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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唱一次的大戲──檀香刑

第四章 國家暴力與繁殖壓迫

第一節 死亡的恐懼:腰斬、凌遲與檀香刑

三、 只唱一次的大戲──檀香刑

檀香刑的故事得從孫丙說起。孫丙原先跟知縣有過鬥鬚的過節,鬍子又被人 偷拔了,再也唱不了髯生的戲,而後因女兒與知縣不為人道的關係,使得知縣贊

25 參考徐兆武:〈極刑背後的空白──論《檀香刑》的主體和主題缺失〉,李斌:《莫言批判》,北 京:北京理工大學出版社,2013 年 3 月,頁 36-42。

26 參考李建軍:〈是大象,還是甲蟲?〉,李斌:《莫言批判》,北京:北京理工大學出版社,2013 年 3 月,頁 51-68。

助他開間小店營生,孫丙於是攜著小桃紅開間孫記茶館,日子一久,從前的豪氣 已沒分毫,儼然是一鄉紳。

一直到德國修建鐵路,教堂及外國人不斷的進入東北鄉的囂張跋扈,已引發 鄉民的不滿,德國技師又當眾調戲孫丙的老婆,使得孫丙棒殺德國人,隨後又得 不到滿清政府公允的支持,而是打算捉拿他向德國謝罪。

官逼民反,孫丙揭起了義和團起義的旗幟,屯聚一方;隨後又因德國人的精 良武器攻城,心疼團民的生死而投降,卻也因聚眾謀反,罪無可赦。袁世凱為了 回應德國人的期待,詢問趙甲當如何執刑,趙甲獻策「檀香刑」此是前言。

「公爹,真讓你殺俺爹!」兒媳可憐巴巴地問,那張一貫地光明滑溜 的臉上仿佛生了一層鏽。

這是你爹的福分!

「你打算怎樣治死俺爹?」

用檀木橛子把他釘死。

「畜生……」兒媳怪叫一聲,「畜生啊……」

兒媳擺動著細腰,拉開大門,躥了出去。

咱家用眼睛追趕著往外瘋跑的兒媳,用一句響亮的話兒送她:好媳 婦,俺會讓你的爹流芳百世,俺會讓你的爹變成一場大戲,你就等著看 吧!27

孫丙是孫眉娘的親爹,趙甲是孫眉娘的公爹,知縣則是孫眉娘的乾爹。孫眉娘努 力周旋執刑的公爹與當權的乾爹之間,努力想要保住親爹的性命。孫眉娘並不喜 歡趙甲,卻有求於他,然而趙甲自詡為皇權法律的代言人、執行者,又怎肯徇 私?趙甲如實告訴孫眉娘,他將用檀香刑殺了孫丙,透過這前無古人的方式,讓

27 莫言,《檀香刑》,臺北:麥田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7,頁 327。

孫丙這名字跟著檀香刑流傳千秋萬古。

要知道天下的戲,沒有比殺人更精彩的;天下的殺人方式,沒有比用 檀香刑殺人更精彩的;全中國能執檀香刑的劊子手,除了咱家還有何人?

因為有了咱家這樣的鄉黨,你們才能看到這全世界從來沒有過今後大概也 不會再有的好戲了。這不是福氣是什麼?讓你們自己說,這不是福氣是什 麼?28

趙甲或者該說是莫言,很喜歡用戲來比喻殺人這件事。一方面可能是因為《檀香 刑》整本書的構成就是以莫言從前在軍中的劇作〈檀香刑〉為原型,另一方面將 殺人比喻成戲劇,有種概約化的作用,就像在一不尋常的事物上貼上標籤,容易 為人所理解、記憶。

莫言透過趙甲的口,將殺人比喻成唱戲、演戲,顯然是將人命視如草芥、器 物的人才會有的心理,這在前節已有論述。然而,趙甲於此更進一步闡明,能親 眼目睹他執行檀香刑是一福氣,的確若以古今奇觀而言,檀香刑委實驚世駭俗,

