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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勞工董事制度及其影響

第一節 勞工董事的起源與意義

第二章 勞工董事制度及其影響

第一節 勞工董事的起源與意義

勞工董事制度起源於德國產業民主模式,因此,要了解勞工董事之起源,

首先必須對產業民主與勞動參與的概念有一番認識,以下先分別說明產業民主 與勞動參與之概念、定義與理論基礎,說明兩者之關係與內涵,最後說明其與 勞工董事制度之關係,並由此說明勞工董事的意義。

壹、 產業民主

一、 產業民主的概念

產業民主可看作是民主運動的一環,民主運動分成以下幾個階 段,首先為政治民主,即人民有選舉官吏與民意代表的權利;接下來 則為社會民主,即不僅政治上要民主,社會生活也要民主化,而社會 生活的民主化,不外乎是生產與分配的民主。分配民主,即社會資源 的分配公平、民主化;而生產民主,即透過產業民主政策使人民能參 與工作管理與經營,即一般所稱之產業民主1。綜上所述,可知產業民 主源於政治民主,將民主政治所講求的平等、尊重、參與協調等民主 精神,引進勞資關係的互動中,強調勞工有權參與決策,使其在勞資 關係中受到與管理者相同的尊重,透過公平分配及充分參與,穩定勞 資關係、促進社會團結、維持社會安定。

產業民主起源與近代歐陸,是把政治民主的觀念應用在企業經營 上,亦即讓勞動者直接或間接參與企業經營與管理的概念。產業民 主,是一種就業公民權的理想,其主張勞動者對工業或工商組織的經 營進行部分的或全部的參與,因此,產業民主及其他相關名詞通常具 有一些意識形態的涵義2

二、 產業民主的定義

產業民主一詞,最早出現在英國學者衛博夫婦(Sidney Webb &

Betrice Webb)於 1894 年出版的《產業民主》(industrial

democracy)一書中,此文獻亦為文獻上最早以產業民主為名之完整著

1 劉進興(1996),從產業民主論勞資關係之新展望,月旦法學雜誌,14 期,頁 37。

2 陳建良(2014),產業民主及勞動參與的重要術語及其寓意,參考網址:

http://cb.mol.gov.tw/Uploads/forumfiles/6/%E7%94%A2%E6%A5%AD%E6%B0%91%E4%B8%BB%E5%

8F%8A%E5%8B%9E%E5%B7%A5%E5%8F%83%E8%88%87%E7%9A%84%E6%A6%82%E5%BF%B5_%E9

%99%B3%E6%AD%A3%E8%89%AF.pdf,最後瀏覽日:2017/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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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而衛博夫婦所關心的即是如何在一個個人財產權與契約關係的法 律體系中,將工人自治(workers’self-government)納入其中。由於產業民 主為研究勞資關係的重要議題之一,加上其原先為一個意識形態、抽 象的名詞概念,因此國內外學者對於產業民主一詞之定義、內涵皆有 不同見解3

國外方面,根據國際勞動組織(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 ILO)之定義,所謂產業民主係指一種增進勞工參與管理決定之各項政 策或措施之總稱,旨在除去資方或管理人員專斷之管理方式,而代之 以讓勞工有機會表示意見或申訴,使勞工有權獲得資方或管理人員之 尊重等,在此理解下,產業民主有兩個內涵:一、透過勞資團體參與國 家社會及經濟政策的規劃形成,二、勞工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4。 Pateman 在其著作之《參與和民主理論》一書中將產業民主定義為

「產業中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團體,在制定計畫、政策或決策方面相互 影響之過程,這些決定則須限於足以影響決策制定者及其代表,因此 其重點在於它或多或少地對公認的權威性結構所作的修正行為。」5 Roberts 將產業民主定義為「在一個工廠或產業中,勞資雙方代表 透過某一程序或機制,共同處理工廠內基本問題的一種制度」6,而國 內學者衛民亦採此定義產業民主。

Hammer 則認為產業民主一詞所指的是勞工在受僱場所中,使勞工 或勞工代表有機會去影響組織決策之機制7

勞資關係學者Janet Williamson 則認為產業民主為勞工控制 (Worker’s Control),亦即透過產業民主制度建立一個由全體勞工決定 生產之性質、方法與真正目的之經濟體系,因此需要所有勞工共同努 力,不論他們是屬於何種技術層級或是否為工會會員8

在我國,產業民主並未有統一定義,亦未有明確的法律基礎公佈 於各勞動相關法令中,國內學者林大鈞指出,「產業民主」一詞,係由 英文(Industrial democracy)翻譯而來,就字面而言,本為「產業」

(Industry)與「民主」(Democracy)二詞組成,前者,係指個人所 從事的行業,其範圍包括:農、礦、工、商、服務等業;後者,則係

3 衛民(1999),台灣的產業民主:集體協商或勞工參與,國立中山大學社會科學季刊,第 1 卷第 3 期,頁 140。

4 郭振昌(1996),產業民主的理念、經驗與定位,勞工之友雜誌,第 543 期,頁 6。

5 Carole Pateman (1970), Participation and Democratic Theor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68.

6 Roberts, Harold S. (1986), Roberts’Dictionary of Industrial Relations. Washington, D.C: The Bureau of National Affairs.286.

