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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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結論與建議
本研究探討台灣製造業企業廠商總部設立、跨界投資和在地再投資的決策 行為及背後影響因素,本章將依據研究目的及結果,提出結論及相關建議事 項。
第一節 結論
依據本研究動機、目的、相關理論文獻回顧、實證測詴結果,提出本研究 結論如下。
一、台灣製造業廠商企業總部的區位受到企業屬性和總部功能的影響傾向設立在 首都。
本研究為探討台灣製造業廠商企業總部的區位選擇行為,配合假說驗證的 需要,將企業總部區位選擇的影響變數歸納為企業總部特性與區位因素兩大 類,其中企業屬性、總部功能、跨界治理能力代表企業總部特性,生產性服務 業和創新氛圍代表區位因素。
由於本文理論基礎係依循大型企業辦公室區位選擇理論選取相關變數,並 採用天下雜誌製造業一千大企業為研究樣本,且不分行業置入模型當中,然 而,由於製造業係藉由必要的社會及技術連結,並透過總部與其他許多專業化 廠商的密集交易網絡關係,取得群聚優勢的產業特性,可能與單純辦公室區位 選擇理論考量因素不同,同時受到資料取得的限制僅能考量時間斷面因素及簡 單的行政劃分,透過二元羅卲特方法,用以測詴台灣地區製造業企業設置總部 的區位選擇決定因素,可能不足以充分解釋製造業的分工及交易網絡,或未完 全考量影響製造業總部區位選擇的影響因素,但本文之主要目的在檢視影響大型 企業辦公室區位選擇變數是否同樣影響台灣製造業企業總部之區位選擇,因此仍 針對有限的資料和變數進行實證分析。
統計實證的結果,代表企業屬性變數的資產總額、員工人數和產業別明顯 影響台灣製造業廠商選擇在首都台北設立企業總部,而總部功能為純辦公室使 用或設有研發機構者更傾向將總部設立於首都或都會區,由於台北市是台灣政 治與經濟的發展中心,因此這樣的結果也與 Hayter(1997)、Schriner(1999)、
Vedovello(1998)等人認為公司總部設立的區位主要頇考量容易取得專業服務、
鄰近資金市場、鄰近政治中樞及良好人才以及黃名義(2001)、何思穎(2002)、
Hayter(1997)等人認為企業總部是主要行政業務活動的辦公場所,主要聚集於 市中心的中心商業區等論點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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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台灣製造業廠商企業總部的區位受到地區生產性服務業和創新氛圍影響。
生產性服務業對於企業在資訊蒐集、分析研判、資訊傳播及資本流動方面 有所幫助,也可增強企業生產力或競爭力,提供跨國企業於全球運籌帷幄所需 的服務及整合效率(金家禾,1999;林德福、劉昭吟,2002),也是將跨國企業 或大型總部推向世界層級的最前端推力(Sassen,2002),因此與企業總部的區位 關係密切,依據實證測詴結果也發現,除企業屬性變數中的傳統型製造業和跨 界治理能力變數中的外資企業未能通過檢定外,其餘的企業屬性、總部功能、
跨界治理能力變數均能通過檢定,也印證了前述學者認為生產性服務業影響企 業總部設置的論點。另外,雖然過去國內在研究企業總部地點選擇上,較少從 創新氛圍角度出發,但是由於區域內各行動者之間的互動關係與經濟規模、技 術創新的研發活動的強度與密度會影響企業總部的設立選擇(Fritsch,2002),所 以地域內制度因素與學術、研發機構所形成的創新氛圍也是影響總部區位選擇 的因素(Jakobsen and Onsager,2005),因此本研究透過研發創新、科技相關機 構及學術相關機構為代表創新氛圍的變數進行實證,測詴結果也發現創新氛圍 對總部設有研發機構、知識密集型製造業、國外設有分公司等變項等影響甚為 顯著,顯示台灣製造業廠商企業總部的區位選擇如同前述學者的推論受到地區 創新氛圍的影響。
三、台灣製造業廠商企業總部的區位分佈受到制度因素影響。
本研究實證的結果,代表歷史因素的傳統製造業和代表制度因素的知識密集 型變數分別在不同的模式中通過或未通過檢定,顯示不同的產業類別確實影響 企業總部的區位選擇(Healey and Llbery,1990;Ley and Hutton,1987)。經由觀察 台灣北部地區的台北縣市、新竹縣市及桃園縣皆有超過百家以上企業總部進 駐,顯示國內企業總部在地理空間分佈以北部區域為主,尤其大台北地區(台北 縣市)共 415 家,合計占一千大 4 成比例,企業產業別以高科技電子業為主,
而國內大型製造業廠商(資產總額大於 100 億)共計 155 家,其總部的區位在台 北市分佈亦多達 58 家,新竹科學園區計 21 家,幾乎包括一千大排名前十大的所 有企業,而新竹地區聚集新竹科學園區及周邊政府研發單位如:工研院等,台 北市其透過首都的聲譽及相關資源的聚集包括透過充足的技術基礎設施(便利交 通建設及學術機構等),創新資源的分享互動(育成中心及國家型實驗室等),
促成企業總部在空間上形成聚集,分享空間無形及有形資源透過政府政策及相 關制度因素影響,顯示國內製造業企業總部分佈符合前述文獻階層理論觀點,
在特定地區有高度的聚集現象。
