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四節 協同教師的訪談內容討論

本研究進行的過程中,研究者與協同教師除針對每一堂課會進行討論檢討 外,在研究結束之後,也與協同教師進行深入訪談,瞭解教學現場教師對「體 驗學習取向法治教育課程」的看法,一方面可以對課程提出修正改善意見,找 到更有助於學生學習的教學方式,讓研究者本身獲得成長;另一方面也探討

「體驗學習取向法治教育課程」在未來的發展可能。訪談內容分成三個部分,

分別針對課程設計、課程實施及未來實施三個面向探討,以下依序說明。

壹、課程設計面向

此部分主要是與協同教師討論以「體驗學習取向」教學策略,例如模擬法 庭、合作學習、法院參訪等方法,進行法治教育的看法及建議。

一、以體驗學習取向教學策略進行法治教育之看法

首先,協同教師認為學生對於國中公民課本第四冊法律與生活主題的內 容,本來就具有一定的興趣,其舉自身任教的經驗說明:

「學生通常對法治知識有很大的興趣。平日的教學中,很常聽到學生天馬 行空的提問,例如:『要怎樣才能當上法官呢?』、『通譯的工作要做些什 麼?』、『怎樣才可以判死刑?』等等。」(協訪1-1)

然而,面對學生五花八門的問題,有時候礙於時間的限制、課程進度的壓力或 是教師本身專業知識的局限等原因,沒有辦法給予學生很完整的回答。但其認 為體驗學習取向的教學策略,尤其帶領學生實地參訪,可以讓學生有更深刻的 學習:

「關於體驗,顧名思義需學生親自參與,從中學習。但就現實面來說,一 般的公民課程時數是不足的,在一個星期只有一堂至兩堂課的時間中,要 能夠兼顧教學與體驗活動,實在窒礙難行。老師僅能就自己所知的部份去

回答。但,如果透過體驗學習,可將教科書上介紹的內容搬到實際環境 中,且有問題可以直接請教專業的人員,對學生來說,一定印象特別深 刻,想必對於法治教育成效會有顯著的提升。以體驗學習進行法治教育,

是相當有趣且有成效的。」(協訪1-1)

二、以體驗學習取向教學策略進行法治教育之建議

在認同體驗學習取向教學策略的前提下,協同教師同時也提出許多實用的 建議,說明如下:

(一)必須規劃完整的學習時間

考量到 Kolb 的體驗學習重視的是完整的知識獲得,也就是不管從體驗學 習圈的哪一個部份開始學習,都必須要能夠讓學生經歷具體經驗、觀察反思、

抽象概括、生活應用的過程,這樣學到的知識才能夠深化成自己的原理原則,

進一步能在日常生活中實踐。所以,協同教師認為採取體驗學習取向教學策略 於課堂中,不管是小組討論、角色扮演、報告實作、辯論或實地參訪等,都需 要完整的時間來進行,才有辦法收到效果,否則有了具體經驗而不能發展成抽 象原則、有了觀察反思而無法實際應用,都是不完整的體驗學習。因此,協同 教師建議應規劃完整的課堂時間來進行體驗學習取向的教學策略,才能確保學 生的學習效果。針對此次研究的時間選定,協同教師的看法如下:

「我認為這次時間選的巧妙,利用暑期輔導的時間,讓九年級學生可以再 次複習八年級法律的相關內容,加上暑期輔導課表多有連排,一次有兩節 公民課,若再跟其他教師調課,就會有一整個上午的時間可以運用,使體 驗學習不中斷,讓學生能自在學習。因此,要能排除萬難,規劃完整的學 習時間是重要的。」(協訪1-2)

(二)必須有連貫的課程設計

其次,協同教師認為完整時間安排妥當後,接下來要思考的就是適當連貫 的課程設計。其與研究者的討論過程如下:

協:「既然是體驗學習,當然需要有好的課程規劃,除了課本上的知識 外,尚須連結學生的生活經驗,引起學習的興趣。此外,也須適時的 補充時事,讓學生能自然而然吸收知識。我認為這次的課程規畫相當 不錯,由教師先簡單複習八年級法律的相關內容,藉由分組活動完成 學習單、實際模擬法庭演練、真正到法院走一遭。」(協訪1-2)

T:「你的意思是體驗學習教學策略應用在課堂上,課程要有循序漸進的設 計嗎?」

協:「差不多這個意思,就是要把課堂上會用到的體驗活動安排好順序。」

T:「那你覺得安排順序要考量哪些條件呢?」

協:「我覺得課程一開始還是要先讓學生有基礎的認知,然後才能在這個 基礎上去進行活動,等到學習的差不多之後,再來才是真正的走出學 校。」(協訪1-2)

