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台灣 G2B 計畫服務現況分析
3.3 台灣 G2B 計畫與服務-企業生命週期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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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則以影響階段的態度改變構面,以安全感知或隱私保護信任感衡量。
在基礎法制與系統建構後,企業在法理上得以透過政府線上網頁,運用安全且具保密 性的系統與政府打交道。由於目前台灣的電子化發展進程已經即將邁入第四階段,進入無 縫政府以及行動上網的服務,因此本研究接下來將以UN (2010)的線上服務四階段:資訊顯 現階段、服務增強階段、交易服務階段以及多途徑階段對台灣G2B 服務分析。
3.3 台灣 G2B 計畫與服務-企業生命週期角度
本研究期望根據使用者(企業)從無到有,從興盛到衰敗的過程中,觀察台灣目前線 上計畫究竟滿足了企業生命歷程多少需求。OCED (2009)透過對義大利、斯洛維尼亞、英國 與美國的線上服務提供方式,提出生活事件途徑(Life-Event Approach),認為服務可以以使 用者生命週期的角度,針對各階段不同的情況,提供特定服務,例如義大利運用量化方式 調查出企業40 項關鍵服務,再運用質化途徑探討能否使這些服務線上化(OCED, 2009)。歐 盟電子化政府評比(2010)也從企業「生活事件評量」(Life-Event Masurement),看企業在註 冊公司時所需的服務過程,分為註冊前與註冊階段,前者包含資格確認、管理需求與核心 註冊服務;後者包括註冊允許(Approval of Registration)、企業會員資格、稅務與保險相關事 務和出版 (European Commission, 2010)。但生活事件途徑只是觀察上述國家有依照使用者 生命事件連結的服務,生活事件評量則只聚焦於企業註冊階段的線上服務,因此本研究以 此途徑為根基,結合企業生命發展週期的角度,分析台灣已有的G2B 電子化計畫服務。
生命週期理論(life cycle)從組織理論而來(Lester, Pamell & Carraher, 2003),探討組織的 生老病死的各個階段特徵和行為等等,並且可以從管理和績效角度探討各階段組織的變化。
陳韋仁(2006)結合布朗大學電子化政府發展評比,以生命週期理論探討東亞電子化政府發展,
但缺乏企業發展的評比角度。本研究望以從企業起始需求(例如投資資訊、工廠登記,商 業登記、營業登記等)、開始營運(例如關稅申報,營業稅繳納等稅務、保險以及各業別 線上服務使用等)、結束營運等,觀察台灣電子化服務對於一個企業體的建立,起到怎樣 的效用。本研究以Lester et al.(2003)的五階段生命週期作為分野,以存在期(Existence)、存 活期(Survival)、成功期(Success)、復甦期(Renewal)、以及衰退期(Decline),配合身分憑證 系統建構服務提供的有無15,建立以下的台灣 G2B 服務生命周期表架構,如表 3-1 示,並 接著討論上述企業週期五階段下台灣所擁有的服務與程度。
15 基礎法規環境涵蓋台灣所有電子化服務,故此本研究在此省略不加以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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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1 台灣 G2B 服務生命周期表架構
生命週期 定義
存在期 企業誕生和成立所需要的形式或實質上之政府服務。
存活期 企業嘗試擴展規模,發展正式的運作架構,並且建立競爭力。
成功期 企業追求更具有效率與效能的工作途徑,重視企業計畫與策略。
復甦期 企業成為學習者,透過組織革新獲得創新力,以解決困境。
衰退期 企業服務轉型失敗,沒有利潤支撐組織。
資料來源:Lester et al., 2003;本研究整理
3.3.1. 存在期(Existence)
企業誕生的初期,著重於企業最基本的存在與生存能力,其嘗試創造屬於他們的生存 環境,並開發足以支撐其企業存在的基礎客源(Lester et al., 2003)。政府服務如何協助企業 的真實存在,不論是在形式上(政府發放工作核准、公司登記等)或是實質上(資本額、
