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側重智行的大乘經論懺悔觀

第三章 南北朝佛教懺悔行法的經典依據

第二節 側重智行的大乘經論懺悔觀

壹、 持陀羅尼相應夢讖行懺悔的《大方等陀羅尼經》

《大方等陀羅尼經》是由晉安帝時,高昌郡沙門釋法眾,在張掖為河西王沮 渠氏做漢譯。此經在南北朝時為諸行者做為行懺、除煩惱、入陀羅尼門的基本典 籍:根據《佛祖統紀》卷37的記載,陳文帝曾在在天嘉四年(563)於太極殿,

設無礙大會,行捨身法;並集合眾僧行「方等陀羅尼法」……。23《佛祖統紀》

22 隋 釋寶貴編,〈業障滅品〉,《合部金光明經》卷 2,《大正藏》冊 16,頁 369 上。

23 宋 志磐撰,《佛祖統紀》卷 37,《大正藏》冊 49,頁 352 下。

(陳文帝)四年,帝於太極殿設無礙大會,行舍身法,復集僧行─《方等陀羅尼法》、《法華懺》、

《金光明懺》,並別製願辭,稱菩薩戒弟子皇帝。

卷51則記載梁武帝集結出家眾,行方等懺法。24《廣弘明集》卷28中記載陳文帝 所撰寫的〈方等陀羅尼齋懺文〉,此齋懺文主要欲透過誦持經文及陀羅尼章句,

懺悔業障,除去煩惱及地獄報,入陀羅尼門,觀諸佛境界25。《續高僧傳‧釋慧 命傳》卷17中,道宣說他「年十五誦《法華經》,兩旬有半一部都了;尋事剃落,

學無常師;專行方等、普賢等懺。」26隋朝天台智者大師則根據《大方等陀羅尼 經》的經文,制定出〈方等行法〉、〈方等懺法〉等懺悔的儀式。27其後之天台門 人遵式,更制定出內容更完備的《方等三昧行法》,使依據《方等經》經義所制 定的懺悔儀軌,更加完整。由上可知,《大方等陀羅尼經》的內容具有相當豐富 的懺悔意涵,與早期懺悔儀式的制定,有著密切的相關性,在中國中世的佛教懺 悔思想上,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大方等陀羅尼經》共有四卷,分為〈初分〉、〈授記分〉、〈夢行分〉、

〈護戒分〉、〈不思議蓮華分〉等五個段落,其中的〈初分〉、〈夢行分〉、〈護 戒分〉具有顯明的懺悔思想。〈初分〉中雷音比丘往林中入禪三昧,當時一名魔 王名袒荼羅,思及此比丘入禪三昧,不久當獲得無上正等覺,因此率領諸眷屬,

掩障雷音比丘之修法善根。後雷音為魔王所祟,於法產生迷寐,佛陀知曉後敕令 華聚菩薩,以摩訶袒持陀羅尼章句,伏此波旬增彼比丘善根。後華聚菩薩赴雷音 所,持陀羅尼去魔王迷障,魔眾中之十二王願成為此陀羅尼門之護法眾,並發願 護持受持摩訶袒持陀羅尼章句者,復以財富供養受持經者;如是人等若遭苦厄,

若稱十二神王名號,則眾神王當攝救行者,令其堅固三菩提心,令獲善利。28這 項魔眾由障行者善根,在華聚菩薩持陀羅尼後,轉變為護法神的情節,釋惠敏所 撰的〈佛教懺悔法門之「逆轉」情節──以《大方等陀羅尼經》為例〉一文中,

提出了「魔神逆轉」的看法,認為此「魔神逆轉」的情節,可以作為懺悔法門的 重要文脈,且應該將各種蔽擾行者的人、事、物等障礙,以「魔神逆轉」的角度 看待,這也是佛教懺悔法門的一種核心力量。29而《大方等陀羅尼經》的〈初分〉

裡,還提到大眾之來來詣佛,略有三事,其中的第一眾因緣,就對此「魔神逆轉」

做出了解釋:

第一眾者,非思議菩薩眾,令我說大方等陀羅尼故,欲令我顯未曾有方便故,故來 蔽此雷音比丘……。30

此段經文很清楚的揭示,雷音比丘為魔王迷障之事,是諸護法為令佛陀「顯未曾 有方便」,才安排出這一個橋段,其真正的目的,是為了當時在場的修法大眾,

和未來的行持者,有了解法義和學習大方等陀羅尼的機緣,才有意障蔽雷音比

24 宋 志磐撰,《佛祖統紀》卷 51,《大正藏》冊 49,頁 450 下。

25 唐 釋道宣撰,《廣弘明集》卷 28,《大正藏》冊 52,頁 334 上、中。

26 唐 釋道宣撰,《續高僧傳‧釋慧命傳》卷 17,《大正藏》冊 50,頁 561 上。

27《方等行法》收錄在《摩訶止觀》卷 3;《方等懺法》則收錄在《國清百錄》卷 1。

28 北涼 釋法眾譯,《大方等陀羅尼經》卷 1,《大正藏》冊 21,頁 641 上─642 下。

29 釋惠敏撰,〈佛教懺悔法門之「逆轉」情節──以《大方等陀羅尼經》為例〉,《法鼓佛學 學報》第四期,臺北:法鼓佛教學院,2009 年,頁 56、57。

30 北涼 釋法眾譯,《大方等陀羅尼經》卷 1,《大正藏》冊 21,頁 644 上。

丘。而以懺悔的角度來看,為魔所障,好比是一般眾生為無明煩惱所障,犯下錯 誤,佛陀的教示,很清楚的表達,持陀羅尼章句,本身就是在做懺悔;因為藉由 持陀羅尼的力量,使為魔所障的心念,徹底的清淨,與經題的含意正好相吻合。

〈初分〉後段佛陀解說婆萸仙人往昔度眾因緣:婆萸在閻浮提時為六百二十 萬商人之商主,行傳過海經商,遇上四難,向天祈求平安,願殺牲畜祭祀還願。

後平安歸回,眾人欲至祠堂殺牲畜還願,婆萸化現成沙門、婆羅門、仙人,啟發 眾人之善心,後仙人因說殺生不入地獄而當場入阿鼻地獄,眾商人因此因緣而斷 殺。後佛陀化生於舍衛國,度化之六百二十萬大眾,即是當時之六百二十萬商人。

婆萸仙人入地獄已,至於十方大地獄中,化諸極苦眾生等令發善心,發善心已求 出地獄;華聚菩薩從東方來,至此娑婆世界放大光明,是諸罪人尋光來至娑婆世 界得值於佛陀,因本善心故來至佛陀說法之處所。佛陀解釋十一種「婆萸」與「法」

相合的解釋,說明婆萸仙人是行持合乎佛理的大菩薩,釋惠敏在〈佛教懺悔法門 之「逆轉」情節──以《大方等陀羅尼經》為例〉一文中,再度提出了「名稱逆 轉」的看法,認為此經將傳說中受「地獄果報」婆萸仙人的刻板印象,由此故事 的詮釋,「逆轉」為具有「威神之力」,協助佛度化眾生的大菩薩。31而佛陀則 將此事因緣解釋為三事中的第一眾因緣:

善男子,第三眾者,為欲破一切眾生定受果報故,如是諸眾以是因緣來詣我所。32 說明佛陀欲破除眾生做五逆等重罪必下地獄,以及地獄受報者無法至佛所聽法的 固著定見。此段還與〈護戒分〉中文殊菩薩請示佛陀,後世毀犯八重重罪,懺悔 除罪的方法,佛陀宣說以「七佛滅罪真言」除罪,並說明:

以此陀羅尼經,救攝未來世惡律儀比丘,令其堅固住清淨地。善男子,若有比丘毀 四重禁,至心憶念此陀羅尼經,誦一千四百遍。誦一千四百遍已乃一懺悔,請一比 丘為作證人,自陳其罪向形像前,如是次第經八十七日勤懺悔已,是諸戒根若不還 生終無是處。彼人能於八十七日勤懺悔已,若不堅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亦無是 處。33

