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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國內現行運輸業管制方法

3.3 國內各種運輸業運價管制方式

3.3.1 公路客運

3.3.1.1 定價法則與現行費率水準

目前我國國內對於公路汽車客運基本運價之訂定係採用成本加成法 來決定價格。「公路法」與「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係規範我國汽 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之法源基礎。茲將該準則關於客運運價之相關規 定列述如下:

(一)公路法

第四十二條規定:「汽車運輸業之客、貨運價,由汽車運輸業同業公 會暨相關之公會按汽車運輸業客、貨運價準則共同擬訂,報請該管公路 主管機關核定,非經核准,不得調整。」

(二) 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

第三條規定:「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由各該管公路主管機關依據 全國或各該地區之運輸情形核定之,在同一區域內,除有特殊情形外,

應予劃一」,該條文說明運價由各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核定之,同一區域內 之運價原則上應予統一;但所謂同一區域所指的範圍為何,並未明確說 明。

1. 第四條規定「公路汽車客運以一級路面普通車全票旅客每一延人公里 之運價訂為基本運價,各級路面,各等級客車及各種不同身分旅客之 運價,依據基本運價配合國家運輸政策,衡量負擔能力、服務價值、

服務成本、競爭情形等因素分別訂定之」,該條文主要精神在於賦予 路面別、車種別、身分別差別定價之法源依據。

2. 第五條規定,公路汽車客運基本運價之訂定依下列公式計算之:

公式計算項目說明及運用準則如下:

(1) 公式中每車公里合理成本,包括燃料、附屬油料、輪胎、車輛折舊、

修車材料、行車人員薪資、行車附支、修車員工薪資、修車附支、

業務員工薪資、業務費用、各項設備折舊、管理員工薪資、管理費 用、財務費用、稅捐費用等計算項目,由公路主管機關審定之。

(2) 每車公里全票人數及每車公里各種義務性優待票人數,由公路主管 機關參考上年度營運實績審定之。

(3) 各種促銷業務性之優待票人數,一律按全票人數計算。

(4) 合理經營報酬率,得參照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

(5) 每張票價尾數不滿一元者,得進整為一元計算,此項進整加收之金 額,於計算每人公里基本運價率中,以平均值減除之。

該條文說明公路汽車客運運價訂定的基本計算方法是以每車公里汽 車客運營運合理成本加成除以平均每車公里載客人數(即全票乘客數加上 優待票乘客折算為全票乘客數)。

  

票人數 性優待票人數換算成全 平均每車公里各種義務

人數 平均每車公里全票乘客

合理經營報酬率) (1

每車公里合理成本

每延人公里之基本運價

3. 第十條規定「公路汽車客運之行李、包裹費及汽車貨運雜費之計算,

由中央或省、市公路主管機關核定之。其有合於加成情形者,得依前 條規定辦理」,該條文主要在規範客運行李運價之計算。

4. 第十一條規定「汽車運輸業營運成本重估及運價調整,除遇有特殊情 形外,每兩年檢討一次」,該條文說明運價檢討年限為二年一次。

此外,依「汽車運輸業客貨運價準則」第四條之規定:「公路汽車客 運以一級路面普通車全票旅客每一延人公里之運價訂為基本運價,各級 路面、各等級客車及各種不同身份旅客之運價,依據基本運價配合國家 運輸政策,衡量負擔能力、服務價值、服務成本、競爭情形等因素分別 訂定之。國內現有之差別定價型態,共計有身份別、時段別、路面別、

車種別、搭乘次數別等種方式,分述如下:

1. 身份別:係依乘客身份不同而收取不同車資的差別定價方式,包括 全票、學生票、老殘孩童票等。

2. 時段別:係因時段需求及營運成本不同而制定之差別定價,可分為 尖峰、離峰及夜間費率等三種。

3. 路面別:依路面等級可分為三級。但因近年來我國的公路品質已大 幅提昇,故此類差別定價方式已日趨名存實亡。

4. 車種別:係依據客車等級不同而制定的差別定價方式。

5. 搭乘次數別:係針對特定乘客族群,發行不同搭乘次數別的票證,

如月票、回數票、來回票等。

其中,客運公司之成本包含 18 項,分別為燃料、附屬油料、輪胎、

車輛折舊、修車材料、行車員工、行車支付、修車員工、修車支付、業 務員工、業務費用、設備折舊、管理員工、管理費用、稅捐費用、財務 費用、站場租金與通行費。

3.3.1.2 費率結構

我國公路汽車客運在費率結構上採里程費率制,以距離為劃分基礎,

依照乘客搭乘距離之不同收取不同之費率。其中國道客運因營運距離較 長,因此,費率結構採遞遠遞減(累退費率)。

此外,我國國內對於公路客運基本運價之訂定係採用成本加成法來 決定價格,亦即營運比例法。其定價方式係先計算出單位產品之平均成

本,然後加上一定的百分比作為利潤,所計算出之價格即為市場價格。

此種定價精神旨在考慮大眾運輸業之固定資產周轉率較高,主要風險係 營運成本與收入之變動,只要成本上升或收入減少,利潤即被沖銷。

3.3.1.3 定期調整機制

我國公路汽車運輸業費率制訂與調整目前依據之法令為「公路法」

第42 條及「汽車運輸業客貨運價準則」。根據「公路法」第 42 條:「汽 車運輸業之客、貨運運價,由汽車運輸業同業公會暨相關之工會按汽車 運輸業客、貨運價準則共同擬訂,報請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核定,非經核 准,不得調整。前項準則,由交通部定之。」

