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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進路與章節架構

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進路與章節架構

一、 研究進路

(一)身體

身體理論在二十世紀有三大傳統,一是梅洛龐蒂(Maurice Merleau-Ponty)

的現象身體論,二是涂爾幹(É mile Durkheim)、莫斯(Marcel Mauss)、布赫迪厄

(Pierre Bourdieu)等從人類學基礎出發的論述,三是尼采和傅柯的思想,反映身 體同歷史、政治、權力、社會等複雜的關係。而到美國技術哲學家伊德

(Donihde)提出「三個身體」理論,涵蓋更廣,將肉身現象的梅洛龐蒂分為

「物質身體」,而批判現象建構文化的傅柯則是「文化身體」,其外再考量技術塑 造「技術身體」,諸如賽博空間、虛擬空間、人機合體等。55

隨時代的進程與書寫內容的擴大翻新,身體的定義不斷改變、擴充。好比前 些年盛行的「克隆人」(複製人),在製造過程上,「克隆人」是本體的延伸;在 個體的相似性而言,「克隆人」是同於本體的,兩個體無從區別;然而,「克隆 人」卻是迥異於本體的身體,此種「身體」用「技術身體」可以獲得解決嗎?如 此弔詭,迴繞往返,近似於繞口令的內容,在科技的發展下,將一切變得有可能 發生。

筆者考量論述的需要,著重在「物質身體」跟「文化身體」之上,對於「技 術身體」也盡可能地掌握。另外,較不同於一般身體論述的點,是筆者不只將身 體侷限在人的肉體之上,原因在於莫言的書寫,有時會進入一種「不把人當人 看」的境況,而再加上莫言擅長使用魔幻的筆法,穿插動物的思考、科白,也是

55 參見石曉楓:《狂歡之聲與冷酷之眼:文革小說中的身體書寫》,里仁書局,2012 年 08 月 31 日,頁 7。

進入一種「把動物當人看」的情境,交相影響之下,筆者在身體上的論述將不全 然在「人」身上體現,這是必須要提的一點。

(二)身體/空間

猶記得在國中時學到宇宙大爆炸理論時,講述宇宙不斷的在成長擴大,而在 宇宙誕生前的則是一切皆「無」,儘管這個說法在多年之後,仍有不同科學家在 論辯,卻也是我們對於這個巨大空間誕生的基本印象。

空間理論在我的第一印象之中,反而不是文學、文化上的,而是量子物理、

理論物理上的空間。經典物理學對於空間的解釋是:「宇宙中物質實體之外的部 分稱為空間。」相對物理學則解釋:「宇宙物質實體運動所發生的部分稱為空 間。」而在教育部的重編國語辭典網站如此定義:「空間,物質存在的一種客觀 形式,由長度、寬度、高度表現出來」56當然還有數學上的解釋:「凡質點可存在 的處所,稱為空間」57那麼在本論述中又可以探討些什麼呢?

談到空間,讓筆者憶起愛因斯坦的一句名言:「宇宙最不可理解之處,就在 於它是可被理解的。」在筆者對於莫言的論述中,地理空間反而是其次,文化上 的空間、文學上的空間、精神上的空間,遠比以上物理空間來得重要,這卻不是 否定物理空間的重要性。論題提到「禁錮的空間」,既曰「禁錮」,勢必就有相對 存在的「自由的空間」,而這「自由的空間」當真自由嗎?是不是仍在作者、讀 者的控制之中呢?如此空間的辯證會在第四章詳細論述。

再次回到論題,身體亦屬於空間的範疇,身體延伸出的客觀空間,因客觀空 間而確立身體的自我認同,兩者實際上是不相違背的論題。無論是在身體抑或在 空間之上,社會文化與政治權力始終以兩者為角力場,既有競爭,就肯定在不同

56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辭條:「空間」,網站位址:http://dict.revised.moe.edu.tw/ , 2014.03.25 上網確認。

57 質點係指動力學中用來代替物體的「有質量之點」,通常是一物理抽象,也是理想化的模型,

通常以該點幾乎可以忽略其影響力來進行討論。

的地方存在著暴力的一面,也是筆者想詳加探討的區塊。

(三)暴力與暴力書寫/暴力敘事

暴力為何?除了在教育部字典58上,所引述的激烈而強制的力量之外,在莫 里森的《理論犯罪學──從現代到後現代》中亦指出暴力往往出自於隸屬於社會 進程的三種情境,即授權,慣例化和人性喪失。授權係指權力的干涉,給予暴力 行為的正當性;慣例化則是在授權之後,人們慣於處在新的心理和社化形勢之 下,喪失道德自省能力;授權逾越道德的界線,慣例化減少人性的思考,使得迫 害同類的罪惡感被削弱,即人性喪失。59莫里森從犯罪學提出的此三點,不失為 集體暴力的一種視角。

但從人性上來說,暴力反映了人類內心的不穩定與不可捉摸性,既是情緒衝動 的產物,人類內在動物性本質凌駕於道德性性的現象;反映於今種種利益衝突的鬥 爭,亦是原始叢林弱肉強食的演化。暴力的存在,顯然可被視之為自然界平衡機制 的現象。60

