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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計畫緣起

國內航空客運因運輸安全、乘客權益,以及投資龐大等因素,其 加入退出、運價及服務品質等長期以來受政府之高度管制。在解除管 制的世界潮流及早期航空座位一位難求的情況下,雖然我國自民國 76 年實施開放天空政策,適度放寬航空業之加入退出管制。但政府 在79 年以前對於航空票價仍採取嚴格之運價管制。民國 79 年 7 月 1 日因勞基法及波斯灣石油危機,對航空票價則採取基礎運價上、下限 之彈性管制。民國 82 年 2 月 1 日起以核定基礎運價為上限,向下彈 性調整。民國86 年 8 月 6 日臺北-高雄航線則試辦採上限價格管制,

取消下限價格管制。民國88 年 11 月 2 日廢除單一運價制度,分別核 定各公司各航線之運價上下限,而此一運價管制制度奉交通部核定後,

一直沿用至今。航空公司各航線可於核定之上下限範圍內自訂票價。

後續包括 94 年以燃油成本為主要考量而檢討運價及各新闢航線之運 價,均依88 年核定內容辦理。惟 94 年運價檢討迄今已逾 8 年,航空 業者前以國內航空燃油價格大幅上漲為由,向民航局提議調高客運票 價或收取燃油附加費。東部與離島地區民眾及民意代表則頻頻要求應 調降票價,並就航程長短與票價關係、單位里程票價之比較、使用機 型與票價關係等問題提出質疑。航空業者與消費者對於票價檢討結果 之期待雖為南轅北轍,然雙方咸表達票價檢討之必要,渠等對於現行 票價之看法與見解亦宜妥適處理。

再加上受陸路運輸服務品質大幅改善及國內經濟成長趨緩等因 素影響,高成本、高運價之航空運輸在國內本島運輸市場上漸次萎縮,

其中,尤以高鐵通車對西部走廊航線造成嚴重衝擊,導致運量明顯下 滑,航空公司亦逐步退出本島航線之經營,並轉至提供離島航線之服 務,致國內航線營運情況與 88 年核定運價管制方式與訂定公式時已 大不相同。而民航局最近兩次所召開之運價審查會議中,審查委員亦 已就現行國內航線運價管制方式及訂定公式應予檢討達成共識,並針 對未來檢討之方向提供相關建議。

此外,國內航空運價訂定亦與民航局辦理之「離島地區居民票價 補貼」及「離島偏遠航線營運虧損補貼」有密切關係。其中,依據「民 用航空法」第五十五條第三項規定:「為照顧澎湖縣、金門縣、連江

縣、臺東縣蘭嶼鄉及綠島鄉等離島地區居民,對於往返居住地或離島 與其離島間,搭乘航空器者,應予票價補貼。」,而「離島建設條例」

第十五條之一及「離島地區居民航空票價補貼辦法」中更明確規定離 島地區居民往返臺灣本島間之票價補貼額度不得低於30%。所以,核 定票價愈高,政府所需補貼金額亦愈高,以 99 年度為例,離島地區 居民票價補貼達3 億 5 千萬元。至於離島偏遠航線營運虧損補貼則係 依據「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十條:「主管機關對大眾運輸事業資本 設備投資及營運虧損,得予以補貼;其補貼之對象,限於偏遠、離島 或特殊服務性之路(航)線業者。」,並於「大眾運輸事業補貼辦法」

及「民用航空運輸業離島偏遠航線營運虧損補貼作業規定」明訂補貼 金額計算公式與審核作業程序,以 99 年度為例,離島偏遠航線營運 虧損補貼金額達1 億 3 千萬元。而營運虧損補貼金額之計算方式係以 核定十四項總成本-核定收入-扣款處分計算之。

綜上,為使國內航線運價及相關補貼作業更臻公平合理,本研究 擬就國內現行航線客貨運價管制方式與訂定公式進行檢討,並研提更 合理的運價管制制度及調整機制,以作為未來全面檢討國內航空客貨 運價之基礎。

1.2 計畫目的

使國內航線客貨運價管制方式更臻公平合理,訂定兼顧航空市場 永續發展及滿足民眾需求的國內航空運價,故本計畫之主要工作目標 如下:

(1) 了解目前其他國家對於國內航線運價之管制方式及訂定公式。

(2) 建立合宜的國內航線運價管制方式與訂定公式。

(3) 為未來國內航線運價全面檢討,規劃相關配套及因應措施。

本計畫研究內容,包含下列項目:

(1) 航空客貨運價管制方式與訂定公式之文獻回顧

 包含航空運價管制方式與訂定公式之理論。

 其他國家(含歐、亞、美洲或紐、澳等國家)國內航線(含離島 航線及離島偏遠航線)及國際航線運價管制方式及訂定公式 之蒐集與整理。

 我國國內航線運價管制方式及訂定公式之回顧。

(2) 我國現行國內航線客貨運價管制方式及訂定公式之檢討

 現行國內航線運價管制方式之課題探討。

 現行國內航線運價合理性爭議問題之探討。

 現行國內航線運價計算公式之課題探討。

(3) 國內航線供需分析及情境分析

(4) 國內航線客貨運價管制方式及訂定公式之擬議

 運價管制方式:是否管制?如何管制?