不只空前,怕也絕後,若是以現今的戲劇、電影藝術的角度來看,人們爭相目睹 都還來不及。

但這畢竟不是戲劇,觀看者不僅不是福氣,執刑者也不是福氣,對統治者而 言更加不是一種福氣。於觀看者,應為存在此種酷刑而自責;於執刑者,應為此 種酷刑而自省;於統治者,應為施行此刑而自憫。自責是因為何允許存在如此之 酷刑,施加於同種同族之人身上?自省是因為何能允許自己屠戮好人,是法理抑 或是對於權勢的畏懼?自憫是因為何需如此施加酷刑於人民,這不正是對於自己 言行極度不自信的表現嗎?

然而,這一切都是假設,如果懂得人們自責、自省、自憫,也就不可能誕生 檀香刑此一刑罰。這也是為何莫言在《檀香刑》的序言說道,希望人人具有寬容

28 莫言,《檀香刑》,臺北:麥田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7,頁 329。

慈悲的情懷,但這一切,卻是以知道人類曾犯下的罪過為前提──因為我們才會 真正知道所謂的福氣究竟是怎麼回事。

升天台,好氣派,圍著霧,罩著雲。……孫丙……你也算是高密東北 鄉轟轟烈烈的人物,盡管俺不喜歡你,但俺知道你也是人中的龍鳳,你這 樣的人物如果不死出點花樣來天地不容。只有這樣的檀香刑、只有這樣的 升天台才能配得上你。孫丙啊,你是前世修來的福氣,落到咱家的手裡,

該著你千秋壯烈,萬古留名。29

孫丙受刑經過刻意的宣傳與鋪排,一方面當然是告誡民眾萬勿謀反,另一方面則 是袁世凱打算藉由此獨特的酷刑寬慰德國人的怨氣。升天台自然是為了將孫丙刻 意示眾所建築的,趙甲對於這升天台是滿意非常,就好似戲子遇上一個大舞台 般;而對於與自己搭手的戲子、自己的親家──「孫丙」,幹出造反如此驚天動 地的大事,趙甲雖不喜他的作為,卻也認為孫丙應是人中的龍鳳,才能幹出此等 大事,也因此趙甲藉由以往執刑的經驗,為孫丙量身訂做創造了前所未有的「檀 香刑」:

俺疾步走到刀簍邊,捏出了方才殺雞時使用過的那把小刀子,把岳父 的褲子揪起,輕快地旋下了一片,讓岳父的半個屁股顯露出來。爹將那柄 吃飽了豆油的棗木槌提到俺的手邊放下。他自己從那兩根檀木撅子中選擇 了一根看起來更加光滑的,用油布精心地擦拭了一遍。他站在了俺岳父的 左側,雙手攥住檀木橛子,把蒲葉一樣圓滑的尖頭插在俺岳父的尾骨下 方。30

檀香刑簡而言之就是傳統木樁刑的改編版、精緻版,趙甲自己也說早知道歐洲的 木樁刑,但那不過是一根劈柴把人穿死,哪有檀香刑的精緻講究。31歐洲木樁刑 的行刑方法就是將木棍插入犯人的身體之中,大部分是藉由肛門插入,隨著木棍

29 莫言,《檀香刑》,臺北:麥田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7,頁 330。

30 莫言,《檀香刑》,臺北:麥田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7,頁 419-420。

31 莫言,《檀香刑》,臺北:麥田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7,頁 325。

粗細不同,可能使用擴張器或用錘子強行釘入;木棍釘入後,不一定直插到底,

也可能藉由釘入一定長度後,將木棍與人豎起,置於固定支架上,憑藉犯人自身 重量,使木棍逐吋深入人體,木棍可能從腋下、兩肩、胸背、口腔甚至是顏面鑽 出,而被如此折磨的犯人,因插入身體的木棍多是粗鈍以延長折磨時間,故到犯 人完全死亡往往需歷時三天以上。

