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A 期刊的文章,其授權多屬於 Suber(2007, 2012)所謂的「自由開放近用」
(Libre OA),也就是作者已將其著作權捐獻於知識公有地之中,使用者便可得 到資源再使用的權利。根據「開放近用出版商協會」(Open Access Scholarly Publishers Association, OASPA)的統計,目前採創用 CC 授權、並允許他人再利 用的論文數量,2012 年時的出產量已突破 8 萬。47然而,若對照前述 Elsevier 的 中小型企業與大學之間的連結,以便讓享有大學中的知識資源(Department for Business, Innovation and Skills, 2011, p.3)。其中與學術知識相關的措施是,首先,
讓「高等教育創新基金」(Higher Education Innovation Funding, HEIF)提供大學 與外部企業合作的誘因,方法是每年持續投資 1.5 億英鎊,分配給那些與外部企
47 加入此協會的出版商,包含全球最大的 BioMed Central 在內(現已併入 Springer 集團),計有 Hindawi、PLOS、Frontiers 、Leibniz-Institute for Psychology Information/ZPID、American Institue of Physics、MDPI (2008-2012)、ecancermedicalscience、參見
http://oaspa.org/growth-in-use-of-the-cc-by-licens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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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媒合平台:「研究入口網站」(Gateway to Research)。這個平台預計 2013 年 年底完工,網站除了會典藏所有受「英國研究機構」(Research Councils UK, RCUK)補助的論文之外,也會將該機構補助何人、補助什麼議題、哪裡可以申 蒙德(Raymond)流域存在超抽地下水資源的問題,及至 1930 年代末,還爆發 水資源生產者之間的訴訟。訴訟直到 1944 年的 12 月,法院宣布裁決其中一項重 要的裁決,便是讓水權可全部租讓或出售,藉以解決超抽的問題。於是,許多水 權擁有者便將自己的抽水權利,出售給供水公司,水權交易市場也因此得到開發
48 這個平台尚未建置完成,但前置作業網站可見 http://www.rcuk.ac.uk/research/Pages/gtr.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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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trom, 1990/余遜達、陳旭東,2012)。在此,法院作為政治系統的一環,決 以訴諸市場的方式,解決用水爭議。
在知識公有地的例子中,政府是以公共經費的方式,來交換出版商所掌控的 權利。此時,英國政府的角色,並非如同加州法院一般,扮演著規則的仲裁者(亦 即以市場規則解決用水爭議);英國政府的作為,類似於 Habermas 論及國家在資 本實現的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
反省性勞動(reflexive labor),即為了提高勞動生產率而施加於勞動的 勞動,第一次能夠被視為一種集體的自然商品。今天,它已經融於經濟 循環之中,因為國家(或私人企業)現在已投資購買科學家、工程師和 教師等的間接生產性勞動力,把他們的勞動成果轉變為上述範疇之節約 成本的商品(Habermas,1973/劉北成譯,1994,頁 77)。
國家透過教育系統和科學事業的投資,除了能提高資本所需的勞動力素質之 外,也能直接或間接地增進商品的生產率。在英國的例子中,政府以 OA 期刊模 式來解決知識資源的分配問題,最終的目的也是敦促企業與大學之間的合作,以 降低企業創新時所遭遇的風險。換言之,英國在學術傳播模式轉型的過程中,究 其實,政府的目的是經濟的。
以增進商品生產率為前提,這對於學術知識的進步、乃至於學術社群的公有 性來說,究竟是好是壞,短時間難以評估。然而,Merton 卻認為,學術社群的 公有性與資本主義的私人財產,此二者是水火難容的:前者要求科學家公開交流 知識,後者則視學術知識與私產無異。欲解決這個困境,Merton 談到:
科學精神特質的公有性與資本主義經濟中把技術當作「私人財產」的概 念是水火不容的…(該如何解決這種衝突?)有人認為科學家應成為新 的經濟事業之促進者,其他人通過倡導社會主義以尋求解決這一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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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ton, 1973/魯旭東、林聚任等譯,2009,頁 372-373;括號內的字 為本文所加)。
透過英國個案,我們可以理解,一場學術傳播模式的轉型,將科學知識與商 業部門的連繫更趨緊密了。基於此,英國政府的思維,顯然係以「科學家應成為 新的經濟事業之促進者」來思考科學知識,於是乎,科學今後的發展,更牢繫於 政府與資本家之手。Habermas(1968/李黎、郭官義譯,1999)則批判,科學與 技術長期在國家與資本家的把持下,已成一種意識型態:這種意識形態,就是不 斷告訴人民,只要聽從國家與資本家對於科學的安排,便可換得金錢和閒暇時 間,不過,代價卻是一般民眾被排除在科學發展的討論之列。以英國個案為例,
學術社群的公有性,今後會更趨向商業部門,而一般民眾如何在這個趨勢中,借 助 OA 運動之力,重新構連自身與學術研究的連結,則有待日後更多的研究。
反觀台灣,亦有學人討論學術傳播模式的轉型議題;有學人認為學術知識應 開放近用,但也有學人指出應考量出版商的立場。舉例而言,李治安(2007)認 為,台灣的學術期刊多由政府機關或學術機構所發行,因此這些機關對於學術傳 播模式的選擇,理應有相當的自主性;在此基礎上,李治安建議轉為 OA 模式,
讓研究成果能被世人廣泛近用。邱炯友(2006)則指出,台灣目前推行 OA 模式,
阻力可謂很小,這是因為學術出版市場尚未成熟,且出版商的規模也不夠強大。
不過,邱炯友也說,學術傳播與商業機制並非互斥,兩者可相輔相成,大肆推動 OA,「是否將令剛萌芽或小型的商業性學術出版商及資料庫集成商處於生存的夾 縫中,面臨 OA 行動與大型出版集團或資料庫商之夾擊封殺?」(邱炯友,2006,
頁 265)。邱炯友更直問:「OA 行動這一仗究竟為了什麼?」
從西方的經驗來看,OA 模式亦是一種商業的模式,它並非毫無營利的可能。
Crow(2009)發現,OA 出版商由於其內容開放近用,容易吸引讀者上門閱讀,
因此看準此點,便以網頁廣告的方式,向廣告商收取廣告費用。由第三章探討商 業出版商開始實驗或併購 OA 出版公司時亦可知曉,推動 OA 模式,並不見得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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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摧毀出版商。並且,從英國的發展經驗來看,轉型為 OA 的目的,是有其經濟 上的考量,而非全然為了出版商。基於此,欲討論台灣是否轉型為 OA 模式的議 題,出版商的生存與否,不見得是首要考量之因素;相對地,我們可以從英國的 經驗中,思考如何以開放近用為手段,來成就有利於社會的整體發展,恐怕才是 要務。
就此來說,英國政府採行補助作者投稿費之方法,發展 OA 期刊模式,此舉 對於台灣來說,政府是否要比照辦理?英國是在出版商強大的條件下,作出補助 作者投稿費的決定,台灣或許不見得要照搬照套;台灣有其特殊的政經脈絡,因 而必須進行實際調查,用以作為立論的依據。第五章即處理這項問題。不過,英 國的開放近用政策,倒是嘉惠了非學術社群(如中小企業與獨立研究者),而這 已突破傳統的思考,亦即將知識的開放近用,擺在整體的社會發展來考察。就此 而言,對於台灣仍有相當的啟發,而我們亦可從這個角度,思考台灣政府的作為 是否有利於整體社會的發展。在第五章中,我們會處理目前台灣學術傳播模式的 構成,並試圖從中萃取政府在其中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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