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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中司馬遷明確以「黃老」記述的人物

第四章 黃老思想的代表 ─《史記》中的黃老人物

第二節 《史記》中司馬遷明確以「黃老」記述的人物

《史記‧孔子世家》中老子告誡孔子:「『為人子者毋以有己,為人臣者毋以 有己』」264主要強調要能明哲保身,洞悉世情;《史記‧萬石張叔列傳》說:「不疑 學老子言。其所臨,為官如故,唯恐人知其為吏跡也。不好立名稱,稱為長者」265, 藉由老子之言闡述老子思想,針對不同人物與情性,以老子之言做為警惕或策勵;

《史記‧日者列傳》說:「道高益安,勢高益危。居赫赫之勢,失身且有日矣。夫 卜而有不審,不見奪糈;為人主計而不審,身無所處。此相去遠矣,猶天冠地屨 也。此老子之所謂『無名者萬物之始也』。」266這和老子「無名」本旨有所出入,

目的是在呼籲不能耽溺虛名,招致災禍;《史記‧扁鵲倉公列傳》說:「女無美惡,

居宮見妒;士無賢不肖,入朝見疑。故扁鵲以其伎見殃,倉公乃匿跡自隱而當刑。

緹縈通尺牘,父得以後甯。故老子曰『美好者不祥之器』,豈謂扁鵲等邪?若倉公 者,可謂近之矣。」267世俗的價值標準不一定合於人的養身安命,世人因其己身之 長而獲得的聲名,雖為大眾所好,但也因此帶來災禍;《史記‧貨殖列傳》說:「老 子曰:『至治之極,鄰國相望,雞狗之聲相聞,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樂 其業,至老死不相往來。』必用此為務,輓近世塗民耳目,則幾無行矣。」268老子 倡小國寡民之治,但司馬遷認為其不合時宜,即使戶說眇論,但也終不成化。

第二節 《史記》中司馬遷明確以

「黃老」記述的人物

一、「歸本於黃老」的先秦人物

《史記》所列黃老人物,依秦代來作分野,屬於先秦的有:申不害、慎到、

田駢、環淵、接子、韓非、河上丈人、安期生、毛翕公、樂暇公。其中申不害、

慎到、田駢、韓非等人思想尚有載錄於不同的文獻可考,其餘諸人則欠缺資料考 釋,司馬遷敘述這些人物思想皆本於黃老,這也表示他們的思想為先秦黃老的代 表,底下僅就申不害等四人予以分述之:

(一)、申不害

《史記‧老子韓非列傳》:

264《史記》卷四十七〈孔子世家〉,頁 1909。

265《史記》卷一百三〈萬石張叔列傳〉,頁 2771。

266《史記》卷一百二十七〈日者列傳〉,頁 3220。

267《史記》卷四十五〈扁鵲倉公列傳〉,頁 2817。

268《史記》卷六十三〈貨殖列傳〉,頁,3253。

申子之學本於黃老而主刑名。著書二篇,號曰《申子》。269

申不害為法家術派的代表人物,思想根源以黃老為本,主張「刑名」,刑名也就是 名實之學,講究事物的名稱與實質相符。司馬遷說「申子卑卑,施之於名實」270, 講究「名實」也是闡釋「刑名」,顏師古說:

申子學號刑名,刑名者,循名以責實,其尊君卑臣,崇上抑下,合於六經。

271

循名責實強調法治在施行上的效用,法的落實要明確,名實相符是其關鍵,申不 害為法家術派的代表,明君要慎令,法治是君王鞏固威勢的權術,《史記集解》引

《新序》:

申子之書,言人主當執術無刑,因循以督責臣下,其責深刻,故號曰術。272

申不害主術從法,國君對臣下的控御,法治要施行,執法就要厲行不悖,「術」是 國君用以捍衛權勢的手段,不能輕易失去,治國之道,在秉要執本。《申子‧大體》:

