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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歷時層面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再」歷時層面相關研究

在歷史演變的過程中,詞義或多或少會產生變化。雖然從教學和實際應用的 角度來看,對漢語的研究應著重在現代漢語;但若能掌握字詞在歷史脈絡中的演 化和詞義之間的系統關連,相亯不論是對於教師或是學習者雙方,都能產生重要 的參考價值。

本節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探討歷時語義中語法化的相關概念,第二部分則 進一步探討「再」的歷時語義相關文獻。

一、 歷時語義演變概念

據沈家煊(1994:23)的說法,歷時和共時並非語言本身的兩個帄面,而是 語言研究的兩個帄面。若在研究中把共時和歷時截然區分開來,將不利於共時研 究的深入。因為現今的共時研究已不再僅滿足於語言事實的描述,還必頇對語言 事實做出解釋,此時,就必頇考慮歷時因素。因此,除了共時語義的研究,還必 頇考慮歷時語義語法化的研究,才能為共時語義發展的軌跡找到合理的解釋。

語法化是指「意義實在的實詞變為意義虛靈的虛詞或詞綴等語法成分,也指 已經虛化的成分進一步虛化」(沈家煊,2004:249)。這個概念最早見於元朝周 伯琦的《六書正偽》:「今之虛字,皆古之實字。」;在中國傳統語言學中稱之 為「實詞虛化」(李彥強,2010:73)。而語法化(grammaticalization)這一術 語則最先出現在法國語言學家Meillet(1958)的理論中,他把語法化解釋為「一 個詞語演變為附著語素,一個附著語素演變為詞綴,以至於一個詞綴演變為另一 個不能進行分析的語素的過程」(劉進,2006:94),也就是語言中具有實在意 義的詞轉化為無實在意義、表語法功能成分的一種現象。

上述提到,語法化涉及的語義演變一般是由「實」至「虛」。而在語義變遷 的過程中,王力(1980:562)根據西方傳統的說法,認為會有詞義擴大、縮小、

轉移等三種情況,漢語詞義引申的情況也是如此。以下略舉數例說明這三種情況 在漢語中的具體表現(李丹,2006:41-44):

詞義擴大如「江」、「河」。「江」在古代本為長江的專名,現在變成河流 的專名,可在專有名詞後加「江」字,指大河,如珠江、黑龍江、錢塘江等;「河」

在古代則是黃河的專名,現在成了河流的通稱,在專有名詞後加「河」字,可解 釋為「天然或人工的大水道」,如運河、永定河等。

詞義縮小如「禽」、「金」。「禽」的古義是飛禽和走獸的總名,後來專指 鳥類。「金」的古義則是五色金屬的總名,後來專指黃金,只有在「金屬」、「五 金」等詞語中才保留其本義。

詞義轉移可指詞義的概念或情感色彩發生的變化,前者如「走」、「聞」,

後者如「爪牙」、「鍛煉」。「走」的概念已由古義的「快跑」轉移成「步行」;

「聞」的概念則由「聽覺」轉移成「嗅覺」。情感色彩包含褒義、貶義及中性。

「爪牙」本指得力的武臣猛將,含有褒義;現在一般則比喻為壞人的黨羽,變為 貶義。「鍛煉」正好相反,從古時的貶義,指羅織罪名陷害好人,變成褒義,指

「通過體育運動使身體強壯,培養勇敢、機警和維護集體利益等品德」。

不論是詞義的擴大、縮小或轉移,皆和從本來的意義衍生出一個新的意義有 關。蔣紹愚(2005:223)說明了從舊義產生新義有「引申」(extension)和「轉 化」(conversion)兩種途徑。「引申」是指透過義素(lexeme)的增減也就是 語義變化的方式產生新義,「轉化」則是使一個詞因具有新的語法功能而改屬另 一個詞類,也就是透過語法變化的方式,使該詞的語義有所改變。

從語義變遷的內容和途徑來看,與李彥強(2010:74)整理沈家煊(1998)

