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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衡「依法行政」與「公共服務品質」之分析結果

第四章 研究分析

第二節 權衡「依法行政」與「公共服務品質」之分析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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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需求與日俱增,政府為民服務的品質,需不斷的求新、求變。

第二節 權衡「依法行政」與「公共服務品質」之分析結果

戶政人員處理公務,在日常的業務上實現依法行政,是非常容 易的。但是,在遇到特殊的情況下,僅依法行政的提供公共服務,

便無助於民眾,也無益於事;戶政人員面臨權衡「依法行政」與「公 共服務品質」孰輕孰重時,會因各個案件特性不同,影響層面不同,

而使戶政人員權衡的因素亦有不同。

一、 影響權衡之因素

(一) 在法規明確規定下權衡

從與民眾接觸開始,要求民眾出示國民身分證,審核必須攜帶 之文件是否齊全,民眾所欲辦理之事項,是否為適格之申請人,一 直到完成戶籍登記項為止,戶政人員站在行政機關的立場提供公共 服務,尚須依據戶籍法等相關規定,來審查前述事項。因此,若法 律對於戶籍登記事項已有明確之規範,戶政人員則以依法行政,亦 即必須符合規定之情形下提供公共服務。

若以行政機關的立場來考量,最好的情況下是我們所提供的公共服 務品質皆能符合法令規定,在不違反法令的情形下提供服務,而非 對市民有求必應。(訪談員工 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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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受理民眾各項申請案件時,戶政所會先審查民眾的資格條 件,民眾是否為適格的申請人以及所攜帶的文件是否有符合規定,

基本上還是會先以依法行政為前提。(訪談員工 B3)

在法規並未明確規定禁止某一登記事項,民眾所要求之事項若 為戶政人員能力所及,且所做成之戶籍登記事項可能只是事實現 況,並未侵害他人權益、社會秩序或整體公共利益等等因素之情形 下,戶政人員則必須加以權衡。

前輩們處理公事及為服務比較著重依法行政,較少權衡民眾的期望 及認知,現今以我的觀念來説,只要不危害公共利益及法律,能依 其所請,能對政府的形象能有所幫助(訪談員工 A2)。

在權衡例子中,如個案 D03,民眾欲辦理更正出生別「次女」

為「長女」,但因其父親是民國 38 年隨國民政府播遷來台,無「長 女」隨同來台設戶籍之資料,但在沒有有力證明文件的情況下,依 法不能核准其更正。但戶政人員仍然有其權衡處理方式:

民眾拿出多種載有日本姓名之證件跟阿率說,因為在日本和台灣來 來回回的生活已經 30 幾年,在國內所使用之證件很多都是使用日本 姓名,所以若可以在戶籍資料加註所使用之日本姓名,便可以避免 每次都要攜帶多種證件以證明自己身分。阿率認為們民眾說的也有 道理,所以向主管請示,可否做成此類的戶籍登記。主管跟阿率說 此類的案件雖然法無明文規定,但是考量加註日本姓名為可知之事 實,且並無侵害他人權益,也不會對整個社會產生負面影響,況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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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於民眾之戶籍謄本記事欄內加註日本姓名。民眾辦完後馬上領取 1 份戶籍謄本,並頻頻向阿率道謝,並說這樣他方便多了,不用每次 都帶一堆證件才能證明自己的身分,並開心的離開了戶所。(參與觀 察備忘錄 D03)

這種情況如和在台原有戶籍之民眾更正出生別案件相較之下,

一般情形因有跡可循,並得據以為更正登記而顯得稀鬆平常,而且 戶政機關已經可以全國連線查詢民眾之日據時期戶口調查簿,戶政 人員要能熟知法規以判斷正確之資訊,必須要立於民眾的設身處地 的著想。這是在法規明確規定下權衡,提供正面的服務品質。