7 Hammer, Tove Helland (1988),“Industrial Democracy”,The IEBM Hand Book of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London: International Thomson Business Press,143。

8 Hyman, Richard (1975). Industrial Relations: A Marxist Introduction. London: Macmillan.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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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各業勞資雙方應享之民主權利而言,包括:參與管理權、聽取企業 營運現況權及團體交涉權等9

吳玉麟則指出產業民主有兩個主要概念,第一是組織的概念,即 企業組織權力結構由中央集權的集權制,演變為各單位分權的權責 制;第二是確定工人人格的概念,即是由原先將工人視為生產工具的 概念轉變為參與生產之共同工作者的概念10。簡言之,產業民主的意義 就是勞動者要求身為一個人所應得到之尊嚴及參與企業經營管理的權 利11

黃北豪則以企業經營管理之結構切入,認為產業民主並非追求財 產上齊頭式的平等,而是探討企業經營理論,即企業在追求利潤過程 中之企業經營權上,來追求民主的可能,但企業的經營過程中有不同 層次,而企業的規模與型態及所屬產業皆不盡相同,產業民主之定義 與內涵也必須配合適時做不同層次的解釋12

綜上,產業民主是將民主政治所講求的平等、尊重、參與協調等 民主精神,引進勞資關係的互動中,是在企業追求利潤過程中之「企 業經營權」上來「追求民主」的可能,著重於勞資雙方共同決策勞資 事務,將勞工以往的生產工具身分,轉變為可以共同決定事務、共同 討論、共同協商、共同解決、共同生產之共同工作者的角色。因此產 業民主的重點,在於它涉及對於公認的權威性結構所進行程度不一的 修正行為,而所謂公認的權威性結構,即是指管理者獨占決策制訂的 特權,一般員工無法參與決策或提供意見。

三、 產業民主的分類

產業民主之類型及其涵蓋範圍因不同背景及國家的學者各有不同 詮釋的方式及分類,以下分別說明:

衛民認為產業民主的概念較廣,並將產業民主分為三種類型,分 別為集體協商、勞工參與和財務參與,集體協商為產業民主的傳統類 型,勞工參與為產業民主的新類型,財務參與則為產業民主的特別類 型13

但也有學者認為勞工參與的概念較產業民主廣泛,如學者林文政

9林大鈞(1997),英國產業民主制度回顧與展望(一),勞工之友,54 期,頁 15。

10吳玉麟(2000),民主主義勞資和諧原則實踐可能性研究,中山人文社會科學期刊,第 8 卷,第 1 期,頁 76。

11沈宜鈴(2003),我國與德國勞工董事制度之比較研究,國立中正大學勞工研究所碩士論文,

頁 16。

12黃北豪(1996),產業民主結構性之探討,勞資關係論叢,第五期,頁 41。

13 同註 3,衛民,頁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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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產業民主係指員工透過自己選出的代表參與管理決策,如團體協 商、共同決定,因此產業民主的概念只限於間接參與的型態,而勞工 參與包含了直接與間接參與14

有學者將產業民主視為不同程度事項勞工參與制度,如韓志翔介 紹美國產業民主制度時則將其分為兩類,一類為勞工參與企業決策的 產業民主制度,包括工作場所建議性參與、工會集體協商和企業的決 策參與三個層次,另一類為勞工參與財務的產業民主制度,主要是生 產力分享、利潤分享和員工入股計畫15

亦有學者將產業民主與勞工參與視為同義詞,Sporre 在研究公部 門的產業民主時主張產業民主主要就是把民主帶入工廠的大門內,組 織民主、勞工參與、共同決定和產業民主可以同義的使用

(synonymously use the words)16。胡國堅也指出,工業民主是政治民主 的延伸,將政治領域中的民主、平等、參與的概念帶入工作場所,強 調每個受僱員工也有權參與和受尊重,從某個角度而言,工業民主乃 與勞工參與為同義詞,其主張貫穿各種產業民主制度的中心點,簡單 的說就是員工參與17。劉志鵬認為,產業民主為勞工參與企業經營,有 將其視為勞資協商或團體協商的一種,亦有將其直接定義為勞工參與 經營與管理的一種制度。

郭振昌歸納產業民主兩種內涵,第一透過勞資團體參與國家社會 及經濟政策之規劃與形成,此種可稱為巨觀的產業民主;第二,勞工 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即所謂企業內的產業民主,為微觀或個體觀的產 業民主18

因此,產業民主及其他與之相關的名詞皆有不同分類方式,本研 究認為產業民主通常具有一些意識形態上的含意,是將民主的觀念帶 入產業的勞資關係中,其為一個較抽象且涵蓋範圍較大的名詞,為一 個較廣泛的概念,並將勞工參與涵蓋其中,產業民主為勞工參與的上 位概念。

14 林文政(1996),勞工參與制度-以美國為例,勞資關係月刊,16 卷,11 期,頁 6~7。

15 同註 11,沈宜鈴,頁 16。

16 同註 3,衛民,頁 146。

17 同註 11,沈宜鈴,頁 20。

18 同註 4,郭振昌,頁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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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勞工參與

勞工董事源於產業民主並屬於勞工參與的一種方式,以下詳細說明勞動 參與之定義與功能,並且說明其與勞工董事之關係。

一、 勞工參與的定義

勞工參與(Workers participation)一詞並無一定的定義,Micheal Salamon 將此一名詞代表的意義分為以下三種:第一種,勞工參與為一 種社會政治概念或是一個工業組織的哲學,在此一概念下他主要的內 涵是設立一個由員工自我管理的制度,組織的所有權分散在員工或國

勞工參與(Workers participation)一詞並無一定的定義,Micheal Salamon 將此一名詞代表的意義分為以下三種:第一種,勞工參與為一 種社會政治概念或是一個工業組織的哲學,在此一概念下他主要的內 涵是設立一個由員工自我管理的制度,組織的所有權分散在員工或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