君設其本,臣操其末;君志其要,臣行其詳;君操其柄,臣事其常。273

術治的發用在不失權柄,君王發揮關鍵決策力,凸顯權的優勢,能獨斷,就可以 為天下主,因此,君王不需事必躬親,主逸臣勞,權勢才不至旁落。此外,申子 也說「善為主者,倚於愚,立於不盈,設於不敢,藏於無事,竄端匿跡,事天下 無為。」274「無為」一詞雖明確聯繫於老子,但他發用的卻是權術化的為治,以「無 為」輔釋靜因之道,凸顯君王的無為之治以及靜觀形勢御下的手段。

(二)、慎到、田駢

《史記.孟子荀卿列傳》:

慎到,趙人。田駢、接子,齊人。環淵,楚人。皆學黃老道德之術,因發 明序其指意。故慎到著十二論、環淵著上下篇,而田駢、接子皆有所論焉。

269《史記》卷六十三〈老子韓非列傳〉,頁 2146。

270《史記》卷六十三〈老子韓非列傳〉,頁 2156。

271《漢書》卷四十六〈萬石衛直周張傳〉,

272 (宋)裴駰:《史記集解》卷六十三〈老子韓非列傳〉,台北:成文出版社,1971 年,頁 504。

273 (唐)魏徵等撰:《群書治要》卷三十六引〈申子‧大體〉,北京:中華書局,1985 年,頁 630。

274 (唐)魏徵等撰:《群書治要》卷三十六引〈申子‧大體〉,北京:中華書局,1985 年,頁 630。

275

慎到、田駢、接子、環淵等人都是齊國稷下學派的代表人物,且皆學習黃老道德 之術,這是《史記》中,司馬遷唯一將黃老與道德連稱,在〈論六家要指〉裡,

司馬談稱道家為道德家,已點出「道德」之義蘊含在黃老思想體系中,黃老的「道 德」非儒家所講的道德規範,範圍也不僅在人世間,道德二字,分指形上形下,

隸屬不同的層次範疇,道德連稱,是著重在形下發用的指稱上,目的是要跳脫老 子內涵中玄虛的概念,以較具體的方式來呈現,故黃老道德展現出的是可習之術。

慎到、田駢的思想特色,在《莊子‧天下篇》有此一說:

公而不當,易而無私,決然無主,趣物而不兩,不顧於慮,不謀於知,於 物無擇,與之俱往,古之道術有在於是者。彭蒙田駢慎到聞其風而悅之,

齊萬物以為首,曰:「天能覆之而不能載之,地能載之而不能覆之,大道能 包之而不能辯之。」知萬物皆有所可,有所不可,故曰:「選則不徧,教則 不至,道則無遺者矣。」是故慎到棄知去己而緣不得已,泠汰於物以為道 理,曰:「知不知,將薄知而後鄰傷之者也。」謑髁無任,而笑天下之尚賢 也;縱脫無行,而非天下之大聖,椎拍輐斷,與物宛轉,舍是與非,苟可 以免,不師知慮,不知前後,魏然而已矣。推而後行,曳而後往,若飄風 之還,若落羽之旋,若磨石之隧,全而無非,動靜無過,未嘗有罪。是何 故?夫無知之物,無建己之患,無用知之累,動靜不離於理,是以終身無 譽。故曰:「至於若無知之物而已,無用賢聖,夫塊不失道。」豪桀相與笑 之曰:「慎到之道,非生人之行而至死人之理,適得怪焉」。田駢亦然,學 於彭蒙,得不教焉。彭蒙之師曰:「古之道人,至於莫之是莫之非而已矣。

其風窢然,惡可而言。」常反人,不見觀,而不免於魭斷。其所謂道非道,

而所言之韙不免於非。彭蒙田駢慎到不知道。雖然,概乎皆嘗有聞者也。276

處世要杜絕私利,擯棄智巧,不為物所役,順勢應對萬物,「齊萬物」是打破主客 對立,尋求同等立場來看待一切,利用順應客觀規律,來避免主觀好惡,鄙棄現 世賢聖的標準,脫離普世價值,並依循自然。不沾毀譽,動靜得宜,避災免禍,

