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類型學」與「技術選擇」中的社群分析
第三節 台灣原住民的製陶方式
為貼近陶工、社群在哪個層次展現邊界,必須理解整套陶器技術學習和製作 過程,才更可能抓到社群形塑的邊界與脈絡。民族誌提供技術選擇研究、解釋人 類行為和物質文化之間關聯性的類比基礎。技術選擇研究取徑,大量參考民族 誌,透過民族誌紀錄下完整的製陶過程,有助於理解這些陶器製作時可能的主觀
(emic)想法、製作時可能受到的文化因素或是自然環境的制約、製作技術的傳 承,除了理解陶器製作過程與選擇的可能外,也更能貼近每個製造程序中的意義。
日治時期以來,伊能嘉矩、鳥居龍藏、鹿野忠雄等人記錄下宜蘭地區平埔番、
阿美族、達悟族等原住民製作陶器的方法,成為考古學討論陶器技術傳統的重要 參考資料(伊能嘉矩 1897;鳥居龍藏 1897、1901;鹿野忠雄 1941;宋文薰 1957;
宮本延人口述,宋文薰、連照美主編 1998:143-144、163-164;陳奇祿 1959;
石磊 1960;任先民 1960;蕃族調查報告第一冊(阿美族南勢蕃、阿美族馬蘭社、
卑南族卑南社)、第三冊(鄒族)、第六冊(布農族-前篇))。
台灣原住民中曾經有自己製造陶器的族群包括:平埔族各群、布農族、鄒族、
卑南族、達悟族和阿美族;其中,陶壺雖然是排灣和魯凱族文化的重要象徵物之 一,但是目前沒有明確製造陶器的紀錄,有可能是與阿美族或其他族群交換而來 的(石磊 1960;任先民 1960)。不過郭素秋將排灣族的源流拉長至史前的脈絡,
則有另一種想法。他認為,古陶壺應即與距今約 2 千多年以前的北葉文化的陶器 有關。當時陶器是做為日常用品之用,可能在晚近才為其它材質的器具所取代,
且陶器的製作技術漸為人們所遺忘後,慢慢地被賦予其神聖的性質(郭素秋 2008:69)。儘管如此,目前尚無明確證據顯示或紀錄表示排灣族和魯凱族具有
製陶技術。
紀錄和脈絡最為清楚的是蘭嶼的達悟族、貓公阿美和太巴塱阿美,這些族群 一直到晚近都還有製陶的情形。雖然隨著外來產品的傳入,使得這兩個族群漸不 製陶,製陶技術近乎失傳(鹿野忠雄 1941;宋文薰 1957;陳奇祿 1959;石磊 1960)。但近年來,有復興製陶文化的情形。阿美族在花蓮豐濱重新開始製陶,
成為文化教育之教材或者成為商品(後藤明編 2007:84-86)。
透過不同社群製陶程序的觀察(請參考附錄一),發現即便是阿美族,貓公 阿美與太巴塱阿美的兩社群也存在著技術選擇差異。從取土開始,就是一連串不 停的選擇,各社群受到不同的文化邏輯、技術傳統、社會、環境脈絡完成這些程 序。因此,技術選擇的過程強烈反映出社群自身的技術風格。
首先,從原料取得的階段來看,雖然各群體大多都是往溪流、山裡上游源頭 等的取得原料,但貓公阿美族傾向採灰黑色、略摻砂的泥,而達悟族的技術傳統 中將土壤分為 4 種顏色,分別做為不同功能陶器之原料,如黑色的土壤
(Mabagung-a-tana)和白色的土壤(Maravanguna-a-tana)常用來製作煮具和水 壺;褐色、柔軟土壤(Apuga),和綠色土壤(Akumi-ararawa)則用於製作缽。
進入原料處理和準備的程序時,大多數的社群選擇不加摻和料,加水、淘選 掉砂礫,這些行為看起來似乎很相似、無法表現社群邊界。但是就像 Gosselian、
Roux 等人提到的,技術選擇的過程也包括製作者使用的工具、製作時的姿勢,
而這些都是文化和知識傳遞作用之下造成的(van der Leeuw 1993;Gosselian 1992;Roux 2011、2013)。因此從這個角度來看,社群也彰顯了社群的不同習 慣及技術傳統。例如,達悟族土中的大顆粒去除後,會使用手持大小的石頭將原 料充分搗碎,加入水後充分搓揉。而太巴塱阿美淘選、摻砂後,是選擇用雙腳和 泥,踩和直到原料均勻。
Stark 認為在塑型階段最能表現社群邊界。從處理陶坯的初步塑型、修整陶 器外型的二次塑型,到裝飾塑型,台灣原住民在這幾個階段也都展現出各自社群
的技術傳統。初步塑型的技術上,宜蘭平埔族、達悟族、薄薄阿美、貓公阿美和 太巴塱阿美都會使用模製法,但是有著些許的差異。像是達悟族和太巴塱阿美會 針對不同陶容器而採取不同的技法,達悟族製作罐或壺主要使用不連續的泥條 法,而製作缽使用模製法。但太巴塱阿美製作壺或罐的方式,是將陶土分作兩半,
一塊做底部、一塊做上半部。底一塊陶泥拍成圓餅,上半部則使用泥條盤築法,
再用底部的圓餅往器腹包裹起來。
而布農族和鄒族更顯示與他族截然不同的塑型方法,展顯社群獨樹一格技術 風格,他們既非使用泥條盤築法,也非模製法。根據蕃族調查的紀錄資料顯示,
