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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 Ostrom(2003)的看法,資源之所以係屬於公有地者(common-pool resource),

8 以瑞士的 Torble 村莊為例,該村的公有地治理,是由當地村民共同建立一套放牧的規則;根據 這套規則,村民在高山牧地放養的牛隻,有一定的限制,如果超過這個限制,會課以大量罰金,

而監督這套規則的運作,則由當地村民組建的「高山草場協會」委派監督員執行(參見 Ostrom, 1990/余遜達、陳旭東,2012,頁 7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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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它並沒有必然地對應一套所有權制度;也正因如此,解決這類資源如何分配 的問題,就無法預先決定,究竟是由政府掌理為上策,還是以私有制進行分配為 優先。就此而言,學術知識的所有權問題也是複雜難解。傳統上,學術知識的生 產、同儕審查、以及賦予獎勵等等,係由學術社群為之;此外,學術社群內部也 建構了一套學術傳播制度(如學術期刊),讓社群彼此能共享知識;以此觀之,

學術知識實乃學術社群所有。然而,過往出版商掌握通路,坐擁分配優勢,它們 多與作者簽訂合約,後者將所有權交付前者,以換取知識廣為流通的便利。如今 數位技術使然,知識的流通和分配,理論上已無需假出版商之手,但出版商仍透 過與作者簽訂合約的方式,享有學術知識的所有權。於是,爭議始得湧現:學術 知識的所有權,究竟是學者所有?還是出版商把持?

除此之外,近年來開放近用運動風起雲湧,讓學術知識的所有權更形複雜。

例如,美國納稅人聯盟(TaxPayers’ Alliance)就主張,學術知識由於受公共經費 補助,理應為全民所有,知識務須開放近用。因此,當我們宣稱學術知識為世人 共享時,此時的「共享」,究竟是誰的?知識資源便如同公有地資源,一時難以 釐清界定。之所以如此,其中關鍵之因,在於知識作為一種資源,它本身複雜的 特性使然。底下,我們先介紹公有地資源的特性,並以此延伸分析至學術知識。

一、物質資源的特性:耗損與排他

過往的政治經濟文獻多以財產(property)的形式界定資源,這雖能讓財貨 依據其產權性質,劃分為「公共財」與「私有財」二者,但論及資源如何分配的 問題時,就會陷入不是由政府、就是市場調控的二元劃分:公共財傾向由政府調 控,而私有財則依市場規則分配。直到 1970 年代,除了財產形式之外,學人們 更細緻區分財貨本身的兩種特性:耗損(subtraction)和排他性(exclusion;Hess

& Ostrom, 2003, p.119),也正由於這兩種特性的出現,讓資源分配的問題不再只 是陷入公私之分,而是更能捕捉現實世界中的複雜性。

公共財(Public goods)

有用的知識 club goods)

訂閱期刊 看護中心

私有財(Private goods)

個人電腦 甜甜圈

資料來源:引自 Understanding Knowledge as a Commons(p.9), by C. Hess and E. Ostrom, 2007, Cambridge, MA: The MIT Press.

運用這個分類進行知識公有地的分析時,知識又可再區分為「觀念」(如某 個學派的思想)和「表達觀念的形式」(如承載思想的書籍),前者的取用,難以 竭盡,建構某種排除它的成本非常高,而某甲在運用某個學派的思想時,亦不會 妨礙某乙的使用,因此作為觀念時,知識可以是「公共財」(public goods)。然 而,若作為「表達觀念的形式」(如書籍)時,此種財貨則存在使用上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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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價格高低、乃至書籍存量,都會影響人們如何閱讀。此時此際,書籍已不若 觀念,它即是有限的資源,需要不同的使用規則、以及各式各樣的典藏 庫

(facility),來加以管理。

就此來說,首先,若典藏庫係指圖書館,那麼在理論上,每個人雖然都可借 閱,但藏書有限的情形下,某甲使用時,某乙就無法取閱,此時必須制定某種使 用規則,來安排閱讀的順序(例如「先來後到」的借用規則)。因此,這類資源 即是耗損性高,但排他性低的「公有地資源」(common-pool resources)。其次,

若典藏庫是採會員制的協會或俱樂部,那麼書籍通常要透過加入該俱樂部後始能 閱讀時,此時會員制即是排除他人使用的手段,而這類財貨在會員之間雖可互通 有無(即耗損性低),但排他性卻很高,此即「付費或俱樂部財」(toll or club goods)。最後,「私有財」(private goods)即是以私有產權形式來界定書籍,使 用者必須透過付費或市場交易,始能閱讀。然而,若將數位技術納入考量,情形 則更顯複雜。

二、數位技術下的知識資源與分析架構

如前所述,資源系統和資源單位乃公有地分析時的要項,若將此二者應用至 知識資源的分析時,Hess 與 Ostrom(2003)便稍作調整。他們將資源系統視為 典藏庫,資源單位界定為「人造物」(artifact);除此之外,另外還增添了「觀念」

(idea)。就此而言,人造物承載的是觀念,而人造物放置在典藏庫中;若以前 述書籍為例,人造物即是書籍,觀念即是思想,典藏庫則是圖書館。此外,典藏 庫可以統計人造物的數量,以便計算和控制館藏的取用狀況。