道則著重在體物應物,與物宛轉,貼合順勢自然的主張,慎子等人學說多承接老 子而來,開展老子「絕聖棄智」、「絕巧棄利」、「不尚賢」、「不敢為天下先」等思 想,雖富道家色彩,但多用於與法治經驗,尋求對法治效用層面的助益。《荀子‧

275《史記》卷七十四〈孟子荀卿列傳〉,頁 2347。

276 (清)郭慶藩輯:《莊子集釋》〈天下〉,台北:河洛圖書出版社,1974 年,頁 1088。

解蔽》說「慎子蔽於法而不知賢」277,「賢」是對人治的肯定,但卻足以威脅君王 權勢的地位,動搖法治根本,在倡法與棄智的前提下,愚民得以凌駕賢聖,慎到 強調因任自然,避免主觀好惡的弊病,目的在尋求一個客觀依循的標準,但這自 然僅是人世建構上的狀態,非老子道應下的世界,故慎子是利用法獨力的制約性 格作為客觀律則,避免人治上的缺陷,但法的訂定是多來自集權勢一身的君王,

故在承接法的同時,擁護法的背後也代表對王權的擁護,慎子的依勢窄化於護法 範疇。此外,慎到以萬物各有其性,物循其性就是應道體道的展現,而法所展現 的制約性格也是如此,間接為法治的基礎背書,在慎子等人調和下,道法思想的 合流,也更為明顯。

(三)、韓非

《史記‧老子韓非列傳》:

韓非者,韓之諸公子也。喜刑名法術之學,而其歸本於黃老………於是韓 非疾治國不務脩明其法制,執勢以禦其臣下,富國彊兵而以求人任賢,反 舉浮淫之蠹而加之於功實之上。以為儒者用文亂法,而俠者以武犯禁。寬 則寵名譽之人,急則用介胄之士。今者所養非所用,所用非所養。悲廉直 不容於邪枉之臣,觀往者得失之變………韓子引繩墨,切事情,明是非,

其極慘礉少恩。278

韓非喜刑名法術之學,學說思想也以黃老為本,具體發用在治術上,強調要「脩 明法治」、「執勢御下」、「求人任賢」,著重以法為治,不講恩情,建立法治的標準。

並任人以賢,並鞏固君王威勢,而在「舉浮淫之蠹而加之於功實之上」、「所養非 所用,所用非所養」方面,則是強調名實相符,發揮刑名之學範疇。此外,韓非 亦強調「觀」歷史得失之變,不重蹈覆轍,這些已明確歸納出,法、勢、刑名的 權術手腕,並對歷史經驗採取進步觀,其思想特色可從幾個特點來說:

1.道

《韓非子》一書中有〈解老〉、〈喻老〉兩篇,司馬遷認為韓非思想歸本於黃 老,老子「道」的內涵與思想,韓非專論於此兩篇中,但歷來對是否出自韓非之 手有諸多疑義,《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疑非所著書,本各自為篇,非歿之後,其徒收拾編次,以成一帙。故在韓、

在秦之作,均為收錄。併其私記未完之稿,亦收入書中。名為非撰,實非

277《荀子集釋》〈解蔽〉,頁 478。

278《史記》卷六十三〈老子韓非列傳〉,頁 2146 - 2156。

非所手定也。以其本出於非,故仍題非名,以著於錄焉。279

諸子之書,多非僅成一人之手,後學雜錄所在多有。筆者認為〈解老〉、〈喻老〉

兩篇即便不是韓非所著,但仍可歸類於韓非思想體系中,符合「歸本於黃老」之 旨,以此作為探討韓非學派思想體系的資料。老子以道為萬物本源,〈解老〉說:

「道者,萬物之始,是非之紀。」280道為物之本,也是萬物運行的規律。道僅為一 個概念,沒有表狀形體,但卻有不同的功用性,〈解老〉篇又說:「凡道之情,不

「道者,萬物之始,是非之紀。」280道為物之本,也是萬物運行的規律。道僅為一 個概念,沒有表狀形體,但卻有不同的功用性,〈解老〉篇又說:「凡道之情,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