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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內容分析在傳播研究應用與發展

第四節 內容分析在傳播研究的應用概況

4. 以下事項需避免:

(1) 只用百分比同意度計算、報告編碼員間信度。

(2) 以 Cronbach’s alpha, Pearson’s γ,或其他以相關為基礎的表達形式。這 將會標準化編碼數值,只測量共變異數,並非內容分析所需。

(3) 採卡方檢定計算編碼員間信度。

(4) 研究文本的重複出現,或編碼員編碼的重疊。

5. 報告編碼員信度時建議包含以下資訊:

(1) 產生編碼員間信度所用的樣本數與方法。

(2) 抽樣樣本與全體樣本的關係。

(3) 編碼員人數至少需兩人或以上,並報告是否包含研究者本身。

(4) 達到所報告之信度水準,所花費的編碼訓練過程與時間。

(5) 讀者如何取得更詳細的編碼發展過程。

第四節 內容分析在傳播研究的應用概況

隨著內容分析方法的成熟,相關回顧性研究也陸續出現,如:Riffe & Freitag (1997) 探討過去25 年(1971 年到 1995 年)在 Journalism Quarterly 期刊中有關內容分析研究的 文章;Lombard(2002)搜尋 1994 年到 1998 年在 Communication Abstracts 網站中,

以”content analysis”為關鍵字的文章進行編碼員間信度研究。然而相關回顧性研究在台 灣卻尚未多見,本研究針對台灣傳播學術研究期刊(中華傳播學刊及新聞學研究),其 關鍵字、研究方法為「內容分析」的文章,共37 篇文章,並透過此回顧過程發展本研 究編碼流程及編碼員間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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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聚焦於新聞、報紙

針對一個學門進行研究主題、理論、或研究方法的探討,不僅有助理解該學門發展 狀況,更可以推測未來研究趨勢走向,Neuendorf(2002)指出近年來採用內容分析的傳播 研究有顯著性增加。Lombard(2002),在 Communication Abstracts 中蒐集 1994 年到 1998 年間的內容分析文章共200 篇,發現研究主題以廣告為主,其次是新聞及娛樂,研究文 本多數是報紙,接著是雜誌、電視與廣播。Riffe & Freitag(1997)回顧 Journalism Quarterly 期刊過去25 年與內容分析相關的文章,結果顯示研究主題聚焦於新聞研究,其次是廣 告、娛樂與影像,研究文本則以報紙為主,依序是電視與雜誌(詳見表3-4)。

表3-4:國外主要研究主題及研究文本

Lombard(2002) Riffe & Freitag(1997)

研究主題 研究文本 研究主題 研究文本

多數學者(Berelson, 1952; Riffe, Lacy, Stephen, Fico, & Frederick, 1998)認為內容分析 是「量化」研究,然而George(1959)指出內容分析可進行「質化」論述,針對研究文本 進行文本詮釋與推論。Krippendorff(2004a)也認同「質化」內容分析觀點,特別是政治

傳播中的國外議題報導、民族誌(ethnography)與論述分析(discourse analysis)等,並 表示作者與接收者對文本內容的詮釋會有所異,並非單一文本解讀,文本多義性

(polysemy)。

僅管學者對內容分析屬於「量化」或「質化」觀點有所爭議,但現今內容分析文章 以「量化」研究為主,如Kamhawi & Weaver(2003),選取美國十大傳播學術期刊中的內 容分析文章進行10 年(1980 年到 1999 年)研究分析,發現量化文章占 72%。

Lombard(2002),以”content analysis”為關鍵字搜尋 Communication Abstracts,在 200 篇 文章中發現80%的內容分析採量化研究。本研究在歸納中華傳播學刊與新聞學研究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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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既有內容分析文章推測,「量化」內容分析為現今主流。另一現象是二元或多元 研究方法的出現,10 篇文章其研究方法兼具量化與質化。除了內容分析外,可能還運用 深度訪談(in-depth interviewing)、文本分析(text analysis)、符號學(semiology)、論述 分析、實驗法或調查法等方式探討研究主題。本研究認為,質化與量化研究並行,有益 於解決研究技術難題,捕捉非結構性資料。

