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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爭之後:校風建立、傳承的組織化歷程

第五章 烏托邦的失序

三、 鬥爭之後:校風建立、傳承的組織化歷程

在輔導組、教學組之間,學校作出了選擇。教學組教師志遠接任校長的同時,

也確立了「陽剛氣概」優於「陰柔氣質」的主從關係。二〇〇六年後,輔導派教 師陸續離職,只剩下與志遠競選校長的毅青一人。毅青隨後也提出辭呈,離開校 內教師的崗位,另謀他就。而學校主文化,再也沒有陰柔氣質的選項。

「陽剛氣概」成為校風這件事,從兩性分歧的學校經驗中得見,校內一位擔 任九人小組的女學生就說:「我覺得有蠻多人,尤其是女生都一直覺得她在這邊 很孤單,男生好像比女生容易找到投入的東西。」270不少學生則如此描繪全人學 生的樣貌「探險、冒險、熱情、熱愛知識」。一種向外尋求自己,陽剛氣概的理 性人,在學校的制度化過程中,被確立為「校風」。

「校風」不僅代表官方學生的樣貌,還指涉學校組織所蘊含的特定價值,對 人如何成為人的想像。我們也看到,尋求探險、冒險、熱愛知識的人,為學校制 度化的鬥爭過程所鞏固。學校選擇了教學組的方向,同時也選擇了教學組偏愛的 知識系統、法律系統等正當性資源,選校長的組織性事件,也選擇了學校如何跟 環境互動,要延續哪些環境的正當性資源。

二〇〇八年始,在知識教育上,教學組教師所偏好的「經典」,成為課程制 度化的方向。於道德教育上,圍繞著「法律」概念,逐漸出現的立法、司法系統,

和校外的「公民教育」有所銜接。學校的社會化階梯,也逐漸被制度化。至此、

我們大致可以看見,學校如何輔助學生,逐漸成為向外尋求自己,陽剛氣概的理 性人。

(一) 指向社會:公民自治的制度縮影

        校長交接後,教學組教師將校內已發展的立法、司法系統,指向與制度具有 親和性的「公民」概念,以公民教育為道德教育的主軸。教師開始以社會的法治 體系,去構思、增添校內各機制,以佈置公民教育的學校環境。他們將「自治」

與民主政體的運作方式連結起來。將校內已發展的法官團、九人小組、九人小組        

270 2007/09/14 另類教育研習營逐字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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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自治會,投射到民主制度的各個功能。 

        制度上、自治是生活制度落實的手段。論述上、教師將「自治」視為教育出 公民的策略,偶然與生活制度構連在一起。「公民」的概念,不僅賦予校內落實 自治的正當性,也左右了生活制度的發展方向。此時、學校彷若社會的縮影,學 校的自我管理方式,一再的連結到法治社會的各項制度,創造出校園自治與民主 政體的「和而不同」。 

        二〇〇八年開始,教師不斷進行制度的轉譯,他們將學生在同儕社會的角 色,巧妙的轉換為民主社會的各個角色。校內「告」的機制,以及處理告的法官 團,就是民主社會法官、證人、檢察官等角色的綜合體。而校內的九人小組課程,

彷若執行公共政策之前,彼此協商方案的「專家會議」。「自治會」則是直接民主,

每一次決議各項校內政策,都要透過公民投票。學生開始從公民社會的「模擬角 色」,來學習成為一個公民。 

1. 法官、檢察官、證人

       

圖6-2:校內訴訟程序圖

        在毅青離去後,輔導派教師退出學校制度化的鬥爭,以說理來解決糾紛,公 共化的形式,成為生活制度的主要功能。此時、九人小組教師也分化為兩種角色。

原任九人小組教師思勤,轉任主席團教師,柏成則接手思勤的任務,擔任法官團 教師。九人小組課堂,則交由志遠、思勤共同合作,負責引導學生討論公共議題。

學生角色的分化,以及教師角色的分化,細膩的以法律的形式,發展說理的教育。 

「法律」的概念,被柏成、思勤引入法官團,法官團教師柏成,就闡述自己 如何帶領學生法官「查案」: 

問案的原則很簡單,第一堂課的話,如果問案漫不經心,就會說你有沒 有抽煙,阿沒有這樣的單就結了,這是例行單。有些是有爭執的,他們 彼此之間有糾紛,沒有釐清事實的真相是什麼,就欺負這件事情,要做 深入的問案,不只是被欺負,欺負人的人也要瞭解。問案的時候雙方可 以宣洩他們的情緒,那是附加的功能。那時候我要求他們要還原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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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弄清楚到底是怎樣子,至少要到這個層次。271

        學生法官「問案」的方式,從被告者是、否違規,轉而要求呈現兩造三方對 事件的看法。他們不僅要擔任同儕社會的協調者,還要洞察事件發生的緣由,如 何透露同儕社會生態的訊息。蒐集違規事件的資訊,詢問原告、被告、證人,取 得各方的證詞。這種更細膩的問案方式,讓學生法官除了被動接收告單之外,還 必須積極辦案。 

       