(二) 不可歸責事由

戶政人員在做成行政處分前,如所遭遇之情形,是否有不可歸 責民眾之情事發生,如單僅奉行依法行政原則,恐將無法保障民眾 之權益,甚至引起民眾不滿。因此,戶政人員在提供公共服務時,

如依法無法完成民眾之需求,而且民眾亦無法依法辦理之情形,是 否確為不可歸責於民眾,亦將影響戶政人員如何權衡依法行政與公 共服務品質。

那公務員在遇到這種狀況,這可能就會有所謂的跟法令的規定相衝 突的時候,規定是死的,規定是既定的,人的狀況是有所變動的,

而且每一個特殊狀況或者他的時代,或者他的環境的背景不同,所 以的話,可能要做特殊的考量。(訪談員工 A3)

其實如果說有不可歸責於民眾的特殊情況發生的時候,這個時候我 們依法行政其實應該要考量到民眾的特殊狀況。(訪談員工 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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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個案 D05 為例,由於台北市生育獎勵金所規定發放之資格及 對象為台北市民於 100 年 1 月 1 日後所生之新生兒,並於出生後 60 日內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設籍,才符合資格,小蓉(化名)因超過日 期須依規定予以核准或駁回。但民眾若是有不可歸責事由,戶政人 員則需為民眾爭取:

……本來應該可以在 60 天內完成申報戶籍,但由於移民署的疏失,

導致定居證內容錯誤而必須重辦,因而延遲 4 天取得新生兒之定居 證,直呼真是倒楣,超過生育獎勵金的法定期間。小蓉聽到櫃台人 員和民眾的對話後,主動走向櫃台詢問事件原委,向民眾說這樣的 情形,無法順利於 60 天內申報戶籍,並不可歸責於民眾,會主動向 民政局請示,希望能位民眾爭取生育獎勵金。民政局於小蓉敘述該 民眾的情形後,同意從寬認定該民眾申請生育獎勵金,……小蓉回 到座位馬上向移民署調閱該新生兒之定居申請書,發現確如民眾所 述,因此請民眾提供存摺影本後,以符合資格,核准民眾申請生育 獎勵金。民眾開心的頻向小蓉道謝後,充滿笑容的說你們服務真好 後,離開戶所。(參與觀察備忘錄 D05)

由於小蓉的積極主動幫民眾爭取的權益,均是在法規範內完 成,並無違法之情形。戶政機關依法行政後之結果,如是符合民眾 的願望,民眾通常給予肯定的態度。民眾因得到意外的利益,而對 戶政給予正面的評價。當事件問題並不可歸責於民,承辦人必須有 為民眾設身處地的想法,才能據以為民眾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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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人員在作出行政裁量時,必須去遵守一些基本原則,以防 止裁量的結果背離政策本意與不利於民眾。如公務員明確地瞭解地 板與天花板的距離在哪裡,即戶政人員清楚本身擁有量空間,在權 衡依法行政與公共服務品質時,兩者則是可以同時並存的;相對的,

若戶政人員在提供公共服務時,並未被賦予裁量權限,則在做成處 分時,則無彈性空間可言,在時代環境的逐漸轉變之下,公務人員 所扮演的角色,較以往單純負責單一業務不同,並且經由在現實狀 況下,於政策制定上的專業分工、民眾期望得到有效率的服務與回 應性,使得戶政人員的行政裁量權更顯重要。

我認為兩者可以並存,你所謂要權衡依法行政與公共服務品質其實 就我們公務人員最重要的角色跟最低的門檻就是要依法行政,那你 怎麼作到不管什麼角度切入,明確的了解地板與天花板的距離在哪 裡?你就可以依法行政,相對的可以提昇更好的公共服務品質,就 我的角度來看並不衝突,可以共同達到某種需求。(訪談員工 A1)

就是要看法律依據,所給予我們什麼樣的權力及多大的裁量空間,

利用這個裁量空間,去為民眾請求比較能夠達到他的目的或符合他 需求的方法。(訪談員工 A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