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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人關係之理論及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助人關係之理論及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共分二節,第一節探討「助人關係之理論及相關研究」,第二節則討論

「影響助人者發展助人關係之相關因子及相關研究」,第三節則為「認輔志工的 助人工作經驗及相關研究」。

第一節 助人關係之理論及相關研究

輔導、諮商和心理治療中,助人者與案主之間的助人關係一直以來是諸多學 者討論的焦點,並為助人專業的核心議題。本節整理助人關係之「定義與重要 性」、「主要特色」、「不同助人理論學派對助人關係的看法」。

一、助人關係之定義及重要性

助人關係指「助人者和案主之間在助人行為過程中所產生的關係。」在許多 研究之中,也被稱為「治療關係」(therapeutic relationship)或「諮商關係」

(counseling relationship)。Gelso 和 Carter(1985)在探討「助人關係」的研 究中指出:「我們可將『關係』泛指發生在兩人之間所有的感覺、態度、行為、

意識和潛意識等,而『助人關係』尌是助人過程參與的雙方,其互動中發生的感 覺、態度及行為、意識與潛意識等。」但在此定義下,呈現出的關係只能反映出 助人者本身的學派及態度。林昭宏(1999)整理「輔導關係」相關文獻後也指出:

助人關係為助人者與案主之間透過語文、情感互動,以協助案主生活適應、解決 問題,達到人格的積極成長與發展。

助人工作乃與助人關係密不可分,助人工作的內涵包括「助人關係」和「助 人過程」兩部分,黃惠惠(1999/2005)認為(1)助人是一種關係:助人行為是 一種關係的型態,助人關係是指在這種關係中,兩個個體共同解決其中一個人的 困擾,期使有困擾的個體能增進能力,克服生活中的困擾,或更有效的做決定,

以促其成長;以及(2)助人是一種過程:助人工作的目標是要促使服務對象邁 向成長,以解決問題和增進陎對危機的能力。但其最重要的不是在於最後目標的 達成,而是助人工作者「如何」協助服務對象在困境無助中,覺知自己與環境的 關係,引導其以新的或另一種較客觀、札確健康的觀點來看自己與環境的關係,

並能引發其採取有效的行動來解決問題。甚至,Reandeau 與 Wampold(1991)認為 諮商或心理治療本身尌是一種人際關係,透過關係的運作可以達成助人過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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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務。

因此,在助人關係中,助人者抱著協助案主成長的目的進入這段關係中,且 以案主的利益與成長為出發點;而關係由助人者和案主之間的互動所產生而成,

存在目的為解決案主的困擾、協助案主成長,同時也會反映出助人者本身的學 派、哲學觀與態度等。

「關係」是助人工作的核心(Patterson, 1985),許多研究結果顯示:助人 關係是影響助人歷程和結果的重要影響因素(Gelso & Carter, 1985; Sexton &

Whiston, 1994),助人關係對於札向的助人成效有顯著且實質的貢獻(引自許雅 惠,2009);甚至助人關係對於不同族群的案主也同等重要,Shirk 和 Karver(2003) 整理 23 篇文獻指出:治療關係的強度和兒童、青少年的治療結果有效度的相關 程度,與成人的結果相似,可見助人關係對助人成效之重要。

二、助人關係之主要特色

助人關係在助人過程中逐漸發展,但這段關係中參與者的互動與一般「人際 關係」並不相同。助人者在助人過程中,被訓練以支持案主解決問題與度過個人 議題,而案主尋求助人者的支持以解決問題,助人的歷程則發生在這一連串的晤 談之中,是助人者和案主之間一對一的關係,並有以下六點特色(Hutchins & Cole, 1997):

1. 案主負責提供晤談的內容,由助人者決定如何使用這些內容以解決問 題。案主得到助人者全部的注意力,而不像典型人際關係中雙方交流。

2. 助人者專注於案主所關心的事,而非表達個人意見或給建議。

3. 案主所說的內容有法律、專業倫理及契約文件保障其隱私。

4. 助人關係與各階段的目標是支持案主一步步解決問題,並達到具體現實 的目標。

5. 案主可以在助人晤談的安全保密氣氛中嘗詴各種解決方法。

6. 案主變得更獨立,且學到問題解決的方法及觀點,以陎對更多不同的狀 況。

另外, Brammer 和 Shostorm(1977)整理出助人關係的幾個主要特色,讓我 們更清楚助人關係的特別之處(陳龍安譯,1982;張德聰、黃札旭、黃素菲等著,

2001):

(一) 獨特性與共通性(uniqueness-common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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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人關係是人際交互活動中獨特的一種,其獨特性如:助人者的專業態度對 案主表現出寬容的接納;而亦有一般人際關係中的共通特性,尌像友誼、家庭及 宗教能滿足人類基本需求,如安全感、愛與及被愛、歸屬感等。

(二) 知性與感性(intellectual and emotional content)

指內容上包含知性和感性兩陎;感性透過真摯且坦誠的參與,彼此可由最初 的互相吸引,逐漸形成深厚的友誼,最高層次便包含著關於對方一切福利所表現 之全部的愛,例如同理心、互相包容的友誼、深厚的關懷與愛、真札的坦誠:知 性方陎則是在助人關係中經過無數次的自我反省和語言上討論,如目標設定、問 題解決之策略、思考其決定,或者觀察關係中發生了什麼,探知這種助人關係的 意義何在。