四、台灣製造業廠商在國內或國外投資的區位選擇受到企業特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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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考量台灣與中國同文同種的特性及彼此政治開放衍生的經濟發展階 段演進,嘗詴以不同的角度,將母國與地主國同時納入考慮,實證探討不同產 業屬性的知識密集型製造業的台灣企業集團在投資母國與地主國的區位選擇因 素與過去的研究有無差異?造成差異的因素為何?以台灣、環渤海地區、長江 三角洲地區、珠江三角洲地區為研究場域,選擇企業特性與投資區位條件變數 進行實證分析,其中,企業特性變數包括產業類別、投資經驗、投資時間等,
而投資區位條件則有勞工薪資、市場規模、區域創新強度及外資投資強度等
。
由於資料系統侷限性與方法上的限制,本文假設集團投資時間為不連續之 虛擬變數,難以呈現台灣企業集團在中國投資區位變動情形,且受限於企業集 團資料不足,無法細化集團特性的區位選擇決策,同時由於對各地區基礎公共 設施、投資政策及人力素質等影響投資的重要因素資料無法全面掌握,以及投 資政策因素僅能以質化分析方式呈現等限制,無法更深入解釋台灣企業集團區 位選擇情形,因此僅以既有的時間橫斷面資料,採用效用最大化原則的個體選擇 模式,以前述選擇的有限變數,從區域的角度分析影響台灣企業集團的投資區 位選擇。基於上述的研究限制下,本次的實證結果仍可發現,企業的特性將影響企 業的區位選擇結果,特定產業在區位選擇上會因為產業特性不同而有不同的區 位選擇,而企業集團前一次的投資經驗明顯影響第二次的投資,但是與國外的 MNE 投資經驗不同的是,在同一區位投資經驗上卻沒有特別的幫助,反而造成 了負面的影響,雖先前投資所獲得的經驗將使 MNE 降低風險,使得 MNE 更能 確認投資的區位事實(Basile et al.,2008;Mayer et al.,2010),然而以中國和台灣 屬於同文同種且地理鄰近的特殊情形下,進入新市場的動機可能比過去的投資 經驗來得重要的多。
企業投資時間隱含著不同階段政策的影響,而政府在區域上所推行的各種 政策將影響 FDI 的投資意願(Jiang,2005;Chidlow et al.,2009;Lin,2010),以本次 實證結果變數顯著情形來看確實印證了這樣的論點;事實上,2000 年以前為中 國陸續開放經濟特區及確立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體制目標的時期,除製造業外 亦開放第三級產業外資進入投資,2000~2006 年間,中國實施西部開發計畫,
開始重視區域發展均衡,陸續開發內陸地區供外資投資;而台灣則於 2001 年通 過「積極開放、有效管理」之對大陸投資政策,得以有限度投資中國,積極對中 國投資布局。因此,實證的結果驗證了實際狀況中經濟開放過程演進有相當重 要之影響。
五、台灣製造業廠商在國內或國外投資的區位條件考量上仍有部分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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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資區位條件研究變數實證結果,勞工薪資變數與過去學者認為勞工成 本為影響 MNE 區位選擇之因素相符,市場規模和外資強度變數就如一般已開發 國家 MNE 一樣,在選擇海外佈局據點時,除了考慮接近市場外,資源的尋求與 接近生產技術及知識等均是考慮因素(Ferdows,1997)。當 MNE 從事在地化生產 以尋求地主國產品的邊際成本時,其主要為了作為出口導向,但如是以當地生產 和銷售為主時,則是為了進入當地市場以擴張市場 (Na and Lightfoot,2006)。另 外本研究認為,區域創新活動對於 MNE 取得在地知識及技術具有相當重要的意 義,因此一併納入測詴,實證結果也顯示企業投資選擇行為上的確考量區域創 新強度的差異。雖然市場規模與外資投資強度理論上來說應該是規模越大、強度 越高,則企業集團越傾向於投資該地區,然而本研究受限於資料不足,無法進一 步將企業活動分類進行分析研究,不過藉由實證結果搭配過去的研究文獻,仍可 發現台灣企業集團在不同的投資企業活動時,對於區位條件的需求,仍有細微的 差異。因此,整體而言,不同於已開發國家的 MNE 在決定在國內或國外投資的
在投資區位條件研究變數實證結果,勞工薪資變數與過去學者認為勞工成 本為影響 MNE 區位選擇之因素相符,市場規模和外資強度變數就如一般已開發 國家 MNE 一樣,在選擇海外佈局據點時,除了考慮接近市場外,資源的尋求與 接近生產技術及知識等均是考慮因素(Ferdows,1997)。當 MNE 從事在地化生產 以尋求地主國產品的邊際成本時,其主要為了作為出口導向,但如是以當地生產 和銷售為主時,則是為了進入當地市場以擴張市場 (Na and Lightfoot,2006)。另 外本研究認為,區域創新活動對於 MNE 取得在地知識及技術具有相當重要的意 義,因此一併納入測詴,實證結果也顯示企業投資選擇行為上的確考量區域創 新強度的差異。雖然市場規模與外資投資強度理論上來說應該是規模越大、強度 越高,則企業集團越傾向於投資該地區,然而本研究受限於資料不足,無法進一 步將企業活動分類進行分析研究,不過藉由實證結果搭配過去的研究文獻,仍可 發現台灣企業集團在不同的投資企業活動時,對於區位條件的需求,仍有細微的 差異。因此,整體而言,不同於已開發國家的 MNE 在決定在國內或國外投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