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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共時層面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再」共時層面相關研究

談到字詞各語義間的關係,根據 Saeed(1997/2003: 63)的說明,有同音詞

(homonymy)和多義詞(polysemy)兩個概念。同音詞為語義上各不相干的同 音字詞:可以是從文字上來說,具有相同的形體;也可以是從語音上來說,具有 相同的發音10。換句話說,同音詞可為同形義異或同音義異。多義詞則是一個字 詞同音同形,具有多種語義,然各語義之間存在著某種相關性11

Sweester(1986: 528)也曾提出可用「多義說」(polysemy)和「抽象說」

(abstraction)來辨別字詞各語義間的關係,但其適用的範圍僅為非同音詞的例 distinguish between homographs, senses of the same written word, and homophones, senses of the same spoken word.

11 原文為:There is a traditional distinction made in lexicology between homonymy and polysemy. Both deal with multiple senses of the same phonological word, but polysemy is invoked if the senses are judged to be related.

12 原文為:Polysemy refers to a grouping of related but distinct senses of a single lexical item;

often there is an observable direction to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enses, one be more central than, or prior to, others.

13 原文為:Such a situation is in sharp contrast to the broad enough in meaning to apply to many different surface referents, or which happens to have many different pragmatically predictable uses.

畢永峨(1994)分析副詞「也」時,參考了上述 Sweester(1986)「多義說」

和「抽象說」的分析模式,文中指出「否定詞與連詞宜採用抽象分析法,不同用 法之間的差別可由語用原則來解釋,但介詞和情態詞的語義行為最好用多義分析 法處理,即一個詞項的某個用法被認為是基本語義,其餘用法均為它的比喻擴 展。」(畢永峨,1994:91-92)根據這樣的理論,畢永峨(1994:92)採用了多 義說來分析「也」各語義間的關聯;即某項語義為核心,其餘則皆由該語義擴展 而來。此外,畢永峨(1994:92)認為和「也」類似的其他漢語副詞如「又、才、

就、都」,也都應採用多義說的分析方式為宜。

提到多義詞,Taylor(1989)用了「語義鏈」理論來解釋多義範疇的問題,

認為多義詞中的不同語義經常是透過「語義鏈」形成的。「意義 A 與意義 B 基於 某一或某些共享屬性,或其他類型的相似而關聯;同樣,意義 B 又成為意義 C 的延伸基礎,意義 C 又成為意義 D 的延伸基礎,可一直鏈接下去,如:A→B→

C→D……。」(王寅,2007:600)

然而,語義鏈的不足在於其往往忽略了中間過渡的過程。在語義的引申過程 中,不太可能從 A 立刻變成 B,較有可能的是中間存在著一個兩者共存的階段,

即:A→AB→B(王寅,2007:601)。

因此,較之 Taylor(1989)的語義鏈,王寅(2007:601)認為 Langacker(1991)

所描述的語義網絡的發展情況,似乎更為合理。如下圖(C 和 L 分別表示 A 與 B 兩義項、A 與 K 兩義項之間的某種範疇化關係):

圖 2-4 Langacker 的語義網絡發展情況(王寅,2007:601)

透過圖 2-4 語義網絡發展關係的說明,有助於理解本文第四章第一節對「再」

各語義間聯繫之分析。14

二、 「再」的共時語義研究

以下主要探討「再」共時層面的文獻,亦分為兩部分。前半以黃主俠(1998)、 李曉琪(2002)、鹽見亮太(2005)三人的文獻為本,整理出「再」的語義義項。

後半則討論「再」的核心語義,及如何從其基本語義延伸至其他語義的過程。

(一) 「再」的語義義項

由於討論「再」語義的文獻不算少,且其中不少學者的理論都建立在前人研 究的基礎上,故在眾說紛紜之中,又可見到不少相似之處。在這樣的情況下,筆 者挑選了或為集前人之大成,如黃主俠(1998)15、鹽見亮太(2005)16,或經 常被拿來當作參考依據,如李曉琪(2002),這些較具代表性的文獻作為整理「再」

語義義項的依據。

首先,黃主俠(1998:65)、李曉琪(2002:69)、鹽見亮太(2005:20)三 人皆認為,「再」有表同一個動作行為重複發生的含義。例:

(2-30) 明年我再來。 (黃主俠,1998:65)

(2-31) 請你再講一遍,我沒聽清楚。 (李曉琪,2002:69)

