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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董事制度與勞資關係和勞工權益

第二章 勞工董事制度及其影響

第三節 勞工董事制度與勞資關係和勞工權益

壹、 勞工董事制度與勞資關係 一、 勞資合作與勞工董事

綜合前述,勞資關係有合作與衝突之關係,而勞工董事是屬於企 業層級的勞工參與,使勞工代表進入企業之董事會參與企業經營決策 之方式,則是屬於「勞資合作」之關係,即是藉由勞工參與的方式,

從勞資合作到產業民主。事實上,勞資合作之勞資關係,即是勞資雙 方就職場內或企業內事務之合作關係而言,其主體並非工會,其關係 之內容並非勞動條件之形成,其效力亦非團體協約之締結;勞資合作 並不是件容易的事,在自由經濟國家中,雇主與工會皆有其特殊作 用,因此削弱了合作的行動,且雇主認為其有全權處理業務之當然權 力,集體協商已是其當然權力的一種讓步35

勞資合作的核心問題即是經營權歸屬,產業主視其經營權為專屬 之權,既然社會承認私產,則私產當然包括所有權與經營權,然而在 社會主義思潮的衝擊下,對於私產核心之所有權與經營權作重新的分 配,各國開始以某種程度實施勞工參與企業經營制度,其中以德國最 典型,以為產業民主制之代表,將經營權作為公共利益,透過半社會 化「公用徵收」的方式,從雇主獨享經營權轉變為勞資共享(圖一)36

35 黃越欽(2012),勞動法新論,頁 351~352。

36同註 35,黃越欽,頁 35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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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1 經營權民主化之結構

資料來源:黃越欽(2012),勞動法新論,頁 355。

因此,勞工董事制度,即是勞資合作之勞資關係,讓雇主原本獨 享之經營權,轉變為勞資共享,讓勞工代表進入企業董事會中,共同 參與企業決策,處理經濟、社會、勞動等事務,而工會在勞資合作關 係中之角色,係支援但不介入,工會得選派代表成為勞方代表,但勞 方代表已融入企業組織內,與企業外的工會角色則不相同;正如德國 福斯汽車的勞工董事Gerhard Kakalick 所說,是所謂的「合作性的克 服衝突」37,強調勞資的合作性,透過勞工參與的方式,將原本對立或 衝突之勞資關係,轉化成勞資合作,將勞工納入企業決策體系中,互 相溝通、決定事務與參與經營,使勞資雙方共同合作,以促進勞資關 係的和諧。

37 勞動者雙月刊編輯部(2004),勞工董事在台灣,參考網址:

http://enews.url.com.tw/enews/28577,最後瀏覽日:201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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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勞工董事對勞資關係的影響

勞工董事進入公司治理中,因其擁有參與企業經營決策、監督、

了解企業資訊等權利,可能會對勞資關係產生正面與負面之影響,以 下分別說明:

(一)勞工董事對勞資關係的負面影響

1. 資方反對工會爭取勞工董事席次:在產業民主中的權利分為 不同層面,包括資訊權、諮詢權、談判權、共同決定等,但 在董事會中的員工代表具有表決權議題尤為爭議,董事會中 的員工代表權之議題仍是一個激烈爭辯的話題,雖然勞工董 事制度普遍存在於歐陸國家的勞資關係系統中,但仍有雇主 或股東強烈反對此種勞工參與制度,其原因包括影響股東價 值、認為此制度並不會加強公司業績、影響公司競爭優勢等

38。在工會爭取勞工董事席次時,包括擴大現有勞工董事的權 利、民營化後的國營事業是否繼續維持勞工董事席次與表決 權,以及歐洲國家正在討論是否擴大範圍,將勞工董事權益 延伸至外國子公司員工等議題,這些議題的趨勢將會導致勞 資關係的緊張與衝突39

2. 推選勞工董事造成之勞資衝突:在我國工會推派勞工董事時 出現因不同系統的工會推派勞工董事人選而引發爭議事件40, 例如中華電信因未如期推派勞工董事人選而使中華電信公司 指派人選擔任,引發工會對企業的不滿,造成勞資衝突;以 及台電工會對於勞工董事名單有爭議而無法陳報,引發勞資 政三方在勞工董事運作上的問題與爭議41,造成勞資關係的不 穩定。

3. 董事會議時的衝突:勞工董事不屬出資的股東,其代表的勞 工利益常與股東利益相對立,造成其它董事對其認同的問題

38 Aline Conchon (2011), Board-level employee representation rights in Europe Facts and trends, ETUI aisbl, Brussels.p7.16-18.