徐春梅在其論文援引佛洛伊德及康拉德.洛倫茲的說法,認為暴力做為人類自 然屬性,雖然具有顯性與隱性的暴力傾向,並與「惡」聯繫在一起,卻是人類的生 存無意識本能;而暴力正因為人類文明的推進,受到道德與法律的約束,壓抑的欲 望和衝動必得尋找另種方式釋放,從而演變成精神創造性行為──文學藝術,作為 一種人類集體無意識的外化。徐春梅亦認為莫言小說中的暴力敘事,繼承了先鋒派 暴力書寫的特點──大量暴力鏡頭與真實細膩的暴力細節──又能不被其所限制。

筆者於此的解讀是徐春梅認為傳統文學對於暴力的關注與表現,往往是體現了對 人性惡的認識,但先鋒派對於暴力的書寫,並不只是道德倫理上於暴力的負面定義,

呈現了所有人或明或險的的普遍人性,而莫言恰恰就是此類敘述中的佼佼者,又能

58 參考教育部字典詞條「暴力」,http://goo.gl/QaQ9Fu。2015 年 8 月 25 日上網確認。

59 參考(英)莫里森,劉仁文譯:《理論犯罪學(從現代到後現代)》,法律出版社,2004 年 9 月 1 日,頁 193-195。

60 參考曾肅良〈解構「暴力美學」〉,《造形藝術學刊》,2003 年 6 月,頁 29-41。

融入自我想像,展現令讀者悸動的暴力世界。61

姜靜則在其論文《暴力的狂歡──論莫言的暴力敘事》,從美學、文化學與 心理學的層面上去探討暴力。在美學上,姜靜認為縱然「美」是主觀的,但暴力 是醜的、是對於美好事物的否性,倒是毋庸置疑,一旦暴力演變成狼性的文字,

卻會因互不傷害的情況,人們會轉而接受暴力的存在;在文化學上,莫言作品展 示暴力於人類文化發展過程中曾經正當化的證據;在心理學上,則著意於變態心 理,區分為自虐與受虐兩大類。整體而言姜靜對於暴力的言論雖較為全面,但在 文化學與心理學的層面上,顯然與莫言的文字脫節62。按照姜靜的說法,莫言書 寫暴力是反映人類文化中暴力發展正當化的證據,從此入手,似乎否定了莫言

「創造暴力」的能力;而從變態心理去理解莫言的暴力書寫,筆者在書寫論文之 初,也曾著力於此,隨後就發現,這只能詮釋莫言一小部分筆下的人物心理,卻 不能完整解釋莫言暴力書寫的各種面向。

談到暴力書寫/暴力敘事,筆者亦發現徐春梅;姜靜及其所援引的許多碩博 論作者,將先鋒派視為暴力書寫細緻化的一個重要的節點。而暴力敘事與暴力書 寫究竟可不可以等同而論,嚴格來說是有所區別的,暴力敘事涵蓋的面向較廣,

舉凡電影、戲劇、小說、音樂、遊戲等,能反映暴力主題的,都屬於暴力敘事的 一環;暴力書寫則專指以文字作為主要載體的表達形式,在本論文中因以莫言小 說中的暴力為主要探討對象,在「暴力敘事」與「暴力書寫」二詞的使用屬於抽 換詞面,其所指涉的內容並無不同,特此聲明。

綜觀而論,暴力的解釋雖多,筆者認為暴力的基礎在於個人意志的延伸,即

「證明我之存在」,幾乎是構成一切暴力的基礎。不論是所謂的肢體暴力、冷暴 力、精神暴力,也不管是加害者、受虐者及旁觀者,都因「證明我之存在」而促 成「暴力的完整」。以日本湊佳苗當紅一時的小說《告白》為例,作者書寫中學

61 參考徐春梅:《在暴虐中審視人性──論莫言小說中的暴力敘事》(浙江大學中國現當代文學碩 士論文,2011),頁 1-2。

62 參考姜靜:《暴力的狂歡──論莫言的暴力敘事》(西北師範大學中國現當代文學碩士論文,

2013),頁 5-22。

老師的發現四歲女兒慘遭班上兩位同學殺害,卻也知道因為日本少年法律的限 制,她心中所認為的正義無法宣彰,於是在該學期結業式那天向全班同學透露復 仇計畫,既在加害者的心中埋下恐懼的種子,也操控其他學生的意志對加害者進 行霸凌63。在全書故事中,加害者與受害者的位置隨著個人意志的延伸而互換:

原先為了證明自我存在的兩位班上學生,藉由藉由殺害老師女兒,營造他人之痛 苦,企圖達到目的;隨後老師操控學生心理,對加害者進行精神暴力,並蓄意地 讓其他學生厭惡加害者的存在,對其肢體、精神霸凌。莫言小說中的檀香刑、凌 遲乃至日軍對羅漢大爺的剝皮,都是「證明我之存在」的各種變相,檀香刑的施 刑者趙甲透過此刑證明自己的天下第一劊子手,袁世凱證明自己山東巡撫的權 力,受刑者孫丙以此完成自己的美名,圍觀者則透過「目睹」延伸加害者的存在 感,並確知自己「置身事外」的個人意志,莫言於此營造的暴力面向複雜若斯。

從生物學及研究報導指出,想像力是人類進化以來具有的獨特能力64。人類 是目前已知,唯一具有抽象思維的生物,抽象思維的誕生,使我們不只侷限於自 我軀體,更會將此意識延伸,既產生文明與藝術,也同時產生了暴力。除了物競

從生物學及研究報導指出,想像力是人類進化以來具有的獨特能力64。人類 是目前已知,唯一具有抽象思維的生物,抽象思維的誕生,使我們不只侷限於自 我軀體,更會將此意識延伸,既產生文明與藝術,也同時產生了暴力。除了物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