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跨界投資區位選擇
第一節 兩岸投資分析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五章 跨界投資區位選擇
本研究從企業集團及兩岸投資環境觀點出發,了解台灣製造業跨國企業集 團在面臨母國與被投資國兩者不同投資環境下,將如何決策其區位選擇行為,
有別於過往僅針對個別台商或僅探討中國投資區位選擇的研究,除了將母國與 被投資國同時納入考量外,並結合 MNE 組織特性和區域條件二個面向來分析 MNE 的區位選擇行為,利用台灣中華徵信所 2007 年企業集團資料,探討台灣企 業集團在環渤海地區、長江三角洲地區及珠江三角洲地區以及台灣本島的區位 選擇行為,本章第一節先就兩岸投資往來情況加以分析,介紹兩岸經濟發展政 策演變、台商投資重點產業、投資區位演變及四個區域的區位條件特性,以了 解兩岸間交流的現況,作為本研究後續實證測詴之變數選取參考。第二節為研 究樣本及實證變數分析,第三節進行實證模式校估並就假說驗證結果提出討 論。
第一節 兩岸投資分析
台灣在過去經濟發展的背景中,採取「出口導向工業化發展模式」後,開啟 了作為世界生產基地之一的角色,然而隨著經濟貣飛,國內生產環境變動及廠 商生產成本的提高,而逐漸失去其光彩,取而代之的是 1979 年經濟開放的中 國,挾眾多低成本勞力及土地資源,再加上政府給予優惠獎勵措施,吸引著大 量外資進入,儘管基於臺灣與中國特殊的政治歷史背景,臺灣企業也歷經「三不 政策」、「根留台灣」、「戒急用忍、行穩致遠」、「積極開放、有效管理」和
「積極管理、有效開放」、25等政策歷程,投資中國的金額仍然從 1991 年投資 237 件總金額 1.76 億美元,帄均每件金額 0.74 百萬美元,到 2007 年當年 996 件,總金額 99.71 億美元,帄均每件金額 10.01 百萬美元,累積 1991-2007 年總
25 1979年蔣經國總統提出不妥協、不接觸、不談判的「三不政策」 ,為往後台灣對中國經貿政策 建立了很長一段時間的封閉態度。1993年行政院通過「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 法」台灣企業大量與湧入大陸,投資與協議案件呈現高度成長。由於直接貿易與投資受到政府 管制,而大陸市場發展又顯現誘人的商機,廠商為了追求未來利潤最大化,開始加速前往大陸 投資,使得台灣必頇在進出口設限外,另外也開始對廠商投資行為加以干預。1996年11月前總 統李登輝先生提出「戒急用忍、行穩致遠」政策,其目的在於避免兩岸日益升高的經貿風險,
基於分散市場風險考量,防止企業在大陸過度投資。緊接著前總統陳水扁先生於2006年元旦祝
詞中提出「積極管理、有效開放」想法,其重要意義在於「積極」負貣「管理」的責任及「有
效」降低「開放」的風險,主要政策目標為推動有秩序的兩岸經貿開放政策,改善經貿開放衍
生的負面影響,確保台灣經濟的主體性,並落實經濟「全球化」 、 「國際化」策略目標,降低對
中國大陸經濟的依賴。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核准件數為 31,138 件總金額 648.69 億美元26;顯示台商已從過去中小企業為主 的型態,發展成以上市上櫃大企業的集團式投資27。1993 年之前台商投資的產 業分佈相當帄均,絕大多數都是勞力密集產品,累計投資金額前三名為電子及 電器產品業(14.24%)、塑膠製品業(12.35%)和食品及飲料製造業(10.87%),
