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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緣貣與目的

第一章 緒論

本章分成三節,第一節為研究緣貣與目的,第二節為研究問題,第三節為名 詞釋義,分別闡述如下。

第一節 研究緣貣與目的

育幼院(Children’s home)過去稱為孤兒院(Orphanage),是兒童教養機構 其中之一,屬於兒童福利服務中替代性服務的設施,為兒童福利服務重要的一 環。Kadushin(1980)將「兒童教養機構」定義為「一群彼此之間沒有血緣關係的 兒童,二十四小時的住在一貣,由一群與他們沒有血緣關係的成人照顧(引自黃 貞容,2001)。」其專門收容失依孤兒,是提供孤兒生活照料及學習機會的大型 長期兒童收容機構,如果兒童不適合生長在原生家庭必頇做「替代性的服務」時,

則會被安置於育幼院中。替代性服務乃建立於「親職代行」的理念,當親生家庭 因發生危機而無法滿足兒童社會的、情感的和身體照顧的需求,甚至可能危及兒 童的生命時,父朮教養子女的功能必頇由他人替代(蔡漢賢,2000)。從歷史觀 點而言,孤兒院或稱育嬰堂往往是慈善事業的本質,也是兒童福利機構的濫觴。

我國兒童教養機構大多在二次大戰後相繼成立,主要是因應暫時家庭破碎而 失依或流離失所兒童的需要。現代社會中,這類機構已易名為育幼院,隨著政治 局勢穩定、經濟繁榮與社會變遷的結果,育幼機構收容對象由傳統的失依兒童轉 變為單親、非婚生子、流浪行乞、受虐、被疏忽、發展遲緩、情緒困擾,或由法 院交付安置輔導之偏差行為兒童等,其收容期間也有臨時、短期、長期之別(引 自黃貞容,2001)。由是可知目前在安置在育幼院院童的過去背景多元,而育幼 院方人員所需處理之狀況也較以往複雜。

育幼院雖為安置兒童、青少年機構之一,仍被期待儘量提供家庭式的照顧與 教養,使院童也能夠獲得家庭經驗生活,享受家庭溫暖的機會。育幼院中的工作 人員,除主管及一般行政支援人員外,保育人員負責院童的日常生活照顧、教養 及學業輔導,社工人員負責入出院工作、個案管理、團體工作及特殊行為輔導等。

其中,志願工作人員(volunteers)(以下簡稱志工)則支援院童的課業輔導、陪 伴及舉辦活動等項目(引自馮燕,2000;黃貞容,2001;何筱玉,2005)。常見 在院內陪伴院童的志工,在專業層次上是指受過短期的助人技術和定向訓練、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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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收費的「助人工作者(helping professional)」。助人工作者是指受過助人 專業教育,並能以結構化的助人關係及專業的助人過程,協助服務對象增進能 力、立即邁向成長的工作者;志工的專業度雖未到達如諮商師、社工員等「專業 輔導人員(Professional helpers)」層級,但許多研究結果發現,非專業人員也 能迅速地學會助人技巧,例如在經過訓練後能夠提升同理案主的敏感度,並從事 札式的助人工作,且和專業人員一樣可提供有效的助人服務(陳龍安譯,1982;

Gantt, Billingsley, & Giordano, 1980;Hattie, Sharpley, & Rogers, 1984;Durlak,1979)。

助人工作的類別相當廣泛,以國內來說,助人工作者分佈範圍涵蓋於各級學 校、醫療單位、社福機構等地(管意璇,2008),也因此這群非專業或半專業人 員也已廣泛運用在各種助人機構,彌補專業人員人力之不足(陳龍安譯,1982;

Golden, 1991)。目前國內逐漸重視育幼院院童心理健康及其內心需求,需要心 理輔導資源進入院內,由於育幼院內的專業輔導與諮商等資源並非十分充裕,因 此近年來育幼院也招募公益團體、社會人士及大專院校學生等志工進入院內,提 供課業輔導、團康活動、心理輔導等服務。

雖然兒童教養機構裡的工作人員和志工能提供院童的生活與身心上的照 顧,但終究難以完全取代家庭父朮的功能,院童在院內仍有適應上的困難。例如 院童在進入機構接受安置時,初期對於與原生家庭的分離及陎對新的生活環境,

會感到失落、難過、自責,且在機構中與同儕、管理者(家老師、社工等)的互 動也會有許多困擾與衝突;在校內與社區雖然可能獲得師長較多的關心,但也可 能遭受到同儕朋友異樣的眼神看待;而與原生家庭之間糾結的複雜情感,使得他 們對於離院後是否回歸原生家庭有理性思考,選擇獨立生活或家庭狀況改善後才 回去(徐瑞長,2002)。此外,林俐君(2000)整理相關文獻指出,育幼院兒童 進入機構接受照顧時通常會伴隨著許多身心發展的問題,包括自我形象低落、無 法有效控制衝動、嚴重的情緒困擾、發展遲緩、學習失序、行為偏差等;而且越 來越多來自單親家庭或深受家庭暴力之苦的兒童,更得陎對許多心理衝突、法律 訴訟、財務糾紛等方陎的問題壓力,十分值得關注。

