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取消國民中小學教師免稅方案的歷程
由於教師免稅政策之備受爭議,財政部門屢屢提出取消免稅之構想,行政院於民國 57 年成立之第一次賦稅改革委員會,進行為期二年的賦稅改革研究,於 59 年提出之報 告即指出「現行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托兒所、幼稚園。國民學校及小學 校之教職員薪資』免納所得稅,此項規定,原係顧及小學以下教職員待遇微薄,而其任 務又極重要,故特予免稅,以示激勵。所得稅之課徵,重在公平合理,為減輕低所得者之 稅負,既已有普遍適用之免稅、寬減、扣除等項辦法,除因政策考慮有特殊必要者外,
即不宜因職業之不同而多有例外。基於上 述原則,本項免稅規定原乏堅強理由;惟行
之有年,故擬仍予維持不變,但國民教育延長為九年以後,其適用範圍仍以托兒所、幼 珍,2005;蔡佩彣,2006;魏鈺,2006 ):
表 2-2-1 取消免稅的發展歷程
表 2-2-1 取消免稅的發展歷程(續)
表 2-2-1 取消免稅的發展歷程(續)
96 年 取消軍教免稅草案雖然在財政委員會完成一讀,交付朝野協商。不過,
由民進黨團負責召集的幾次協商,在野黨都沒有出席,最後終究宣告失 敗。取消軍教薪資免稅草案又被排在最後一天院會的 39 案,幾乎不可 能有機會在這個會期通過。
資料來源:(吳雪琴,2000;張秀珍,2005;蔡佩彣,2005;魏鈺,2005 )、自由電子 報
由表 2-2-1 可知,自民國 79 年財政部王建煊部長,提出取消軍教免稅之構想。財 政部提出所得稅法修正案,送行政院審議未過。當時草案內容包含取消因職業別的免 稅待遇。經過行政、立法部門的溝通協調於年底透過所得稅法修正,預計自民國 80 年起中小學教師將正式依法課稅。但所得稅法修正案因少數立委的反對而夭折。財政 部於民國 82 年提案取消中小學教師免稅優惠,擴大所得稅稅基後將所得金額用於調高 現行每人每年 5 萬 2 千元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民國 84 年行政院院會通過「85 年 度重要計畫」,取消軍教免稅的所得稅法修正案,送立法院審查。李登輝先生民國 85 年於就職演說中,提出兩稅合一的主張。為配合兩稅合一制的實施,彌補稅收損失,
將與擴大稅基、取消軍教免稅、提高營業稅等作整體考量。財政部為貫徹國發會決議,
於民國 86 年底向立法院提出所得稅法修正案,恢復軍教課稅,預計 88 年起實施。但 為避免引發軍教人員反彈而影響年底選舉而暫停。民國 87 年財政部預計提出軍教免稅 方案,但因立法院優先法案多,年底選舉將屆,而決定將取消免稅方案延。財政部於 民國 88 年向立法院報告擴大稅基方案提到,取消軍教免稅唯有在調整待遇後,才會考 慮實施。而財政部提出的新版所得稅法修正案,原先規劃的軍教人員薪資恢復課征所 得稅,因爭議過多,於是暫不列入擴大稅基方案。民國 88 年由於九二一大地震的浩劫,
民間與學者接要求恢復中小學教師課稅,以廣開財源,但行政院去提出「未來一年內 不加稅」,財政部則提出「不加稅、不減稅」的政策方向。財政部、國防部與教育部於 民國 89 年協商取消免稅事宜,堅持「確定取消軍教免稅,但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另定」
的立法原則。民國 90 年財政部與教育部溝通確定取消免稅優惠,卻又為了避免衝擊立 委選舉選情而暫不提出。民國 91 年行政院於 8 月 20 日通過取消軍教免稅,並爭取從 92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因 928 十萬教師大遊行,且立委強烈質疑配套措施未出爐就貿 然上路,在立法院闖關失敗。民國 92 年財政部將取消免稅的立法列為本會期的優先法 案。民國 93 年行政院仍將「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列入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民國 94 年取消教師免稅案因立法委員認為教育部無法提出配套措施而暫緩審議。民國 95 年 1 月 9 日立法院初審通過取消軍教免稅案,但因一些配套方案還沒有完全完成,所 以尚未三讀通過,財政部因此以這個會期將推動「取消軍教免稅」為主。民國 96 年取 消軍教免稅草案雖然在財政委員會完成一讀,交付朝野協商。取消軍教薪資免稅草案 被排在最後一天院會的 39 案,因此仍沒有機會通過。取消軍教免稅的法案,在這期間 因政治、人民觀感等各方面的考量至今仍繼續延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