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三節 研究的實施過程
壹、量化問卷調查
一、研究樣本
本研究係以台東縣警察局刑事警察人員為研究母體,以實際從 事刑事工作者做全面問卷調查,其人員包括內、外勤、少年隊、
婦幼隊、鑑識課等單位,共有八個單位。本研究樣本以上述八個 單位為對象,全面實施問卷調查,並透過各分局偵查隊的協助,
總計抽取 148 份樣本進行施測,問卷於 95 年 4 月初發放,95 年 5 月 7 日有效回收 112 份,茲將台東縣警察局八個單位刑事警察 人員數分佈及問卷發、回收情形,詳列如表 3-3-1
表 3-3-1 台東縣警察察局八個單位刑事警察人員數分布及問卷發放回收情形表
單 位 現 有 人 數 問卷發放數 問卷回收數 有效問卷數 有效問卷率
刑 警 大 隊 42 42 30 28 93%
少 年 隊 13 13 12 11 91%
婦 幼 隊 13 13 10 10 100%
鑑 識 課 4 4 4 2 50%
台 東 分 局 27 27 25 23 92%
關 山 分 局 13 13 13 12 92%
成 功 分 局 15 15 15 15 100%
大 武 分 局 13 13 12 11 91%
合 計 148 148 121 112 92%
二、問卷內容信度與效度之前測
(一)施測對象
本問卷先以台東縣警察局台東分局偵查隊(27 人)實施前測,
將前測有效問卷進行效度分析及信度分析,以瞭解內容效度並建 立預試問卷,將不符合或不適當之問題刪除,加以修正定稿成為 正式問卷,再針對台東警察局刑事警察人員(148 人)做問卷調查。
(二)項目分析
為考量量表建構效度,以項目分析來找出問卷各題項的決斷 值(critical ratio;簡稱 CR 值),如果問卷各題項中之 CR 值達 顯著水準,即表示這個題項能鑑別出不同受測者的反應程度。
1.工作壓力量表
本工作壓力量表之項目分析結果如表 3-3-2,其結果顯示所有的 題項之 CR 值皆達顯著水準(小於 0.05);所以全數保留,並進一 步因素分析。
表 3-3-2 工作壓力量表項目分析結果摘要表 題項 CR 值 顯著性
(雙尾) 題項 CR 值 顯著性
(雙尾) 題項 CR 值 顯著性 (雙尾) A1 -2.496 0.030 A15 -10.249 0.000 A29 -2.905 0.015 A2 -4.521 0.002 A16 -5.468 0.000 A30 -2.872 0.016 A3 -2.975 0.014 A17 -2.939 0.016 A31 -6.379 0.000 A4 -2.856 0.018 A18 -6.625 0.000 A32 -4.064 0.002 A5 -2.285 0.047 A19 -2.667 0.022 A33 -5.225 0.000 A6 -2.612 0.028 A20 -5.632 0.000 A34 -2.905 0.015 A7 -2.493 0.039 A21 -5.099 0.001 A35 -4.218 0.002 A8 -2.951 0.013 A22 -2.213 0.049 A36 -2.682 0.022 A9 -2.378 0.037 A23 -5.748 0.000 A37 -2.221 0.025 A10 -2.285 0.047 A24 -3.889 0.003 A38 -3.581 0.007 A11 -2.734 0.022 A25 6.842 0.000 A39 -2.768 0.021 A12 -2.578 0.029 A26 -2.249 0.048 A40 -2.838 0.017 A13 -2.672 0.026 A27 -2.642 0.027
A14 -2.233 0.056 A28 -3.041 0.011
註:***在顯著水準為 0.001 時(雙尾),相關顯著;**在顯著水準為 0.01 時(雙尾),相關顯著;*在顯著水準為 0.05 時(雙尾),相關顯著
2.組織承諾量表
本量表之項目分析結果如表 3-3-3,其結果顯示所有的題項之 CR 值皆達顯著水準(小於 0.05),所以全數保留,並進一步因素分析。
表 3-3-3 組織承諾量表項目分析結果摘要表 題項 CR 值 顯著性
(雙尾) 題項 CR 值 顯著性
(雙尾) 題項 CR 值 顯著性 (雙尾) B1 -2.852 0.016 B6 5.054 0.000 B11 -2.888 0.015 B2 -3.773 0.003 B7 -2.459 0.032 B12 -2.666 0.022 B3 -2.459 0.032 B8 4.248 0.001 B13 -2.450 0.032 B4 -3.773 0.003 B9 -2.799 0.017 B14 -.976 0.014 B5 -2.852 0.016 B10 4.675 0.001 B15 4.833 0.001 註:***在顯著水準為 0.001 時(雙尾),相關顯著;**在顯著水準為 0.01