而木樁刑在紀錄中雖多發生在中東及亞洲地區,但在世界各地都可見到此一 類的刑罰,遍及非洲、中美洲歐洲等地。在馬丁的《人類死刑大觀》裡,追溯木 樁刑甚至到古印度《摩奴法典》及亞述帝國時期,木樁刑應可再分尖頭樁刑及鈍 頭樁刑,尖頭樁刑因插入人體的木棍較為尖銳,容易刺穿人體臟器,引起病損及 大出血,因此犯人能夠速死,這較為俄國人及北歐人採用;而中東亞洲地區偏好 鈍頭樁刑,鈍頭樁刑往往只會壓迫臟器,使之易位、偏離,既不穿透身體,也不 粉碎器官,死亡的時間自然比尖頭樁刑來得長,但用之於殺一儆百的示眾場合,

自然是首善之選。32

莫言所寫的檀香刑就是鈍頭樁刑的變體,不同的是器材的選用,非常考究。

插入人體的木樁,選用的檀香木製成的橛子,橛子是一頭鈍、一頭尖,有了檀木 橛子還不夠,得經過油炸過,油炸期間,又再同個油鍋炸麵粉條、牛肉,讓檀木 橛子吸收穀氣、肉氣,在執行樁刑時,更有利於受刑人的身體,自然也能讓受刑 人的接受刑罰的時候,活的更久一些:

俺端起油槌,先用了一點小勁兒,敲了敲檀木橛子的頭兒,找了找感 覺。咪嗚咪嗚,不錯,很順手,然後俺就拿捏著勁兒,不緊不慢地敲擊起 來。俺看到檀木橛子在俺的敲擊下,一寸一寸地朝著俺岳父的身體裡鑽 進。

……

32 參考馬丁.莫內斯埃蒂(Martin Monestier)著,《人類死刑大觀》,廣西:新華書店,1999,頁 88-94。

隨著檀木橛子逐漸深入,岳父的身體大抖起來。盡管他的身體已經讓 牛皮繩子緊緊地捆住,但是他身上的所有的皮肉都在哆嗦,帶動得那塊沉 重的松木板子都動了起來。

……

俺看到岳父的腦袋在床子上劇烈地晃動著。他的脖子似乎被他自己拉 長了許多。如果不是親眼所見,實在想不出一個人的脖子還能這樣子運 動:猛地一下子抻出,往外抻——抻——抻——到了極點,像一根拉長了 的皮繩兒,仿佛腦袋要脫離身體自己跑出去。然後,猛地一下子縮了回 去,縮得看不到一點脖子,似乎俺岳父的頭直接地生長在肩膀上。

……

父的身體上熱氣騰騰,汗水把他的衣裳濕透了。在他把腦袋仰起來的 時候,俺看到,他頭發上的汗水動了流,汗水的顏色竟然是又黃又稠的,

好似剛從鍋裡舀出來的米湯。在他把腦袋歪過來的時候,俺看到他的臉脹 大了,脹成一個金黃的銅盆。他的眼睛深深地凹了進去,就像剝豬皮前被 俺吹起來的豬,咪嗚咪嗚,像被俺吹脹了的豬的眼睛一樣。33

趙甲有心要培養小甲做他的傳人,小甲原先是個豬肉屠戶,殺人對他而言十分陌 生,執行檀香刑期間,莫言用小甲的視角去書寫,使得原先一幅殘忍的煉獄圖,

帶有一絲滑稽:

檀木橛子已經進去了一小半……直到現在為止,俺岳父還沒有出聲號 叫。俺從爹的臉色上,看出了爹對俺岳父十分地欽佩……

俺看到爹的臉上也有汗水流了出來,俺爹可是一個從來不出汗的人

俺看到爹的臉上也有汗水流了出來,俺爹可是一個從來不出汗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