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焦點團體訪談成果
第一節 先期作業與公共建設計畫審議
本 章 內 所 有 表 格 的 資 料 來 源 均 為 本 研 究 。 本 節 針 對 第 三 階 段 電 子 化 政 府 計 畫 在 先 期 作 業 及 公 共 建 設 計 畫 審 議 的 流 程 階 段 進 行 討 論 , 主 要 分 成 現 況 與 經 驗 、 制 度 與 需 求 建 議 兩 個 面 向 進 行 討 論 , 根 據 受 訪 者 的 填 答,1分代表完全不適合、2分代表不太適合、3分代表還算適合、
4分代表非常適合。從受訪者對各流程部分的填答,討論如下:
一 、 現況與經驗認知
首 先 是 針 對 先 期 作 業 及 公 共 建 設 計 畫 審 議 的 流 程 現 況 、 受 訪 者 經 驗 的 相 關 題 目 進 行 討 論 。 目 前 我 國 電 子 化 政 府 計 畫 , 在 計 畫 分 類 上 屬 於 「 公 共 建 設 」 類 型 , 是 採 取 由 研 考 會 統 籌 辦 理 先 期 作 業 、 經 建 會 審
核 考 量 整 體 預 算 的 方 式 進 行 審 議 , 而 這 種 審 議 運 作 方 式 , 受 訪 者 的 看 法 如 表24顯示:
表 24:研考會統籌辦法先期作業,經建會考 量整體預算的合適性 2. 目前電子化政府計畫以「研考會統籌辦理先期作業,經建會考量整 體 預 算 」 的 合 適 性 ?(n=31)
次 數
類 別 整 體 G2B & G2C G2E
完 全 不 適 合 1 (3.2%) 1 (6.3%) 0 (0.0%) 不 太 適 合 12 (38.7%) 8 (50.0%) 4 (26.7%) 還 算 適 合 14 (45.2%) 5 (31.3) 9 (60.0%) 非 常 適 合 4 (12.9%) 2 (12.5%) 2 (13.3%)
整 體 平 均 數 2.68 整體標準差.748
受 訪 者 的 意 見 分 歧 , 有58.1%的 受 訪 者 認 為 目 前 這 種 運 作 方 式 還 算 適 合 或 非 常 適 合(還 算 適 合 有 14位 受 訪 者 , 佔 45.2%; 非 常 適 合 有 4 位 受 訪 者,佔12.9%),12位受訪者(38.7%)認為不太適合,認為完全不 適 合 的 只 有1位(3.2%),由此可見,受訪者在目前「研考會統籌辦理先 期 作 業 , 經 建 會 考 量 整 體 預 算 」 的 運 作 方 式 上 , 雖 接 近 六 成 是 表 示 認 同 的 , 但 仍 有 接 近 四 成 的 持 保 留 態 度 。 其 中 比 較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 以 外 部 顧 客 為 主 要 服 務 對 象 的 計 畫(以下簡稱G2B & G2C計畫)及以內部顧 客 為 主 要 服 務 對 象 的 計 畫(以下簡稱G2E計畫),產生不同的偏好,G2B
& G2C計畫有56.3%的受訪者認為此種方式不太適合,而G2E計畫則有 73.3%的受訪者認為還算適合,G2E中由研考會主辦的計畫大多勾選適 合 , 或 許 這 種 看 法 差 異 上 的 影 響 來 源 。
第 三 階 段 電 子 化 政 府 計 畫 在 進 行 先 期 作 業 時,設 定 三 大 目 標(如:
發 展 主 動 服 務 、 創 造 優 質 生 活)、 五 大 策 略(如 : 推 動 資 訊 改 造 , 有 效 運 用 資 源)、十大旗艦(如:弱勢e關懷),以做為機關編擬計畫的方針,
表25、表26、表27分別呈現出受訪者這三大目標、五大策略、十大旗
艦 是 否 真 的 對 各 機 關 編 擬 計 畫 有 幫 助 。
表25針對三大目標進行討論,在本題中有20位受訪者(64.5%)認為 還 算 有 幫 助、9位(29.0%)認為非常有幫助,2位(6.5%)認為不太有幫助,
沒 有 任 何 受 訪 者 認 為 完 全 沒 有 幫 助 。 由 此 可 以 看 出 , 針 對 電 子 化 政 府 計 畫 所 提 出 的 三 大 目 標,有 九 成 的 受 訪 者 認 為 有 達 到 其 指 標 性 的 功 用。
表 25:三大目標對機關編擬計畫的幫助
5. 電子化政府計畫所設定的三大目標(如:發展主動服務、創造優質 生 活)是否有助於貴機關編擬計畫?(n=31)
次 數
類 別 整 體 G2B & G2C G2E
