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資料分析與討論
第二節 個人與組織協力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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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的電話,便難以取得社區信任,進而阻礙社區工作的執行。
這個防災社區的工作有很多是隱性的,你沒有辦法具體地寫出來的,譬 如說我今天接了兩、三通電話,或是他週末他辦了什麼活動邀我去,那 我去了,那你說我把這個拿去跟他計價嗎?好像有點困難嘛,但你說不 去嗎?好像也不能不去。(A3-PC-30)
這東西沒有計量在工作上面,他今天辦了活動,什麼同歡晚會邀你去吃 飯,你不能跟中心說算我的時數,只是為了讓事情方便。(A2-PC-26)
第二節 個人與組織協力動機
在上述的計畫特點之下,本節進一步分析成大團隊成員參與計畫的個人協力 動機,而研究中心從組織立場出發又有哪些協力動機。又無論是個人或是組織層 面,協力動機皆區分成自利、利他與混合三類。
壹、個人層面
一、自利動機──獲得中心續聘
從經濟自利的角度出發,團隊成員個人面對是否參與計畫,其思考的是此份 計畫能帶來多大的利益,而自己又需要付出多大的成本。在金錢收入方面,承接 計畫事實上並無法替團隊成員帶來太多的收入利益,由於研究中心屬成大下轄單 位,因此相關規定係比照科技部與教育部相關規定。依據《國立成功大學研究總 中心暨所屬各研究中心聘僱人員進用及待遇支給要點》,各中心研究人員區分成 為研究教授、研究副教授、研究助理教授、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研 究助理、助理等 8 類,各層級具相對的學歷與年資要求,初任博士級研究人員由 助理研究員做起,並比照公務人員九職等,起薪薪點 424 點,約新台幣 6 萬元左 右,隨年資調整職位與薪資。因此團隊成員薪資是固定的,其並無法從計畫中取 得太多的金錢利益,縱使計畫產生盈餘也無法反映在人員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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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們是屬於學校系統,我們薪水是固定的,你多做不會多拿錢。……
國家規定博士以上是多少錢,第一年是多少錢、第二年是多少錢、第三 年是多少錢,碩士第一年多少錢、第二年多少錢,就是給你一個限制條 件啦。(A1-PM-26)
另一方面,如同 Olson 或 Ostrom 於制度面上的描述,團隊成員即便無法從 計畫中取得金錢利益,但其仍願意參與計畫,乃是因為制度迫使著成員不得不如 此作為。對團隊成員個人而言,參與協力最基本的利益來自於滿足個人職業上的 要求。身為中心研究人員,個人的工作職責便是承接計畫,每一位人員每年皆需 要承接一定數量的計畫,此為這份職業的工作項目而無法拒絕,若沒有承接計畫 則沒有工作績效。依據《國立成功大學研究人員聘任及升等辦法》,研究人員之 聘期、解聘、停聘、不續聘及申訴等事項比照教師之規定,且針對新進研究人員 又額外規範:「新聘研究員及副研究員於初續聘滿四年之半年前,應經系(所、
中心)、院、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是否續聘,新聘助理研究員於到職六年內未 能升等者,自第七年起不予續聘。」依相關辦法,升等評分標準為:研究 60%、
服務 40%,因此每一位研究人員每年皆背負承接計畫的壓力,新進研究人員倘若 不承接計畫,勢必影響升等評比,造成個人可能無法獲得續聘。縱使非新進研究 人員,仍得依《國立成功大學教師聘任辦法》第七條之「不能勝任工作」不予續 聘。因此,承接計畫雖無發增加經濟收入,卻對研究人員職涯升遷有嚴重影響。
其實也沒有什麼猶豫不猶豫的問題,因為你知道,就是說各方研究中心 都一樣啦,其實你需要計畫,那如果這個計畫可行,然後開拓一些新的 方向的話,那其實當然就會嘗試去做。(A3-PM-15)
如同前述,研究中心的人員大多為理工背景,對於輔導社區此種軟性工作較 不熟悉,故對部分研究人員而言,雖然參與計畫有助於績效產出,但成本卻相當 高昂,個人需要付出更多時間學習不熟悉的事務。然而,因為成大團隊從水患自 主防災社區計畫於水利署規劃之初即參與其中,對於整體計畫已有相當程度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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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故與臺南市政府協力的成本較其他團隊低。對團隊成員而言,最初參與協力 的動機是因為承接此計畫不僅可以滿足個人工作上的計畫量要求,且進入門檻較 低,團隊成員相較於他人能較快上手。以效率的觀點來說,承接水患自主防災計 畫對團隊有助於成員用較小的成本獲得一定的利益,該利益並非源於金錢,而是 能因此避免遭受懲處。也就是說,團隊成員的協力動機在於能夠以相較他人更低 的成本,避免個人承受不偏好的後果。
