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區域整合理論與模式之探討
第二節 區域整合模式
國際關係在經歷了兩次世界級戰爭的破壞,導致戰後各國之間對 於以戰爭作為解決衝突與爭議的方式已感到抗拒,因而轉而尋求國家 間以合作代替對抗的可能,特別是歐洲國家之間面臨戰後之重建,區 域間國家對於追求合作的共識漸高,因而帶動了整合理論的發展與興 起。整合理論為冷戰後國際之間所關注的理論之一,整合理論主要經 歷兩個階段的發展,早在 1950 年代戰後歐洲重建時,隨著「區域化」
與「區域主義」的興起,曾經在國際間各個區域成立不同跨國性的區 域整合組織,但由於這些組織在功能上仍傾向保護主義思維,加上各 國在信任度與主權議題上仍存有疑慮,因而使得這些組織在功能上並 未能達預期之效果,因此使得第一波的整合理論在發展上停滯不前。
直至 80 年代後期歐洲整合重獲發展,以及 80 年代歐洲聯盟的成立與 冷戰後區域經濟概念的形成,刺激各地區整合意識的復興,而加速進 行區域整合,使得整合理論再受到重視(林若雩,2009:1-2)。全球 化在二十世紀下半葉進入高速發展的階段,全球化帶來的市場整合亦 將有助於各國打破貿易隔閡,進一步促進自由貿易,反映在「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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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全球化同時也促進區域經濟整合的發展。全球化下貿 易自由化、
市場全球化及單一化的結果,一方面深化國內與國際市場的 連動關係,
另一方面也驅動特定區域內貿 易、投資及生產關係的強化與整合,造 成所謂的「區域化」(regionalization)現象;或 更進一步透過政府間政 策合作的導引、規劃,追求共同目標或區域認同,形成所謂的「區域 主 義 」, 亦 即 區 域 主 義 帶 有 濃 厚 政 府 間 合 作 ( intergovernmental cooperation)的意味,冀望藉由區域內政府間的合作處 理各式的問題,
而區域化則是受市場、貿 易、投資,或社會文化交流等驅動而進行多 邊合作的持續過程(江啟臣,2008:3-4)。
全球化促進了區域內(intra-region)和區域間(inter-region)合作 , 因為全球化重新配置了區域的重要性。區域是一種集中和擴展的結合,
補充位於中間層次社會的「去國家化」(denationalization)。區域內與 區域間合作,或是在一種更高整合形式主權的匯聚,可以提供嶄新的 政策工具以及至少部分補充該情勢下國家政策的不足。雖然沒有達到 全球的層級,但由於區域或區域間的合作仍可提供更為緊密的脈絡,
允許行為者對於行動採取更多的管制與協調(孫國祥,2005:33)。因 此,隨著全球化的發展,國家的角色在許多議題上被弱化,區域逐漸 取代國家成為國際政治中的行為者,使得傳統國際政治上的研究,不 再只是研究國家,轉而開始研究區域此新層次在國際政治中的影響與 所呈現新的國際政治面貌。以下就區域化與區域主義進行分析,以了 解區域在國際政治中所扮演的角色與造成的新的體系。
壹、區域化
所謂的「區域化」通常定義為若干國家邁向經濟互賴、制度建構、
政治互信,甚至建立文化認同的過程;「區域主義」(regionalism)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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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是鄰近國家間所進行的一種「國家間的合作關係」。 區域化特別 重視一特定區域內自發性的經濟過程,導致更高層次的經濟互賴,而 非此一區域與世界其他地區的互動關係。故區域化的動力係來自於「自 由市場機制」、「自由貿易」和「資本的流動」,而其具有複雜性、多樣 性、互動程 度、網路 連結、認同 建立等的特性(楊義弘,2009:15-24)。
在探討區域整合的模式,一般區分為由政府主導(由上至下)或是區 域自發性(由下而上)的經濟過程兩種區域整合的模式。若由區域自 發性進行經濟互動,並在之後形成更高層級的互賴關係,一般稱之為 區域化;若是由政府主導推動區域合作與互動,並透過建立機制進行 整合則稱為區域主義。在經濟全球化之影響下促使國家間的相互依賴 愈加緊密,經貿的往來日益密切,因此,追求貿易自由化與便捷化成 為了全球化下的主要價值,故在全球化的潮流的推進下,透過區域內 的經貿協作,而來順應全球化發展的時代洪流,形成所謂的「區域化」
(regionalization)(吳瑟致,2005:77)。
經濟區域化最重要的動力來自於市場、私人貿易、投資流、公司 的政策與決定;主要具兩特點(楊妙華,2004:38):
一、 區域化並不是一個國家或一群有意識的政策,也沒有為某一地區 的國家預設出某種特定的關係。
二、 區域化的模式未必會與國家疆界吻合。可能因為移民、市場、社 會網絡而造成新聯繫,創造跨疆界的區域。
區域化強調的是整合的推動與過程主要源自區域成員的自發性行 為,以及成員間因為交流所需而逐步發展合作的關係與模式,因此,
並未有特定的合作樣態與疆域的概念,且大部分是基於市場與貿易行 為的往來所發展出來的,而這些成員之間具有某些層面的共識與互信,