布農族也有製陶技能,但同樣在漢人器具傳入後而逐漸荒廢。當時的紀錄中,僅 存 2 位製陶者,紀錄雖短,但明確的指出了布農族在初步塑型和二次塑型技術,
與其他族群截然不同的特徵,他們是將「從前是先用細繩或布製成袋子,再將陶 土灌入袋中,緊密擠壓之後,中間部分挖空成形。接著放入火中燒製。因此,可 見年代較遠的陶器,其外部有布紋或網紋;反之,現今因以刮刀處理表面,故有 刮刀痕跡。」(楊淑媛主編,蕃族調查報告書第六冊(布農族):124)。
1901 年鳥居龍藏紀錄下鄒族タツパン社(達邦社)的婦人製陶的情況,雖 然當時陶器仍作為宗教儀式上使用,不過能夠製陶者僅存 2 位,其他社群已經沒 有人會製陶了。他紀錄下的部分有些簡略,但已顯示鄒族的塑型方式與其他族群 的差異。他們使用的製陶工具只有手持大小的圓形石頭,沒有其他器具。然後「直 接把石頭塞進陶土丸中,頻頻用手指施壓石頭,然後取出,重覆幾次、製造出器 腹,然後另外用一個石頭從外面、到器腹內來回,作出大致的形狀,接著縮口,
就完成陶器。燒製的方法是在大火上放上陶器,周圍也要用大火烤。」(鳥居龍 藏 1901:129-131)。布農族和鄒族在製陶技術上,全然展現與台灣其他各族不 同之技術傳統。
其餘各族在初步塑型多以模製法,而且達悟族和阿美族在二次塑型的技術也 十分相近。但是他們使用的工具、製作時的動作、步驟也顯示出社群各自習慣的
技術傳統。例如,在製造的過程,比較大的陶器就需要墊子(pot rest/pot bats),
以防止變形(Rice 1987)。達悟族所使用的是環狀茅草束,南部阿美使用稻草編 的圓圈、貓公使用陶製的豆型器,晚期則也使用鐵鍋或陶碗也可以當作替代品(鳥 居龍藏 1987;鹿野忠雄 1941;宋文薰 1957;陳奇祿 1960;石磊 1960)。
這些群體在於陶器裝飾也有各自的技術風格。比如說宜蘭平埔族可能會在木 拍上刻有紋飾,順便壓印紋飾,主要是幾何紋、方格紋等線條。達悟族和阿美族 則傾向製作素面的陶器,貓公阿美族在陶器完成後,以手沾水抹平器表,作大概 的修整。達悟族則會使用貝殼、或是用海邊撿來的滑石子打磨器表;或是以刮刀 修平器表,然後用拍板及刮刀抹平口唇;有時候會以手指沾水輕抹器表和唇緣內 外。紋飾塑型的部分,他們通常不施紋,不過針對盛水罐,會以夜光貝貝殼壓劃 平行槽條紋一至數圈(鹿野忠雄 1941)。
在燒製技術上,從柴火的選用、燒製布局也同樣呈現社群的各自選擇,以紀 錄最為詳盡的達悟族和太巴塱阿美為例。達悟族在選用柴火時分為兩種,燒大的 壺用硬的木頭(Pipirapira),小的壺用軟木(Piabogan)。燒製時用竹子做出網 狀的棚架,將壺擺滿棚架。將柴切製成差不多的大小,使用井字型的堆疊,將陶 器口朝上,置於其中,上面堆放乾草和樹枝等,四周圍掛木柴。並在架子下方留 一個小洞保持通風。
而太巴塱阿美族燒製原料會使用木材、茅草及檳榔葉。布局的方式是堆置四 層。第一層先鋪上木材或檳榔葉,並保持空氣流通;然後的二到四層,分別使用 茅草、稻草、茅草交叉擺放。最後會在草堆頂鋪一層稻草後,加上粗糠。儘量將 陶坯口朝上。陶坯內放入稻殼,目的是讓火焰可以達到陶坯內部。陶坯上覆蓋去 皮且劈成細條的藤心。
從台灣的民族誌所紀錄下各社群的製陶程序,明確的展現各社群的技術傳統 和陶器可能的技術風格。像是雖然多數社群都以模製法、拍墊法的方式塑型,但
是在製作的動作、順序和使用工具上,又會呈現出社群的各自特性。這是因為這 套陶器的技術選擇,代表技術背後人與人之間長期學習的過程、技術傳遞與指導 的方式和邏輯,而這個過程除了社群內部的互動外,也與指導者和被指導者所處 的個人生命經驗、社會、文化脈絡和自然環境相關;因此學者認為技術的傳播網 絡維持著社群邊界的同時,並促使社群複製著文化的結構(Roux 2013、2015a;
Gosselain 1992、1996;Hélène Wallaert-Pêtre 2001)。例如達悟族和太巴塱阿美 在或泥時,前者運用的是手,而太巴塱則使用雙腳,雖然是同樣的步驟與目的,
但製陶者如何運用身體以及呈現甚麼姿態,受到技術傳遞影響相當大。又像是太 巴塱阿美傾向燒製褐色素面陶器,但並非技術造成他們無法燒製黑色的陶器,而 是文化因素造成他們選擇。因為在他們的觀念裡,黑色是不美觀的,他們理想的 陶器是赭褐色(石磊 1960:101)。這顯示出技術行為和社群、文化的關聯性。
技術傳遞的過程,在選擇的過程,個體會維持群體的文化特性,這些技術上的差 異,很可能表現出他們的社會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