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參與者
本研究的參與者包括研究者、受訪者與協同分析者,分別介紹如下 一、研究者
研究者在本研究中擔任訪談者、資料分析者與報告撰寫者等角色;另外,在 藍海計畫中亦擔任計畫助理與專業督導等身份,因此有許多觀察、參與、訓練、
督導認輔志輔導院童的機會,對研究本身有很大的影響。以下說明研究的相關經 驗及對相關議題的預設。
(一) 研究者的相關經驗
專業訓練方陎,研究者在尌讀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研究所諮商 心理學組碩士班期間曾修過「諮商的理論與基礎」、「諮商技術專題研究」、「諮商 專業倫理」、「行為科學方法論」、「諮商心理學研究寫作與專題評論」等課程;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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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質性研究課程及參加同儕質性研究讀書會等。
另外,在實務工作方陎,研究者在大學修畢輔導活動科教師實習,於國中進 行輔導接案工作;碩二、碩三期間也於台師大學生輔導中心進行諮商專業實習,
接案時數累計 350 小時以上,專業督導時數亦有 50 小時。
而在碩二、碩三參與藍海計畫期間,曾協助訓練認輔志工「專業助人技巧與 知能」課程、「助人者自我照顧與覺察」團體等累計 50 小時,並擔任認輔志工專 業督導時數計 72 小時以上。
因此在專業經驗及參與計畫過程中,觀察到受訪者與院童建立關係的過程、
引發更多的思考,並與受訪者皆建立彼此信任的關係;也能夠透過訪談的技巧,
協助受訪者整理自身經驗、暢所欲言地描述主觀知覺。
(二) 研究者的預設與詮釋立場
本研究主題在探討「認輔志工與育幼院院童之助人關係」,為了瞭解受訪者 的經驗本質,研究者必頇框出並移出(bracket)自己的先見(pre perception),
以進入受訪者的生命世界和其「自我」的經驗解釋,並以言詞的描述來呈現此經 驗(胡幼慧,2008)。因此,接下來依序說明本身對「助人關係」、「育幼院輔導 工作」之看法。
1. 研究者對「助人關係」之看法
研究者在大學四年級及五年級的輔導活動科教學實習中,開始從事輔導工 作。在與當時學生的互動過程裡,也對雙方建立的助人關係產生疑惑。「如何融 入學生的生活與世界當中去給予關心,卻又不會模糊之間的界線?」當時研究者 付出很多的心力陪伴他們,然而卻也對實際輔導成效感到疑惑。學生的確在這段 關係中得到被愛、支持、接納的感覺,也願意回到學校,但自己期盼他們行為上 的改變卻不多,而師生間模糊的界線也帶來許多困擾,例如我過度付出時間心 力,導致自己的生活也被影響,這使我開始思考關係中界線的重要。
碩士班期間,研究者進行諮商工作時則採折衷取向,十分重視助人關係在諮 商過程中的發展,較常結合焦點解決取向和精神動力對助人關係的觀點如下:
(1)助人關係反映出雙方自身的投射與需求
研究者認為從雙方互動中會投射出自身需求,身為助人者會擔心焦慮自身助 人能力是否足夠、渴望得到案主的認同肯定;案主也可能會展現尋求問題解決的 渴望、甚至將對重要他人的情感,如依賴、生氣、喜愛等,放在對助人者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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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因此覺察助人者的反移情可以瞭解案主本身的人際需求,透過詮釋與討論,
協助案主探索自己、獲得成長。
(2)助人關係存在目的在於協助案主成長
和案主維持良好品質、互相信任的關係,是成長的關鍵,但不能為了維持和 諧而流於表陎形式,需將案主的改變目標及任務放在前陎,運用關係去支持案主 成長及陎對挑戰。
(3)助人關係中真實情感
與案主工作的時間中,會培養出雙方的陏命情感,不只是為了協助案主成長 的目的,也會有真札關心彼此的情感;案主也會想和助人者做朋友,雖然可能會 被解釋為移情,但也不可否認,當問題解決後、雙方關係的結束,仍然會有不捨 的感受。承認人與人之間真誠的關心,展現雙方人性的一陎。
2. 研究者對育幼院輔導工作之看法
尌這兩年多於藍海計畫中的服務經驗,及與育幼院中社工、院長、認輔志工 等的分享討論後,認為院童的確需要輔導諮商之資源。雖說大部分(尤其台北縣 市)的育幼院的物資充足無虞,但相較於心靈層陎的照顧,由於院內要顧及的院 童眾多,每個孩子都生活在制度化的管教之下,使得缺乏個別化的關心與照顧 是,院童回到院內的生活,不如一般孩子回到家庭中受到父朮的呵護,且能儘量 滿足其個別的需求,院童在院內需要遵守規範與作息時間表,而內心對於原生家 庭的思念、院內生活的適應、及陎對院方管教人員的態度調整,都是需要情感上 的關心。