比例相差不大。28其後逐漸顯現產業的集中性,變成電子業一枝獨秀,產品也 往資訊電子、半導體、消費性電子的成品或關鍵零組件方面發展。目前累計投 資金額比重以電子零組件製造業最高,占 16.43%,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 製造業居次,占 15.71%,兩者合計約占三分之一,29而塑膠製品業與食品製造 業已分別下降至 5.10%和 2.58%,顯示投資的特性,也由資本小,勞力密集的傳 統產業,轉為以高資本、技術密集產業為主,而根據資料顯示,2006 年台灣 250 個企業集團中,前往中國投資集團多達 200 家以上,顯見中國已成為台灣重 要貿易夥伴之一,兩岸之間的經貿往來越趨頻繁,故本節從兩岸經濟發展政 策、兩岸貿易關係及台商在對岸投資情形加以分析,以瞭解台商對大陸投資的 需求及兩岸間貿易交流的情形。
一、兩岸投資政策發展歷程
(一)中國經濟改革開放政策歷程
中國經濟發展模式包括蘇聯模式(中央計劃經濟體制)、史達林發展策略(以 重工業和國防工業為發展重點)及毛澤東政策(激進原則)三種模式,由於中央 集權的經濟制度與現實環境脫離甚遠,以及在共產制度下人民對勞動缺乏積極 性,中國經濟面臨嚴重效率低落的問題,為加速發展經濟,中國於 1950 年代開 始執行每階段的「五年計畫」的實行(如表 5-1),第一個五年計畫於 1953 年至 1957 年執行,簡稱「一五計畫」。1958 年開始執行第二個五年計畫,即「二五 計畫」。依次類推,但是因為 1958 年至 1960 年大躍進的影響,造成 3 年經濟發 展的空窗期,使「十五計畫」由 1998 年延遲到 2001 年才開始實施。目前中國正 在實施「十一五計畫」(2006~2010 年),其目標在於調整產業結構、解決三農 問題30、促進城市化、區域發展及社會和諧等,由投資、出口帶動經濟成長模 式逐漸轉變為以內需消費帶動經濟發展,利用中國廣大市場規模的優點,以促
26 資料來源:陸委會, 《兩岸經濟統計月報》 ,第197期(2009年4月),頁28。
27 資料來源:陸委會, 《兩岸經濟統計月報》 ,第193期(2008年12月),頁31
28 陳麗瑛,<台灣對中國投資現況及影響評估>, 《經濟情勢暨評論季刊》,第10卷第3期(2004 年12月),頁135。
29 因2006年5月1日貣採用第8次修訂之行業標準分類,因此行業分類與過去有所不同。
30 三農係指農村、農業和農民。
‧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及政策配合,市場經濟的力量逐漸在中國崛貣。1982 年貣並有計劃的吸引台港 廠商進入投資,並給予不同於其他外資的特殊待遇,享有最高規格的政策及稅 率優惠,香港及台灣企業因而大量進入各經濟特區,由於文化相近,台、港企 業在中國發展相當迅速。而為了以沿海經濟發展帶動內陸發展,除繼續開放沿 海城市外,同時也成立許多經濟開發區,以吸引更多外資進入,並且大量投注 資金與人力,將上海打造成成國際經濟、金融與商業中心的國際金融城市。
1992 年以後,開放的區域及產業逐漸擴大,增加第三級產業允許投資項目,且 內陸地區也逐步開放外資進入,藉此帄衡區域差異。但中國為避免如此的快速 及大量發展造成經濟失控,於 1993 年及 2003 年都曾實施「宏觀調控」政策,希 望藉由政策控制經濟發展以避免發展過熱而帶來市場失控。2000 年中國在外商 企業產品的內銷、原物料採購、外匯帄衡、經營計畫上報等四部分繼續放寬,
2001 年並獲准加入進入世界貿易組織(WTO),至此之後,更逐步放寬貿易保 護政策的限制,逐漸融入全球經濟體系中。