此外,在運價調整方面,依「汽車運輸業客貨運價準則」第十一條 之規定:「汽車運輸業營運成本重估及運價調整,除遇有特殊情形外,每 兩年檢討一次」,但業者也可主動提出檢討。而調整程序是由公路汽車客 運商業同業公會檢具公會同意函及運價調整方案,向交通部公路總局提 出運價調整申請。運價調整方案經由公路總局提送公路汽車客運審議委 員會審議通過後,再由公路總局陳報交通部核定。運價調整案若有特殊 情況交通部會再將運價調整方案交由交通部交通費率審議委員會審議。

整個運價調整的流程如下圖所示。根據主管機關核定費率計算出之運價 為上限值,客運業者訂定之票價不超過此上限值,亦即政府對於公路汽 車客運費率係作上限管制,圖3.1 為公路客運運價調整流程圖。

  圖3.1 公路客運運價調整流程圖

3.3.1.4 臨時調整機制

為減輕油價大幅變動,對公路客運業者之衝擊。公路客運也採取運 價臨時調整機制。當油價上漲導致合理經營報酬率下降至1.73%以下時,

或當油價下跌導致合理經營報酬率上升至5.73%以上時,授權公路主管機 關啟動運價臨時調整機制,使調整後之基本運價,可反映當時公告之燃 油成本,並維持原核定合理經營報酬率3.73%的水準。惟為免票價變動過 於頻繁,造成民眾困擾及增加客運業者重新印製票券之作業成本等問題,

每兩次基本運價調漲之時間必須相隔至少 4 個月,惟如果油價下跌致基 本運價應調降時,公路主管機關應於一週內主動要求業者立即於一週內 實施調降。未來若油價持續變動導致運價臨時調整機制須再行啟動時,

授權公路主管機關逕行依此機制換算基本運價調整值,依行政程序公告 後實施,無須再提請該委員會審議。委員會同時建議本運價臨時調整機 制,原則上亦可適用於目前正由交通部公路總局檢討中之國道客運路線 費率,以符合彈性與公平之原則。

以民國95 年為例,7 月 7 日中油公告柴油價格調漲 1 元,為每公升 24.5 元,然因中油同時宣佈對簽約之大眾運輸業者提供油價優惠方案,

自行吸收該 1 元漲幅,因此仍依燃油成本每公升 23.5 元為計算基準,惟 相較93 年 12 月 27 日核定之現行地區客運基本運價,當時燃油成本每公 升 16.81 元現已增加 6.69 元。在基本運價未調整之情況下,客運業者合 理經營報酬率已自3.73%降至-2.65%。

為反映現行業者燃油成本每公升 23.5 元之實際情況,並維持原核定 之合理經營報酬率3.73%,經試算現行公告公路汽車客運基本運價,應自 現行每延人公里2.431 元,調漲為 2.6 元始能符合,其漲幅為 6.95%。依 據該漲幅,搭乘里程在基本里程 8 公里內者之票價含稅進整後,將自現 行 20 元調漲為 22 元;搭乘里程超過 8 公里者,以實際搭乘里程計算,

以新竹市至竹東(16.3 公里)為例,其票價將由現行 42 元調整為 44 元;以 高雄至旗山(44.2 公里)為例,其票價將由現行 113 元調整為 121 元。

未來若油價持續變動,依此運價臨時調整機制,在近期油價均以0.5 元之級距調整的情況下,預估下一階段啟動運價臨時調整機制之時間點,

可能為每公升柴油調漲至 26 元時或下降至 21 元時。亦即大約於每公升 柴油油價變動達2.5 元時,始得再次啟動本運價臨時調整機制。至於未來 18 項運價成本結構如需全面檢討時,則仍須依現行規定進行審議,歷年 核定公路客運基本運價表如表3.2 所示。

表 3.2  歷年核定公路客運基本運價表 

83.04.01

一般公路 1.68 1.79 1.95 2.06 2.21 2.42

一般公路運價未調整 高速公路運價按里程區分 高速公路

0-100 公里:1.17 101~200 公里:1.08 201 以上公里:0.99

0~100 公里:1.44 101~200 公里:1.33 201 以上公里:1.22

84.10.05

一般公路 1.9 2.02 2.21 2.33 2.5 2.74

調整一般公路運價 高速公路運價未調整 高速公路

0~100 公里:1.17 101~200 公里:1.08 201 以上公里:0.99

0-100 公里:1.44 101-200 公里:1.33 201 以上公里:1.22

90.02.01

一般公路 2.198 2.337 2.557 2.696 2.893 3.17

調整一般公路運價 15.68%~15.70%

高速公路運價未調整 高速公路

0~100 公里:1.17 101~200 公里:1.08 201 以上公里:0.99

0~100 公里:1.44 101~200 公里:1.33 201 以上公里:1.22

93.12.27

一般公路 2.431 2.585 2.828 2.982 3.2 3.506

調漲一般公路運價10.6%

高速公路運價未調整

高速公路運價未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