縣警察局及其他縣市警察局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