完 全 沒 幫 助 0 (0.0%) 0 (0.0%) 0 (0.0%) 不 太 有 幫 助 2 (6.5%) 1 (6.3%) 1 (6.7%) 還 算 有 幫 助 20 (64.5%) 11 (68.8%) 9 (60.0%) 非 常 有 幫 助 9 (29.0%) 4 (25.0%) 5 (33.3%)
整 體 平 均 數 3.23 整體標準差.560 表26針對五大策略的幫助程度進行討論:
表 26:五大策略對機關編擬計畫的幫助
6. 電 子 化 政 府 計 畫 所 設 定 的 五 大 策 略 (如 : 推 動 資 訊 改 造 , 有 效 運 用 資 源)是否有助於貴機關編擬計畫?(n=32)
次 數
類 別 整 體 G2B & G2C G2E
完 全 沒 幫 助 0 (0.0%) 0 (0.0%) 0 (0.0%) 不 太 有 幫 助 0 (0.0%) 0 (0.0%) 0 (0.0%) 還 算 有 幫 助 21 (67.7%) 10 (62.5%) 11 (73.3%) 非 常 有 幫 助 10 (32.3%) 6 (37.5%) 4 (26.7%)
整 體 平 均 數 3.32 整體標準差.475
在 本 題 中 , 所 有 受 訪 者 都 認 為 五 大 策 略 的 提 出 對 機 關 編 擬 計 畫 是 有 幫 助 的,21位受訪者(67.7%)認為還算有幫助,10位(32.3%)認為非常
有 幫 助 , 且 完 全 沒 有 受 訪 者 認 為 五 大 策 略 對 於 機 關 編 擬 計 畫 是 沒 有 幫 助 的 , 顯 示 出 五 大 策 略 確 實 對 機 關 在 編 擬 計 畫 時 提 供 重 要 的 方 向 。
表27對十大旗艦的幫助程度進行討論,先期計畫中所提出的十大
旗 艦 , 近 九 成 的 受 訪 者 也 認 為 是 有 幫 助 的 , 其 中 認 為 還 算 有 幫 助 佔 54.8%(17位受訪者),而認為非常有幫助的受訪者占32.3%(10位),不太 有 幫 助 的 有9.7%(3位),完全沒有幫助的3.2%(1位)。顯示十大旗艦對機 關 編 擬 計 畫 是 有 幫 助 的 。 其 中 , 認 為 十 大 旗 艦 不 太 有 幫 助 、 甚 至 完 全 沒 幫 助 的 受 訪 者 , 多 是G2B的計畫,推估因其有非常明確的特定服 務 對 象 , 而 造 成 這 些 較 具 體 的 旗 艦 對 於 該 機 關 編 擬 計 畫 較 無 幫 助 。
表 27:十大旗艦對機關編擬計畫的幫助
7. 電子化政府計畫所設定的十大旗艦計畫(如:弱勢 e 關懷)是否有助 於 貴 機 關 編 擬 計 畫 ?(n=31)
次 數
類 別 整 體 G2B & G2C G2E
完 全 沒 幫 助 1 (3.2%) 1 (6.3%) 0 (0.0%) 不 太 有 幫 助 3 (9.7%) 3 (18.8%) 0 (0.0%) 還 算 有 幫 助 17 (54.8%) 7 (43.8%) 10 (66.7%) 非 常 有 幫 助 10 (32.3%) 5 (31.3%) 5 (33.3%)
整 體 平 均 數 3.16 整體標準差.735
接 著,機 關 提 出 計 畫 之 後 就 會 進 行 審 議,邀 集 審 議 委 員 進 行 審 議,
分 別 對 計 畫 內 容 及 預 算 調 整 方 面 給 予 意 見 , 表28、表29分別呈現委員 意 見 對 計 畫 內 容 調 整 及 計 畫 預 算 調 整 的 幫 助 。
表28表 現 出 審 議 委 員 的 建 議 對 調 整 計 畫 內 容 的 幫 助 程 度 , 有80%
的 受 訪 者 認 為 審 議 委 員 的 建 議 對 於 調 整 計 畫 內 容 是 有 幫 助 的 , 其 中18 位(60.0%) 認 為 還 算 有 幫 助 , 6 位 (20.0%) 認 為 非 常 有 幫 助 , 剩 下 6 位 (20.0%)的受訪者則認為不太有幫助。從此可以看出審議委員的建議多 少 對 計 畫 內 容 的 調 整 是 有 幫 助 的 。 不 過 比 較 起G2E計畫,G2B & G2C 計 畫(33.3%)有較多受訪者認為該建議的幫助程度有限。
表 28:審議委員的建議對調整計畫內容的幫助 11. 審議委員提出之建議是否有助於調整計畫內容?(n=30)
次 數
類 別 整 體 G2B & G2C G2E
完 全 沒 幫 助 0 (0.0%) 0 (0.0%) 0 (0.0%) 不 太 有 幫 助 6 (20.0%) 5 (33.3%) 1 (6.7%) 還 算 有 幫 助 18 (60.0%) 7 (46.7%) 11 (73.3%) 非 常 有 幫 助 6 (20.0%) 3 (20.0%) 3 (20.0%)
