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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文化的價值鬥爭

第五章 烏托邦的失序

二、 學校文化的價值鬥爭

        兩種彼此交纏的手段,鞏固了學校社會化的基礎。以制度來輔佐教師、學生 尋找文化的交集,共同達到文化的共識,以形塑學校的主文化。與此同時、心理 化、公共化的兩種手段,也界定了學校層次的次文化,學生的失常行為、叢林法 則、學生消極被動的不學習,成為學校欲貶抑的消極功能。 

        學校作為文化的載體,其自我改革的方式,反映、再現了文化的比例。學校 變革的暫時結局,體現了外在正當性、內部正當性資源如何並存。一方面、以考 試、複習、背誦知識科目為主的升學班,是學校為了回應升學環境,於校內建制 的制度施為。另一方面、心理化、公共化的兩種教學技藝,奠定了何謂「學校」

的次文化,卻因為兩者實踐手段,在組織身份、時間排擠的衝突,返回影響理念、

價值上的爭論。 

        二〇〇三年,兩種手段的爭執,引爆校內即將來臨的衝突,在期末校務會議 中,教學組教師思勤、俊雄,希望諮商教師要負責學生學習的責任。而輔導組教 師毅青、阿建,則反對「把諮商教師的工作變成以課業學習為主的工作」,阿建 則搶先開砲,質疑:「輔導的功能是什麼?我們如何看待輔導跟教學?」身兼輔 導、教學兩職的教師,在如何定論教師的學校角色、身份義務的爭論中,開始產 生價值衝突。 

二、 學校文化的價值鬥爭

輔導組教師毅青,十分生動描寫了兩派教師的爭辯,以及他們為何而爭?

身為一位體制外教師,在標舉自由、解放的論述中,有意無意期望教師 擁有一位大師風範。每位教師在這樣「應然」的期許下,要變成獨當一 面、成熟的教師,不能示弱、不能向其他教師求救,有問題要自行成長、

解決。那樣的理想形象與我的價值觀並不相符。獨立自主和情感的支持 與瞭解並不衝突,應該要被同等重視…在沒有外來專業工作者帶領的期 間,我們持續接觸 Rogers、TA 溝通分析、Satir 家族治療模式、敘事 治療等不同取向的輔導概念和技術,對我們跟學生的互動,有相當大的 幫助(張天安 2009:37、63)。

毅青的陳述中,教師的爭辯始終圍繞在兩方面:第一、教師作為改革者,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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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去論述「理想教師」的樣貌,這種論述又如何影響改革者偏好的教育手段跟角 色定位。第二、教師怎樣向環境尋求外援,挪用、學習外在的正當性資源,以合 理化自己的教育手段。由教育手段開啟的衝突,手段本身蘊含的價值衝突,迫使 他們回頭爭辯理念,釐清他們所欲教出的「全人的人」,來形構學校文化的樣貌。 

確立學校社會化的基礎後,他們不再擔憂學校的失序,邁向改革的下一步,

確立何謂「體制外教學者」的專業樣貌。過去身兼輔導、教學的教師,因為時間 上的排擠、必須再釐清教學者角色所應滿足的主、從功能。教師不再能身兼兩種 角色,而必須重新定位自身。此時此刻,輔導組、教學組教師不再擁有共同的敵 人,他們對於人身為人,無可讓步的價值,讓他們成為彼此的敵人。 

從「專業教學者」的角色定位開始,教師開始向外尋求正當性資源,以證澄 他們的專業形象。隨著角色的確立,對於課程、生活制度改革方向的辯論,亦同 時進行。當時、教師提出作為「全人的人」的兩種主體想像,一種公民、知識份 子的「理性人」圖像,以及一種情感、向內尋求的「感性人」圖像,在學校改革 的過程中逐漸浮現。 

(一) 兩種社會化的鬥爭:心理諮商與公共論理

        二〇〇三年尾,教師對教學者角色的定位,使他們有意識的選擇、強化原本 並存的某一種社會化模式。一種社會化的模式,如何去排擠另一種社會化的模 式,就牽涉教師、學生如何去詮釋制度的功能,以及制度存在的必要與否。兩種 社會化的衝突,沿著「告」的司法系統、「討論」的建制化過程、以及自治會的 立法系統顯現。 

1. 告的二元功能到單元功能

確立法官團制度後,輔導組、教學組教師轉而爭辯如何裁判違規事件、如何 詮釋加害者與被害者的處境、如何理解可欲、不可欲的行為準則,以及違規要付 出的代價。當時、教師紛紛站在其社會化軌跡的學生立場,爭論如何判案。在學 生法官中,代表弱勢者發聲的輔導組,被稱為正義派,偏向強勢者立場的教學組,

被稱為寬容派。 

學生法官中,正義派、寬容派的區分,反映了兩種社會化軌跡的學生族群,

一般而言,寬容派多半是校內時常惡作劇的老大,正義派過去則經歷了新生、被 欺負的成長階段,兩種社會化的軌跡,使他們對如何判決,有了分歧的觀點: 

那時候九人小組我們很皮,犯案的都是我們,正義派的九人小組就會生 氣。我記得我、小西、山胞、尖尖之外,其他都是正義派,正義派我不 知道是誰,好像是粉圓,反正他們就很正義,就覺得我們這樣做真是不 應該,我們覺得反正我們拆掉的東西都可以裝回去,又沒破壞什麼東 西。236