其次,三人都指出,「再」有表示同一個動作、行為或狀態持續的含義。如:

(2-32) 再等一會兒吧,他可能快回來了。 (李曉琪,2002:69)

(2-33) 出院可以,但不准上船,必頇再保養一個禮拜。

(鹽見亮太,2005:15)

「再」表示「重複」或「持續」有時可能出現歧異,如「再調皮」在不同的 情境下,便會有不同的理解。而判斷的依據,可從其狀態是否存在「清晰可感的

14 此處幸蒙口試委員蕭惠貞教授提點,特此誌謝。

15 黃主俠在參考了王力(1941/1987)、趙元任(1968/1994)、曾守得(1977)、呂叔湘(1981/1992) Li & Thompson(1982)、劉月華等(1983)、鄭良偉(1984)等人的看法後,方整理出「再」的 語義。

16 鹽見亮太在參考了李文治(1982)、周剛(1994)、史錫堯(1996)、李曉琪(2002)等人和

《現代漢語常用虛詞詞典》(1987)的說法後,方整理出「再」的語義。

終止點」來區分。如果可以找到明確的終止點,「再」即表現為「重複」,如例

(2-34);如果沒有終止點,「再」即為「持續」,如例(2-35)。而當終止點不夠 明確時,就會有歧異產生(毛哲詵,2006:14)。

(2-34) 他好不容易才安靜下來,不能讓他再調皮了。

(2-35) 好了,好了,別再調皮了。

(毛哲詵,2006:14)

在黃主俠(1998)、李曉琪(2002)、鹽見亮太(2005)三人的分類中,黃主 俠(1998)和鹽見亮太(2005)並未區分「再」的「重複」義和「持續」義,將 兩者歸於一類。此處筆者則照李曉琪(2002)的分類,將兩者分開,因如上述的 說明,「重複」和「持續」不盡相同,且具有確切的辨別標準。

接下來的義項,三人稍有不同。黃主俠(1998:65)和李曉琪(2002:69)

認為「再」表示程度加深,鹽見亮太(2005:20)則認為「再」可以表示程度的 增減。詴比較:

(2-36) 這個泳池再大一點就好了。 (黃主俠,1998:65)

(2-37) 還有再便宜一些的房子嗎? (李曉琪,2002:69)

(2-38) 那件上衣如果比你妹妹身上秔的這件顏色再深一些,花再小一點兒,就 適合你秔了。

(鹽見亮太,2005:20)

接著三人的分類亦有些許不同。黃主俠(1998:65)認為「再」可以表示「動 作將在某一時間出現或在一定時間之後作某事,絕不在那時間以前」,李曉琪

(2002:65)和鹽見亮太17(2005:20)則指出「再」表示「動作將要在某種情 況、條件下發生」。詴看:

(2-39) 不必急著還錢,下午再還也不遲。 (黃主俠,1998:65)

(2-40) 等他來了之後,咱們再商量。 (李曉琪,2002:69)

(2-41) 今天來不及了,明天再回答大家的問題吧。 (《現代漢語八百詞》)

從例(2-39)至例(2-41)來看,三人的敘述雖不盡相同,但實則表達的意思相

17 鹽見亮太(2005:16)引用的例句出自《現代漢語八百詞》(呂叔湘,1980:642)。此處幸 蒙口試委員蕭惠貞教授指正,特此誌謝。

去不遠。

接著是李曉琪(2002:70)和鹽見亮太(2005:20)兩人提到,但黃主俠(1998)

未提及的,「再」表示範圍擴展、追加或補充。如:

(2-42) 我本來就沒打算去,再加上今天身體也不大舒服,所以就不去了。

(李曉琪,2002:70)

(2-43) 咱們把房間打掃得乾乾淨淨的,再用石灰水把墻壁粉刷一下,就可以臨 時作圖書室了。

(鹽見亮太,2005:20)

最後是只有黃主俠(1998:65)提到,但李曉琪(2002)和鹽見亮太(2005)

兩人皆未提及的,「再」表示「同一個事件,不同動作的先後順序關係」。如:

(2-44) 幫他滾到浴缸外面,用溫水沖沖他,再倒一杯白蘭地來,灌他喝下。

(黃主俠,1998:65)

此外,黃主俠(1998:65)的分類中,認為「再」有「表示不滿,責備對方 或禁止對方做某事」的含義。例:「你再哭?」但此義項應屬於語用部分,可能 因語境的變化而有所不同,故本文不將其列入「再」的語義之中。

