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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法治教育與體驗學習相關研究

黃雅玲

林函緹 梅(2002)《台北地區國中公民與道德科教師法治知識與態度之研究》、郭瑛美(2009)《高職 學生法治知識與法治態度之研究--以彰化縣為例》等。

25 例如林佳音(1999)《我國中學法治教育課程內容的理論分析》、吳奕璇(2008)《國中社會

育台灣未來公民的生成,塑造多元而寬容的公民社會,自由法治國家的理念才 有機會在本土生根茁壯」。再者,上表列之黃雅玲(2010)、林之婷(2010)、

陳栓銘(2012)、林函緹(2014)之研究主題,則是研究單一特殊之教學法對 學生法治教育學習影響之瞭解,與本研究所設定之主題採用體驗學習多種教學 策略,包括模擬法庭、法院參訪、角色扮演、小組合作等,不盡相同。

此外,法治教育的研究主題還有另一個趨勢,即是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 金會翻譯出版的「民主基礎系列教材」的應用研究,大致看到有幾種研究途 徑:1.採取行動研究方法,設計融入式課程,將此系列教材結合學校公民課程 實施後結果之分析,如洪頌媖(2013)、曾靜萱(2014);或採取設計外加式課 程,探討此套教材對於學生學習法治之影響,如翁俊生(2009)、季亞南

(2009)。2.黃國峰(2009)則是透過分析此系列教材並參與教學、教室觀察,

利用質性訪談的方法來探討此教材對國小學生法治概念認知與法治態度的影 響,以及老師、學生對教材之評價,其發現此教材有助於學生法治概念認知與 態度之形塑,但與家長教師管教態度和價值觀產生衝突。而課程結構、校園現 況、時間因素對教材實施的良窳具有決定性影響。3.黃姵菁(2013)則將此教 材正義的觀念帶入班級經營中,以瞭解正義的觀念帶入班級經營的模式對學生 的影響及導師的改變及專業成長。其研究結果認為正義課程對學生有正面影 響,班級經營以學生為中心,教師成為引導者,師生關係較為和諧。

綜上所述,法治教育相關研究主題大多是法律知識態度調查或教科書內容 分析,近期雖研究主題愈趨多元化,例如從法律文化角度分析法治教育或探討 民主基礎系列教材之教學應用,亦有對法治教育課程實施及教材設計進行研究 分析者,但卻偏於單一教學策略或是研究班級經營領域,且數量仍少,故引發 本研究以法治教育課程設計及實施為主題之構想,以豐富相關研究。

(二)研究方法方面

就法治教育之相關研究而言,早期均以問卷調查法為主,旨在調查法治相 關知識及態度為主,偶輔以訪談法補強研究論述,後有對國中小、高中之教科 書進行文獻分析探討,近期則有少數對於法治教育課程及教學現場觀察之行動 研究或準實驗設計。此些研究皆是研究者的養分,只有文本分析或知識態度調

公民教師之身分,設計法治教育實驗課程以解決目前法治教育推展之困境,期

吳木崑

莊嘉馨

綜合以上相關研究整理,研究者從下列幾方面評析:

(一)研究領域方面

在校園中的體驗學習課程研究主題有針對學生班級人際能力的研究,或與 學習領域結合,包括綜合活動、數學、社會、藝術與人文領域等,研究者認為 雖然研究並未侷限於單一領域,但整體的研究篇數仍然為數不多,且以綜合活 動領域應用最多,尚未普遍於其他領域應用,例如重視實驗、實作的自然與生 活科技領域仍未有投入研究者。

另外,林淑敏(2006)、劉鴻蘭(2012)的研究是將體驗學習應用於社會 領域中,兩者皆是結合「鄉土、家鄉」課程,本研究的法治教育課程雖亦是屬 於社會學習領域,但內容是關於權利救濟的法律課程,與上述兩者不同。故,

體驗學習是否可適用於法治教育尚缺少相關文獻論證27,相較以往之法治教育 偏重法條認知及法律條文背誦,偏重填鴨式的記憶,較難與生活產生結合,因 此將體驗學習運用於法治教育課程中是研究者的動機之一。

(二)研究對象方面

上表中除李佩蓓(2005)、莊嘉馨(2008)是以國中八年級學生為研究對 象外其餘研究皆是以國小階段學童佔大多數,研究者認為也許是與升學制度有 關,國小與國中因為屬於義務教育,其性質為強迫性,也就是每個國民都必須 要完成的學習階段,其間並沒有升學的壓力或考試制度的限制,於課程實施 上、時間上、教材方面等都比較有彈性;另一方面,國中由於銜接高中,在整 體升學制度、考試引導教學的影響下,課程的實施便有諸多限制,研究者推論 其是國中階段研究數量偏少的原因之一。

27 同註 14。目前碩博士論文直接探究體驗學習與法治教育者,只有翁俊生(2009)一篇,惟

(三)研究結果方面

從上述研究可顯示出體驗學習對學習的改變有正面積極的影響,不管是在 學生學習方面普遍能引起學生的學習興趣,有效提昇其學習動機,在認知及態 度方面的研究亦顯示能有所提昇,另在人際關係、互助合作亦有正面影響,並 能增進對自我了解及尊重他人。故,本研究擬從法治教育面向著手進行實驗,

以探究其對法治教育的影響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