關於讓學生先在學校學習過相關法治知識並實施模擬法庭,然後才進行法 院參訪(即本次研究的進行模式),或是在學生尚未學習過法院相關知識時,

逕帶往法院參訪,回校後再進行統整教學,根據 Kolb 體驗學習理論,四階段 的體驗學習循環並無制式規定起點與終點,反而強調的是經驗與環境不斷的接 觸、辯證的過程,因此研究者認為兩者皆符合體驗學習取向的活動設計,只是 前者(本研究)課程設計注重循序漸進,從擬真(模擬法庭)到真實(法院參 訪),教師可以在參訪法院前先提醒學生應多加觀察及驗證之處,返校後的反 思座談也可以有比較深入的提問與討論;而後者則是直接由具體經驗的接觸開 始,爾後才開始將經驗整理、歸納、概括原則化。

至於兩種課程設計的成效部分,前者(本研究)的安排可得到幫助學習的

過,從學生的訪談資料整理發現,有學生(S06)認為解說內容與課本知識的 連結不夠深入,可見得讓學生具有足夠的先備知識再進行實地參訪,可有助於 彌補法院導覽內容不穩定的限制。

(三)必須兼顧認知、技能、情意三大面向的學習

最後,協同教師認為不管是體驗學習取向的教學策略,或是一般單純講述、

提問的方式使用,每一個課程的設計都應該兼顧認知、技能及情意三大面向的學 習,尤其體驗學習取向的教學策略,應該更能夠培養情意方面的目標才是。

「還有就是不能忽略情意層面的學習,平常上課通常我們都只是提供學生 認知的學習,很難做到情意的培養,用活動體驗的教學應該比較能夠做到 這一塊,就像最後回到學校進行反思的時間,要好好利用。」(協訪1-2)

貳、課程實施面向

此部分主要是與協同教師討論「體驗學習取向法治教育課程」是否有助於國 中學生法治概念的學習,以及本研究實施的外加式課程推廣成為學校特色課程繼 續實施的看法為何。

一、體驗學習取向法治教育課程有助於法治概念的學習

首先,協同教師認為體驗學習取向法治教育課程對於法治概念的學習成效 是顯著的,可以由學生參與活動時的表現、面對新知識時的態度,以及課程結 束後的認知測驗結果來檢證。研究教師與研究者的討論如下:

協:「相信學習成效是顯著的,我想起在參觀公證結婚庭時,學生們欣喜 的臉龐,然後在得知原本預約要到法院公證的新人取消行程,學生好 像略顯失望。這部分與他們的生活經驗結合,相信會令學生印象深 刻。」

T:「你還有觀察到學生什麼表現是讓你感受到他們對法治概念產生興

協:「還有當學生看到穿著鑲著紅邊的公證人法袍時,因為課堂上從來沒 有出現過紅色邊的法袍,他們一臉疑惑,彼此通報詢問的樣子也蠻有 趣的。還有在我跟著旁聽的法庭內,有個學生翹二郎腿坐在旁聽席,

法警立刻走過來請學生坐好,我想這次的經驗也會讓他深刻的感受到 法庭的莊重,也能認識法警的工作內容。」

T:「所以你覺得體驗取向法治課程可以幫助學生學習法治概念?」

協:「對。不是有做前、後測嗎?平均提高了就是證據。我剛說的是根據 我對你的學生的觀察,比對自己的學生在上課的時候的樣子,真的很 明顯感覺差很多,出去看一看呼吸新鮮空氣或是自己真的來演,學生 的精神都很好,光這樣學習效果就會比較好。」(協訪2-1)

二、本研究外加式課程可以推廣成為學校特色課程並繼續實施

如前所述,本實驗課程內容是以國中公民課本第四冊第五課權利救濟為 主,但實施時間選擇在暑期學藝活動時間,是屬於學期進行中的正式課程以外 的外加式課程。由於學期中的既定課程內容繁多,教師長期以來都是在趕課壓 力下度過,要在學期中實施雖與原本課程內容相關,但須額外花時間的體驗課 程,可行性不高。儘管在九年一貫課綱下,國中各校可以利用「彈性時數」來 規劃校本課程,不過實際上彈性時數淪為各學習領域強奪分食的資源,各領域 教師大多利用來加強學科的學習,鮮少真的有實施具特色的校本課程。

這讓研究者關注到目前在十二年國教的課程改革41下,高中端學校已展開

「學校特色課程」的規劃與實施,即學校課程考量社區特性、家長期望、兒童 需要、學校資源條件及教師專長能力等條件,結合全校人力資源與社區資源,

審慎規劃課程方案,所發展出來具特色的課程,並且在課程時數規劃上,縮減 各學科的時數,挪為各校特色課程時間。不過,高中端課程的變革是全面的、

具有強制力的,在教學時數結構不同的狀況下,僅能提供國中端課程規劃參 考。

針對本研究外加式課程是否可以推廣成為學校特色課程(此處所指學校特 色課程,意指回歸國中彈性時數的教學)並繼續實施,協同教師與研究者的討 論情形如下:

協:「能夠成為學校特色課程,何樂而不為?想必學生都很愛這種外加式 課程,待在校內久了,難免眼光較窄,思想也會略為死板。如果能帶

協:「能夠成為學校特色課程,何樂而不為?想必學生都很愛這種外加式 課程,待在校內久了,難免眼光較窄,思想也會略為死板。如果能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