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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分析

第五節 民眾認知落差之情況下權衡及改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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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度尚無法打通「任督二脈」,更何況是對於「外行的」民眾來說,

要瞭解相關規定更是難上加難。在實務上常有民眾到了戶政機關才 知道辦理某種案件,需要準備什麼證明文件和資料,或者是到了現 場才知道自己不是適格申請人,或者是才知道相關限制與規定,戶 政機關之誤公共服亦常因此而引起民眾不滿,進而影響公共服務品 質。

其實我們應該都沒那麼了解規定是怎麼規定,也都只聽服務人員 講,如果要自己查嘛,又不知道要查什麼,要怎麼查,會覺得很麻 煩,像今天我辦不成,我才知道身分證照片規格的規定,像我剛剛 講的,只要五官清楚看的到不就好了。(訪談民眾 C2)

不好的影響部分就是也許要辦理某種事情的規定或法律很多,但一 般民眾並不一定知道那麼多,而且可能到現場辦理之後,才知道要 辦這一件事情要準備 A、B、C、D 這四種東西才能辦好這一件事情,

而且都不知道要準備的東西到底是不是自己所擁有的,這樣會很麻 煩耶!(訪談民眾 C4)

第五節 民眾認知落差之情況下權衡及改善策略

在依法行政的原則之下,戶政機關行使國家之行政權,本應該 以法規為依據,不可擅自決定處理,但現代國家所講求的法治行政 原則行使狀況下,一方面是受法規之羈束,一方面亦須去適應社會 萬變的複雜型態。這是由於行政事項繁瑣,而客觀情勢變動不居,

故法令規定難以絕對周延,對各種不同情事殊難規範無遺,若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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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泥於法的範圍內,勢難達到現代化所需求的便民、利民之目標,

因此,便產生民眾對於戶政機關不應拘泥於法規,而只考慮依法行 政之情形發生。

一、 民眾本身之因素

(一) 因不能辦理而情緒失控 1. 發生之原因及導致之結果

民眾到戶政機關洽公時,總是希望能跑一趟就完成,這也是戶 政機關多年來公共服務的努力方向並透過各種途徑提供民眾了解辦 理各類案件之法定要件,惟若民眾所應具備之法定要件無法達成 時,不免會發生沒有達成民眾之要求,而令民眾產生抱怨及情緒失 控之情況。

至於有些比較失序民眾的反應,可能只是情緒上的抱怨(訪談員工 A1)

什麼事都是依法行政,民眾感受的落差一定很大,民眾會懷疑我們 依據心情來處理。(訪談員工 A2)

他並不在意你合不合法,積不積極,有沒有熱忱,只要沒有達成他 的要求,就會覺得你僵化,就會覺得你不知民間疾苦,就會用一些 不理性的言語,或拍桌子等等的這些動作出現。(訪談員工 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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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戶政人員而言,事前防範民眾產生情緒失控的根本之道,還 是必須透過教育訓練建立公務人員「同理心、人文關懷」對待所服 務的對象的正確服務觀念,並釐清「便民」和「依法」之間的分界,

方能提高公共服務的品質與效果。

其實政府裡有很多部門都針對這樣的主題在作訓練,包括台北市政 府公訓處,還有我們的研考會,還我們都會請一些學者專家,還有 同仁間都會相互作心得分享,尤其會碰到一些個案,例如 1999 市長 信箱,從當中個案的陳述,我們不會去單純的就民眾的角度去看事 情,……,從一些很細膩的動作的調整跟作法,其實相對的就可以 提昇更好服務品質,我覺得有時候大安戶所申請案件非常多,是否 是單純的有程序上或行政瑕疵的問題,以致於造民眾的報怨,有時 可以顯示我們的專業訓練還是需要加強。(訪談員工 A1)

(2) 建立民眾尊重公務員觀念

政府有責任透過各種管道建立民眾尊重公務人員的觀念,才能 激發服務人員以當公務人員為榮,並鼓勵以「為民服務」為己任的 胸襟,使其增加對公共服務投入的動機與熱忱(Brown, 1996:251)。

民眾對於到戶政事務所洽公,先天上來説不是像以前那種相對的角 色,他會認為戶政事務所服務很好,知道你的整個服務理念、態度 還有辦理的程序等等,是經過訓練,政府的宣傳是個管道,以民眾 的角度來説,他有更多的接觸跟訊息的傳達。(訪談員工 A1)

(3) 與民眾進行溝通

為民服務機關的現場時常發生很多民眾抱怨或情緒失控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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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情況之下,為了縮小戶政人員與民眾之間對於公共服務品質認 知的落差,因此必須靠良好的溝通加以化解,並應視情況,必要時 由主管人員出面溝通。

如果我們婉轉的去解釋,或是依據民眾不同的情形,從習俗、人性 的角度或信仰角度;貼近民眾的立場語言,讓他們知道您的誠意,

以良好的公共服務品質去提供解決方法,雖無法達到從母姓的目 的,民眾也能接受。(訪談員工 A2)