時(雙尾),相關顯著;*在顯著水準為 0.05 時(雙尾),相關顯著 (三)因素分析
因素分析的目的是在求得量表的「建構效度」(construct validity),應用最廣的把數個彼此有關的變項,轉化成少數具有 意義且彼此可獨立的因素(factor),來達到資料縮減的目的,在 進行因素分析之前,首先必須以球檢定( Bartletts test of sphericity )及取樣適切性量數(Kaiser-Meyer-01kin measure of sampliug adequacy,KMO)來檢測是否符合進行因素分析的條件。
1.球形檢定(Bartletts test of sphericity)
球形檢定是用以探討變項間的相關係數是否不同且其相關係數是 否大於0,若呈現「顯著」的球形檢定,即可進行因素分析。本 研究各變項之球形檢定的結果均呈現顯著性的結果,如表 3-3-5
,通過檢定的考驗,符合進行因素分析的條件之一。
2.取樣適切性量數(KMO)
KMO 值是指與變項有關的所有相關係數與淨相關係數之比較值,
KMO 值越大表示相關情形良好,依據 Kaiser(1974)的觀點,KMO 值 大於 0.9 以上,表示適合性極佳 ,大於 0.8 以上表示良好,0.7 以上表示中等,0.6 以上表示勉強,0.5 以上則為不適合,0.5 以 下則為非常不適合進行因素分析。
本研究變項經因素分析之適合性檢定結果,「工作壓力量表」之 KMO 值為 0.870,「組織承諾」之 KMO 值為 0.651,均達顯著性,如表 3-3-4,
其因素分析的適合性良好,符合進行因素分析的要件。
表 3-3-4 KMO 與 Bartletts 檢定結果 變項
檢驗方法 工 作 壓 力 組 織 承 諾
Kaiser-Meyer-01kin(KMO)
取樣適切性量數 0.870 0.651 近似卡方值 553.395 42.298
自由度 21 3
Bartletts 球形檢定
顯著性 0.000 0.000 3.因素分析
本研究各變項經前述球形檢定與 KMO 值檢測結果,適合對工作壓 力與組織承諾等二量表進行因素分析。茲將二量表因素分析步驟 分述如下:
(1)工作壓力量表
預試量表回收後將資料輸入電腦,以 SPSS 統計軟體進行因素分 析(Factor Analysis),以主成份分析(Principal Component) 找出共同因素,並以最大變異法(Varimax)加以轉軸,以特徵值 大於1為取捨因素數目之標準,為求因素之穩定,研究者經過 二次因素分析,以因素負荷量大於 0.4 以上為取捨標準。分析 結果顯示工作壓力量表計得七個因素,有效題目 40 題,分別命 名為「家庭生活與工作」、「角色衝突」、「生涯發展」、「與上級 長官關係」、「同事間工作競爭」、「工作時間」及「工作負荷量」。 (2)組織承諾量表
預試量表回收後將資料輸入電腦,以 SPSS 統計軟體進行因素分 析(Factor Analysis),以主成份分析(Principal Component) 找出共同因素,並以最大變異法(Varimax)加以轉軸,以特徵值 大於1為取捨因素數目之標準,為求因素之穩定,研究者經過 二次因素分析,以因素負荷量大於 0.4 以上為取捨標準。分析 結果顯示組織承諾量表計得三個因素,有效題目 15 題,分別命 名為「努力承諾」、「認同承諾」、「留職承諾」。
(三)信度分析 1.工作壓力量表
研究者以回收的 23 份問卷樣本,對此工作壓力量表進行內部一 致性分析(採用 Cronbachs α係數),其各構面 Cronbachs α值 分別為 0.8217、0.8215、0.8514、0.8263、0.8477、0.7992 及 0.8120,如表 3-3-5,顯見本研究之工作壓力量表的信度頗佳。
3.361 48.012 48.012 0.8217
8.在辦案上常因民代或長官
2.539 63.487 63.487 0.8215
12.刑事警察的升遷管道窄使
3.229 35.874 35.874 0.8514
21.我經常無法瞭解長官對我
2.989 74.725 74.725 0.8263
25.在刑事警察單位內我與其
4.083 68.053 68.053 0.8477
31.我值日(備勤)時間常變動
2.725 68.120 68.120 0.7992
35.目前刑事業務量太大,使
3.668 61.141 61.1410 0.8120
工作壓力總量表之 Cronbachs α值為 0.9122
2.組織承諾量表
