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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開放近用運動及其傳播模式的建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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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不可不正視:其一,在《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的推波助瀾下,延伸出 數位權利管理技術(Digital Right Management, DRM),這套技術乃內容控制的利 器。出版商在販售電子知識時,同時也附加這套技術,讓圖書館只獲使用權,而 未得所有權;並且,使用時,亦有時間、地點、使用人數與期限的限制。

其二,Boyle(2007)認為,圖書館在進行數位化工作時,確認版權期限的 工作,本就極具艱難,著作權期限一旦延長,致使圖書館的數位化工程,皆因無 法確知確切年限而告停擺。Boyle 問道,究竟有多少作者願意延長此限?那些旨 在推廣知識,或不具市場價值的出版品,延長期限的作法對它們未必有利。尤有 甚者,就圖書館的典藏事業而言,不免令人生疑,作者之得(即權限延長的保障), 可償館藏之失?

法律制度的安排,讓圖書館進則不得數位化館藏,退又無法擁有知識的所有 權,進退之間,向出版商購買電子知識,當屬不得不為了。如此發展,並非沒有 後果,在資本逐漸掌控科學知識的情勢下,反對勢力也應運而生,尤以 OA 運動 為最。

參、開放近用運動及其傳播模式的建構

一、知識的開放近用運動

前述提及,據 ARL 的調查,從 1986 年至 2010 年,期刊價格硬是漲了 379%,

這讓出版商荷包滿滿,但卻苦了各大學圖書館。即便坐擁高額利潤,資本為求積 累,卻仍不滿足於現狀。2012 年 1 月,Elsevier 遊說美國立院,推動《研究工作 法》(Research Works Act),該法案內容明定受聯邦補助之科學研究,禁止遵從開 放近用政策的義務,甚至明定「在沒有事先獲得出版商之同意下,不得促使、許 可或授權任何(掌握在)私人部門之研究工作,透過網路進行傳播」。23消息一

23 參見 http://thomas.loc.gov/cgi-bin/query/z?c112:H.R.3699:,上網日期 2012 年 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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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群起譁然,包含「美國圖書館協會」等十多個組織,上書美國參眾兩院,抗 議該出版商如此作為。

爾後,Elsevier 雖撤銷提案,但連年來沉重的期刊訂費,足以讓美國各大學 苦不堪言;期刊經費的水漲船高,對圖書館的重大衝擊,在於資源的排擠效應。

ARL 的調查即顯示,1986 至 2002 年,美國的研究圖書館期刊經費增加 227%,

但只能增加訂購數 9%,且圖書種數下降 5%(引自馮建三,2008)。吳明德(2006)

研究美國研究圖書館後亦發現,從 2002 到 2004 年這三年間,讀者借閱紙本圖書 的次數、以及館際互借的紙本圖書之數量,都在提升,但圖書訂購的經費卻江河 日下,如此一來,如何滿足使用者的需求就成了棘手問題。在此脈絡下,美國各 大學圖書館業已認真思考,接獲公共經費補助的論文,是否該讓出版商求售牟 利?或是另循他途,探索更佳的傳播方式?

例如,以醫學生技為研究主力的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 Francisco),2011 年接獲美國健康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 NIH)的補助達 5.32 億美元,生產超過 4500 篇期刊文章,但這些文章大 部份得靠訂閱才能近用,而該校每年花費在期刊的經費,接近 4 千萬美元。如此 的近用阻礙,致使該校認為,其所生產的科學成果,已無法有效幫助改善醫療照 顧,因此該校去年(2012)通過開放近用政策,要求接受補助的研究人員,能立 即在加州大學的典藏機構、或者其他公共典藏機構的網站上公開(例如 PubMed Central;Bole, 2012, May 23)。

無獨有偶,哈佛大學也有類似的政策。該校 2012 年 4 月時宣稱,每年花費 在期刊費用約 375 萬美金,而過去六年來,該校訂購的幾家大型出版商之期刊費 用,已上漲 145%,這已嚴重影響該校其他領域的館藏數量,如此已讓哈佛決定,