另外,李曉琪(2002)對副詞「再」和「又」的研究經常被其他研究用作參 考,如阿依提拉(2006)。在李曉琪研究「再」的基礎上,阿依提拉(2006:16)

多了一個分類,語義為「用在祈使句裡」,如(2-45)。

(2-45) 你再聽,樓上好像有響動。 (阿依提拉,2006:16)

綜合黃主俠(1998)、李曉琪(2002)和鹽見亮太(2005)三人對「再」的 語義義項分類,「再」共有「重複」、「持續」、「程度加深或程度增減」、「動作將 要在某一時間或某種情況、條件下發生」、「同一事件、不同動作的先後順序」、「範 圍擴展、追加或補充」等六項語義,如表 2-3 所示。18

18 此處本文暫不將阿依提拉的分類列入「再」的語義義項,相關說明請見本文第三章第一節。

表 2-3 「再」的語義義項綜合整理

從多義說(Sweester, 1986)的分析角度來看,在「再」的六個語義之中,應 有一項為核心,而其他語義則皆由該核心擴展而來,徃此之間必有某種關聯。在

語中為數詞,屬於實詞。然而,「再」在現代漢語中一般作為副詞來修飾動詞、

形容詞,因此語義也較為虛化。而這虛化了的語義,即是從古漢語中「兩次」、「第 二次」發展而來的。詴看:

(2-46) 他囑咐自己不要再閉上眼,也不要再亂想。

(2-47) 您要再忘了我的歲數,我真得跟您生氣了。

(2-48) 有空兒再來!

(史錫堯,1996:8)

從上述例句可以看出,「再」表示動作活動的「重複」,為「再」的「兩次」、「第 二次」語義的引申。史(1996)也提出《說文解字》注的解釋加以證明,「凡言

『再』者,重複之詞,一而又有加也」。

如果「再」所修飾的動作活動或其形成的情狀可以延續,則「再」也可以表 示「繼續」,此為「再」的「重複」義的引申:「由於某些動作活動不容易劃分成 次數,因此,動作活動的「重複」就成為「繼續」了」(史錫堯,1996:9)。如:

(2-49) 他自己也沒臉,再在城裡混。

(2-50) 我用手觸了一觸老楊,勸他不要再說下去。

(史錫堯,1996:8)

除了「繼續」義,「再」的「重複」義還可引申出「添加」義:「一個動作活 動的重複進行,也有在原有基礎上有所添加的意思。」(史錫堯,1996:9)而根 據添加的事物是否為同一事物,「再」的「添加」可再分為「同一性添加」和「同 類性添加」。前者表示在原有基礎上添加同一事物,如例(2-51)、例(2-52);後 者則表示「再」前後所指的動作活動不是同一的,但是屬於同類(同一範疇),

如例(2-53)和例(2-54)。

(2-51) 因為他身上沒有一點乾糧,不能再多耗時間。(同一性添加)

(2-52) 再加把勁兒,就爬到山頂了。(同一性添加)

(2-53) 沒有作到曹先生所囑咐的,已經對不貣人;怎能再去偷他呢?

(同類性添加)

(2-54) 今天已經買了冰箱,再買衣服,錢就不夠了。(同類性添加)

(史錫堯,1996:9)

「再」的「添加」義還可以引申出「再」的「程度加深」義:在原有程度上 添加,程度也就加深了。這一語義的「再」僅限於修飾形容詞,因為形容詞表示 的性質狀態有程度的不同(史錫堯,1996:9)。詴看:

(2-55) 他想不出比北帄再好的地方。

(2-56) 這件上衣再大點兒,就不合適了。

(2-57) 天夠冷的了,再冷就受不了啦。

(史錫堯,1996:9)

此外,「再」可以表示某動作活動實現後開始另一動作活動,因而有「然後」

義的出現,這與「再」的「同類性添加」此一語義有相通的地方(史錫堯,1996:

10)。如:

(2-58) 他說回來再跟父親談。

(2-59) 拂曉時候看看我們是在什麼地方,然後再作決定。

(史錫堯,1996:10)

綜合上述說明,史錫堯(1996)將「再」幾個語義之間的關聯以圖示之,如

綜合上述說明,史錫堯(1996)將「再」幾個語義之間的關聯以圖示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