研究者以回收的 23 份問卷樣本,對此組織承諾量表進行內部 一致性分析(採用 Cronbachs α係數),其各構面 Cronbachs α 值分別為 0.5405、0.6038、0.7210,如表 3-3-6,顯見本研究 之組織承諾量表的信度尚可。
表 3-3-6 組織承諾分量表因素分析、命名與信度考驗情形表
3.342 66.833 66.833 0.5405
6.我願意付出更多心力來完
3.451 69.017 69.017 0.6038
11.我選擇從事刑事警察工作
2.410 47.862 47.862 0.7210
組織承諾總量表之 Cronbachs α值為 0.8654
一、研究工具
本研究使用的質性研究工具分述如下 (一)研究者
在質的研究方法中,研究者即是工具,且質資料之信度與效 度,相當程度取決於研究者的方法論、技巧敏感度與誠實( 吳芝 儀、李奉儒,1999 )。因此研究者應做好準備,說明本研究的目 的,進行方式、錄音及相關保密措施,為確實捕捉受訪者的觀點
、經驗及內心深處感受,必須充分運用技巧及良好的溝通方式,
並以廣角方式做一個觀察者,以期能鉅細遺深入紮實的取得資料。
(二)訪談大綱
訪談大綱是研究者在訪談時和受訪談者談話的主題,用來提 醒研究者訪談的方向(高淑清,2000)。研究者不預設立場,讓受 訪者用自己的邏緝結構去陳述生活經驗及感觸。本研究採半結構 訪談,即所謂深入訪談。因此,本研究依據量化問卷調查的資料,
針對問題徵結點及結果,擬定訪談大綱做為深度訪問之依據與參 考。
(三)訪談備忘及錄音
在訪談前需準備錄音機,先確定錄音設備是否能正常使用,
電池電力夠嗎,應備用一顆新電池,以防錄音中斷。在正式訪談 之前要錄音時應先告知受訪者,須徵得受訪者同意後再全程錄音
,以供日後資料整理分析之用。研究者應盡量採取低姿態將自身 的想法拋開,完全聽取受訪者的例證說法與心情故事,以便將資 料分析整理並提供有意義的訊息。
二、研究對象
質化是要找對議題有足夠瞭解的人且不強求代表性,屬非隨機 抽樣,因為訪談的人數沒有侷限,因此受訪者人數多寡,取決於質 化訪談的議題與研究目的而定,茲將研究對象描述如下:
(一)研究對象的選擇
本研究對象為台東縣警察局刑事警察人員,採用分層立意抽 樣,將選取最能適合研究目的之樣本十二人做質化訪談,以蒐集 資料,探求事實所在。
1.研究對象樣本之選擇
本研究訪談對象為求能兼顧各層級刑事警察人員對工作壓力與組 織承諾的感受與觀點,以實際從事刑事工作為主,因此,選擇二 位隊長、二位偵查員(巡官)、四位小隊長及四位偵查佐等十二人。
2.質化訪談前趨性測試
在訪談對象選定後先做前趨性測試,因吸取研究方法量化測試之 心得,先選定二位受訪者做前趨性測試,以改進訪談大綱,並藉 此過程增強訪談深度與厚度,以便正式訪談時能夠更加真實貼近 受訪者的心路歷程。
(1)訪談對象第一位為偵查隊隊長,代號 A,先後擔任過刑事鑑識 巡官、派出所所長、分局四組組長等經歷。在其訪談過程中雖 然非常願意配合,本身是警察大學畢業,工作經驗又豐富,因 此,在提供訪談資料時,都能很具體的陳述,唯感受得到可能 是現任偵查隊長的關係,還是有所保留,但整體而言,均能依 生活經驗與對工作的感受做有系統的描述。
(2)訪談對象第二位為偵查員,代號 C,先後擔任過刑事偵查佐、
刑事小隊長、派出所所長等經歷。因在台東分局服務,工作較 繁忙的關係,一直沒有時間接受訪談,經過約定時間後才進行 訪談,平時就非常健談,表達能力佳。但可能是工作壓力關係
,所提供訪談資料,表達不是非常順暢,但整體而言,均能依 生活經驗與對工作的感受做有系統的描述。
三、研究對象的描述
以下是十二位受訪者之基本資料背景,如表 3-3-7 所示
表 3-3-7 受訪者基本資料 受訪者
代 號 性 別 年 齡 服 務 年資 服 務 單 位 職 稱 受 訪 者 特 點
A 男 36 13 大武分局 隊長 曾任派出所主管及台東 分局查隊長。
B 男 46 20 關山分局 隊長 曾任所長及刑警隊外勤 偵查隊長。
C 男 45 28 台東分局 分隊長 曾任派出所主管及刑事 小隊長等工作。
D 男 49 28 刑警大隊 偵查員 曾任偵查佐、小隊長,目 前辦理刑事業務工作。
E 男 42 23 台東分局 小隊長 曾任偵查佐,刑事資歷 15 年。
F 男 43 23 關山分局 小隊長 曾服務於台南市政府警 察局第二分局偵查隊。
G 男 40 19 成功分局 小隊長 曾 服 務 台 東 分 局 偵 查 隊,刑事資歷 9 年。
H 男 43 22 大武分局 小隊長 曾任偵查佐,刑事工作年 資 13 年。
I 男 35 16 台東分局 偵查佐 曾服務過關山分局及少 年隊,刑事資歷 3 年。
I 男 35 16 台東分局 偵查佐 曾服務過關山分局及少 年隊,刑事資歷 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