數位技術開展後,讓人造物和典藏庫發生重大轉變。論及此時,Hess 與 Ostrom(2003, 2007)將人造物區分為物質性人造物(physical artifacts)與數位 人造物(digital artifacts),前者數量有限,並有其耗損和排他性的使用限制,故而 取用時,可能遵從某項規則而行之(如先來後到);後者可由多人同時取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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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在理論上,耗損和排他性的限制便有克服的可能。典藏庫(即資源系統)的轉 變,亦非同小可。圖書館是傳統的知識資源典藏庫,然而在數位技術的匯流下,

當知識轉換成數位人造物時(例如文章的 PDF 檔),已無非得存取於圖書館之 必要,舉凡網際網路上有一定的空間存量,都可存取這類數位人造物,因此對圖 書館而言,衝擊誠不容小覷,轉型之說,於焉興起(Lougee, 2007)。Hess 與 Ostrom(2003)就說,隨著書籍和期刊價格的水漲船高,圖書館的服務也轉變了:

從擁有(owning)館藏來服務當前與未來的所需,轉變為以使用需求為目的的近 用(accessing)材料。

知識資源已由數位技術將其轉變,為了分析知識公有地的資源分配,Hess 與 Ostrom(2007)也建構了一套分析框架,如〈圖四〉所示:

圖四:知識公有地的分析架構

Hess 與 Ostrom 指出,在分析上,這些區塊雖然硬生劃分,但在經驗上,它

曾用此架構分析開放原始碼運動(Free/Libre and Open Source Software , FOSS);

在他的分析中,此運動的物質性資源為電腦軟體,且建構軟體的環境(setting),

乃是一種有利於多人同時合作的模態(modularity);而與此資源有關的社群,則 多為程式設計師或志願者。此外,社群使用資源時,須遵從以下規則:軟體的原 始碼須開放,以供其他程式設計師檢視。其他的程式設計師雖可免費使用,然而 如需修改,也必須開放原始碼,以供他人檢視。於是,這種授權規則,就好像病 毒授權(viral licensing)般,一個感染另一個。9

以上的物質資源、社群屬性、以及使用規則等等(即〈圖四〉中最左邊的三 個區塊),會影響「行動場域」(action area)的運作(〈圖四〉的中間區塊)。行 動場域則是探討誘發行動者行動的誘因(incentive)為何、行動者何以合作/不 合作、行動者制定決策的情境等等(Hess & Ostrom, 2003, 2007)。以開放原始碼 運動為例,Schweik(2007, pp.284-285)指出,行動者之所以志願地免費貢獻軟 與者信仰軟體應自由且開放的哲學,或認同「自由基金會」(Free Software Foundation)的理念,反對軟體原始碼的封閉壟斷。再者,「經濟性」的理由,則 是指參與者將投入軟體建構的時間與精力,視為一種投資,藉以累積經驗,有利 未來謀職。

接下來,行動場域的構成,也會連帶影響參與者的互動型態(即圖一中的右 方區塊)。Schweik 與 Semenov(2003)發現,在參與者共同建構軟體的脈絡下,

9據 Lessig(2004/劉靜怡譯,2008)的說法,開放原始碼運動也啟發了創用 CC 的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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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合作計畫一開始會歷經「初始階段」(initiation stage),繼而會走到「持續開 放階段」(going-open stage),最後則邁入「成熟階段」(mature stage;引自 Schweik, 2007, p.280)。階段的分期是以軟體使用或參與人數來決定(或同時以兩者計 算)。不過,即便進入成熟期,參與者也只是形成小規模的群體,彼此合作修改 軟體,以符合自身所需;其他的計畫多半未竟全功,進行途中即偃旗息鼓。儘管 如此,在這些成功的案例中,參與者多半遵從規則,以開放原始碼的方式進行軟 體建構。

繼而,互動型態會影響「成果」(outcome)。依 Schweik(2007)之見,開 放原始碼運動的成果,就是促成參與者之間的合作式生產。不過,Schweik 雖然 希望開放原始碼的自由精神,能延用至知識公有地,但放在學術知識的脈絡上,

他也發現軟體與知識二者,難以同等之,對此也區別箇中的四項差異:

1. 資源的差異:軟體可以回溯檢視程式碼(code),以檢視其歷史發展的過程,

但學術論文發展的歷程,只有作者(們)得以檢視,讀者看到的已是既定成 果,無法檢視其發展過程。

2. 社群的差異:FOSS 提供組織外的人士參與,但科學研究的參與者卻人數有 限。

3. 規則:FOSS 的資源使用上,可以自由的授權,但科學期刊則受限制於著作 權,很難自由分享。

4. 成果的立即性:FOSS 的環境適合成果的創新,這是因為,一旦軟體建構出 來之後,隨即放在網路上便可供他人檢驗(此即同儕審查);更甚者,同儕 檢驗完之後,程式碼也幾乎修改完成,於是新的軟體(即成果)也就可能順 勢產生了。學術論文雖然也有同儕審查,但成果不見得能馬上出現。

Schweik 延用 Hess 與 Ostrom 的分析架構,提醒我們軟體與學術知識二者,

在資源屬性、社群、規則及成果上,存在著差異,對於我們累積知識公有地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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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經驗時,著實有所助益。然而,就本文的研究目的而言,Hess 等人所論及的

「行動場域」,尤為重要,因為這是探討制度變遷的重要面向。我們將學術傳播

「行動場域」,尤為重要,因為這是探討制度變遷的重要面向。我們將學術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