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EoH 在臺操作實例分析比較
第二節 EoH 評量結果比較
基於參與挖子尾自然保留區EoH 評量及無尾港水鳥保護區 EoH 評量兩次經驗,
加上訪談磺嘴山生態保護區EoH 主要評量者的經驗,針對評量操作、表單填寫的 差異及評量過程實際上所遇到的困難,列出五項需要進一步在方法學上討論的議 題,分別為:主要價值與目標的討論、權益關係人與保護區的關係、國家法規的 統整、工作項目的設立與執行、及成果指標的選擇與閥值訂定。
一、主要價值與目標的討論
EoH 在工具一開始即要求評量者定義主要價值與目標,並記載經營管理目標 與價值的關係,然後再以保護區經營管理目標去對應價值類型。通常一個保護區 會包含許多價值,但是經營管理者無法針對單一個別價值進行經營管理行動,所 以通常會分類、集結這些主要價值以幫助強化經營管理,而對這些價值的了解也 能幫助後續工具11 在指標上的選擇 (Hocking et al.,2008)。在實際填寫此工具表單 的過程中發現,填寫前須有較完整的基礎資料,且須要有明確的經營管理目標,
否則會難以統整填寫,且無法與後續的問卷表單互相呼應。挖子尾自然保留區及 無尾港水鳥保護區都有持續監測調查的機制存在,透過監測資料釐清保護區所涵 蓋的重要價值範圍及項目,使在填寫上能清楚列出保護區的主要價值,並能確實 對應到價值的類型。此外,此兩保護區在經營管理上有明確的經營管理目標,所 以能夠明確的對應價值類型,就整體看來此兩保護區的主要價值與原則目標相當 清楚明確,往後延伸到工具11 的指標選擇上也就較有正當性的依據。
磺嘴山生態保護區雖然也列出各項對應價值類型的主要價值,但此區早期曾 有畜牧業的存在,由於種植牧草的關係導致原始棲地遭受破壞,可能導致生物多 樣性降低,再加上過去較少物種基礎資料的研究,多為大範圍尺度或針對明星物 種的研究,所以相關基礎資料較為不足 (陽管處,2006)。此外,此區有部分價值 存在意涵是需要被探討的,如火山地景價值而言,磺嘴山生態保護區擁有完整錐 形火山景觀,在大屯火山群中頗罕見,其火山口更為此區主要景觀價值,但附近 芒草叢生,一般民眾根本難以發現,如果此景觀無法被看見,那此價值是否有真 正存在的意義?另外,就文化價值而言,鹿崛坪以前是梯田,雖不列入文化價值,
但不能抹滅過去農業文化存,值得進一步討論。整體而言,磺嘴山生態保護區的
基礎資料仍需加強,並進一步釐清價值內涵,否則往後延伸到工具11 時會發現因 為基礎資訊的缺乏及價值內涵尚未釐清而導致難以訂定相關閥值指標。
二、權益關係人與保護區的關係
此部分主要討論挖子尾自然保留區與無尾港水鳥保護區評量結果的差異。在 工具3.與權益關係人的關係當中,必須詳列與保護區相關的所有權益關係人,並 且記錄權益關係人與保護區的互動,最後再針對參與保護其區經營管理的程度進 行評等。挖子尾自然保留區與無尾港水鳥保護區在與權益關係人的關係評量中最 大的差異為「在地社群」及「政府機關」兩者。
就保護區經營管理典範而言,一直到1990 年代中後期,才確認權益關係人參 與的正當性,某些保護區經營管理指導方針甚至著重於在地上群的投入
( Alexander, 2008)。EoH 指導方針也提到,一個有效的經營管理包含對保護區正面 或負面影響的在地社群 (Hocking et al.,2008)。可見保護區逐漸重視在地社群的影 響與參與。然挖子尾自然保留區過去在經營管理上一直未涵蓋當地社區居民,居 民沒有參與經營管理的機會與平台,當地社區居民與保留區的互動多停留在利用 行為;反觀無尾港水鳥保護區,在地社群所成立的社區協會及促進會,積極參與 保護區的經營管理工作,包含:資源監測調查、環境為護、發展觀光休憩及推廣 環境教育等,當地的社區協會及促進會和保護區互動尚稱良好,透過每年至少一 次的工作坊公開透明的討論經營管理工作 (楊苡芃,2015)。由此可以看出,挖子 尾自然保留區在地社群參與的部分,並不符合現代的保護區經營管理典範,是需 要再被檢討的。