       

236 2008/01/07 藍克訪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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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九人小組的藍克指出,寬容派、正義派的戰爭,不僅反應學生群體看待 規則的差別,同時也反應兩派教師的觀點。寬容派擁抱自由、解放的論述,認為 加害者也需要被寬容。正義派則希望嚴懲加害者,拉出違規行為的嚴格界線。更 多時候,他們在爭奪「慣例」的詮釋,爭奪如何施加違規行為的懲罰。 

九人小組教師思勤,帶著九人小組學生整理資料,重建判例的同時,學生法 官的風格,也從過去跳跳、坦克的老大哥形象,演變為重視程序、慣例的檢察官 角色。當時、被列為慣例的告單,多半分為幾類:一、如未假下山、打電動、不 勞動等違反生活常規的行為,通常判決恢復性懲罰、或以「勞動」來懲罰。二、

如抽煙這類違反法律規範的行為,通常判以「跑步」。思勤就說:「小事情上,慣 例形成我不認為有嚴格的討論,學生他們常常沒有耐性。就變成阿就這樣。」237 生活常規之外,三大天條的電動、性行為、暴力,經歷創校初期至今的討論,

也形成一定的共識。打電動的行為,通常以「未假下山」的告單出現。性行為又 稱「合宿」,通常交由校務會議個案輔導。暴力爭議最多,雖被定義為可見的霸 淩行為、不可見的言語暴力、肢體暴力等行為群集,可是違規行為究竟是「暴力 還是惡作劇」的光譜,始終是眾人爭論的焦點。

從「丟大水池」的告單,可以體現正義派、寬容派如何爭論「暴力或惡作劇」

的疆界。自從克里昂幫老大教父,將某些看不爽、不打掃、經常惹惱他人的人際 弱勢者,丟到教室區下方長滿綠藻、深度約至腰部的生態池,校內又稱「大水池」。

「丟大水池」逐漸成為叢林法則的一種儀式,同儕社會展現權力的傳統,是黑幫 次文化的延續。

「丟大水池」是一種叢林法則的儀式,丟人者通常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夥人,

被丟者通常初來乍到。旁觀者身處其中,有的徬徨、擔憂自己也被如此對待。有 些人在旁拍手叫好,覺得這樣十分好玩。大部分的丟大水池事件,伴隨著宣示權 力、好玩、地下正義的意味。因此、如何看待丟大水池的加害者,甚或被丟水池 的受害者,乃至於兩者的關係,始終是校內爭論不休的議題。

此時,寬容派、正義派的教師、學生,如何詮釋制度的功能,在在影響他們 對大水池案的詮釋。寬容派教師、學生,論述制度的解放、寬容功能,認為:「我 們想要培養的不是奉公守法的學生,而是知道為什麼奉公守法,不是因為會被懲 罰而不去傷害別人。丟大水池,那個訓練多少是一個社會化的過程,以叢林法則 去突顯被欺負者不被認同的特質,他想要被認同,自然會認真去想那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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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容派的教師、學生,認為叢林法則跟明文制度,有共存的必要。他們在事 件發生當下進行價值判斷,認為如此一來看待違規的不同觀點才得以出現。可是 正義派教師反而認為,寬容論述固然導致學生挑戰規則、甚或自我衡量價值判斷 的效果,卻無形中造成受害者的強迫跟壓制。正義派教師毅青,就如此反駁寬容 論述:「丟大水池是好玩、是成長儀式、教訓一下不懂分寸的弱者、被丟的人要        

237 2010/10/21 思勤訪談。

238 2007/09/15 另類教育研習營逐字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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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面對、反省自己,我認為這似乎偏向男性氣概的強調。」239對毅青來說,制 度上的寬容縱使具有優點,付出的代價卻無法容忍,受害者並不會得到平反,也 無法終止霸淩行為。

最終,大水池案在寬容派學生法官居多,且勢力龐大、論述能力較強的狀況 下,判決「加害者於大水池夜宿一晚」。正義派學生法官、教師則群起譁然,認 為如此判決並不公義,輕判加害者。對向來站在新生、弱勢者立場的教師來說,

他們比起規則的寬鬆,更在意制度是否協助弱勢。然而、當時有權力的學生法官,

多數屬於寬容派,教學組教師掌握了大多數的詮釋權,而「惡作劇―暴力」的判 決光譜,也不斷向惡作劇靠攏,大部分輔導組教師視為暴力的違規行為,被判定 為惡作劇。

在全人的司法系統中,每張告單只能對應到一個判決,「告單―判例」的一 對一關係,強化輔導組、教學組教師的戰爭。就算判決有多種可能,最終還是只 能選擇一個,在這場戰爭中,教學組之所以勝利,關鍵在於有權力的學生領袖,

傾向寬容派的論述,而年幼學生會傾慕學生領袖,學習能贏得人際權力的判案模 式。另一種抒發情感、輔導個案的社會化軌跡,因為學生多屬弱勢,落敗於制度

傾向寬容派的論述,而年幼學生會傾慕學生領袖,學習能贏得人際權力的判案模 式。另一種抒發情感、輔導個案的社會化軌跡,因為學生多屬弱勢,落敗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