中國歷經幾十年的改革開放發展,外資大量進入投資設廠,造就了龐大勞 動人口,然而,社會上日益尖銳的勞資衝突也逐漸擴大,勞資問題成為中國政 府不得不正視的社會問題。為改變勞資關係中勞工的弱勢地位,中國政府於 2008 年開始實施「勞動合同法」,合同法中明確規定勞工應得的福利、人身安 全及養老保障等事項,雖然有助於中國人權保障的發展,但卻成為外資企業的 負擔。根據台灣外貿協會調查,勞動合同法對於台商而言有 76.2%廠商認為受 衝擊很大,而針對在中國投資的日商所做的調查資料也顯示,有 79.3%認為衝 擊相當大,除了《勞動合同法》外,中國政府早在 2007 年 7 月實行「調降出口 退稅政策」,調降出口產品的退稅率,產品項目約占海關稅則總數的 37%,這使 得過去深受保護的出口型台商企業受到嚴重影響,其中影響最深的為傳統產業 的退稅率從 13%降至 5%,嚴重減少台商的獲利空間。另外中國政府在 2008 年 初實施的「企業所得稅併軌」及「開徵加工保證金」政策,前者取消對台商企業 的優惠稅率,未來台商將與其他外資企業適用相同稅率,而後者則針對進口原 料需繳交 100%的保證金,更增加台商企業資金負擔,在此四大政策變革下,中 國投資環境驟變,近幾年台商逐漸將生產重心轉移到越南、印尼或泰國等國 家,尋找其他合適的生產基地,以因應未來中國投資環境的變化。
(二)台灣開放中國投資政策歷程
台灣開放對中國的投資政策歷程可分為「三不政策」、「根留台灣」、「戒 急用忍、行穩致遠」、「積極開放、有效管理」和「積極管理、有效開放」等 5 個階段(胡家瑋,2008),1979 年蔣經國總統提出不妥協、不接觸、不談判的「三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不政策」,使台灣對投資中國的經貿政策封閉了很長的一段時間,在 1987 年開 放民眾赴大陸探親之前,兩岸間未有正式經貿關係存在。1990 年為了確保國家 利益,政府通過了「對大陸地區投資及技術合作管理辦法」以管制台商在中國投 資及技術合作的內容及方法,1993 年並通過「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 許可辦法」,有條件地開放大陸投資,造成台商企業大量湧入大陸地區,為保護 本國資金、技術與產業等優勢條件,並降低雙方貿易衝擊,陸續作出「根留台灣
33」、「戒急用忍、行穩致遠」、「積極開放、有效管理」和「積極管理、有效 開放」等管制型經貿政策,以降低雙方貿易所產生的衝擊。
1987 年開放大陸探親及有條件開放大陸投資之後,基於成本及全球化的考 量,大量台商紛紛前往大陸投資,形成台灣產業空洞化的危機,為了避免大量 的對大陸投資衝擊台灣產業發展,及增加經貿風險,基於分散市場風險與防止 企業在大陸過度投資的考量,1996 年李登輝總統提出「戒急用忍、行穩致遠」
的政策,正式開啟了政府部門採用許可制允許廠商赴中國投資之門。其將投資 產業分為禁止、准許及專案審查三類,並對高科技產業及基礎建設赴大陸投資 予以嚴格限制。同時依企業規模大小採取累退方式,訂定個別廠商對大陸投資 累計金額之上限。另外針對個案投資金額訂定不得超過五千萬美元之上限,政 策規定高科技、五千萬美元以上及基礎建設等三種投資應對大陸採取「戒急用 忍」,以避免台灣喪失研發優勢以及造成資金大量的外流。
戒急用忍政策提出後,引貣企業界大量的反彈聲浪,其政策限制過於僵 化,所有產業皆適用相同標準,對某些產業規定太為嚴苛,對某些產業似乎又 太過鬆散,並不符合實際發展需要(林淑雈,2010b),而在戒急用忍政策實施 後,前往大陸投資的台商發展規模已由中小企業轉為上市上櫃大型公司,兩岸 分工體系持續發展,我國產業結構持續改變,製造業占國內生產毛額比重由 1989 年的 34.6%下降至 2000 年的 26.4%,服務業比重則由 52.8%上升至 65.5%。
製造業出口比例中,高科技產品占總出口比重由 33%上升至 55.8%34,在產業結 構逐漸調整與升級的情況下,2001 年經發會通過「積極開放、有效管理」的對 大陸投資政策,以因應投資情況的改變,該政策中推動兩岸經貿發展的基本原
製造業出口比例中,高科技產品占總出口比重由 33%上升至 55.8%34,在產業結 構逐漸調整與升級的情況下,2001 年經發會通過「積極開放、有效管理」的對 大陸投資政策,以因應投資情況的改變,該政策中推動兩岸經貿發展的基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