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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研究動機

保護區經營管理效能評量 (Protected Areas Management Effectiveness

Evaluation,簡稱 MEE) 是對保護區經營管理成效所進行的評量,除用以了解保護 區現況,更著重於保護區是否達到設立目標及保育重要價值的程度,是反應與檢 討保護區經營管理現況的工具,其中所要評量的內容包含保護區重要價值的保育、

劃設目的及目標的達成程度 (Hockings, 2003; Hockings et al., 2006; Leverington et al., 2010)。臺灣截至 2016 年底,已劃設了 95 個保護區,包含:22 個自然保留區、

20 個野生動物保護區、37 個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9 個國家公園、1 個國家自 然公園、6 個自然保護區 (尚未包括重要濕地),總計各類型保護區扣除範圍重複及 海域部分後,總面積約為1,133,488.20 公頃,約占臺灣陸域面積 19% (林務局自然 保育網1,2016)。從 1990 年代中期起,已經有越來越多的評量方法被發展出來。

然而多樣性的評量方法之間卻缺乏一致性的理論結構,無法綜觀經營管理的整體 層面,也鮮少納入權益關係人的參與,反而限制了評量系統的作用。為此,國際 自然保育聯盟的世界保護區委員會 (IUCN-WCPA) 於 2000 年提出了一個有效性 的評量管理框架,即為第一版的IUCN-WCPA 架構,以作為其他評量方法的取徑 (Ervin, 2003; Hockings et al., 2006)。然至 2010 年時,《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屆締 約方大會針對「2010 生物多樣性目標」進行檢討,發現雖然全球保護區的面積持 續增加,但實際上生物多樣性仍持續流失。可見保護區雖廣泛設立,但若缺乏有 效的經營管理及策略,仍會造成保護區重要保育價值的流失。此外,在會議中各 國承諾擴大及制度化經營管理效能評量,並且在2015 年前至少於面積 17%的陸域 和內陸水域及10%海洋和沿海地區保護區,使用各種國際性及區域性工具進行評 量,並提出報告 (CBD, 2013)。可見經營管理效能評量是保護生物多樣性及維持可 持續性的重要工具。所以,如何對保護區的經營管理效能進行評量便成為一個重 要的課題。

為回應上述問題,國內學者2006 年陸續引進幾種經營管理效能評量方法,來 檢討保護區的經營管理效能 (楊苡芃,2015)。在眾多的經營管理效能評量中,在 臺灣已實行過「保護區經營管理快速評估與優先設定法 (Rapid Assessment and prioritization of protected area management,RAPPAM )(Leverington et al., 2008)、「管 理效能追蹤工具」(Management Effectiveness Tracking Tool,METT)(Leverington et al., 2008)、以及「增進我們的襲產 (Enhancing our Heritage,EoH)(Leverington et al., 2008)。

其中,METT 是目前國際上最常被使用的評量方法,屬於專案廣度的評量方 法。其操作步驟簡單,題數只有30 題,執行快速且容易,若運用在工作坊中時能 引導大量的討論與回饋 (Leverington et al., 2008; Hockings et al., 2015)。和其他效能 評量相較之下,METT 相對簡易,成本低,即使不是專家也容易理解,保護區的 員工就能完成,能提供一致性的訊息,適用於追蹤單一保護區個案的經營成效 (IUCN, 2006)。但填問卷形式的填表過程可能未經深思熟慮,其結果呈現亦可能代 表個人意見而非單位立場,缺乏其他權益關係人意見,理想上應以討論形式完成 此問卷,且應搭配其他監測及評量工具一起使用 (Leverington et al. 2008; 楊苡芃,

2015)。此外,快速分析的評量結果也顯得粗略、不夠詳盡,且對產出及成果兩項 經營管理元素不夠著墨,無法包含經營管理所有層面 (Hockings et al. , 2006)。

RAPPAM 是於 1999 至 2002 年間由 WWF 所發展而成的,建立在 IUCN─WCPA Framework 上,是設計用於系統廣度的評量,但也可經調整用於單一保護區之評量 (Ervin, 2003; Hockings et al., 2006; 陳瑩慈,2011)。其旨在快速了解保護區整體經 營管理情形,並釐清保育的急迫事件及優先順序 (Ervin, 2003;Hockings et al., 2006)。截至 2015 年,RAPPAM 已在超過 50 個國家、1,800 個保護區中實行,是 目前國際上被使用次數第二多的評量方法 (Hockings et al., 2015)。

RAPPAM 特別強調參與式取徑,認為要徹底且有效地執行評量,就應邀集保 護區經營管理者、決策者及在地社群等權益關係人,共同召開參與式工作坊 (陳瑩 慈,2011;楊苡芃,2015)。其可以提供決策者和保護區管理機構確認經營管理上 的優勢、劣勢和限制,分析威脅與壓力的範疇與程度,並提供經營管理者適應性 決策 (Hockings et al., 2006)。RAPPAM 的優點是可以將保護區系統看作是一個整 體進行評量,同時又可以收集個別保護區的網絡細節。但其運用上也有所限制,

評量的設計主要是用來協助設定系統內保護區間的優先順序,即便表單經過調整 後可用於單一保護區的評量,但仍無法提供詳細的適應性管理準則,且無法提供 和成果 (outcomes) 相關的資訊細節 (Hockings et al., 2006)。

總結上述,RAPPAM、METT 兩種經營管理效能評量方法,雖然以操作便利 性為其優點,但卻因為相對快速、簡化,而無法針對所評量的場域進行詳盡的檢 視,其評量結果也無法直接回饋到經營管理計畫的實務、策略與後續行動的施行 上 (Leverington et al. 2008; 陳佑瑄,2012)。

然EoH 是由 12 項不同的評量工具共同組成,這 12 項工具能描繪出單一保護 區完整的經營管理面向,且能在最後總結時回顧評量結果,幫助回應經營管理行 動上的優先順序 (Hockings et al.,, 2008)。EoH 原先是設計用以評量世界襲產地 (World Heritage Site),但也可以依照各種保護區的需求進行調整以符合該場域的狀 況,且其評量結果可以明確地提供經營管理者後續的經營管理動作 (Hockings et al., 2006; Leverington et al., 2008)。

第二節 研究目的

本研究擬以個案研究 (case study) 的方式,以挖子尾自然保留區作為 EoH 案 例,完整執行EoH 評量流程,詮釋與分析結果,並與無尾港水鳥保護區及陽明山 國家公園磺嘴山生態保護區兩個案,共同討論EoH 在臺適用性;並以個案研究的 結果與採用RAPPAM 及 METT 評量的個案,進行逐項比較與分析,藉以釐清 EoH 使用上的限制、資料需求的程度與閥值標準的訂定,期除能提供實務上的參考,

也能提出EoH 在臺執行的操作定位。

本文架構舖陳,第二章由回顧經營管理效能評量 (MEE) 重要性與用意,然後 切入EoH 評量的發展、內容與目的;於第三章說明選址原因並詳細介紹研究範疇 與研究方法的執行流程,以作為後續研究的架構;第四章則就挖子尾自然保留區 進行完整個案評量,第五章則將第四章的個案執行結果與無尾港水鳥保護區及陽 明山國家公園磺嘴山生態保護區的經驗,進行EoH 方法學操作上的討論;於第六 章彙整個案操作的研究結果並與RAPPAM 及 METT 兩者評量結果進行逐項比較與 分析;第七章則針對方法學討論EoH 在臺執行可能狀況並就前述發現產生的議題 進行討論,期能達到本研究設立的目標與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