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個案分析—台灣漫畫產業及編輯制度
6.1 結論與建議
6.1.6 台灣漫畫產業的未來
納蘭真(2005)指出系統性的編劇技巧(說故事能力;storytelling)為 創造穩定漫畫產業的基礎。我們應該注意的是,日本漫畫能夠透過多媒體策略
(例如:電視動畫、電影、遊戲等)來多次重製其內容時,被轉移過去的是故 事的內容,而不是漫畫家所繪製出來的繪畫圖稿。也就是說,本論文中描述出 來的由編輯會議、個別編輯與個別漫畫家構成的日本漫畫產業生產體制,結合 商業與藝術價值的生產體制,正是確保漫畫家能夠有系統性的說故事能力的關 鍵競爭力來源。這樣的發現,是本論文對文化產業生產機制研究的最大貢獻。
部分實務界人士曾強烈質疑日本式的漫畫合作創作體制是否真的能夠在日 本以外的國家運作。以台灣為例,主要的疑問有三:(1)日本編輯的工作負擔 太過繁重,台灣的出版社員工不可能接受這樣的勞動條件;(2)台灣的漫畫家 沒有足夠的敬業精神,願意接受如此繁重的工作負荷和過短的創作週期;(3)
更現實的問題是台灣現有的漫畫市場已被日本授權漫畫所淹沒,台灣本土的出 版社和漫畫家已經沒有競爭的資本。
針對上述問題,本論文認為只要不用「有樣學樣」的直接移植法,日本式 的漫畫合作創作體制還是可能在台灣運作。
關於第一個疑問的台灣編輯的流動率與工作意願問題,可以用薪酬制度的 設計予以配套。夏目(2006)指出在日本大型漫畫出版社裡,有些編輯是工作 到退休的;也就是說,出版社是採用終生僱用制來激勵漫畫編輯對公司作長期 投資,甚至變身為「猛烈社員」。在台灣,終身雇用制並不見得適用。然而,問 題的重點應在投入與產出的平衡;也就是說,只要給予編輯豐裕的金錢報酬,
對編輯而言的工作投入與產出就能平衡。保險業銷售員的長期支付佣金制度應 該是可以仿效的制度,因為一個保單的存續期間一般都是長期能對企業收益產 生貢獻,正如同漫畫內容可以用多媒體方式重製利用。同時,台灣出版界存在
的組織內部權力鬥爭,也會造成編輯在流動率上增加,並且波及漫畫家的產出 能力。根本的解決知道是建立公平而透明的標準化升遷獎勵制度,使得組織內 部公平化,員工皆可專注且全心投入工作。
本論文提出的第二個漫畫家敬業精神的問題,除了改善制度面以降低編輯 的流動率外,投資並培養編輯的專業能力也是提升漫畫家敬業精神的方法之 ㄧ。在教育界的投入方面,在台灣幾乎找不到高等教育的漫畫專業人才機構,
更遑論培養漫畫編輯如此專精的人才機構。此方面可效法南韓,廣設專業系所、
聘請專家教授課程,讓有志之士可以找到適當的地方學習,並且讓學有專精的 人才適得其所。另外,在出版界方面,日本對於編輯的職前即在職教育、進修 非常重視,這是台灣缺乏同時也需要取法學習的。出版社必須要重視編輯的重 要性,不僅要培養編輯人才,同時也要設法留才,才能夠使漫畫的生產流程更 為流暢且完善。
其次,本論文認為漫畫家敬業精神的問題,應該跟台灣本土漫畫產業低迷 的問題一併解決。台灣本土漫畫產業自從 1990 年前後的鼎盛期之後,產值就一 直消退。迄今,佔總漫畫市場產值的 15%都不到。如此小規模的市場,自然無 法使多數的漫畫家維持生計,也很難因期待未來會有豐富的著作權收入,而勉 力持續耕耘市場。漫畫家敬業精神的低迷或許部份起因於編輯的流動率高及持 續而來的專業能力低落,但產業的萎縮也許也是一個結構性原因。
王乾任(2004:43-44)特別指出台灣的羅曼史產業在出版產業中相對龐大 的產值,認為其是出版業中最制度化與工業化的產業。在過去,莫約二十年前 台灣的羅曼史產業也曾經一度幾乎全為歐美作品所壟斷。然而,曾幾何時,近 年來漫畫出租店中的羅曼史書架上,幾乎全部都變成了台灣作家的作品。此處 並非要主張漫畫產業應該與羅曼史產業學習,而是要以此例證說明,只要有制 度性、工業化的經營,外國出版品還是極有可能可以被本國出版品所替代。日 本式的漫畫產業生產方式是一個極度工業化、制度化的產物。只要台灣出版業
小心移植其成功的精神與原理,而非徒然模仿編輯制度本身,它還是一個非常 值得學習的產業經營方式。
同時,如同本節前段所述,台灣的漫畫消費者習慣與日本消費者習慣有很 大不同;甚至於出版社本身的對於目標市場的認知,台灣與日本就有根本性的 相異。如此大的差異便造成了在行銷策略上、產品整體規劃上的不同,進而影 響到生產源頭的漫畫家與編輯。根據《2000 台灣圖書雜誌出版市場研究報告》
當中對於台灣雜誌與圖書閱讀習慣的調查,最高「不看或幾乎不看圖書者」佔 26.14%,其次為「偶爾」佔 25.10%;而被調查者當中,有 51.17%在近半年內未 購買任何一本圖書或雜誌。陳仲偉(2006)認為,如此缺乏閱讀、購買習慣的 消費市場,想要發展漫畫產業是有困難的。
除了整體的圖書消費市場外,台灣的消費者對於漫畫書籍的觀念,也與日 本消費者有很大的不同;在日本,漫畫是與生活當中各個面向緊密結合的閱讀 產物(陳仲偉,2006);但在台灣,漫畫卻僅止於娛樂、消遣用品,甚至被污名 化為危害兒童身心發展的不良讀物。也因此,台灣出版社在設定漫畫讀物的消 費族群時,便會自動窄化市場,並要求創作者只能在如此窄化的空間下發揮創 意。若要擴大市場,出版社必須先將根本的偏見改變,將漫畫的目標市場放寬,
認知到不只是青少年或是學生可以看漫畫,各個年齡層、各種職業的人都可以 成為漫畫書籍的潛在消費者。配合編輯能力的提升與制度面的改變,漫畫家可 以創作的路線變得更寬廣,資訊基礎變多變大;在產品質量皆有所提升的情況 下,消費者自然會重拾信心,市場自然會擴大。
台灣漫畫產業歷經起伏興衰,政府也從早年的極力限制出版品內容,轉而 為近年的鼓勵並扶植文化產業。本土漫畫在日本漫畫旋風式地席捲台灣漫畫市 場時,仍然有許多漫畫工作者堅持理想,不斷地在創作;更有部分優秀的漫畫 家,在日本等國外市場小有成就。同時,部分出版社在主事者的堅持之下,仍 然繼續經營本土漫畫刊物,讓台灣的漫畫市場保有最底層的根基。在世界各國
重新重視文化創意產業的今日,台灣並沒有完全失去爭取一席之地的機會;而 是要重新檢視各個面向,亟思進步與改革,才能以穩紮的基礎邁向未來,這同 時也是本篇論文研究希望帶來的結果與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