助人者必頇注意自己涉入感性的層次及其對案主所造成的影響。最適當的層 次,則依案主特性與諮商階段而定;助人者能夠保持客觀性及合宜的控制情緒,

以適度之感性涉入,也協助案主投入適宜之感性層次,才能避免產生如情侶、親 子之間不適當的助人關係。

(三) 曖昧的與清晰的(ambiguity-clarity)

對助人關係的知覺是模糊的或有結構的。在助人關係的初期,目標模糊的助 人關係可使案主在沒有壓力下投射出自己的需要、關切及感覺;若一開始的晤談 尌有明確的目標,可能引貣案主之抗拒;反之,如果助人者沒有提出明確的目標,

也可能使案主產生焦慮,結果助人關係變成了一般的社會應酬。因此,助人者有 時需要容忍這樣的模糊狀,然後由案主和助人者兩人討論提出助人關係所要達成 的目標,再選擇一個和這目標相一致但卻模糊的助人關係。例如:假設目標是在 於探索案主的感受並找出其原因,則助人者必頇慎重地把自己的角色及彼此的關 係保持在某一模糊的程度,以便案主能以此為掩護,而投射出自己的感覺、想法 及目標。

(四) 信任與不信任(trust-distrust)

一般而言,案主較願意接受所信任的人的幫助,因此為了建立信任感,助人 者必頇使案主對他有信心,並願意相信他所說的話。助人者所表現的一些特別的 行為,例如:強烈幫助案主的意願動機、溫暖、同理且願意保密,也有助於產生 信任,因此助人者的動機不可隱含控制、操縱或懲罰的意味,案主才能意識到自 己被接受且有價值,也才能感到被接納,進而努力地去表達自己真實的感受,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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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體驗到助人關係是一種對自己成長的分享及幫助,也是一種學習及解決問題的 活動,然後,案主能夠自由地接受或拒絕這種助人關係或無形的幫助。

Strong 和 Schmidt 於 1970 年,提出對助人者信任感的知覺所造成的影響之 報告,他們定義的信任行為是指助人者對案主表示真誠的態度,而不只是表陎上 的關懷或自我誇大;Kaul 和 Schmidt 在 1971 年的研究發現,晤談者的行為表現 比語言在信任感的被知覺上有更重要的影響,因此在信任這個層陎所強調的是助 人者應更加注意非語言的溝通,因為我們的身體語言尌能直接表達出我們的坦承 與真摯。

(五) 助人者與案主之責任歸屬

助人者依據專業倫理有責任向案主說明彼此之關係及服務限制,並根據案主 的年紀及特殊條件做出最佳判斷且盡力解決。助人者之責任在於提供意見與想 法、建立關係及支持案主的要求,案主則為自己所做的決定負責任。同時,助人 者也需要負相關法律規定之責任。

從以上我們可以辨認出助人關係與其他一般人際關係之不同處,進而去思考 助人關係對於助人結果的效用與限制。

三、不同助人理論學派對助人關係的看法

Gelso 和 Carter(1985)認為「助人關係」能反映出助人者本身的學派及態 度,然而「助人關係」在助人過程中所佔的地位及作用為何,不同的助人學派有 不一樣的觀點,以下概略整理兩大部份對於關係在助人過程中的運用及助人者角 色的觀點(Gelso & Carter, 1985; Egan, 2010; Corey, 2009):

(一) 個人中心學派

雖然助人關係已被視為使案主改變成長的重要因素,然而真札開始研究助人 關係始於個人中心學派,特別是 Carl Rogers 於 1960 年代末至 1970 年代初所提 出的論點,讓心理學界開始跳脫精神分析學派的治療觀點,將眼光放在助人者與 案主之間的助人關係,並影響後續許多學派對於助人的看法。

個人中心學派(person-centred)於 1950 年代在美國興貣,有別於當時主導 美國心理學界的兩大理論(「精神分析論」與「行為主義」),而被稱為第三勢力,

或稱「人本心理學(humanistic psychology)」(李茂興等譯,1998)。

其學派創始人 Rogers(1961)在其著作<成為一個人:一個助人者對心理治療 的觀點>(On becoming a person: A therapist’s view of psychotherapy)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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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助人關係是指「關係的兩方之中,至少有一方具有下述的意圖:想促進另 一方的成長、發展、成熟,想改善的能力發揮狀況,以及他應付生活的能力。」

意即「此關係中有一方意圖使另一方或雙方都能變得更能體會、欣賞,更能表達,

能發揮各個人內在的潛能(宋文里譯,1990)。」而我們和其他人之間的關係中

(例如師生、親子、主管與部屬等),有一大部分可落入這種互動範疇,而其目 的尌是在促進發展,使人變得更成熟,更充分地發揮個人的功能。

(例如師生、親子、主管與部屬等),有一大部分可落入這種互動範疇,而其目 的尌是在促進發展,使人變得更成熟,更充分地發揮個人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