推動在校學人將其論文典藏在自己的機構典藏知識庫(Sample, April 24, 2012)。

這股自大學圖書館及學術界發起的知識開放近用運動,近來欲落實為法律作 為,《聯邦研究公共近用法》(Federal Research Public Access Act, FRPAA)的推

今後它們就要跟政府建置的資料庫競爭(Publishers Oppose Bill on Scholarly Open

Access, 2012, March 6)

大西洋彼岸的英國,亦有類似的倡議。2011 年 12 月,英國科學與大學署大 臣(minister of science and universities)D. Willetts 指出,英國將擬定政策,讓接 受公共經費補助的研究,能刊登在開放近用的期刊上,而這項政策已明文列在《為 求精進的創新與研究策略》(Innovation and Research Strategy for Growth)這份政 府文件中(Jha, 2011, December 8)。不僅於英國,歐盟也刻正研議「2020 新視野 計畫」(Horizon 2020 program),執行時程為 2014 至 2020 年,其中的目標之一,

就是讓接受該計畫經費補助的研究學人,其研究結果都能開放近用(Horizon 2020, 2011, p.13)。25這似乎表示,英美及歐盟已然注意,知識該如何傳播,已成為無

24 參見 http://www.arl.org/sparc/media/FRPAA2012.shtml,上網日期 2012 年 3 月 1 日。

25 該計畫的官方文件,可至歐洲議會網站下載,網址為

http://ec.europa.eu/research/horizon2020/index_en.cfm?pg=h2020-documents;以社會科學及人文學 而言,目前也有豐富的研究可在以下網站搜尋

http://ec.europa.eu/research/social-sciences/library_en.html

(pre-print),因此早在 1991 年時,物理學家 Paul Ginsparg 便發展出一種電子典 藏庫,鼓勵該領域學者將文章存放至 ArXiv.org 網站(Drott, 2006);時至今日,

ArXiv 每年典藏超過 7 萬 5 千篇文章,總文章數已超過 78 萬(參見 Finch, 2012)。

262002 年 2 月,由學術社群所構成的「開放社會研究院」(Open Society Institute), 更是把知識交流的實踐,進行理念化的工作:在該研究院所召開的會議上,明確

請見 http://arxiv.org/。

27 參見 Open Society Institute 網站:http://www.soros.org/openaccess/read,上網日期:2011 年 12 月 3 日。

Harnad、Brody、Vallieres、Carr、Hitchcock 與 Gingras 等人(2004),針對 開放近用期刊,再區分為「綠色」(Green)和「金色」(Gold)兩種類型:前者 是指,在出版商同意下,學人們可自行放置於電子典藏庫的期刊;另一種期刊則 為「金色」期刊,意指出版商在文章發表後,即刊登在網站上供人免費使用。兩 者的差別,在於綠色期刊可能有延遲典藏的限制,亦即出版商會要求作者延遲 6 至 12 個月後,才能將文章自行典藏,但金色期刊則是即時公開。Suber(2012)

也延續這樣的看法,但更簡明地指出,金色模式與綠色模式的差異,在於傳播文 章的媒介是不同的:前者的媒介是學術期刊,後者則是典藏庫。

此外,邱炯友(2006)從典藏的角度著手,將知識的分享區分三種路徑:「自 我典藏」、「學科型典藏」和「機構典藏」。自我典藏的範例,可見英國南安普敦 大學(University of Southampton)電子與電腦科學系教授 S. Harnad 的網站;

28Harnad 除了自己力行自我典藏之外,還鼓吹研究者將自己的預刊本(pre-print)

放置在自己的網站,供人免費下載;「學科型典藏」則以學門為主體,如前述的 ArXiv,則是以物理學為主體的學科型典藏,至今已發展為跨領域典藏庫,包括 數學、電腦科學、量化生物學( Quantitative Biology)、量化金融與統計學