 運價訂定考量因素之分析,包含以下內容:

 說明與運價有關之成本項目,各成本項目之內涵及審查方 式、共同成本分攤方式及新增航線或新增機型對其他航線 運價結構之影響,如何分攤共同成本。

 航程與運價之關係,單位里程運價之優劣。

 載客率對於運價之影響。

 法定優待票短收金額係由政府補貼或於客運票價反映對 於運價之影響。

 離島居民票價補貼及營運虧損補貼對運價調整與市場供 需的影響。

 因應油價變動頻繁之國內航線運價調整機制研析。

 個別航線應訂定單一運價或依航空公司訂定不同運價?

 研擬運價計算公式:應說明公式意涵及公式中各項目之定義 及審查檢核方式,研擬航空公司申請運價審查時應填具之制 式範本、審查流程及提供機關審查檢核之應用程式。試算國 內各航空公司各航線客貨運價,並就結果合理性進行分析。

 運價調整或檢討機制之擬議,包括調整檢討之時機與評估原 則之研議。

 就所建議國內航線運價管制方式與訂定公式,研擬相關配套 及因應措施,以作為未來進行運價全面檢討之準備。

此外並針對民眾或民意代表較常質疑之運價問題(包括但不限於:

單位里程運價比較、航程長短與運價高低之關係、機型大小與運價高 低之關係、油價與運價之關係、法定優待票與運價之關係等)提供說 帖,俾供民航局適時說明。

民航局配套或因應措施之擬議,民用航空法及航空客貨運價管理 辦法修正建議。民航局相關配套與因應措施之研擬,包括但不限於:

運價上下限核定後之分階段調整模式等。

1.3 計畫架構

本計畫旨在建構國內運價訂定方法,使國內航線客貨運價管制方 式更臻公平合理,且此運價得以兼顧航空市場永續發展及滿足民眾需 求。因此,本研究具備下列幾項特性:

1.了解目前其他國家對於其國內航線運價之相關管制方式及其所訂 定運價之公式。

2.建立合宜的國內航線運價管制方式與訂定公式。

3.檢討現行以及未來國內航線運價之運價管制方式與訂定公式,並且 規劃相關配套及因應措施。

4.最佳化國內航線運價之能力。

5.整合現有各國國內航線運價管制方式與訂定公式,以擬定最適合我 國之國內航線運價管制方式與訂定公式。

6.提供決策者一個方便使用及維護的決策準則。

基於上述六大特色,本研究之架構如圖1.1 所示。

圖1.1 國內航線客貨運價管制及定價之架構

本計畫旨在提供主管機關研提及評估國內航線客貨運價管制及 定價之架構,進一步最佳化管理策略之措施內容。透過現況之檢討以 及相關模式建構,以制定最佳之國內航線客貨運管制方式。

1.探討國內航空市場營運成本關係

多數航空業營運成本之分析中,多利用成本函數作為探討航空客 運業成本結構的分析工具,最常使用之成本函數為 General Translog Cost Function (Gaves et al., 1984; Kirby, 1986; Gillen, 1990; Hansen, 1990, 1996; 張淑娟,民 80)。然而上述研究之成本估計函數多以經濟 理論作為估計成本之基礎,但在實務上業者在定價時多以會計成本為 成本之基礎,故張有恆等(民 81)認為,在航空客運業之成本估算上,

可以利用會計成本作為短期之參考,但在長期應以成本理論作為定價 基礎。

2. 國內航線供需分析

航空公司之主要收入之一為航線收入,而航線收入主要由搭機人 數與航線票價所決定,至於單一航線之利潤則為其航線成本與航線收 入之差決定。本研究分析航空公司過去營運之運量、提供座位數、載 客人數及載客率以了解目前國內航線之供需狀況,並針對航空公司營 運狀況進行分析。另外,本研究欲探討票價及費率課題,於供需分析 進一步分析票價與載客人數的趨勢。

3. 政府費率管制政策

政府之管制對於業者之影響甚鉅,自實施開放天空政策以來,使 國內航空市場在供給面發生了許多變化。因此,在進行各種分析之前,

皆須針對政府各項管制進行探討,並在建構各相關模式時皆須將政策 之影響納入分析。

4. 航空公司成本、消費者偏好以及市場競爭

航空公司之票價制定乃與航空公司成本、消費者偏好以及市場競 爭息息相關,其中考量之因素包含政府對票價之管制、航空公司相關 成本、市場競爭狀況以及消費者之偏好。因此,在探討定價問題時,

本研究將考量政府管制、航空公司成本等課題。

本研究將考量政府管制、航空公司成本等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