三、研究文本「單位化」不足

本研究認為台灣內容分析文章,有關單位化的敘述不夠完善。儘管37 篇文章皆有 報告抽樣單位與紀錄單位,但均缺乏脈絡單位的陳述。抽樣單位以報紙(21 篇)為大宗,

例如:1972 年王石番,「『民族晚報、大華晚報』加強競爭前後的內容分析」研究;2006 年詹定宇、襲昶元與金海濤,「菸害相關新聞報導內容之分析:以台灣報紙為例」。

紀錄單位則以件數(10 篇)、語幹(6 篇)為主。以件數為紀錄單位的如:黃祝萍 (1981),「人民日報對『四個現代化』政策之傳播策略研究」;語幹,如:郭江東(1978),

「家庭價值取向之變遷:傳統與現代-電視連續劇的分析研究為主」。另外,有二篇研 究為不同報社版面內容比較,以平方英寸為紀錄單位;但不同報社的排版方式、字體、

間距大小可能不一致,若以平方英寸為判斷依據,恐有失準確性,可以考慮改成議題則 數或字數為紀錄單位,其研究可能更客觀。

缺乏脈絡單位的明確定義,編碼員與讀者可能會失去理解研究文本脈絡意涵的機 會,產生歧異解讀,編碼同意度下降。建議應加強脈絡單位的說明,以便編碼員或讀者 了解紀錄單位背後的脈絡意涵,增加文本解讀編碼的一致性與研究的可重複性。

四、抽樣方法透明化

Krippendorff(2004a)將內容分析常用的抽樣方法分成兩類:機率抽樣與非機率抽 樣,以研究文本被抽出的機率是否相同為判斷依據。本研究在回顧37 篇文章後發現,

16 篇文章沒報告抽樣方法(詳見表 3-8),這個部分報告的不完整,將影響內容分析的

客觀、系統與可重複性研究宗旨。

10 篇文章採機率抽樣,研究文本以報紙為主,進行報紙議題內容比較。5 篇文章為 非機率的立意抽樣,研究者針對特定議題(如:犯罪新聞、價值觀念等)進行資料蒐集。

此外有4 篇文章採取二種以上的抽樣方法,如先以隨機抽樣選出最初始的研究文本,再 透過系統抽樣取得所需的研究文本數,試圖減少人為因素干擾,維持抽樣過程的客觀。

四篇文章分別為廖風德(1976),「中共香港『大公報』之宣傳分析(一九七二至一九七 五)」。郭江東(1978),「家庭價值取向之變遷:傳統與現代-電視連續劇的分析研究」。

郭勝煌(1978),「傳播內容之『價值分析』-以中文版讀者文摘為例的研究」。李文琦 (1981),「香港『七十年代』宣傳之內容分析」。

表3-8:台灣內容分析抽樣方法

抽樣方法 篇數/百分比

機 率 抽 樣

隨機抽樣 8/18%

系統抽樣 5/11%

分層抽樣 2/5%

群集抽樣 2/5%

非機率抽樣(立意抽樣) 5/11%

不明,沒告知 16/36%

不抽樣,全體樣本研究 1/3%

其他(理論、方法研究) 5/11%

總計 44/100%

*其中四篇文章使用二種以上抽樣方法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整理

本研究認為抽樣方法的選擇,可依據研究主題進行初步的二元劃分。當研究文本資 訊容易蒐集時,可採機率抽樣,因樣本數充足,如平面報章雜誌等內容議題比較。研究 主題侷限在特定議題時,可能因議題特殊性或罕見性,不易取得樣本,而需採取非機率 抽樣方法(如:滾雪球抽樣、立意抽樣等),以增加樣本數。然而抽樣方法的抉擇,還 需考慮研究經費、人力資源、時間性與母群體特質等因素,以嚴謹的研究過程,抽出有 效樣本呈現母群體特性,避免樣本誤差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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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落實編碼人數報告與研究者的迴避

