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體驗學習的意涵及應用
我國中小學教育,長期以來受到升學主義的影響,偏重智育表現,忽略五 育均衡發展,導致學生只懂得書本知識,生活治理能力欠缺,成為社會大眾詬 病所在。根據吳清山(2003)的看法,學校教育的重要目的之一在於培養學生 生活能力和增進學生社會適應能力,然而學校實際運作結果並未能達成此目 的,凸顯學校教育漏洞,必須設法給予補救,才不至於產生更大的教育缺口。
因此,教育改革路上眾多專家學者紛紛倡導「體驗學習」,以彌補現行學校教 育之缺失。
本研究即是試圖改善法治教育實施僵化、偏向知識灌輸的困境,擬將設計 體驗學習取向法治教育課程,並實施於教學現場,探究學生學習情形之改變,
故有必要深入了解體驗學習的相關概念,以期做最正確的轉化。以下分就體驗 學習的意涵、理論基礎及模式、教學方法做文獻討論,最後談論體驗學習對法 治教育的啟發,作為研究者設計實驗課程時的理念依據。
壹、體驗學習的意涵
體驗學習(Experiential learning)起源於20世紀時的美國,時至1995年美 國體驗教育協會(Association for Experiential Education)給予定義:「體驗學習 係指一個人直接透過體驗而建構知識、獲得技能和提升自我價值的歷程。」明 瞭扼要地說明其涵意。
Kraft和Sakofs (1985)認為體驗學習必須包含下列要素:1.學習過程中學 習者是參與者而非旁觀者。2.學習活動中須激發個人動機,以表現主動學習、
參與和責任感。3.呈現給學習者的學習活動是自然的、真實有意義的。4.學習 者的反思內省是學習過程的關鍵要素。5.情緒變化與學員及其隸屬群體之當前 及未來皆有關聯。
Jarvis,Holford 及 Griffin(1998)將體驗學習界定為「將經驗創造和轉化 為知識、技能、態度、價值、情緒、信仰及感受的過程」, Jarvis 等強調經驗 是社會建構的,當人們面臨一個情境(situation)時,通常會參考一些背景知 識去詮釋所面臨的情境,繼而建構新經驗,透過經驗之創造和轉化,學習者完 成了自己之「意義建構」(轉引自黃明月,2000)。
李坤崇(2001)表示體驗學習是教師引導學生親身體驗大自然、參與社會 服務、實地進行調查、訪問、參觀與實驗、實際進行討論與發表、設計與生產 工藝作品以及進行生產活動等真實活動,再經由省思與分享,以察覺活動意義 與價值,並達成學習目標。
吳清山(2003)介紹所謂的「體驗學習」,可以界定為「學生在學校或教 師安排之下,體驗各種學習活動,從事有意義的學習,並從活動中習得各種生 活實用能力,俾能應用在實際生活情境。」其指出體驗學習的內涵至少包括下 列四種學習意義:1.經驗學習:學生從實際的經驗中學習。2.行動學習:學生 從觀察、嘗試與實作中學習。3.反思學習:學生從一連串省思中,強化生活能 力。4.能力學習:整個學習過程中,能力習得重於知識獲得。
謝智謀(2003)從學習歷程來解釋體驗學習,其認為體驗學習開始於體 驗、內省、討論、分析、及體驗評估。其強調學習過程中的反思過程,藉由反 思產生新觀點、新發現,許多思考片段得以拼裝組合,而體驗所形成之意義也 會與其它相關經驗作連結。
吳木崑(2005)的研究綜合中西學者對體驗學習意義的探討,將體驗學習 之意義歸納成下列幾方面:
一、就體驗學習意義而言,透過系統的情境設計,把學習者導入學習情境之 中,讓學習者經由反思體會,進而產生感悟、感動,激發出更具體、更深 刻的學習。
二、就體驗學習目的而言,體驗是指在真實情境中與環境的而產生的經驗,學 習者透過反思的作用,將經驗重新組織及改造,建構內化自己之意義。
三、就體驗學習歷程而言,經驗學習乃是從學習者之具體經驗出發,過程中伴 隨著反省、討論、分析與評估,而獲得啟示、發現,師生在此教與學的過 程中,共創意義。
四、就體驗學習內容而言,學習的內容不再是繁雜的知識,而是學習者在情境 中的探索、思考及解決問題能力的培養。
五、就體驗學習實施而言,學生在學習過程中是參與者而非旁觀者,教學的重 心由「教師教」轉移至「學生學」,體驗學習是過程,不是結果。
綜上所述,研究者認為體驗學習是體驗學習是經過安排的學習情境,不再 以教師為教學中心,而是以學生為學習的主體,教師引導學習者從自己的具體 經驗出發,透過親身的體驗與探索歷程,並在探索的過程中經由不斷的反思內 省,形成概念意義,並能將此概念應用在實際的生活情境中,以產生有意義的 學習。
貳、體驗學習的理論基礎及模式
體驗學習理論可上溯至亞里斯多德(Aristotle)、洛克(J. Locke)的經驗 主義及盧梭(J. J. Rousseau)的自然主義,然而近代之發展與推廣,則始於二 十世紀中期,美國對於正規教育的不滿,才開始了所謂的體驗學習運動(羅寶 鳳、白亦方, 2002)。其中較重要的里程碑有杜威(J. Dewey)於 1938 年出版