整 體 平 均 數 3.00 整體標準差.643
表29表現出審議委員的建議對調整計畫預算的幫助程度,從數字
中 可 以 看 出 , 認 為 審 議 委 員 對 調 整 計 畫 預 算 的 建 議 有 幫 助 及 沒 有 幫 助 的 分 配 大 約 是 一 半 一 半,有15位受訪者(50.0%)認為不太有幫助,14位 (46.7%)認為還算有幫助,1位(3.3%)認為非常有幫助。在這題中受訪者 似 乎 並 沒 有 共 識 , 這 可 能 和 委 員 所 給 予 的 建 議 多 半 偏 向 計 畫 目 標 及 指 標 , 較 少 針 對 經 費 調 整 給 予 具 體 建 議 , 及 經 費 調 整 必 須 經 過 機 關 制 式 程 序 有 關 。
表 29:審議委員的建議對調整計畫預算的幫助 12. 審議委員提出之建議是否有助於調整計畫預算?(n=30)
次 數
類 別 整 體 G2B & G2C G2E
完 全 沒 幫 助 0 (0.0%) 0 (0.0%) 0 (0.0%) 不 太 有 幫 助 15 (50.0%) 8 (53.3%) 7 (46.7%) 還 算 有 幫 助 14 (46.7%) 6 (40.0%) 8 (53.3%) 非 常 有 幫 助 1 (3.3%) 1 (6.7%) 0 (0.0%)
整 體 平 均 數 2.53 整體標準差.571
而 在 機 關 提 出 計 畫 並 完 成 內 容 審 議 之 後 , 將 由 經 建 會 針 對 預 算 進 行 審 議,當 機 關 的 經 費 被 刪 減 時,機 關 可 能 透 過 撤 銷 計 畫、調 整 預 算 、
向 自 己 部 會 爭 取 預 算 等 方 式 因 應 , 每 一 種 方 式 都 有 可 能 發 生 , 各 機 關 也 可 能 視 不 同 情 況 使 用 不 同 的 因 應 方 式(參見表30):
表 30:經費被刪減時機關常見的因應方式
15. 經 費 如 有 被 刪 減 的 情 況 , 貴 機 關 最 常 見 的 後 續 因 應 方 式 為 何 ? (n=31)
次 數
類 別 整 體 G2B & G2C G2E
撤 銷 該 計 畫 3 (9.7%) 1 (6.3%) 2 (13.3%) 調 整 預 算 20 (64.5%) 11 (68.8%) 9 (60.0%) 向 自 己 部 會 爭 取 6 (19.4%) 3 (18.8%) 3 (20.0%) 尋 求 企 業 支 持 0 (0.0%) 0 (0.0%) 0 (0.0%)
其 他 2 (6.5%) 1 (6.3%) 1 (6.7%) 整 體 平 均 數 2.29 整體標準差.902
從 表30中可以看出,縱使各機關會視不同情況運用不同的方式因
應 , 有20位受訪者(64.5%)認為機關最常使用的因應手法是調整預算,
盡 量 在 現 有 的 預 算 框 架 下 進 行 調 整 ,6位受訪者(19.4%)認 為 會 用 向 自 己 部 會 爭 取 的 方 式 ,3位受訪者(9.7%)常 用 撤 銷 計 畫 因 應 ,2位受訪者 (6.5%)則勾選其他,在其他的開放性答案中,認為要用調整工作項目、
停 辦 未 完 成 項 目 、 向 上 級 爭 取 經 費 等 方 式 因 應 , 其 中 又 以 調 整 工 作 項 目 為 較 多 者 。
二 、 需求與制度建議
針 對 先 期 作 業 及 公 共 建 設 計 畫 審 議 的 流 程 , 以 下 針 對 未 來 需 求 、 制 度 建 議 的 相 關 題 目 進 行 討 論 。
目 前 臺 灣 在 電 子 化 政 府 計 畫 的 運 作 上 , 是 用 各 機 關 的 法 規 命 令 來 規 範 電 子 化 政 府 計 畫 , 但 從 各 國 的 經 驗 中 可 發 現 : 韓 國 設 有 電 子 化 政 府 法、美 國 設 有e-Government Act,透過整合式立法的方式訂定專法,
統 籌 規 範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相 關 事 宜 , 包 含 專 責 機 關 的 指 定 、 經 費 的 運 用
