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內容分析在傳播研究應用與發展
第一節 內容分析作為一種研究方法
一、內容分析發展史
內容分析起於十八世紀瑞典,當時瑞典國教認為聯合兄弟教派所出版的「錫安歌集」
對教義有所曲解,Kumblaeus 牧師為釐清爭議而採取類似今日的量化內容分析法檢視聯 合兄弟教派所出版的「錫安歌集」,結果發現該書籍內容有扭曲、刪改基督教教義,試 圖建構新觀念。Kumblaeus 對「錫安歌集」的檢視,成為量化內容分析始祖(Krippendorff, 2004a)。
1893 年 Speed 為了解 Benjamin H. Day,1833 年所創立的紐約太陽報(New York Sun),這家以商業化、大眾化為主的報業對報紙版面內容的影響,而採用量化內容分析 法進行檢測,發現宗教、科學與文學等篇幅內容縮減,而運動、娛樂和醜聞等報導有增 加的趨勢。Speed(1893)紐約太陽報內容分析研究,成為第一位使用量化內容分析的學者 (Krippendorff, 2004a)。
第一位內容分析學者是Speed(1893)紐約太陽報研究,但直到 Lasswell(1927)發表第 二次世界大戰宣傳分析研究,內容分析才受到傳播研究重視(Krippendorff, 2004a)。1930 年代後期,內容分析成為傳播主要研究方法之一,主因有三:(一)社會科學實證研究 方法的廣泛運用;(二)電子媒介興起;(三)經濟危機引發政治與社會問題,知識分子 認為這與傳播內容有關,因此檢視媒介內容,試圖了解真相(Riffe & Freitag, 1997)。
王石番(1999)認為 Lasswell(1927)所帶起的內容分析研究,對內容分析方法有三點貢 獻:(一)提升內容分析使用率,建立內容分析理論架構,確定概念定義及其重要性;(二)
奠定內容分析基礎,其研究方法成為大規模研究不可或缺的部份;(三)提升統計方法 在調查研究和實驗設計地位,協助研究結果的解釋及推論。台灣早期內容分析研究偏向
描述性統計,以百分比及平均數為主,然而由於描述性統計較不強調因果關係,因此文 觀」是指在研究者編碼定義下,編碼員編碼時需保有相互主觀性(inter subjectivity),降 低個人主觀性成見,以利日後進行重複性研究時,能得到相同結果(Krippendorff, 2004a);內容分析定義,整理如表 3-1。
表3-1:內容分析定義(依年代排序)
學者 內容分析定義
Waples & Berelson (1941)
內容分析是系統性的將不夠明確的內容給予定義,以客觀 方式呈現閱聽人所接收到的訊息。
Berelson (1952)
內容分析是客觀、有系統、量化的敘述工具,運用於傳播 內容的符號具研究。
Kerlinger (1964)
內容分析不僅是一種分析方法,也是一種觀察方式,研究 者得以間接方式分析、推敲傳播內容。
Stone, Dunphy, Smith, & Ogilvie (1966)
內容分析是以系統、客觀方式,對特定傳播內容進行推論 的研究方法。
Berelson (1971)
內容分析是針對明顯的傳播內容,作客觀、系統、量化的 描述。
Krippendorff (1980)
Kolbe & Burnett (1991)
內容分析是一種觀察方式,在編碼過程中有系統的評估符 號內容,不限編碼內容形式,包含:文字、聲音、影像等。
Riffe, Lacy, & Fico 內容分析是一種系統性,可重複檢驗傳播符碼的研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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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1:內容分析定義(續)
學者 內容分析定義
(1998) 法,並透過合理的量化統計方法呈現傳播內容,推論其意 義。
王石番 (1999)
內容分析是一種研究方法,可從研究文本資料中進行可複 製性研究,有效推論、了解研究文本脈絡意涵。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綜合以上學者觀點,本研究認為內容分析是指針對特定媒介內容以客觀、系統方 式,進行合理的量化統計與有效推論。「量化」是指能針對擬定的分析單位進行統計運 算、比較,以數據呈現研究文本中編碼類目、單位出現的次數差異;「推論」則是能以 部份樣本結果,有效推測母群體,回應研究問題(Krippendorff, 2004a)。
三、內容分析之侷限與優勢
僅管量化內容分析具有客觀、系統與可重複性等優點,但量化內容分析是從研究文 本中推測符號明顯(manifest)意義,王石番(1999)認為這有二點迷思:(一)訊息意義 的解讀應該不只有一種,接收者對同一訊息可能會有不同的詮釋,多元意義;(二)編 碼者成長背景或文化差異,對研究文本的認定可能會產生歧異解讀。儘管藉由理解媒介 內容脈絡過程有助提升編碼一致性,但這並不易達成,因而假設編碼者對研究文本有相 同共識的觀點似乎有所落差。
但誠如Babbie(2003)所說,內容分析具有實惠、安全、跨越時空及不干擾研究文本 等優點,其中不干擾研究對象是其他研究方法所缺乏的。Kerlinger(1964)指出,內容分 析不僅是一種分析方法,也是一種觀察方式,研究者得以間接方式分析、推敲傳播內容 (Krippendorff, 2004a)。羅文輝(1997)也認為內容分析是一種非親身訪問的研究方法,不 干擾研究文本,並具有節省人力與經費(不需耗費大量人力與儀器設備添購)、研究步 驟彈性、研究範圍廣泛(可進行跨時空研究)、與無回覆率問題等優點;但不同研究者 其類目定義可能有所差異,使研究結果難以進行相互比較,與編碼困難(編碼方式是否 能精確反映研究文本)、可能性偏差(蒐集的研究文本,不夠客觀、公正)及研究文本
不易取得等挑戰。
內容分析除了上述的優、缺點外,內容分析假設只要對編碼員加以訓練,就可降低 編碼判斷誤差,提升編碼一致性,然而在現實生活中解讀訊息的歧異性時常發生,內容 分析卻忽略這現象,追求編碼一致性,降低研究文本「意義」論述,停留在符號具層次;
假使不進行編碼員訓練,其編碼類目定義將缺乏共識,喪失系統性與相互主觀性,產生 歧異編碼解讀,也不符合科學客觀性,內容分析面臨兩難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