S Thomsen, C Rose, D Kronborg (2013). Emplyee representation and board size in the nordic countries Conclusion, DBJ Discussion Paper Series, No.1301, 24-25.

39 同註 38,Aline Conchon,頁 18~21。

40 消失的勞工董事 中華電員工嗆董座下台,參考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501/850840/,最後瀏覽日 2017/09/12。

41 台電工會勞工董事人選爭議,引發台電工會、經濟部國營會、勞委會的爭議。

台電工會理事長吳振台 被解職,參考網址: http://old.ltn.com.tw/2001/new/may/4/today-c4.htm,最後瀏覽日:2017/9/12。

24 而在Janet Williamson 的報告中,其認為公司治理是迫切的需 要改革,工人在董事會上的代表權是企業經營與經濟發展的 需要,也強調勞工董事可為勞工發出聲音(workers’ voice in corporate governance),以平衡勞資關係45;在我國亦認為勞工 董事能加強資訊透明化,也可因決策圈引入基層經營經驗, 談會,參考網址: http://www.tpwu.org.tw/oil-workers/217-article-368/7880---94---.html,最後瀏覽 日:2017/09/12。

43 Lionel Fulton (2007). The forgotten resource: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employee board-level representation: the situation in France, the Netherlands. Sweden and the UK, Hans-Böckler-Stiftung.79.

44 Adams, R. J. and Rummel, C. H. (1977). Workers Participation in Management in West Germany:

Impact on the Workers, the Enterprise and the Trade Union. Industrial Relations Journal, vol. 8, no. 1, 11.

45 Janet Williamson (2013). Workers on Board: The case for workers’ voice in corporate Governance, Senior Policy Officer, TUC.16-18.

46 台灣工會大聯盟陳情馬英九總統–上市公司應置勞工董事,參考網址:

http://www.tnu.org.tw/台灣工會大聯盟陳情馬英九總統-上市公司應置勞工/,最後瀏覽日:

2017/09/12。

上市櫃公司 須設勞工董事,參考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605000034-260202,最後瀏覽日:

201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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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的貢獻47;另外也有研究指出勞工董事因為有工作經驗,加 上他們與其他利害關係人建立積極的關係,包括客戶、供應 商、社區等,因此在公司治理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勞工董事 可以考慮到比股東代表更廣泛的利益,其不僅可以兼顧管理 階層、員工意見與利害關係人之利益,其決定對董事會決策 會更有幫助,利於企業管理,若運作良好,能為勞資雙方帶 來優勢48

3. 改善勞資關係氣氛:在John T. Addison 和 Claus Schnabel 對 德國勞工董事之研究顯示,勞工董事有助於促進企業內部勞 資關係的合作與和諧,也有助於提高生產力與員工士氣49,亦 有報告顯示勞工董事的參與擴大了勞資雙方互相信任及互相 合作的程度50,另外在Lionel Fulton 的研究中也顯示,勞工 董事是雇主與工會關係中的關鍵人物(the key figures in a whole range of employer-union relations),因為他們對公司及 員工的廣泛了解,使他們成為董事會中的重要資源,其決策 可影響公司內部勞資關係氣氛;另外,我國文獻方面也認為 勞工董事可以改善勞資關係,其確實有降低勞資雙方衝突、

減少勞資爭議的功能,在勞資雙方產生潤滑的效果51

貳、 勞工董事制度與勞工權益 一、 勞工權益的新趨向-勞工參與

由於十八、十九世紀之憲法多僅注意政治上之自由、平等之保 障,忽略經濟上之自由、平等的保護,因此兩敗俱傷,二十世紀社會 福利家有鑑於此,從團體主觀念出發認為公益重於私益,團體重於個 人,為防止貧富懸殊,遂於憲法中明定對私有財產之公共義務,其具

47 Lionel Fulton (2007). The forgotten resource: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employee board-level representation: the situation in France, the Netherlands. Sweden and the UK, Hans-Böckler-Stiftung.78-79.

