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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兩國憲法法院判決制度面及社會脈絡的分析

第二節 判決作成時之社會脈絡分析

觀察台灣大法官釋字第 509 號解釋與南韓 97Hun-Ma 265 號判決,憲法法院面 臨相似的背景事實,皆涉及新聞自由與政治人物名譽權的衝突,兩國法院作出的 結論,無獨有偶的給予新聞自由更大的空間,免其動輒受刑法誹謗罪的脅迫。然 而即便對於相似的素材做出相似的判決,台灣與南韓憲法法院於判決的論理卻存 在著顯著的差異。

本章第一節以法制度層面分析,試圖理解並推測兩國憲法法院於判決論理不 同之原因。而於本章第二節,則回顧憲法法院作成決定時,背後的社會脈絡,並 探討當時台灣與南韓的時空背景,分析兩國憲法法院為何在相近的時間點對於新 聞媒體所涉及之誹謗案件做出回應。

新聞自由主要內涵為新聞媒體及從業人員能獨立行使其職務,免受內在或外 在因素的威脅。真正的新聞自由不僅應免遭國家的干涉,亦不應受市場機制或是 其他因素的羈絆。新聞自由可謂國家民主化程度的指針,民主體制的國家,新聞 媒體肩負起監督政府,促進公益之社會價值,並健全民主制度。反之,威權體制 下,政府則易於將黑手伸入媒體,並採取嚴格的審查制度控管資訊的流通,媒體 成為政府的傳聲筒,喪失獨立性。112

台灣與南韓社會於二次大戰後,皆曾受威權統治,並於近數十年逐漸轉變為 民主社會,在蛻變過程中,新聞媒體亦隨著政治氛圍以及民主化的歷程,而於不 同時期有不同的角色扮演。

112C.L.LAMAY,EXPORTING PRESS FREEDOM:ECONOMIC AND EDITORIAL DILEMMAS IN INTERNATIONAL MEDIA ASSISTANCE 2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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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節社會脈絡的分析,將聚焦於新聞自由與政治間互動作為觀察的主軸,嘗 試理解與詮釋兩國憲法法院的決定。首先,分別回顧兩國新聞媒體與政治間的多 年糾葛,並區分不同的階段釐清媒體的定位。並著眼於兩國憲法法院決定作成當 下,新聞媒體的發展狀況。而後,則分析台灣與南韓憲法法院所處理的爭議,既 觸及新聞自由與政治間的敏感神經,論理是否因其社會脈絡,而影響其路徑的選 擇。

第一項 南韓新聞自由於二次大戰後至憲法法院判決 作成前的發展

南韓於 1948 年建國以降,南韓媒體的發展隨著國家政治變遷而起伏,由早期 的威權統治至近年來的民主社會,近數十年來南韓媒體深受政府及多元政治菁英 的擺布。113南韓新聞媒體戰後發展的軌跡,可以分成三個主要的階段,分別為第 一與第二共和時期美國的軍事統治、南韓軍事獨裁時期、第六共和後的民主時期。

表格 4南韓歷屆總統或總理一覽表(1948-2008) 資料來源:蔡增家114

政體名稱 執政時間起迄 總統或總理 備註

第一共和 1948~1960 李承晚 文人獨裁體制 第二共和 1961~1962 張勉(總理) 內閣文人民主政體 第三共和 1963~1972 朴正熙 軍人獨裁威權體制 第四共和 1972-1979 朴正熙 軍人獨裁威權體制

113Hun Shik Kim Media, supra note 21, at 1.