圖6-3:校內申訴書格式

圖6-3 中,由申訴書的格式看出,學校如何規範了學生法官問案的方式,他 們必須確認每一樁違規事件的人、事、時、地、物,告單幾乎等於小規模的訴訟 狀,展示了每一樁違規事件。值星法官接到告單後,必須在校內日常生活的閒暇 時間,私下詢問當事人、申訴人、找尋證人,來還原每一樁事件的前因後果。值 星法官掌握資訊後,會於「申訴人(檢察官)說明」一欄,撰寫問案所得的資訊。

二〇〇八年的告單中,檢察官說明一欄,可看出檢察官如何問案。學生家楷 是九人小組成員,他發現六月某一天晚上,有人想要吃宵夜,爬進儲藏室把鐵窗 剪開,造成早餐飲料變少,於是代表學校提出訴訟,學生法官接單後,拿著告單 去問案,最後當事人四人自首,他們供稱:「當天晚上兩人肚子餓,前往餐廳,

時間凌晨三點,後來遇到另外兩人,開始破門。主要是XX 和 OO 在破門,其他

       

271 2010/11/29 柏成訪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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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在一旁觀看」272

學生法官不僅記錄學生是否違規,還企圖還原事件發生時,個別行為人的動 機、行動、時間、地點、角色。同樣是偷拿食物與破壞公物,學生法官對不同角 色也有不同處分。一旦他們還原違規事件的複雜面貌,他們對違反規則的看法也 更加多元。這種多元會影響學生法官如何作出「判決」。同樣一件事情,可能根 據當時的情境,而有不同的判決。 

告單決定了學生法官判斷事件的資訊類目,「問案」本身更引發法理學的爭 論。例如、「偷竊」總是最難以破案的案件,柏成就指出:「有人偷東西死不承認,

他們用另一種方式,藉由誰偷跑進房間去偷看他的東西的方式去證明他有偷,那 時候我們就開始討論說,你用不正當的方式去問案,即使他有偷,這樣的證據到 底是不是證據?」273此時,教師已經不是在教育裁判與否,而針對問案的手段進 行法理學的討論,引領學生思考何謂公平正義、何謂證據。

從單純的是非觀念,到質問何謂是非的邏輯,學生法官不僅改變了問案的方 式,校內每位學生也因為問案的精緻化,隨時可能涉入證人、被告、原告的身份。

正因為學生法官作為執法者,也是同儕社會的一份子,使他不像一般法官,置身 於犯罪事實之外,而可能身歷其境,同理被告人或告訴人,或成為違規者。甚或、

他也可能因為自己的私人情感,而輕判或重判。有時候,一位好的學生法官,通 常要有違規經驗,才能判斷什麼是違規。 

一位學生法官,就描繪自己愛打電動,又擔任學生法官的判案歷程: 

不會犯罪很難判案,他會被犯罪的人迷惑,當時電動單都送到我這裡 來,例如有人說你今天下山怎樣怎樣,有人就說我這點時間怎麼可能下 山,常常下山的人就說你可能用什麼方法下山。或是有人在電腦室打電 動,九人小組拿出來討論,會打電動的人就說怎樣算電動,會用有打電 動的人的共識去判斷這是不是電動,法官團要抓人,有小朋友說誰在電 腦室打電動,一走進去大家電腦螢幕都是網站,懂電腦的人就知道你按 什麼快速鍵,電動就會縮到背景看不到,去的人要是會打電動的人,不 然會被會打電動的人迷惑...有違規者的經驗才知道怎樣是違規。274

        很多時候,學生法官具有雙重身份,他是公權力的執行者,也是校內的違規 者,「裁判能力」的教育過程,經常在雙重身份之間徘徊。 

還原犯罪事實

從提出告單、問案、到最後的判決,值星法官在每大週一下午的「法官團會 議」,會同教師與其他兩位法官,進行裁判。他們會一再確認「事件」的細節,

討論「事件」如何被放入「校規」的骨架,如何判定違規、裁定懲罰。通常、已        

272 引自〈2008 年校內告單〉。

273 2010/11/29 柏成訪談。

274 2012/08/26 小西訪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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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過九人小組的資深法官主導性較強,資淺法官還在學習如何說服眾人、作出 判決。

學生法官被賦予的任務是:一、還原整個訴訟「事件」的「人、事、時、地、

物」,透過證詞、證物的比對,予以適當的恢復性懲罰。二、在這個過程中,他 們不經意的碰觸到某些爭議事件,此時、法官團教師會引導學生思考爭議事件如 跟社會上的法律概念、判例的關係,讓學生重新思考外界的偷竊、連續犯、分享 贓物、證詞交叉比對、共犯等法律概念。

「連續犯」判例,就是校內著名的爭議事件,卸任、現任的學生法官都一再 提到這個判例。當時、學生石頭下山打電動,被重複告了兩次,被裁定兩次懲罰。

後來他挾怨報復,針對告他的學生,老王下山打電動,他一次告了十五張告單。

這個大案子引起九人小組的爭論,有人主張強硬姿態,說「你敢告十五次我就罰 十五次,不然起碼是一倍以上的刑度。」有人則主張「十五次事件屬於一次,應 當處以一次刑度。」275這場爭議案件,隨著校內的口耳相傳流傳下來,學生法官

這個大案子引起九人小組的爭論,有人主張強硬姿態,說「你敢告十五次我就罰 十五次,不然起碼是一倍以上的刑度。」有人則主張「十五次事件屬於一次,應 當處以一次刑度。」275這場爭議案件,隨著校內的口耳相傳流傳下來,學生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