(Quantitative Finance and Statistics)等領域,供人免費下載使用。機構典藏則是 以機構為單位所設立的典藏庫,凡在該機構的教員、職員或學生,皆可將文章典

28 請參見 http://www.ecs.soton.ac.uk/people/harnad,上網日期:2012 年 5 月 8 日。

藏其中,美國麻省理工大學的 DSpace 和加州大學數位圖書館的 eScholarship,都 是機構典藏的例子。 審查的學術期刊( 即 New Horizons in Adult Education)。雖然可能存在有比此更 早成立的期刊,但自 1990 年代後,OA 期刊就不斷地出現,而這也意味著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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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只要上網點選,即可免費閱讀。值得注意的是,這種新的途徑,已吸引若干出 版商注意,有些早已向其靠攏。據本研究蒐集的資料顯示,Company of Biologists 於 2003 年 9 月時,就曾實驗將訂閱模式與 OA 期刊模式二者混合使用;2005 年 2 月,Blackwell Publishing 也宣布進行類似的混合計劃;2007 年 9 月,Elsevier 成立 OncologyStat 網站,提供免費近用腫瘤學相關的期刊文章。尤有甚者,

Springer 於 2008 年 10 月時併購 BioMed,一躍成為全球最大的開放近用出版商。

出版商有此轉向,似乎意味著 OA 出版模式,已非必然與商業營利牴觸。

即便知識分享途徑儼然成形,但這些作為,基本上還是在智慧財產權(或著 作權法)所容許的範圍內,才得以進行;相反的,若侵犯著作權,即便知識分享 的立意甚佳,也難逃制裁的命運。Library.nu 即是知識分享的網站,它免費提供 書籍的電子檔供人閱讀;這家公司每日服務近 48.6 萬人次,服務對象又以 18 至 24 歲男研究生居多,但去年(2012)一月至三月期間,Elsevier 聯手英德等 17 家出版商,以侵犯著作權為由,起訴 Library.nu(以及類似性質的 iFile.it),該網 站只得關門大吉(程瑾,2012 年 2 月 17 日;引自馮建三,2012 年 3 月 6 日)。

由此可知,知識能否自由開放的分享,不僅仰賴新的傳播途徑,也得靠新的法律 思維。就此來說,創用 CC(Creative Commons)即為嘗試在著作權與開放分享 之間,找出一條法律上的融通路徑。

四、知識分享的使用規則:創用 CC

如前所述,著作權把作者擁有作品的期限,從五十延至七十年,致使圖書館 的典藏工作窒礙難行。典藏學術作品已是如此,電影、音樂作品亦復如此,電視 內容甚至是由業者持有,圖書館少有典藏(Boyle, 2007)。不論電影、音樂、電 視等內容,這些都是重要的文化素材,對於研究者而言,也是重要的研究材料,

如今著作權保障一延再延,那麼這表示說,在保障期限內,都有可能侵犯法律,

因此若有學人欲透過這些材料研究二十世紀的文化,得千萬小心,需事先取得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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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但很可能找不到所有權人),否則誤入法網,懊悔莫及。對此,專研法律經 濟學的 Lessig(2004/劉靜怡譯,2008,頁 164)甚至質問:「我們是如何建立 了一個要研究媒體對十九世紀的美國所造成的影響,比要研究媒體對於二十世紀 的美國所造成影響還要容易的世界呢?」

著作權懲戒的是「複印」行為,認為此舉無異侵犯版權,但在數位環境下使 用作品時,更是比印刷或類比技術的環境,還容易侵權。這是因為,倘若讀者使 用檔案(例如期刊文章),很難不透過複製或下載一途,也就是以「創造複本」

的方式來閱讀。有鑑於此,創用 CC 所謀慮者,乃創造一套方法,讓作品(及作

的方式來閱讀。有鑑於此,創用 CC 所謀慮者,乃創造一套方法,讓作品(及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