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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發現

本研究以採用問卷調查,輔以質化訪談,經由第一章緒論、第二章文 獻探討、第三章研究設計及第四章研究分析與結果討論後,綜合彙整研究 結果旨在探討刑事警察人員對工作壓力知覺之差異、對組織承諾程度上之 差異及刑事警察人員工作壓力與組織承諾之關係。以台東縣警察局及所屬 四個分局刑事警察人員為研究對象,運用問卷資料分析工作壓力的七個構 面及組織承諾的三個構面,並以研究問題定訪談大綱,蒐集受訪者親身經 歷,歸納出刑事警察人員內心深層的感觸及觀點。本章依據第四章的實證 驗證研究彙整出結論,共分為研究發現及研究建議二節。

第一節 研究發現

本節針對工作壓力與組織承諾的十個構面作研究探討,依據量化問卷及訪 談資料並結合研究者分析詮釋,歸納、分析出以下結論,以量表描述性統 計分析及質化訪談分析二部分,分別述敘之:

壹、描述性統計結果分析

一、刑事警察人員對工作壓力之知覺情形

(一)從工作壓力各項構面平均數比率中,可以瞭解到各構面的得分情 形,其中以「角色衝突」得分最高(59.66%),其次依序為「生涯 發展」(56.12%)、「與上長官關係」(55.49%)、「同事間工作競 爭」 (54.55%)、「工作時間」(49.95%)、「家庭生活工作」(48.21

%),而得分最低的則是「工作負荷量」(44.65%)。

(二)以工作壓力各個題目次數分配情形,填答非常同意、同意者所佔 比例最高前五項,分別為:

1.以「刑事警察工作具有潛在危險性」題項最高,佔 89.3%。

2.以「會常因刑事偵防工作繁忙而沒有時間照顧家庭」題項者最多,

佔 88.4%。

3.「休假時,常會放心不下刑事偵防工作」題項者次之,佔 86.6%。

4.「常會擔心職務調動會影響我的家庭生活」題項,佔 85.7%。

5.「因為刑事工作關係,使我在假日常無法返家」題項,佔 81.2%。

綜合上述資料分析,台東縣警察局刑事警察人員對工作壓力構 面知覺感受程度,以「角色衝突」及「生涯發展」這二個構面知覺 感受較高。而各題項所感受到的工作壓力知覺情形,則以「刑事警 察工作具有潛在危險性」與「會常因刑事偵防工作繁忙而沒有時間 照顧家庭」知覺感受較高。可以看出來,刑事警察工作在刑事案件 偵處上,代表司法正義及公權力的伸張,以打擊犯罪為主,在偵辦 案件的同時會因長官的關說、民眾不合理的要求或不配合產生不必 要的困擾。刑事警察人員由偵查佐幹起,服務一段年資後,如績分 排名到達前茅,才有機會升任小隊長職務,以後如果沒有進入中央 警察大學就讀,就無法繼續往上爬升分隊長或隊長職務,升遷管道 狹窄。加上刑事警察社會地位不高,位階又偏低,對於退休後生活 亦無妥善規劃,不知往後的生涯何去何從。而刑事警察工作,執勤 方式較特殊,不分晝夜持績不間斷淨化社會治安,針對犯罪根源(

槍械改造工廠、製毒工廠、職業賭場、汽機車解體工廠、賭博性電 玩及搖頭店 )強力掃蕩,除危險性高外,自身的心理及體力的負荷 是否能夠承受亦是一大問題。由於工作性質,常因勤務的需求而停 止輪(休)假,對家庭的照顧及親休閒活動的安排,都產生了影響。

所以刑事警察人員對於工作壓力所感受到的壓力知覺是相當高的。

二、刑事警察人員對組織承諾之認知程度

(一)從組織承諾各構面平均數比率中,可得知瞭解各構面的得分情 形,其中以「認同承諾」得分最高 (63.19% ),其次為「留職承 諾」(59.06%),而得分最低則是「努力承諾」(48.39%)。

(二)以組織承諾各個題目次數分配情形,填答非常同意、同意者所佔 比例最高前五項,分別為:

1.以「我願意在工作崗位上盡心盡力達成刑事警察的要求」題項最 多,佔 85.8%。

2.「我很慶幸自己能投入刑事警察工作」題項次之,佔 83.9%。

3.「我對刑事警察工作有強烈的忠誠度」題項再次之,佔 83.9%。

4.「我十分關心刑事警察未來的發展」題項,佔 81.3%。

5.「我願意付出更多心力來達成刑事警察各項任務與要求」題項,

佔 77.6%。

綜合上述資料分析,台東縣警察局刑事警察人員對組織承諾構 面上,以「認同承諾」感受程度最高,其中以盡心盡力達成任務及 工作要求所佔比例最高,其次為慶幸能投入刑事警察工作>有強烈 忠誠度>關心未來發展等。由於刑事工作最主要的任務就是主動打 擊犯罪,所以「除暴安良」就是刑事警察人員的核心價值,一切的 成就就在於偵破重大刑案時的那一剎那,帶給心中的喜悅及成就感

,非筆墨所能形容。因此,每位刑事警察人員都有一種優越感,在 俗稱「刑事」的光環中,找到自我肯定,為組織無怨無悔的付出及 認同它。

三、假設驗證

研究假設驗證結果彙整如附錄三,並說明如下:

(一)假設一:個人基本資料的不同對工作壓力各構面無顯著的差異情 形存在。

1.性別方面

(1)研究發現,不同性別的刑事警察人員在工作壓力各構面中的 p 值均大於α值(=.05),顯示男女性別的刑事警察人員對工作壓 力各構面之知覺程度無顯著差異存在。

(2)顯示女性刑事警察人員對於這六個構面感受到的工作壓力知覺 程度較男性同仁為高,男性則反之,在六個構面上感受到的工 作壓力知覺程度較女性低。

2.年齡方面

(1)研究發現,其 p 值均大於α值(=.05),顯示不同年齡的刑事警 察人員對工作壓力各構面之知覺程度無顯著差異存在。

(2)除「同事間工作競爭」構面,「30-39 歲」平均數高於「50 歲以 上」外,其餘五個構面「50 歲以上」之刑事警察人員的壓力知 覺感受程度高於其他年齡層之人員。

3.警察養成教育

(1)研究發現,「家庭生活與工作」、「生涯發展」、「與上級長官關 係」、「同事間工作競爭」、「工作時間」等五構面,其 p 值均小 於α值(=.05),顯示這五個構面在知覺程度上有顯著的差異存 在。

(2)除「角色衝突」專科警員班平均數最高外,其餘六個構面「中 央警察大學」之刑事警察人員的壓力知覺感受程度高於其他組 別之人員。

4.工作屬性

(1)研究發現,「家庭生活與工作」、「生涯發展」、「與上級長官關 係」、、「工作時間」等四構面,其 p 值均小於α值(=.05),顯 示這四個構面在知覺程度上有顯著的差異存在。

(2)整體而言,「內勤為主」之刑事警察人員壓力知覺感受程度高於

「外勤為主」之人員。

5.服務年資

(1)研究發現,「家庭生活與工作」、「角色衝突」、「生涯發展」、「與 上級長官關係」、「同事間工作競爭」及「工作負荷量」等六個 構面的 p 值均小於α值(=.05),顯示不同服務年資的刑事警察 人員對於這六個構面的知覺程度有顯著的差異存在。

(2)除「與上級長官關係」、「工作時間」二個構面,以「26 年以上」

平均數高於其他組外,其餘五個構面「6-10 年」平均數高於其 他組,顯示以上不同服務年資的刑事警察人員對於工作壓力的 知覺程度高於其他組別之人員。

6.刑事年資

(1)研究發現,「家庭生活與工作」、「角色衝突」等二個構面的 p 值 均小於α值(=.05),顯示不同刑事年資的刑事警察人員對於這 二個構面的知覺程度有顯著的差異存在。

(2)「家庭生活與工作」、「工作時間」、「同事間工作競爭」三個構 面平均數,以「4-10 年」最高;「角色衝突」、「生涯發展」、「與 上級長官關係」三個構面,以「16-20 年」最高;「工作負荷量」

構面,以「3 年以下」最高,其顯示以上不同刑事年資的刑事警 察人員對於這工作壓力的知覺程度高於其他組別之人員。

7.家庭居住地

(1)研究發現,不同居住地的刑事警察人員在工作壓力各構面中的 p 值均大於α值(=.05),顯示居住在台東市或台東縣刑事警察 人員對工作壓力各構面之知覺程度無顯著差異存在。

(2)「家庭生活與工作」、「角色衝突」及「同事間工作競爭」等三 個構面,居住在台東縣的刑事警察人員感受到的工作壓力知覺 程度較住在台東市的刑事警察人員為高;「與上級長官關係」、

「生涯發展」、「工作時間」及「工作負荷量」等四個構面,則 反之。

8.婚姻狀況

(1)研究發現「家庭生活與工作」、「角色衝突」、「生涯發展」、「工 作時間」、「工作負荷量」等五個構面其 p 值均小於α值(=.05),

顯示這五個構面在知覺程度上有顯著的差異存在。

(2)整體而言,「未婚」之刑事警察人員壓力知覺感受程度高於「已 婚」及「離婚」之人員。

9.職稱

(1)研究發現,不同職稱的刑事警察人員在工作壓力各構面中的P 值均大於α值(=.05),顯示不同職稱的刑事警察人員對工作壓 力各構面之知覺程度無顯著差異存在。

(2)除「家庭生活與工作」這個構面,以「其他」平均數高於其他 組外,其餘六個構面「副隊長」平均數高於其他組外,顯示以 上不同職稱的刑事警察人員對於工作壓力知覺程度高於其他組 別之人員。

綜合上述研究得知,女性在工作壓力知覺上比男性高,年齡 越大、學歷越高、內勤、未婚、職務高者,其工壓力知覺相對越 高。可能是基於刑事倫理的關係,學弟或剛踏入刑事工作領域者,

由於刑事工作資歷較淺,學長較不喜歡承辦的業務都塞給了後進,

加上實際無偵辦刑案的經驗,所以刑事年資低的人員(三年以下) 對於「工作負荷量」這個構面的工作壓力知覺高於其他組別人員。

(二)假設二:個人基本資料的不同對組織承諾各構面無顯著的差異情 形存在。

1.性別方面

(1)研究發現,不同性別的刑事警察人員對於「認同承諾」及「留 職承諾」二個構面程度上有顯著的差異存在。

(2)「女性」刑事警察人員的組織承諾感受程度高於「男性」刑事 警察人員。

2.年齡方面

(1)研究發現,不同年齡層的刑事警察人員對於「努力承諾」、「認 同承諾」及「留職承諾」三個構面程度上無顯著的差異存在。

(2)「50 歲以上」之刑事警察人員對於「努力承諾」及「留職承諾」;

「30-39 歲」之刑事警察人員對於「認同承諾」感受程度高於其 他年齡組別。

3.警察養成教育

(1)研究發現,不同警察養成教育的刑事警察人員對於「努力承諾」

(1)研究發現,不同警察養成教育的刑事警察人員對於「努力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