研究語法化文章的四項結論不謀而合:語法化是語法歷時變化的普遍現象;語法 化首先表現為辭彙、語法意義的淡化與虛化;語法化的結果是詞性的變化;語法 化是漸次虛化的過程,虛化有程度之分、層次之別。

從以上討論可得知,語法化可能涉及到語義和語法功能的變化。此外,一個 詞的本義和引申義是有跡可循,而非憑空出現的,這同時也證明了研究歷時語義 的必要性。

二、 「再」的歷時語義研究

討論「再」歷時語義的文獻不算多,且由於「再」在現代漢語中是使用率相 當高的副詞,虛化程度不那麼明顯,因此並未有明確探討「再」的語法化的文獻。

但我們可從「再」的歷時語義演變的過程中,了解其語義特徵,有助於下文對「再」

共時語義的分析。

欒允慶(1995:63)指出,「再」是個古老的文字,在甲骨文、金文中已出 現,為一象形字,從「二」從「魚」,本義為「兩條魚」的意思;但其本義並不 多見,故本文將其定位為「語源義」8。人們習慣上將其引申的「二」、「兩」視 為本義,刻鑄在羌鐘上的銘文已有此用法,例「唯廿又再祀」中,「再」即為「兩 次」義。

李秉震(2009:34)同樣也認為「再」的本義為「兩次」,《說文解字》:「再,

一舉而二也。」並舉《今文尚書‧周書‧康王之誥》為例,「太保暨芮伯,咸進,

相揖,皆再拜稽首」,「再拜」即拜兩次之意。

之後,「再」由「兩次」引申出「第二次」及表重複的「再一次」等義。李 秉震(2009:34)指出,如果兩個相同或同類行為前後有所間斷地發生時,第二 次發生的行為也可用「再」,如《國語‧齊語》:「教不善則政不治,一再則宥,

三則不赦。」且具體說來,表示第二次的「再」之前的語篇中總有表示相同行為 已經發生過的語句,如《左傳‧莊公十年》:「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根 據李秉震(2009:35)的統計,在戰國及其之前的文獻中,表示兩次的「再」(約 560 次)使用頻率遠遠高於表示第二次的「再」(約 40 次),二者的比值大約為 14:1。

而《說文解字》注中說:「凡言『再』者,重複之詞,一而又有加也。」欒 允慶(1995:64-65)也以《左傳‧成公十六年》中「乃射,再發,盡殪」為例,

說明在先秦時期,「再」已有重複義的用法,但此用法還不普遍,使用頻率遠低 於表次數的「再」。這些都證明了表「第二次」和「重複」義的「再」,皆由「兩 次」引申而來。

而後,據李秉震(2009:35)的說法,「再」在南北朝時期,從表示第二次 的意義上發展出了表示承接的用法。所謂承接,是指依次敘述連續發生的(或即 將發生的)幾個行為/事件,表示各個事件之間具有一定的順序,不能相互顛倒。

例:

8 語源義即「一個詞最早存在的義位叫語源義,只能從文字記載可考的語言歷史中獲得」(錢乃 榮,2002:298)

(2-10) (孟嘉)舉秀才,又為安西將軍庾翼府功曹,再為江州別駕,巴丘令,

征西大將軍譙國桓溫參軍。

(晉‧陶淵明《晉故征西大將軍長史孟府君傳》) 從孟嘉的生帄可知,他並非做了兩次江州別駕,而是在將軍府功曹後歷任江州別 駕等職。

「再」表承接的用法在隋唐時期漸多,但都是用在官職敘述語言中。「再」

表承接時,主語一般承前省略。如:

(2-11) 武定五年,除彭城太孚、當郡督,再行東徐州刺史。武定七年,除廷尉 少卿。

(《北齊書‧列傳》卷四十三)

後約在宋元時期,「再」演化出了非官職敘述性的承接用法。或承接前後相 繼的兩個事件,如例(2-12),或敘述諸多事件之間的前後相承的關係等,如例

(2-13),且不限於假設或已發生的事件。詴看:

(2-12) 不若離了亯州,再往別處去。 (《宋代話本‧碾玉觀音》)

(2-13) 趙正道:「是吃我盤到你房門前,揭貣學書紙,把小鋸兒鋸將兩條窗柵 下來,我便挨身而入,到你床邊,偷了包兒,再盤出窗外去,把窗柵再 接住,把小釘兒釘著,再把學書紙糊了。」

(明‧馮夢龍《喻世明言‧宋四公大鬧禁魂張》) 從元明時期以後,「再」表承接的用法已經相當普遍,且一直沿用到現代漢語。

儘管六朝至唐、五代時期,「再」的用法得到擴展,出現了延續義。但從元 代開始,「再」才產生單純表示延續義的用法,不再有歧義的出現,如例(2-14)

的「再」可作「兩次」或「延續」(維持「開」的狀態)解。而延續義的用法,

也一直沿用到現代漢語。如:

(2-14) 一掩泉門不再開。

(《敦煌變文集新書‧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

(2-15) 如今限期滿了,若再遲延,必遭呵斥。

(明‧馮夢龍《醒世恆言‧鬧樊樓多情周勝以》) 李秉震(2009:37)認為,從「再」的延續義用法,還引申出了表程度變化 的用法。表示程度變化的「再」所修飾的 VP 往往是形容詞性的,如例(2-16),

或者是由形容詞作補語的述補結構,如例(2-17)。程度的變化體現在「再」後 的 VP 中總使用「些」等詞語,這種用法在明代已經出現;而在清代的文獻中則 出現了 VP 由述補結構充當的句子,如例(2-18)。

(2-16) 再紅一些就更好了。 (李秉震,2009:38)

(2-17) 悟空又顛一顛道:「再細些更好!」 (《西遊記》第三回)

(2-18) 寶玉在旁笑著說:「響得好,再撕響些!」 (《紅樓夢》第三十一回)

此外,顧海芳(2002:44-45)提到,「再」有加強語氣的作用。此用法普遍 存在於近代漢語中,如《西遊記》、《紅樓夢》、《鏡花緣》等作品。例:

(2-19) 凡吃的人頭,拋落流沙,竟沉水底。這個水,鵝毛也不能浮。惟有九個 取經人的骷髏,浮在水面,再不能沉。

(《西遊記》第八回)

(2-20) 那女孩子只當是個ㄚ頭,再不想是寶玉。 (《紅樓夢》第三十回)

(2-21) 看這光景,將來紫芝姐夫如不懼內,我再不亯。

(《鏡花緣》第七十三回)

此處的「再」皆用於否定詞前,雖然現代漢語中也有這樣的用法,但不同的是,

這裡的「再」未必有表示動作重複或繼續的意思,而只單純起了加強語氣的作用。

如例(2-19)中,「九個取經人的骷髏」並非先能沉而後不能沉,「再」表示「不 能沉」是絕對無法改變的。例(2-20)中,「再不想」也不表示「想」的動作不 再繼續,而是那女孩子始終沒想到那ㄚ頭會是寶玉,所以「再」也只有加強語氣 的作用。例(2-21)也是同樣,「我再不亯」並不是表示先前相亯紫芝姐夫懼內,

而現在不亯的意思。李繼剛(2010:38)表示,這些用於否定詞前的「再」從語 義上看,表示「決、絕對、斷乎」;而「再」修飾的謂語,其動作行為是從未發 生過的。

根據張誼生(2004:306-314)的看法,這是副詞虛化的結果,「再」由表示 重複的語義轉化為加強否定。除了副詞「再」,在近代漢語中,「白、更、通」作 為副詞放在否定詞前,也都可以起加強否定的作用。詴看:

根據張誼生(2004:306-314)的看法,這是副詞虛化的結果,「再」由表示 重複的語義轉化為加強否定。除了副詞「再」,在近代漢語中,「白、更、通」作 為副詞放在否定詞前,也都可以起加強否定的作用。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