因為之前有參與他的一些協助的工作,所以大概對這個計畫有些概念,
知道這個在做什麼,所以也略知一點啦。(A3-PM-16)
若將時間序列拉長,成大團隊願意持續地每年與市政府協力,共同輔導社區,
這更是出於經濟自利的計算。一方面團隊成員每年需要一定的計畫數量,另一方 面,除團隊本身就此對計畫不陌生外,隨著每年反覆地執行相似的工作內容,團 隊因此不斷地累積相關經驗,進而越發熟練計畫運作,有助於工作成本進一步降 低。計畫每年能替團隊成員帶來穩定的績效產出,而隨著時間進行,執行成本逐 漸下降,相對利益因此逐漸提升。是故對成團隊成員來說,計畫執行越久,自利 上的吸引力將隨之提升,團隊成員得以用更小的成本滿足個人在計畫數量上的需 求,因而願意持續地承接計畫。總括來說,團隊成員與臺南市政府的協力動機有 一大部分係出於自利考量,因為職業制度上的規範與需需求,造成個人有強烈的 動機參與計畫,藉由承接計畫以有所工作產出,滿足工作績效。
我們很現實面來講的話,其實對於一個研究中心來講的話,他必須要有 足夠的計畫量,這是一個你已經開始承接的計畫,那你也做了一段時間,
你有一些經驗,你也知道怎麼處理了,那基本上你不會把這計畫放掉。
(A3-PM-17)
二、利他動機──研究人員之社會責任
除了自利層面的考量,不可否認的,團隊成員在參與計畫上仍帶有一定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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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利他動機。期望藉由參與協力,輔導社區民眾懂得自力救濟,在豪雨或颱風發 生的時候有知識與能力做出最適當的行為,避免生命威脅。對團隊成員而言,雖 然承接計畫有著經濟上的考量,但同時也是一種責任,當自己有能力幫助他人,
便盡己所能協助他人。此種責任感直接反映在豪雨或颱風發生的時候,當災害可 能發生時,團隊成員會替社區感到緊張,會頻繁地與社區聯繫,提醒社區需要留 意哪些部分,並注意社區是否順利地執行相關避災作業。這些聯繫或擔心在計畫 執行報告上並無法明確地被表述,但縱使如此,團隊成員仍願意持續地與社區聯 繫,這便是出自於成員對輔導社區的責任感。
其實當我們去接這個工作的時候本身就有一點責任,因為你做這些那你 希望他們能夠應付豪雨、颱風的情況,所以颱風、豪雨其實我們都很緊 張啊,不知道這邊今天狀況是怎樣,所以在這上面我們也會去關注說這 個社區裡面,在每次颱風、豪雨事件裡面,他們是不是都很平安啦,或 者是說很順利地在處理。(A3-PM-19)
與臺南市政府協力,共同輔導社區自主防災,此行為一方面是出自於專家學 者的社會責任,學者擁有豐富的學識,但若相關知識無法擴及人類生活,則這些 知識便僅是學者間互唱高調,而淪為學術象牙塔裡的空談。因此,專家學者除了 進行研究之外,亦有責任將所學實踐於人間,運用自身能力,幫助整體社會往前 發展。另一方面,社區工作也是團隊成員一種對於過往防災工作的反省,其擁有 豐富的工程經驗,卻也從中發現僅有技術並不足夠,許多的災害無法僅靠工程技 術解決,故需要同步運用社區,以強化防災能量。對成大團隊成員而言,身為一 名防災相關領域之學者,個人有責任轉移自身知識與能力於社會,而當發現現存 體制存有漏洞時,個人亦有責任解決該項問題。
所有的科學跟知識不是最後要落實到人間嗎?特別是防災科學是一個 很重要的人間科學,你防災只講技術是沒有用的,因為災就是從人來的,
那人的感受就是最重要。(A2-P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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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從情感面而言,在長期輔導社區的過程中,團隊成員與社區之間也逐漸地 形成了密不可分的情感,而這樣的情感亦是團隊成員願意持續參與計畫的動機之 一。團隊與社區從彼此不熟悉,到經歷一次又一次的災害,到社區有活動會邀請 團隊成員一同參與,這過程代表著彼此情感上的提升,而正因為彼此感情如此密 切,團隊成員才願意接受繁雜的社區工作。由於與社區的感情,團隊對其狀況更 為重視,當社區遭遇危險時,團隊會願意積極提供相關協助,以幫助社區度過難 關。社區工作無可避免地會產生許多計畫外,或難以具體報告的工作,這些工作 若從自利的角度來看,團隊成員絕不會願意協助,但正是因為雙方緊密的情感使 團隊更願意付出,縱使自利考量上不建議,但團隊仍會協助,只求社區能有更佳 的自主防災能力。
當然就是我們做久了對一些時間比較久的社區,你也會跟他們有一些交 往嘛,對不對,那大家也熟悉了,所以他很像就變成一個持續性的,自
當然就是我們做久了對一些時間比較久的社區,你也會跟他們有一些交 往嘛,對不對,那大家也熟悉了,所以他很像就變成一個持續性的,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