人力資源),都是存在期所應討論的。
行政院研考會(2008)的優質網路政府服務規劃,認為在企業成立初期的服務,包括(a) 提供投資市場資訊服務,(b)政府法規、政策、輔助措施資訊提供服務,(c)投資申請指引服 務,(d)公司工廠設立協助服務、以及(e)線上申辦服務。從台灣投資環境來看,企業要考慮 的投資規畫重點應包括了人力資源、營運地點、租稅、投資獎勵、投資法規等等。而政府 提供資訊,人力資源、營運地點與投資獎勵與法規等服務屬於企業初期活動,故在此討論。
為瞭解自己的生存環境,企業需要蒐集最基礎的法規與市場資訊。企業可以從「全國 法規資料庫」提供使用者查閱近期法規之異動狀況(黃東益等,2009;電子化政府 92 年度 報告書,2003);也可以在「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上獲得採購資訊公告與查詢採購資 訊,藉由建立公開、公正、透明之採購環境,提供大中小型企業公平之機會與管道(電子 化政府92 年度報告書,2003)。
「投資台灣入口網」(http://investtaiwan.nat.gov.tw/library/main_chn_general.jsp)包含投資 服務系統和投資申辦輔助系統(提供專函設計的線上申辦服務)、各縣市投資環境介紹系 統(資訊提供),以及房地產交易價格查詢(線上查詢服務)等子系統。在人力資源上,
企業可以在營運初期,透過「台灣全國就業服務網」(http://www.ejob.gov.tw/)徵詢,發 布 並 了 解 民 間 與 公 部 門 職 缺 訊 息 ; 行政院勞委會的「外籍工作人士管理與服務系統」
(http://is.evta.gov.tw/),可以查驗戶籍、入出境紀錄、甚至勞健保紀錄以掌握外籍工作人士 動態,企業方可以查詢行蹤、申請居留與勞健保,提高政府行政管理效率,以及雇主為外 籍工作人士申請服務的便利性。
企業投資形成經濟體後,必須進行諸如公司登記、許可業務申請、進出口廠商登記、
營業登記、工廠登記等申辦作業。台灣則以整合此類G2B 服務為單一窗口服務:商工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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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e 網通計劃下的「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其標榜著落實「免 書證謄本」、「多管道」、以及「24 小時服務」的便民目標,提供民眾以單一入口查詢各 項商工行政業務資訊。服務包括(1)「商工資訊目錄查詢服務」,使企業使用者查詢公司登 錄資料;(2)整合公司名稱與營業項目預查線上申辦系統,並增加預查案件申辦狀態之簡訊 回復及進度查詢功能,以主動聯絡使用者,包括名稱預查、資料抄錄、證明、停業、復業 等等;(3)「經濟事務財團法人管理系統」,提供財團法人與政府機關透過線上申報與管理 相關資料;(4)「公司登記與管理資訊系統」:為一資料集中管理平台,透過整合經濟部及 財政部登記資料,由單一窗口提供資料登記與營業登記變更的作業;(4) 「商工行政客戶服 務系統」提供企業客戶資訊諮詢釋疑服務(電子化政府96 年度報告書,2007)。
從以上主要服務功能可以看出,「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透過政府網頁介面,即 可進行線上登記和申請作業,以提高政府對公司、進出口廠商、營業與工廠的資料登記與 變更等等申辦服務審核之效率,其服務項目多集中於資訊顯現階段中的資訊提供,增強服 務階段中的資料查詢、線上申報管理和存在溝通途徑;同時不論在註冊前後,除了稅務和 保險相關事務外,都有對應歐盟2010 年電子化政府評比報告的核心服務。