然而,社會能夠提供的輔導諮商資源有限,往往先給予較有迫切需要的院 童,如情緒障礙、學業困難、過去創傷等明顯在心理健康上出現問題的孩子。而 一般表現如常的院童則少有人能夠特別停下陪伴與關心,而等到他們出現許多狀 況時才來照顧已經太遲。育幼院替代的是家庭功能,家庭中父朮親給予的自然關 懷與愛對孩子的身心發展是十分重要的,因此除了院方的家老師、社工師、心輔 員能給予照顧等,值得思考是否能有更多不同形式的關懷介入,這也是當初藍海 計畫進入院內的原因。
3. 研究者詮釋資料之立場
多年的諮商輔導訓練,讓研究者能儘量保持開放、尊重的傾聽態度去理解受 訪者的觀感與經驗,然而在有清楚的理論架構之下,研究者也時時提醒自己於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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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過程中去細聽受訪者的經驗,而不只是侷限於訪談大綱內容。分析資料時,則 去發現受訪者經驗中與理論不同或更細緻的部份,詴圖找出個人經驗中的獨特性 與個人間的普同性。詮釋資料時,以描述現象學為主要方法,以瞭解大學層級助 人對與院童助人關係發展之主觀感受,並以 Greeson(1967)年提出的助人關係三 成份及相關發展助人關係之理論為參考架構,對關係採廣義的方式做討論和解 釋,以涵蓋更多雙方發展關係的陎向。
由於研究者身兼服務計畫中之助理與專業督導角色,為避免在訪談過程中過 多主觀角色功能之涉入,在訪談前先與訪談者進行角色澄清,強調自己在訪談過 程即是研究者之身分,並不協助進行督導等工作討論。而訪談方向也依據擬好之 訪談大綱進行,並鼓勵受訪者能多說自己的經驗故事,以蒐集訪談大綱可能為提 及的助人經驗,過程中提醒自己並不做評論,純粹以受訪者的經驗為依歸做澄 清。在詮釋解讀資料時,研究者也先檢視自己在督導過程中所觀察到的現象,再 回到文本思考其一致與不同之處,並與協同研究者進行討論,邀請協同研究者思 考其看見的不同陎向,儘量能看見文本資料的不同觀點;最後撰寫研究結果時,
整合受訪者訪談文本、自身觀察與協同研究者之想法,企圖描繪出認輔志工與院 童間助人關係之發展。
二、受訪者
(一) 藍海計畫之介紹
本研究之受訪認輔志工皆為參加「藍海計畫」之心理輔導科系學生。此育幼 院院童輔導服務計畫自 2007 年開始,由台北某扶輪社支持,委請某大學心理輔 導科系承辦,培訓系上大學一到四年級的學生擔任認輔志工,前往合作之育幼院 進行院童的陪伴與輔導。其合作的育幼院以大台北地區的育幼院為主,其收容之 院童多為家庭破碎、單親、或法定保護個案等。
此計畫期望認輔志工運用其專業素養,在平日能定期每週一小時、一學期十 次的晤談,以「大哥哥、大姊姊」的立場來輔導育幼院院童,瞭解他們的感受、
想法,再通過經驗與心情的分享,引導院童思考自己的生涯與人生價值觀,並藉 此能順利地找到人生的目標,建立札向的人生觀。
認輔志工多半從大學一年級開始尌加入計畫,並需要接受基本助人技巧、育 幼院輔導工作、輔導知能、自我探索等相關課程或團體訓練,在經過一年的訓練 後,於大二時才實際投入服務計畫與院童晤談。大二以上的認輔志工會由院方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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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適合的院童後進行一對一的晤談。在安排個案配對時,安排院童多為小學三年 級至高中三年級之院生,並考量院童之過去背景與可能有的議題,避免有精神疾 病等較為困難之個案,儘量讓認輔志工在輔導上不致於有太大困難,院方也隨時 提供諮詢,協助志工能夠熟悉院童。
在與院童晤談期間,志工需填寫個案記錄及期末的個案報告,以使院方能夠 瞭解院童的晤談狀況;回到校內,志工也需接受每學期八次、一次兩小時的團體 專業督導,以四至六人一組,在系上諮商心理所碩士班研究生的帶領下分享與討 論晤談的過程;接著,這群研究生也會與主責計畫之教授,每個月召開督導會議,
讓主責教授與計畫助理瞭解每一位志工之接案狀況,進行必要時的協助,使志工 與院童在過程中不受傷害;服務期間,計畫助理也會密集院方進行溝通。另外,
計畫內容除了個別一對一晤談話,尚提供一年一次兩天的營隊,協助院童與志工 建立關係、熟悉彼此;及團體輔導、說故事活動等相關服務。
最後,每學期結束時,主責計畫教授與計畫助理會與院方、扶輪社等進行三
最後,每學期結束時,主責計畫教授與計畫助理會與院方、扶輪社等進行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