雖然政策是這樣定,那你有沒有跟民眾講清楚,那個溝通就很重要,

那把他縮小起來跟我們在,我們是小小螺絲釘的角色,我們跟民眾 對口,以戶政所來說,是為民服務第一線,這麼樣去對民眾。(訪談 員工 A4)

(二) 無法提出法定證明文件 1. 發生之原因及導致之結果

若民眾辦理戶籍登記案件,有時因民眾能力所及或其他原因,

導致無法提出法定證明文件而未能符合法定要件,有些民眾便會訴 諸情、理,而希望戶政人員不要拘泥於法律的規定,並且希望戶政 人員不要拘泥於法規文字或忽略依法行政,以滿足其要求。

只要他來辦事情,跟他講這件事情有困難時,他就會覺得不要拘泥 於法的規定。(訪談員工 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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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改善策略

(1) 就民眾現有資料加以旁敲側擊

部分民眾在主觀上認為手上所持有的某些資料已經是相當有力 的證明文件,但依法來看,這些資料充其量可能只是民眾所持有之 私人書件,而不得據以辦理相關案件,但或許從該文件可以旁敲側 擊出可行的方式,不過必須仰賴戶政服務人員的專業積極主動積極。

這些例子常常有,舉例説,像我們所謂的一些更正的事項,很多例 如是大陸來台的一些相關民眾,他們可能在法定文件未必能得到相 關充足的佐證,可是如用旁敲側擊或其他可以接受的方式提供證據 力,或許可以查到一些相關的幫忙,可是能不能達最後他所要求的 目的未必,可是至少可以讓民眾了解我們已經盡力在協助。(訪談員 工 A3)

(2) 主動向上級機關請示

現代的社會,各種產業進步飛快,政治經濟亦日益蓬勃發展,

社會現象日趨多元與複雜,戶政人員所面臨的民眾問題,亦有可能 是前所未見的,如依法行政,在適用法規上恐會產生疑義,且對於 民眾並無實質幫助,在此情形下,戶政人員會主動向上級機關請求 統一解釋法令以為民眾尋求解套方式。

我們想說不然用個案方式請示上去,能不能為他尋求解決方式,這 是我們想的,結果蠻好的,內政部也是基於考量小朋友權利的關係,

因為沒有報出生,什麼健保什麼都沒有,對小朋友醫療方面,因為 我記得那個小朋友是過動兒,醫療方面負擔對父親來講蠻大,基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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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因素,我們想說以個案方式試試看,是不是可以用母親切結書 方式加上她沒有出境的佐證資料加上爸爸、小朋友做 DNA 比對之 後,以這些資料讓小朋友先辦出生登記。(訪談員工 A5)

如果在法令規定、行政解釋皆無法解決時,可能將民眾之案件向上 級單位請示,請求更上一層機關協助法令解釋或向其他機關協調、

查詢,以個案方式特別處理。(訪談員工 B2)

在公共服務上,法令的規範也會先考量公共利益為優先,時代進步 中也許某些法令已無法適用,但在基層的行政機關立場,也只能將 民眾所遇到的困難問題,向上級機關請示裁量。(訪談員工 B3)

(3) 主動向其他相關機關請求協助

有時民眾的時間和能力有限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取得其他機關所 持有之資料或文件,此時,若主動幫民眾向其他相關機關請求協助,

在多方查詢及協助下,抽絲剝繭,為達成民眾的需求,不放過任何 可能的管道或訊息,改變傳統上政府與民眾互動的方式,以有利於 民眾的方式來處理民眾事務,隨時扮演滿足其需求和解決問題的諮 詢角色,強調對其負責,並提高戶政機關對外在環境的敏感度及回 應性。

如果真的有那個心的話,就是説姑且一試,雖然這個權責並不是在 戶政事務所,但相對可以請求其他機關作處理,一樣可以解套。(訪 談員工 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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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事務所常扮演一個角色,就是幫民眾尋求其他機關尋求其他的 佐證,這部分我相信公務機關裡戶政機關對民眾的幫助有相當大的 助益。(訪談員工 A3)

(三) 涉及其他機關申請案件的壓力因素 1. 發生之原因及導致之結果

民眾對於所申請之案件都期望得到有效率的服務與回應性,但 若民眾迫於其他機關申請案件的期限壓力,在其他機關所適用法規 限制之情形下,擔心交件時間會來不及,轉而希望戶政機關不應依 法行政,以利案件得以順利進行,甚至認為戶政機關遵行法定程序 是會影響民眾權益,是不便民的。

民眾可能會有時間的壓力,他要申請的這個東西,可能會影響到他 的稅率,可能會影響到他的繼承,可能會影響他國外要辦什麼事情。

(訪談員工 A4)

以個案 D12 來看,民眾欲於同一櫃台一次申請 8 件,戶政人員 依規定辦理是為了顧及所有民眾的權益,且以提供其他變通方式,

但民眾不能接受,所以並非所有民眾都能接受依規定提供的變通方

但民眾不能接受,所以並非所有民眾都能接受依規定提供的變通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