在 決 定 營 運 地 點 時 , 可 以 透 過 諸 如 房 地 產 交 易 價 格 查 詢 、 不 動 產 價 格 e 點 通 (http://etp.cpami.gov.tw/)、內政部不動產交易服務網等相關房地產搜尋系統,尋找適當的場 址投資。場所建設完善後,政府能透過網路來發給企業執照,以及申請或邊更標章與執照 或 是 使 用 設 備 或 借 用 , 例 如 「 全 國 建 築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入 口 網 」 (http://cpabm.cpami.gov.tw/PaperListPage.jsp)內的建築物昇降設備與機械停車設備專業廠商 申請服務項目;或是按照政府管制制度,必須在商業活動進行前向政府申請暫時性許可,
也能在線上獲得企業需要的服務。
以上服務多屬於登記案件,雖然目標是拓展線上服務範圍,但存在期主要是營造企業 體的創生階段,還不能直接透過系統進行採購或金融行為實際地運作企業。以本研究所建 構的計劃流程指標來說,應著重於政府產出階段所能提供的服務類型,使用涵蓋率等等。
依據本研究分析表,整理存在期服務分析於表3-2。
3.3.2. 存活期(Survival)
存活期的企業嘗試擴展規模,發展正式的運作架構,企業目標追求標準化日常運作並 建立競爭力(Lester et al., 2003)。政府與企業開始有頻繁與正式的互動流程,政府可以透過 網路互動系統作為政策工具,來實行電子化管制、服務和參與。企業營運上軌道後,政府 會要求企業使用帳號或是公鑰功能,透過網路回報企業活動紀錄,例如經濟部「工商企業 經營概況統計資訊系統」(https://2k3dmz2.moea.gov.tw/gbweb/)的調查網路填報功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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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對其所選取的調查對象進行普抽查,企業可以網路填報問卷調查;經濟部統計處 (http://2k3dmz2.moea.gov.tw/gnweb/PublicService/wFrmMain.aspx)也有如類似的填報要求系 統。基 於 企 業 所 有 商 業 活 動 所 需 日 常 性 或 有 輪 迴 性 的 作 業 , 本 研 究 將 日 常 企 業 管 理 列 為 存 活 期 階 段 所 應 評 估 的 特 徵,如 產 品、系 統、進 出 口、環 境 或 是 人 員 管 理 , 例如「創新 E 化服務外籍工作人事管理與服務」(http://is.evta.gov.tw)能 使 政 府 各 相 關 外 籍 工 作 人 士 管 理 單 位 與 企 業 雇 主 掌 握 外 籍 工 作 人 士 狀 況 。
在存活期階段,企業開始有正常營收,因此透過網路徵收服務費、規費以及稅負相關 作業等等,作為電子化管制的另一方向。本研究以財政部關稅總局進出口服務的海關網際 網路稅費繳納系統(http://dgocep.customs.gov.tw),以及財政部電子申報繳(費)稅服務 (http://tax.nat.gov.tw/)來介紹。海關網際網路稅費繳納系統整 合 了 海 關 通 關 系 統 及 金 流 系 統,提 供 納 稅 義 務 人 自 行 繳 納 稅 費 和 列 印 繳 納 收 據,政 府 對 內 簡 化 稅 費 繳 納 程 序 , 企 業 方 則 免 除 向 海 關 或 銀 行 領 取 表 單 之 人 工 作 業 , 並 縮 短 稅 費 繳 納 作 業 時 間 , 免 去臨櫃繳納之不便性。
台灣「電子申報繳稅服務」(https://paytax.nat.gov.tw/)以自動化繳稅作業為目標,企業 可直接透過網路,申報屬中央政府的營利事業所得稅與各類所得扣繳稅款等,以及屬地方 政府的地價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等地方稅的功能;「全國性繳費業務」則提供繳納關 稅費與政府規費等服務。政府委託金融機構整合全國性繳費(稅)平台(見圖3-1),提供
台灣「電子申報繳稅服務」(https://paytax.nat.gov.tw/)以自動化繳稅作業為目標,企業 可直接透過網路,申報屬中央政府的營利事業所得稅與各類所得扣繳稅款等,以及屬地方 政府的地價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等地方稅的功能;「全國性繳費業務」則提供繳納關 稅費與政府規費等服務。政府委託金融機構整合全國性繳費(稅)平台(見圖3-1),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