這段經文解釋後世犯四重禁(四波羅夷罪),即:殺生、偷盜、淫行、妄語四項 重罪,八重重罪在《虛空藏經》中有列出初發心菩薩的八大重戒。34故持此真言 可以懺除聲聞乘及大乘戒律中的波羅夷罪,此處則清楚說明以持陀羅尼懺除地獄 重罪的大乘懺悔觀。

〈初分〉的後段,佛陀告知大眾,有一恒伽比丘向上首菩薩請示奉持諸佛的

31 釋惠敏撰,〈佛教懺悔法門之「逆轉」情節──以《大方等陀羅尼經》為例〉,《法鼓佛學 學報》第四期,臺北:法鼓佛教學院,2009 年,,頁 61─65。

32 釋法眾譯,《大方等陀羅尼經》卷 1,《大正藏》冊 21,頁 643 上。

33 釋法眾譯,《大方等陀羅尼經》卷 1,《大正藏》冊 21,頁 656 中。

34 八重重罪大部份都是以菩薩說法的內容不如法為主,其次為名聞利養而說法,且自讚毀他說 法者。再者瞋妬善比丘,與其共相鬪諍,諂國王、大臣,以其力取善比丘及僧團之物,且顛倒 正法,解說惡法,破壞戒律,瓦解僧團;最後則是擾亂出家比丘坐禪誦經,這些都是大乘道修 行者所犯之根本重罪。

實法,上首菩薩告以懺悔法的前行與正行,此法則成為後世天臺的三類方等懺法 的儀軌。並告訴恒伽比丘應守之二十四戒,且明示三世諸佛皆依此戒成正等覺,

故要求恒伽比丘應依受戒的方式受持。〈夢行分〉中,佛陀敕令文殊菩薩,若後 世有欲行持方等陀羅尼經者,應告以十二大夢王,若有夢一王的夢兆出現,即告 以七日行法,此七日行法中,可見諸大菩薩、諸佛現身,得其加持,獲得各各不 同之功德。在〈授記分〉中也同時提到:

佛告阿難: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修行此經者,若眼見無量壽佛、釋迦牟尼佛、維 衛佛、式佛、隨葉佛、拘樓秦佛、拘那含牟尼佛、迦葉佛、過去雷音王佛、祕法藏 佛。是諸佛前至心懺悔,當滅九十二億生死之罪,此人於三塗永無有分,生死漏盡,

即時得見現前諸佛。35

前行先發願修持方等陀羅尼經,等到夢王現身於夢境就可進行七日行法,若至心 修持方等陀羅尼經,於七日中會見不同的佛、菩薩,再於其前至心懺悔,即可滅 除九十二億生死之罪,並獲得生死漏盡,得見現前諸佛。有關見佛之說,前所見 應是佛之應化身,當至心懺悔清淨後,所見諸佛,應是諸佛真身,若無分別,則 所做之儀軌顯現不出其層次差別。此處的夢王懺悔觀中的夢讖與金光明經中信相 菩薩的金鼓夢讖有類似的表達方式,以夢讖來突顯出修法者對法的重視,產生出 對宗教的絕對信仰的力量。

此經以陀羅尼、真言為修法主軸,與《請觀音經》的重視陀羅尼、真言有相 似之處。然而兩部經典的懺悔觀卻有極大的差異點,《請觀音經》的陀羅尼門從 世間法過渡到出世間法,從持咒消災懺罪到禪修證實相的出世觀,但懺悔的目的 主要是傾向於消災滅罪的世間利益。而《大方等陀羅尼經》則顛覆一般修行者的 觀念,對於善惡者的二邊,以魔王逆轉揭示魔王也是護法的不二觀,去除對等的 觀念,在經文中上首菩薩啟發恒伽比丘的實法觀,就呈現出大乘的般若思想:

時有一菩薩名曰「上首」,作一乞士入城乞食。時有一比丘名曰「恒伽」,

謂乞士言汝從何來?答言:「吾從真實中來。」恒伽問言:「何謂為實?」

曰:「寂滅相故名為真實。」曰:「寂滅相中有所求耶?」上首答言:「無

曰:「寂滅相故名為真實。」曰:「寂滅相中有所求耶?」上首答言:「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