48 Adams, R. J. and Rummel, C. H. (1977). Workers Participation in Management in West Germany:

Impact on the Workers, the Enterprise and the Trade Union. Industrial Relations Journal, vol. 8, no. 1, 17-18.

Bartel, R. D. (1981). Labor on Corporate Boards. Challenge, vol. 24, no. 3, 31.

同註 47,Lionel Fulton,頁 77。

49 Addison, John T.; Schnabel, Claus (2009), Worker Directors: A German Product that Didn’t Export, Diskussionspapiere Discussion Papers. 21-22.

50 Adams, R. J. and Rummel, C. H. (1977). Workers Participation in Management in West Germany:

Impact on the Workers, the Enterprise and the Trade Union. Industrial Relations Journal, vol. 8, no. 1, 21-22.

51 同註 24,頁 18。

同註 1,頁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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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作法為所有權社會化、經營權民主化,重新劃分與分配所有權與經 營權。其中,經營權民主化即是一種產業民主的概念,讓經營權有受 僱勞工參與之權力,使勞工有某種程度之參與經營,其中最著名的是 德國之產業民主制度52

目前勞工參與企業經營管理這個問題,已獲得社會、文化和政治 方面的推動力,且勞工領袖們亦持續對此增加壓力,希望在企業決策 上有更多的參與和發言權,已爭取合理的勞動條件與經濟利益,因 此,勞工參與企業經營之權,已成為全球趨勢,從世界企業管理研究 會對於成百位的高級企業執行人所做的一項調查報告中得知,勞工直 接參與之概念,迄今已贏得世界各階層更多的支持,此舉可提高企業 生產力、工人亦可藉此獲得自發性的工作滿足、亦可解決集體協商無 法解決之問題53

以往是透過國際組織及國家法律規範維護勞工權益,而勞工參與 亦開始成為了一種可以維護勞工權益的一種方式,且可消除勞資之間 的溝通隔膜、使勞工之利益與公司利益結合、促進勞資雙方密切合 作。透過勞工代表進入董事會,參與企業經營與決策,使之在企業經 營中加入勞工意見、建構更好的制度規範以維護勞工權益,使企業不 再黑箱作業,尊重勞動人權與勞工權益。

二、 勞工董事對勞工權益的影響

(一)完整的資訊權、諮詢權、決策權:勞工董事享有與一般董事相同 的職權與責任,包括監督經營績效、決定重大事項、主管之任免 權等,研究顯示勞工董事代表在理解管理決策上為工會成員爭取 諸多權益,例如提高企業財務資訊的透明度,以及獲得政策制定 的權力、監督公司治理,避免企業決策影響勞工權益,其成效包 括財務資訊的揭露、了解企業政策發展方向,可了解企業內部資 訊,避免企業內部的弊端而影響勞工權益;此外,勞工董事亦可 參與人事政策、薪酬政策等政策規劃,讓以往以資方片面制定之 規則能有勞工之意見,相對也較公正與公平54

(二)維護、爭取勞工權益:Hammer 在美國勞工董事成效之實證研究 結論說明到,不論勞工董事或工會成員都認為勞工董事最大職責 是維護全體勞工權益,而勞工董事對勞工權益的影響有很多,包

(二)維護、爭取勞工權益:Hammer 在美國勞工董事成效之實證研究 結論說明到,不論勞工董事或工會成員都認為勞工董事最大職責 是維護全體勞工權益,而勞工董事對勞工權益的影響有很多,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