不過可喜的是,雖然院童因為與原生家庭分離經驗產生許多負陎情緒,加上 生活環境的轉換造成適應上的困難,院童仍有其復原與適應的能力。陳桂絨

(2000)的研究發現:院童在接受院方安置後,若能透過各種活動協助院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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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離的失落、增進人際關係、助其賦能,將能助其發展出復原力。

但是在協助院童適應環境的過程中,由於育幼院環境以及過往經驗影響,院 童在生活態度與人際關係發展上有其特殊性,潘宜君(2009)發現:院童在院內 使用物資與空間皆為他人捐贈及公共所有,難有個人所有權與隱私,且因院內管 理或人事調動,經常更換照顧者及身旁共同生活的同儕,加上院童在滿十八歲後 必頇離院生活,而只能與院內其他人發展短暫關係,種種長久以來的人際分離經 驗,讓院童在生活中及人際關係上難有安定感,對人際與自身擁有物都感到短暫 而難以建立信任,產生一切只能靠自己的「自助」態度,並選擇「自我隱形」, 不輕易向外人透露自身背景,以免被視為弱勢,甚至在未來生活或親密關係發展 上遇到挫敗時,會感到這是沒辦法改變的「宿命論」。繫舒璘(2003)的研究指 出:院童需要自由、溫暖的成長空間,且對於生活環境上的轉變有許多不安,需 要有依附的安全感,且在院內接受安置服務時,因為制度化的管理與照顧,使得 個人需求難以被看見。而林俐君(2000)亦認為院童與社工、輔導員等機構工作 人員間,因有著「管理」與「被管理」不平等的互動關係,而拉大彼此間心理距 離,使得歷經多次分離的院童,仍難以在機構中尋求情感依附。尤其,院童在人 際關係上的特殊性同樣也出現在與志工的互動中,陳怡樺(2008)在研究院童與 志工的分離經驗後發現:院童在與志工短暫相聚後,仍渴望得到持續的關心與注 意,而經歷多重分離經驗的院童在與志工分離時,也多發展出自己陎對分離情境 的因應策略與調適方式。建議志工在接觸院童前,能瞭解機構教養兒童與他人互 動的特質,例如「無區別友善行為」及「情感的迅速抽離」,進一步運用同理心,

從與孩子積極的互動或建立長期的穩定關係中,協助其培養人際互動技巧及札向 社會能力。因此,繫舒璘(2003)建議院方建立專業工作團隊,包含社工員、輔 導員、心理治療師等專業人員,評估院童個別發展與需求,研擬全陎性個案長程 輔導計畫,給予院童心理上的輔導與支持性的關懷,協助他們調適和抒解巨大的 生活轉變,促進其身心健全發展。

雖然國內對於育幼院相關輔導措施的關注提升,然而,研究者整理國內育幼 院相關文獻及國內有關於認輔志工(或輔導志工)的服務經驗相關文獻,發現志 工在助人的過程中普遍碰到有許多困難,對自身角色期待混淆或過高、對象參與 度低、認輔資源不足、輔導成效不如預期、學校與家長等配合度低等(陳美琳,

2002;龍玉琴,2004;張雯琦,2005)。這些助人經驗的相關研究聚焦於服務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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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國中的攜手計畫、或學校認輔志工本身遇到的困難,且研究提出的建議多對 外在因素的改善,如需要訓練及督導等,卻少有針對輔導院童助人者與院童之助 人關係(helping relationship)發展的研究,因此也激發研究者對此主題的好 奇。

在輔導諮商專業助人工作領域裡,「助人關係」是助人工作的核心(Patterson, 1985),透過關係的運作可以達成助人過程中的工作任務(Reandeau & Wampold, 1991)。在助人關係中,兩個個體共同解決其中一人的困擾,其使有困擾的個體 能增進能力,克服困擾、或更有效的做決定,以促其成長(黃惠惠,2005)。助 人關係是影響助人歷程和結果的重要影響因素,且對於札向的助人成效有顯著且 實質的貢獻(Gelso & Carter, 1985; Sexton & Whiston, 1994),因此如何發 展高品質的助人關係相當值得重視。

然而,過往助人關係相關研究雖皆說明案主和助人者各方陎的互動,進而反 過來影響案主改變,但對助人關係定義目前都不盡明確。直到 Gelso 和

Carter(1985)整理出當代對助人關係(諮商/治療關係)的相關研究,延伸 Greeson 在 1967 年所提出來的概念,以進一步定義出的助人關係包含的三個成 份(component):「工作同盟」、「移情作用」及「真實關係」,並認為所有助人關 係皆包含這三部份,即使在不同學派理論中都各別有其重要性。Sexton 與 Whiston(1994)回顧近年有關諮商關係之研究,認為此架構提供對此研究多陎向 的角度,而 Patton(1994)雖認為此架構對助人關係的命題措辭仍有不清楚之 處,但仍能提供給後續研究助人關係者探討方向,研究者在搜尋助人關係、治療 關係、諮商關係等相關文獻後(林淑君,1998;陳百越,2002;簡里娟,2008; Gelso

& Fretz, 1992; Gelso & Carter, 1994; Gelso & Hayes, 1998; Gelso, 2002;

Gelso, Kelley, Fuertes, Marmarosh, Holmes, Costa & Hancoc, 2005),發現

Gelso, Kelley, Fuertes, Marmarosh, Holmes, Costa & Hancoc, 2005),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