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實驗組的實驗刺激為一款與音樂專輯相關之廣告遊戲,遊戲的設計將 操弄廣告類型(擴增實境遊戲廣告 vs 非擴增實境廣告)以及背景音樂的使用(一致 vs 不一致)。
一、前測一
為了模擬真實情境,本研究選擇使用既有音樂專輯作為實驗之刺激物,並 針對音樂專輯的挑選進行前測一。本研究參照 Thomas 和 Fowler (2016)選擇 刺激物的方式進行修改,從音樂平台公司 MyMusic 的「滾石現場樂勢力」(2018)
頻道中選取五位 2017 年出道、點閱率在 200 以下的華語新人歌手與他的專輯,
分別為「邱振哲-太陽」、「洪安妮-我喜歡你」、「婁峻碩-IDOL RAPPER」、
「盧瑮莉-燒吧」與「魏嘉瑩-是什麼奪走太陽」作為音樂專輯的選項,請受測 者填寫對歌手的知名度與偏好度。問卷題目依照 Bruner(1998)、Nelson、 Keum、
和 Yaros(2004)以及 Thomas 和 Fowler(2016)進行修改,第一部分為知名度,
問項為「我曾聽過這位歌手」以及「我曾聽過這張專輯」兩題,此部分的答題選 項將以「同意/不同意(Agree/Disagree)」進行李克特氏七點亮表的衡量;第二 部分為歌手與專輯之偏好度,在歌手部分的問項為「我認為此位歌手是好的
(Good)」、「我認為此位歌手是令人喜歡的(Like)」、「我認為此位歌手是 吸引人的(Appealing)」、「我認為此位歌手是令人愉快的(Pleasant)」以及
「我認為此位歌手是有趣的(Boring/Interesting)」,在專輯部分的問項同為「我 認為此專輯是好的(Good)」、「我認為此位專輯是令人喜歡的(Like)」、「我 認為此專輯是吸引人的(Appealing)」、「我認為此專輯是令人愉快的(Pleasant)」
以及「我認為此專輯是有趣的(Boring/Interesting)」,答題選項同樣以「同意/
不同意(Agree/Disagree)」進行李克特氏七點亮表的衡量。每一題得分之加總平 均即為偏好度的量化數值,經過分析後選取知名度分數最低且偏好程度與量表平 均數無顯著差異者作為實驗刺激物。
前測一於社交平台上招募 31 位受測者填寫網路問卷,其中 48%為男性,
52%為女性;年齡界於 18 至 34 歲之間;教育程度以研究所(約佔 52%)與大
59
學為主(約佔 45%)。在知名度部分,歌手的平均分數依序為「邱振哲」(M=2.58)、
「洪安妮」(M=2.61)、「婁峻碩」(M=2.65)、「盧瑮莉」(M=2.65)以及
「魏嘉瑩」(M=2.71),如表 7 所示,專輯的平均分數依序為「邱振哲-太陽」
(M=2.32)、「洪安妮-我喜歡你」(M=2.32)、「婁峻碩-IDOL RAPPER」
(M=2.52)、「盧瑮莉-燒吧」(M=2.48)以及「魏嘉瑩-是什麼奪走太陽」
(M=2.58),如表 8 所示。根據數據,歌手邱振哲以及其專輯「太陽」為分數最 低之選項;在偏好度檢定的部分,對歌手以及專輯的態度分別將問卷中五題偏好 度題項的分數加總後平均並執行單一樣本 t 檢定(One-Sample t Test),歌手態 度結果顯示「邱振哲」(t =-2.287, p = .029 < 0.05)和「婁峻碩」(t =-2.143, p = .04
< 0.05)與平均數 4 分達顯著差異,「洪安妮」(t =-1.241, p = .224 > 0.05)、「盧 瑮莉」(t =-1.792, p = 0.083 > 0.05)和「魏嘉瑩」(t =-1.434, p = .162 > 0.05)與 平均數 4 分未達顯著差異,如表 9 所示;專輯態度結果顯示「邱振哲-太陽」(t
=-2.425, p = .022 < 0.05)與「盧瑮莉-燒吧」(t =-2.136, p = .041 < 0.05)平均數 4 分達顯著差異,「洪安妮-我喜歡你」(t =-1.641, p = .111 > 0.05)、「婁峻碩
-IDOL RAPPER」(t =-1.863, p = .072 > 0.05)和「魏嘉瑩-是什麼奪走太陽」
(t =-1.596, p = .121 > 0.05)與平均數 4 分未達顯著差異,如表 10 所示;根據上 述,雖然歌手「邱振哲」及其專輯「太陽」為分數最低之選項,然而其在態度方 面有顯著的偏好存在,因此選擇分數第二低且偏好未顯著的選項-歌手「洪安妮」
及其專輯「我喜歡你」作為實驗之刺激物,且根據此結果進行前測二,在自變項
「背景音樂與內容一致性」的「不一致」操弄部分將選擇此張專輯內與主打歌不 一致的歌曲作為背景音樂不一致的刺激物。