《經驗與教育》一書,強化了「由做中學」的體驗學習理論基礎,其間雖亦有 體驗學習理論之論述發表,直至1984 年柯伯(D. A. Kolb)根基於杜威的經驗 教育哲學、皮亞傑(J. Piaget)的認知發展理論以及勒溫(K. Lewin)的學習理 論而提出其經驗學習模式,豐富了經驗學習理論的內涵,至此體驗學習之理論 已臻完備(吳木崑,2005)。
由於本研究探討體驗學習理論,主要目的在於做為體驗取向課程發展、課 程設計及教學實施的理論基礎,研究旨趣並非廣泛的理論闡釋,因此,以下將 簡要探討體驗學習的哲學基礎,並僅以杜威(Dewey)和柯伯(Kolb)兩人為 主要代表,分析其理論:
一、體驗學習的哲學基礎
體驗學習異於依賴先天思維和內在心靈以獲得知識或真理的知識論,而是 主張一切知識的來源,必須靠自己的經驗、觀察或體驗,才是真實的和有價值 的。依此而言,體驗學習的理論基礎,主要來自下列三種理論學說:實在主義
(realism)、實用主義(pragmatism)和人文主義(humanism),茲分別說明如 下(吳清山2003):
(一)實在主義的知識論
以亞里斯多德(Aristotle)、洛克(J. Locke)等為主要代表,其認為知識 的主要來源是靠經驗,因此教育必須重視實用知識的吸取,學校教育要傳授實 用的知識和技能,並訓練學生參與各種服務和勞勤工作,從實際生活中印證知 識,以發展各種政治、經濟和民主社會中的生活知能。此外,實在主義者一向 很重視感官訓練和實物教學,鼓勵學生透過觀察與實驗,來認識外在事物,培 養科學思考能力,這種教育觀提供了體驗學習最好的立論基礎(伍振鷟,
1988)。
(二)實用主義的知識論
倡導者包括皮爾士(C. H. Peirce)、詹姆斯(W. James)及杜威(J.
Dewey)等,實用主義的觀點認為認識外界事物最好的方法,是找出問題的來 源和解決問題,所以老師必須引導學生有效了解社會和自然環境,並建立各種 學習情境,才有助於培養學生問題解決的能力。此外,實用主義者強調從行動 中吸取知識,知識必須在實際行動中完成,因此特別要求學生參加實際的活
動,在活動中去試驗、探索。這種實用主義的知識論,提供體驗學習有利的支 撐力量,使體驗學習更能展現其教育的價值性(高廣孚,1992)。
(三)人文主義的知識論
代表人物主要有盧梭(J. J. Rousseau)、羅吉斯(C. Rogers)和馬斯洛(A.
Maslow)等,其認為教育的本質就是要把人當人來看待,教導人如何去思考、
去感受、去體驗,從中發現人生的真理與價值。另外,人文主義很重視情意教 育,但也不忽略感官訓練的重要性,透過人的感官,去了解和感受外界的事物 和人生的價值,其效果遠大於書本上的知識。人文主義亦相當重視創造力與自 發性的培養(張春興,2013)。當然,人文主義所提倡的全人教育,將生活教 育與人格教育融合為一,促進個人的自我實現,正是體驗學習追求的最高境界
(吳清山,2003)。
二、杜威( Dewey)體驗學習的理念
杜威是體驗學習思潮中最重要代表人物之一,其代表著作包括1916 年的
《民主與教育》(Democracy and Education )、1925 年的《經驗和自然》
(Experience and Nature)及 1938 年出版的《經驗和教育》(Experience and Education)。以下簡要探討其理論的重要內涵(Dewey,1938;羅寶鳳、白亦 方,2002;李坤崇,2004;王全興,2006;林秀珍,2007;吳木崑,2005、
2009):
(一)經驗與生活實踐
杜威學說中最重要概念即為「經驗」,其將經驗區分為「日常生活的初級 經驗」與「省思的次級經驗」。所謂生活經驗,就是個人生活的經歷與見聞,
具有基礎性的價值,它是省思性經驗的起點、材料;同時,生活經驗也是省思 性經驗的終點,若習得的抽象知識無法回溯到自身的生活經驗,知識不僅缺乏 生活實踐的意義,亦將造成人與生活世界的疏離。
(二)經驗的反省思考
杜威提出「教育是經驗不斷重組與改造的歷程」,但其強調經驗的重組與 改造若缺乏理性導引,將淪為盲目改造,衍生失序與混亂。因此,教育要拓展 學生的經驗,導引其成長,不能忽視相關因素,更不應忽略省思思考的重要 性。
(三)真實情境的學習
杜威認為「教育即生活」,課程的設計應以目前社會生活的需求,選擇適 當的內容作為學習的材料,唯有學校環境與兒童生活的真實環境充分結合,才 能使學校所學,融入兒童一連串的生活經驗當中,不至於與生活產生脫節;所 以最理想的教學環境必須包括圖書館、餐廳、商店、公園、遊樂設施等設備,
以便能讓兒童在學校教育過程當中,學得與他們真正相類似的經驗,並藉此經 驗不斷的改造與重組學得知識,並活用於真實生活。
(四)學生中心的活動課程
(四)學生中心的活動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