約三分之一的文章,沒有完整報告編碼簿的前測過程與編碼人數。37 篇內容分析研 究中有13 篇文章沒交代編碼人數,其餘 24 篇文章的編碼人數為 2 到 10 人不等(詳見 表3-9),符合編碼的相互主觀性訴求,編碼員多數是具有傳播相關背景的研究生或大學 生,符合Krippendorff(2004a)所提出的觀點。然而少有研究提及前測編碼過程,也缺乏 有關編碼類目選項說明,難以得知編碼類目是否互斥、完善。在編碼員間信度報告上,

發現可能有研究者身兼編碼員現象,其編碼者與研究者人數相同且沒說明編碼者。

本研究建議,研究者需報告編碼人數,確保編碼的客觀性與相互主觀性,編碼員的 多寡不僅影響編碼效益,也關係到研究結果的信、效度。人數的增加,雖能減少編碼次 數,但相對的培訓時間可能延長,以磨合分歧。研究者需多著墨有關前測編碼與編碼員 間信度的描述。此外研究者不能身兼編碼者,以免影響編碼的客觀、中立(Krippendorff, 2004a; Neuendorf, 2002)。

表3-9:台灣內容分析編碼員人數

編碼人數 篇數/百分比

2 人 7/18%

3 人 7/18%

4 人 1/3%

6 人 1/3%

7 人 1/3%

10 人 2/5%

其他(理論、方法研究) 5/14%

不明,沒告知 13/35%

總計 37/99%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整理

六、詳實報告編碼員間信度與善用統計方法

本研究綜觀37 篇內容分析文章後發現,有關編碼員間信度發展過程常以一段話交 待,敘述不完備。只有13 篇文章報告編碼員間信度(詳見表 3-10),其中二篇文章編碼

員間信度小於.80(詳見表 3-11)。在不知編碼員間信度或數值低於.80 的情境下,其研 究結果容易引起質疑。

表3-10:台灣內容分析編碼員間信度報告 編碼員間信度報告 篇數/百分比 有 13/35%

無 19/51%

其他 (理論、方法研究) 5/14%

總計 37/100%

表3-11:台灣內容分析編碼員間信度值 編碼員間信度值 篇數/百分比

.90 以上 8/62%

.80~.90 以下(不包含.90) 3/23%

.80 以下(不包含.80) 2/15%

總計 13/100%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整理

5 篇文章直接報告信度(reliability),跳過編碼員間信度陳述,例如:楊志弘(1981),

「台灣報紙在危機時期的內容變動及其功能之研究-以『美國與中共建交」事件為 例』」。然而依據信度計算公式,求信度前必需先知道編碼員間信度,才能計算信度,因 而推測這5 篇文章應有計算編碼員間信度,只是忽略沒有報告。將有報告信度或編碼員 間信度的文章合計,共18 篇,仍未超過半數,實有待改善,以符合內容分析在方法上 的要求。

台灣均以百分比同意度來表達編碼員間信度。Lombard(2002)在編碼員間信度研究 上,提出五種不同統計方式來表達編碼員間信度,並認為名目尺度除了可用百分比同意 度表示外,還可用Scott’s π、Cohen’s κ 等統計方式呈現。編碼人數的不同,也會影響統 計方法的抉擇,如:百分比同意度、Holsti’s Method 與 Scott’s π 等,僅能對成雙的編碼 員進行統計。研究者需理解不同統計方法的特性與侷限,才能確切傳達編碼員間信度。

整體而言,回顧台灣傳播學術研究兩本期刊(中華傳播學刊及新聞學研究),37 篇 內容分析文章,有三點發現:(一)台灣內容分析主題偏向報紙新聞議題,並以量化研 究為主;(二)編碼樣本取得方式不明,近半數研究沒說明抽樣方法,影響研究結果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