表 7:歌手知名度前測結果
歌手名稱 邱振哲 洪安妮 婁峻碩 盧瑮莉 魏嘉瑩
平均數 2.58 2.61 2.65 2.65 2.71 標準差 1.649 1.745 1.664 1.704 1.774
60
*p < .05,**p < .001,***p<.0001
表 10:專輯偏好度檢定結果
*p < .05,**p < .001,***p<.0001
61
二、前測二
前測二將根據前測一所選取之音樂專輯來進行自變項「背景音樂與內容一致 性」中「不一致」的操弄。本研究根據 Lavack 等人(2008)對「一致」與「不 一致」的操弄方式進行修改,為了符合音樂專輯的產品特性,一致性的操弄將以 洪安妮「我喜歡你」之同名主打歌「我喜歡你」作為背景音樂以匹配專輯,不一 致的操弄則是選取數首本張專輯之其他收錄歌曲,藉由前測選出與主打歌節奏與 風格最不相同的歌曲作為「不一致」的歌曲。因此,除了專輯之主打歌之外,從 專輯中的其他歌曲作為選項,本研究挑出三首符合上述敘述之歌曲,分別為「只 有我的天空有烏雲」、「如果眼淚是透明的」以及「可不可以原諒他」,測驗時 將會把曲目匿名,請受測者根據其認為的不一致程度進行作答。問項題目為「我 認為此音樂片段與主打歌『我喜歡你』比較,在音樂節奏上是一致的」、「我認 為此音樂片段與主打歌『我喜歡你』比較,在音樂風格上是一致的」、「我認為 此音樂片段與主打歌『我喜歡你』比較,在整體部分是一致的」此部分將以「同 意/不同意(Agree/Disagree)」為答題選項進行李克特氏七點量表的衡量,並根 據分數的加總平均中選出不一致最高分的歌曲進行主實驗。
前測二於社交平台上招募 30 位受測者填寫網路問卷,其中 56%為男性,43%為 女性;年齡介於 18 至 34 歲之間;教育程度以研究所(約佔 47%)與大學為主
(約佔 53%)。在節奏部分,三首歌曲的分數分別為「只有我的天空有烏雲」
(M=2.333)、「如果眼淚是透明的」(M=2.967)以及「可不可以原諒他」(M=3.667), 如表 11 所示;在風格部分,三首歌曲的分數分別為「只有我的天空有烏雲」
(M=2.233)、「如果眼淚是透明的」(M=3.867)以及「可不可以原諒他」(M=4.433), 如表 12 所示;在整體一致性部分,五首歌曲的分數分別為「只有我的天空有烏 雲」(M=2.167)、「如果眼淚是透明的」(M=3.1)以及「可不可以原諒他」
(M=3.7),如表 13 所示。「只有我的天空有烏雲」在節奏、風格以及整體一致 性的分數皆為最低,因此被選為本研究背景音樂不一致之刺激物,再將其三題問 項進行單一樣本 t 檢定,如表 14 所示,與選項中間量化值 4 比較,節奏(t 8.877, p = .000< 0.05)、風格(t 10.780, p = .000< 0.05)以及整體一致性(t
=-62
11.486, p = .000< 0.05)皆達顯著水準且 t 值為負項,確認此歌曲與專輯「我喜歡 你」具有不一致性且作為刺激物是合適的。
表 11:節奏一致性前測結果
歌手名稱 只有我的天空有烏雲 如果眼淚是透明的 可不可以原諒他
平均數 2.333 2.967 3.667
標準差 1.0283 1.1290 1.1547
表 12:風格一致性前測結果
歌手名稱 只有我的天空有烏雲 如果眼淚是透明的 可不可以原諒他
平均數 2.333 3.1 3.7
標準差 0.8976 1.1552 1.0875
表 13:整體一致性前測結果
歌手名稱 只有我的天空有烏雲 如果眼淚是透明的 可不可以原諒他
平均數 2.167 2.833 3.633
標準差 0.8740 0.7915 1.4259
表 14:「只有我的天空有烏雲」單一樣本 t 檢定結果 檢定值=4
樣本數 平均值 標準差 t-value p 值 節奏 30 2.333 1.0283 1.775 .000***
風格 30 2.233 0.8976 1.424 .000***
整體 30 2.167 0.8740 1.044 .000***
*p < .05,**p < .001,***p<.0001
63 為佳,如拼圖遊戲或者單機小遊戲等。Mohanty 和 Ratneshwar(2015)認為拼圖 的廣告遊戲在完成之後會讓消費者有成就感與滿足感。根據上述,本研究之實驗 刺激物為一款拼圖遊戲,內容根據「我喜歡你」專輯概念與風格進行設計,並以 遊戲製作軟體 Unity2018.1.8f 版本以及 Vuforia 套件製作,此遊戲僅適用於 Android 系統。表 16 為刺激物之呈現,在廣告遊戲部分分為掃描專輯封面進入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