71.0%的 受 訪 者 認 為 臺 灣 未 來 設 立 電 子 化 政 府 專 法 是 合 適 的 , 其 中 認 為 非 常 適 合 的 更 達42.0%(13位 受 訪 者 ), 而 還 算 適 合 的 有 29.0%(9位 受 訪 者),不太適合有29.0%(9位受訪者)。由之可知,七成曾參與過電子 化 政 府 計 畫 的 承 辦 人 , 認 為 未 來 臺 灣 可 以 用 電 子 化 政 府 專 法 的 方 式 , 來 統 籌 處 理 電 子 化 政 府 相 關 的 事 項 , 更 加 明 確 的 使 用 法 律 層 級 來 制 度 化 電 子 化 政 府 計 畫 責 任 歸 屬 、 發 展 方 向 等 相 關 事 宜 。
表 31:未來設立電子化政府專法的合適性
1. 為使各級政府機關更重視對於電子化政府的長遠發展,我國未來設 立 電 子 化 政 府 專 法(如:韓國設有電子化政府法)的合適性?(n=31)
次 數
類 別 整 體 G2B & G2C G2E
完 全 不 適 合 0 (0.0%) 0 (0.0%) 0 (0.0%) 不 太 適 合 9 (29.0%) 4 (25.0%) 5 (33.3%) 還 算 適 合 9 (29.0%) 5 (31.3%) 4 (26.7%) 非 常 適 合 13 (42.0%) 7 (43.8%) 6 (40.0%)
整 體 平 均 數 3.13 整體標準差.846
在 審 議 機 關 方 面 , 在 表24中 , 有 45.2%的 受 訪 者 認 為 以 研 考 會 統 籌 辦 理 先 期 作 業,經 建 會 考 量 整 體 預 算 的 方 式 還 算 適 合,而 在 表31中,
呈 現 出 若 未 來 不 區 分 計 畫 及 經 費 審 議 , 而 由 單 一 機 關 負 責 兩 者 的 審 議 的 合 適 性 , 有 過 半 的 受 訪 者 認 為 未 來 由 單 一 機 關 負 責 預 算 審 核 與 計 畫 審 議 的 工 作 是 適 合 的,其 中 有16位受訪者(51.6%)認為非常適合,13位 受 訪 者(41.9%)認為還算適合,僅有2位(6.5%)認為不太適合。這樣的結 果 或 許 對 照 表24略顯矛盾,但是仍有程度上的差別,並且更加凸顯出 受 訪 者 期 許 未 來 單 一 機 關 統 籌 審 義 計 畫 內 容 及 經 費 的 期 待( 參 見 表 32):
表 32:未來由單一機關負責預算審核與計畫審議的合適性 3. 未來電子化政府計畫以「由單一機關負責預算審核與計畫審議」的 合 適 性 ?(n=31)
次 數
類 別 整 體 G2B & G2C G2E
完 全 不 適 合 0 (0.0%) 0 (0.0%) 0 (0.0%) 不 太 適 合 2 (6.5%) 1 (6.3%) 1 (6.7%) 還 算 適 合 13 (41.9%) 6 (37.5%) 7 (46.7%) 非 常 適 合 16 (51.6%) 9 (56.3%) 7 (46.7%)
整 體 平 均 數 3.45 整體標準差.624
審 議 面 向 還 包 含 審 議 委 員 的 討 論 , 計 畫 審 議 的 委 員 應 該 包 含 哪 些 (參考表33):
表 33:計畫的審議委員
10. 計畫審議的委員應包含下列哪些對象(成員)?(可複選)(n=31) 次 數
類 別 整 體 G2B & G2C G2E
研 考 會 同 仁 25 (80.6%) 13 (81.3%) 12 (80.0%) 經 建 會 同 仁 24 (77.4%) 13 (81.3%) 11 (73.3%) 實 務 界 專 家 30 (96.8%) 16 (100%) 14 (93.3%) 學 者 26 (83.9%) 14 (87.5%) 12 (80.0%) 使 用 者 代 表 24 (77.4%) 12 (75.0%) 12 (80.0%) 一 般 大 眾 4 (12.9%) 1 (6.3%) 3 (20.0%)
其 他 0 (0.0%) 0 (0.0%) 0 (0.0%) 表33中 顯 示 96.8%的 受 訪 者 認 為 計 畫 的 審 議 委 員 一 定 要 包 含 實 務 界 專 家 , 該 類 別 位 居 第 一 , 但 目 前 的 制 度 中 , 並 沒 有 納 入 實 務 界 專 家 的 意 見;其 次,83.9%的受訪者認為應納入學者在計畫的審議委員中,
80.6%認 為 應 該 納 入 研 考 會 同 仁 , 77.4%認 為 應 該 納 入 經 建 會 同 仁 ,
80.6%認 為 應 該 納 入 研 考 會 同 仁 , 77.4%認 為 應 該 納 入 經 建 會 同 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