114蔡增家(2005),《南韓轉型-政黨輪替與政經體制的轉變》,頁 59 台北:巨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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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共和 1979-1980 崔圭夏 過渡性質的文人政府 第五共和 1980-1988 全斗煥 軍人獨裁威權體制 第六共和 1988-1993 盧泰愚 軍人民主政體 第六共和 1993~1998 金泳三 文人民主政體 第六共和 1998~2003 金大中 文人民主政體 第六共和 2003~2008 盧武鉉 文人民主政體

第一款 第一時期(1945-1961)美國軍事政權與第一 第二共和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韓國脫離了日本長達 36 年的殖民統治,南韓由美國陸軍 軍事政府(United States Army Military Government)管理(1945-48),而北韓遭蘇 聯所占領。這段期間南韓人民短暫的享受到自由的滋味,而新聞媒體亦於此時蓬 勃的發展,USANGIK 對於媒體自由化的管制措施,讓報紙與雜誌的數量有了爆發 性的成長,115然而好景不長,於 1946 年美國軍事政府頒布「第 88 號命令」(Ordinance No. 88),要求所有新聞報紙與期刊雜誌的發行,須先得到證照。自此以降,此證 照系統持續直至 1960 年。

南韓於解放後,社會上主要有三股不同的力量,首先為日治時期提倡獨立運 動,違反日本殖民法而屢遭逮捕的反日本組織,其次為多數的南韓人民,其三為 親日親日團體擔憂他們的權力與財力不復存,故凝聚勢力,成為右派,而過往的 反日組織則傾向左派的思維。

115K.H.YOUM,PRESS LAW IN SOUTH KOREA 38 (1996).

63 報紙及其他傳媒的存續。於 1954 年,HankookIlbo116南韓第一份刊有廣告的新聞報 紙,於該年六月九日正式發行,象徵著南韓的媒體走向商業化。117

http://www.koreatimes.co.kr/www/index.asp (last visited Jan. 11, 2012).

117ASIAN MEDIA STUDIES POLITICS OF SUBJECTIVITIES 78 (John NguyetErni & SiewKeng Chua ed.,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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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廣報與電視成為可靠的工具,將軍事政權的現代化經濟政策宣傳至家家戶 戶。然而大力推倡經濟化政策的軍事菁英逐漸腐化,1972 年十月,卜正熙政權透 過振興革命(Revitalizing Reform of Octobe1972)終結第三共和,創立了大元帥政 權,119南韓媒體失去其自治空間,轉為獨裁者喉舌,於此之後,媒體被納入國家

120 John NguyetErni & SiewKeng Chua, supra note 117, at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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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家機關職員、官員、秘書以及發言人,政府並提供公費留學機會、房屋貸款、

所得稅減免、孩童教育基金補貼、甚至有現金或是贈禮。這一切的措施,讓身處 大型企業的媒體工作人員成為高薪階級,這樣的企業文化甚至延續至今。121

反觀不願意合作的媒體與從業人員,則難逃遭受政府整肅的命運,政府將不 配合的媒體合併或是勒令關閉,許多記者因追求新聞自由而被逮捕,或是被公司 解職,政府希望把批評時政的少數移出新聞業。舉例而言,在全斗煥政權 1980 年 的媒體淨化運動,超過七百名記者失業,172 個報章雜誌等出版品被禁止發行,900 多名記者因此離開新聞業。在軍事政權底下,針砭時事及社會議題是難上加難。

第三款 第三時期(1987 至 2000)

1980 與 1990 年代,史無前例的社會變遷於南韓社會中發生,並促使激烈的媒 體產業改革,在 1987 年,一系列由鼓吹民主人士所主導的全國性運動,成功的迫 使過往極權、以軍領政的全斗煥政府,展開全面性的政治改革計畫,這個民主的 實驗使南韓從軍事極權走向民主社會,並大幅提升了南韓媒體的新聞自由。

1987 南韓落實民主化的風潮,由當時南韓民主正義黨總統候選人盧泰愚所引 發,盧泰愚在公開場合演講時,曾如此發表其對於民主政治及新聞媒體自由的看 法:

為促進新聞自由,相關的制度及媒體實務必須大幅的修正,諸如記者所同聲 撻伐的基本媒體法(the basic Press Act),必須修法或是廢止…政府不該也不應嘗

121Eun Suk SA, Development of press freedom in South Korea since Japanese Colonial Rule, 1(2) ASIAN CULTURE &HIST.3,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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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控制媒體,除非有害國家安全否則媒體不應遭受任何限制,只有獨立的司法機 構與人民才能對媒體提出指正。122