並且逐步發展出彼此關係深化連結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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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區域主義
至於區域主義之內涵,根據 Robert Gilpin 的說法,所謂「區域 主義」是從呈現出「上層結構的制度規範建制」的角度出發,強調以
「政府」作為分析單位,是各國之間的經濟合作或外交政策的協調與 合作(宋鎮照,2006:36)。區域主義,一般係指「在具有特定地緣關 係的國家間,透過制度上的相互合作與互助,而在經濟、政治上發展 出更大的共同體」(張心怡,2006:3)。Louis Fawcett:「區域主義是 建構以區域為基礎的國家間之集合體」(Louis Fawcett,1997:11)。
Charles Kupchan(1997)亦強調區域的認同感應為區域主義之重點,
認為區域主義為一群對社區有共同認同感的國家結合。簡單來說,「區 域主義」指的就是處於一定地理範疇內的國家群,藉著計畫性的合作 方式來成就特定集體目的,而此一成就集體目的的過程就是區域化的 展現,集體目的的合作結果就是構成了 「區域主義」的內涵,這種內 涵依不同的區域、不同的集體行動目的而各有所異(楊昊,2009:3)。
上述對於區域主義的定義,多著重於國家間如何透過制度建立經濟上、
社會上、政治上之合作,以達到一致對外的目標,但值得注意的是區 域主義下合作的前提是這些國家之間必須先存在有認同感,甚至是一 個共同的價值。「區域主義」一詞在稍早的論述中主要強調區域內的概 念,以同盟國的形式,或是會員國的性質促進國際合作,合作的議題 侷限在經濟與軍事等方面(高長、吳瑟致,2009:4)。因此,多數學 者主要著重在區域主義在區域間經濟上的合作層面所造成的影響,例 如 Robert Gilpin 認為:「區域主義指涉的是,部分國家在一定地理範 圍內,透過經濟合作或聯盟的方式,以改善其與已開發國家間差距之 經濟地位,或者透過基際合作來增進國家在區域內的政經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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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 Gilpin,1994:330;蕭全政,2001:202)。即強調經濟的因 素是區域合作的基礎。其他學者如 Peter Robson 亦認為:「區域主義是 由一些單一國家或經濟體,透過制度的結合,形成一個較大的經濟集 合體或共同體」(Peter Robson,1998:5)。
根據 H. W. Arndt 教授(1993)的演說指出,有四種區域主義(周 添城,1995:367-368):
一、 優惠貿易協定(PTA):最具體的組織包括有歐市與北美自由貿易 協定。屬於由政府介入,主導的區域主義。
二、 成長三角洲(growth triangles):包括新加坡 Johor 與馬來西亞 Riau 所組成的經濟特區(Parsoage,1992)及中國大陸南方省份 與港、台間之經濟整合。為政府不作為下的自然形成。
三、 開放式區域主義(open regionalism):這是由澳洲學者與政府官 員所一再鼓吹,有別於前述第一種對區外採取歧視性待遇的一種 整合。
四、 「半國家」的區域主義(subnational regionalism)指的是部分計 畫性經濟, 如前蘇聯與東歐國家的經濟解體與重組。
此外,亦有學者將區域主義進行分類,以探討區域間整合的程度 與構成之模式,如 A. Hurrell 將區域主義的概念區分為以下五種類疇
(朱景鵬,1999:73-74):
一、區域化:區域內社會性整合與社會經濟間互動作用之是非正式整 合過程。著重在經濟發展和互賴過程的國家自主。
二、區域意識與認同區域自覺:區域認知具有內外共同性質。內在,
為一般文化、歷史或傳統信仰之聯繫因素;外在,則主要係以遭 受外在強權威脅其內在安全之觀點。
三、區域內國家間之合作:不推動超國家之整合機制,而係以區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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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合作架構設計,以提高國家談判之力量。透過正式與非正式方 式進行合作進行區域性之協商。
四、促進以國家為主體的區域整合:以國家為對象,政府透過政策就 參與整合國家之間逐步撤除人員、貨物、勞務以及資金之四大流 通障礙。其型態可透過整合範圍之擴大、整合政策之深化、整合 工具機構化以及賦予機構相應之職權中央化(Peter H. Smith,1992:
5)。
五、區域內聚力:指在區域內的國家與區域外的國際社會之間扮演協 調者,以處理跨區域性之政策事務。
區域主義可視為區域整合發展經驗之延伸,透過建立區域性合作 安排或協定的形式,而對於區域內部國家具有貿易策略之優惠,主要 具有三個目標:
一、提高國家所得與效率,以增加社會福利;
二、透過區域經濟整合,以提高國家對第三國談判之籌碼;
三、提升國家在區域政治之地位,並增加區域間的政治合作空間。
因此,這些學者認為區域主義的發展甚至建構,主要是為了強化 這些國家在經濟上的優勢與地位,是具有利益的考量而進行合作的,
因此,這些學者認為區域主義的發展甚至建構,主要是為了強化 這些國家在經濟上的優勢與地位,是具有利益的考量而進行合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