而政府機關的部分則是在於政府機關的角色不同,挖子尾自然保留區的政府 機關包含市政府、農委會及林務局和相關民代,他們與其他權益關係人屬於上對 下的關係,主導保留區的經營管理方向與方針,所以無法針對他們所涉及的經營 管理程度進行評等。反觀無尾港水鳥保護區,政府機關和其他權益關係人在保護 區的經營管理上屬於夥伴關係,有明確的互動機會與平台。正如在「當地社群」
中所提及的,此區每年至少舉辦一次工作坊,其工作坊廣邀所有主要的權益關係 人,公開透明地在工作坊裡討論保育計畫書的修訂或其他經營管理相關事宜 (楊苡 芃,2015)。也就是說,從工具 3 除了可以看出兩個保護區權益關係人參與的程度 不一,挖子尾自然保留區因為政府主導經營管理角色的關係而不進行最終評等,
而無尾港水鳥保護區的「政府機關」和其他權益關係人皆依所涉及的經營管理程 動對保護區的影響 (Hocking et al.,2008)。透過統整法規能瞭解保護區的法律地位 及所涉及的法律範疇,挖子尾自然保留區與無尾港水鳥保護區由於保護區範疇較 小,且所涵蓋的資源種類涉及的議題較為單純,所以在填寫上能清楚明列出相關 的法律政策。而磺嘴山生態保護區因屬於國家公園範圍內,其所涵蓋的資源種類 較一般保護區為複雜,且設立目的比保留區和保護區的目的多元許多,所涉及到 的議題也較多,所以相關法規便顯得較難以釐清,且相關法規所涉及的議題及權
責也有部分重疊,如森林法便與國家公園法有競合上的問題。此外,磺嘴山生態 保護區的重點在火山景觀保育,國家公園在這方面的政策工具稍微薄弱,是否該 改用特別景觀區處理此區議題,也有待討論。故若要一整體來看磺嘴山生態保護 區的法律脈絡,雖然有明確的法律地位,但若分細節來看卻又會發現此區有部分 的法律分屬難以釐清,其法律地位是否適宜此區的經營管理也是一個問題。也就 是說,當保護區相關法律無法釐清權責時,便無法達到透過整理保護區政策,記 錄法規的優勢與缺點使經營管理者能夠過回顧國家法律脈絡來達到管理機構參與 經營管理的目的 (Hocking et al.,2008) 。
四、工作項目的設立與執行
保護區的工作項目主要是依據經營管理目標設立,再針對所設立的工作項目 實際執行表現進行評量。挖子尾自然保留區與無尾港水鳥保護區過去一直有持續 性的監測調查機制與資料,其監測調查的機制與項目也有法源及計畫依據。此外,
此兩保護區範圍相對於磺嘴山生態保護區而言顯得較小,所涵蓋的資源種類、權 益關係人及所涉及的議題都顯得較為單純,所以能清楚明列工作項目。且由於此 兩保護區的經營管理目標明確,所以工作項目也皆能對應的經營管理目標。然磺 嘴山生態保護區一開始定義保護區主要價值的部分,雖然此區也有經營管理目標,
但目標不明確,同一目標所涵蓋的議題較多且非所有議題都屬於同一種保育目標,
工作項目難以分屬並真正持行,所以若將產出評量視為一個整體來看時,此區在 工作項目的選擇上會出現困難。這又回應到評量最初始,保護區是否有明確的價 值與原則目標,當價值與原則目標不明確時,後續在工作項目的安排上就無法真 正應對到保護區的需求,且執行的意義與狀況也容易遭受質疑。
五、成果指標的選擇與閥值訂定
成果指標的選擇與閥值訂定,是為監測及評量經營管理成果,並訂定相關經 營管理動作,再依據監測結果來判斷指標的趨勢與現階段的表現。挖子尾自然保 留區及無尾港水鳥保護區在訂定指標時,皆是依據經營管理目標及主要價值來進 行指標篩選,先透過焦點團體訂定指標與閥值,然後再透過工作坊的討論取得共 識。從無尾港水鳥保護區的評量結果可以看到,雖然指標有對應到經營管理目標 及主要價值,但有部分工作項目上一次計畫書檢討中未進行的,所以必須針對這 些監測項目建立監測機制,而這也是EOH 評量的功能之一─發展監測程序。
磺嘴山生態保護區在此項工具產出困難可以回應到工具1,主因還是在於過去 在此區進行的資源調查研究較少,主要以大範疇尺度的調查研究為主,缺乏相關 基礎資料,即使物種豐富,但其代表性尚需進一步討論;又以火山地景而言,雖 然此區火山口為一重要地景價值,但難以被民眾發現,且單以火山地景作為指標 則閥值的訂定上會有困難,若要擇其作為指標,則需要足夠的監測資料輔以判斷,
所以在指標的對照及選擇上很明顯的無所適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