盧泰愚並作出承諾,絕對不會跟隨過往獨裁者的足跡,以經濟發展或是國家 安全為晃子,打壓人權以及新聞自由。

在盧泰愚執政的期間(1988-1992),新聞自由隨著南韓民主化的腳步,一同緩 慢但是穩定的成長,政府認知到新聞自由為民主社會重要的一環。有別於全斗煥 時期,國家不再對媒體進行事前管制,並中止出版物登記審查等相關制度。媒體 在 1988 年後享受著前所未有的自由,得以批評政府,討論曾被列為禁忌的議題,

毫無限制的拓展新聞自由的觸角。在這樣的社會脈絡下,媒體的數量也呈現倍數 的成長,自 1987 年至 1992 年,南韓發行日報的數量自 30 家大幅成長至 100 家。

然而仍有學者觀察到123,1987 年的自由化運動,僅為南韓新聞自由發展的起 頭,而非終點,南韓媒體仍然遭到許多非直接的限制與束縛,南韓新聞自由有著 內憂與外患。就媒體內部的產業分析而言,過往享有極高權力的保守媒體勢力並 未隨著媒體產業的重整而根除,保守媒體仍然控有主導的權力,他們僅僅再次做 了角色變換,過往協助獨裁者扭曲、蒙蔽人民知的權力,之後則搖身一變成為提 倡人民權利與民主化運動的先驅。就國家政策而言,政府允許媒體在商業規模上 壯大,前提在於媒體迴避對於政府非民主作為的監督124

在這段時期,南韓媒體新聞自由的程度已有顯著的提升,媒體逐漸從政府傳 聲筒轉為匯集人民意見並監督政府施政的意見領袖。但媒體離完全新聞自由的體

122N.Y.TIMES, June 30, 1987, at 4.

123Eun Suk SA, supra note 121 at 11.

124A.G. Chaundary & A.C. Chen, Asia and the Pacific, inGLOBAL JOURNALISM:SURVEY OF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270 (J.C. Merill ed., 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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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仍有一段距離,以自由之家125新聞自由年度報告為証,1999 年年度報告提及,

多數私人媒體對記者的報導,仍採行事前的審查機制,有時一通電話就會改變報 導的篇幅或是使整篇被撤換。1262000 年的年度報告指出,政府官員利用軟性的勸 說來阻止批評時政或是對政府不友善的報導。

第二項 台灣新聞自由於二次大戰後至憲法法院判決 作成前的發展

就戰後臺灣的歷史脈絡而言,雖然「中華民國憲法」從 1947 年起,在形式上 已正式實施,但是新聞自由的保障卻始終是一個大問題。這一方面是因為自國民 政府接收臺灣以後,即以國民黨一黨訓政的體制,限制新聞自由;另一方面則是 縱使行憲進入憲政時期,執政的國民黨不僅沿襲部份訓政時期的作法,而且更佐 以動員戡亂體制、戒嚴體制,並配合一般法律制度的制定,箝制新聞自由。

台灣於二次大戰後的新聞自由的發展主要可以切分為三個時期127,即為台灣 光復時期(1945-1948),白色恐怖暨威權統治時期(1949-1987)與解嚴後期(1987 之後)。光復後的二二八事件,使得本土新聞媒體菁英遭大量的逮捕、殺害,致 使本土論述弱化,台籍知識菁英退出言論出版界。

而後國民黨透過實施數十年的動員戡亂體制,頒佈解嚴令,威權政府為了確

125自由之家 Freedom House, http://www.freedomhouse.org/template.cfm?page=1 (last visited Jan 11, 2012).

126自由之家南韓新聞自由 1999 年度報告,頁 20。Freedom House,

http://www.freedomhouse.org/template.cfm?page=1 (last visited Jan 11, 2012).

127王天濱(2005),《新聞自由-被打壓的台灣媒體第四權》,頁 9-16,台北:亞太。該書將台灣新

127王天濱(2005),《新聞自由-被打壓的台灣媒體第四權》,頁 9-16,台北:亞太。該書將台灣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