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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伍章 不同社會脈絡中的核廢論述

本章對民間核廢論壇的各分區論壇共識結論進行具體的分析,共有八個場次 的分區論壇。在第一節中,每場次論壇均分三個部分處理,首先簡單摘要舉辦的 時間地點與地區歷史、與會民眾的背景資訊。接著以表格的形式彙整各場次論壇 主要的共識摘要,由於各地論壇得出的共識有多有少,因此僅摘選各個子議題共 識結論中的四個較為明顯的結論作為彙整。第三個部分則根據論壇的逐字記錄內 容及作者參與論壇過程中的主觀感受,選定該場次民眾最強調的面向進行具體分 析。第二節則針對第一節摘選出來的地區不同側重面向進行第二次的歸納分析,

以呈現出各地區不同意見中的相同之處。

各場次論壇資訊及結論

一、 北海岸場

時間:2016 年 3 月 26 日 地點:金山青年活動中心 與會人數:20 名

北海岸核廢議題:核一、核二廠內乏燃料池爆滿擴充、露天乾式貯存設施、核 電廠除役、蘭嶼核廢料原廠運回選項

論壇共識會議之後,民間核廢論壇北海岸場率先於2016 年 3 月 26 日假金山 青年活動中心舉辦。該場次會議計有20 位參與者出席,成員除了在地反核前輩、

周邊地區活躍的反核團體、當地學校教師、村里長、一般民眾之外,也邀請政治 人物到場旁聽、與會。北海岸地區是台灣核一廠、核二廠及核四廠座落的地區,

在地民眾長年暴露於高階核廢料的風險之中,除了核電廠興建、運轉的監督之外,

尚有乾式貯存設施、電廠除役、以及核廢料原廠貯存等議題,地方民眾的一生幾 乎與核能相關設施的生命共存,是十分重要的代表性地區。

根據《民間核廢論壇》資料彙整區公開的各分區資料結論彙整紀錄及筆者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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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電廠的營運。台灣的核電產業發展多久,北海岸的居民就與之共存多久。「大 家一起坐下來承擔跟面對,這才是我們這次遊行在講面對核廢最根本的概念,說 來說去這幾十年來都是我們在座這些人在面對,如果要讓大家知道,我們拉的屎 要自己吞,那拜託不要北海岸的人民來吞。(北海岸場,254-257)」先理解在地 民眾過去接受過多少的不正義,進而強調全民之間的共同參與與討論,讓其他地 區的民眾知道核廢料的問題,在雙方感受互通的情況下,才能繼續談論核廢料的 處置。有些人會強調北海岸的民眾有領取回饋金,但回饋金的發放是否真的能和 民眾所承受的互相平等,這一點實在有待商榷,更遑論在北海岸地區的民眾不斷 強調的:「我們金山人還有三分之一的人,我們到現在都不願意領回饋金,每年 有八百多萬退回。所以我必須要講這個態度跟尊嚴,說實在我希望他們把回饋金 領出來,這些錢拿來反核。(北海岸場,142-144)」作為直接承受犧牲的族群,

有些人選擇領回饋金,有些人選擇不領,基於每個人的經濟狀況不同、考量不同,

恐怕不能因此而責備領錢的人,但對於地方來說,領或者不領,都是一種分裂。

「對政府單位的不信任」:

在北海岸場中,許多組別在談論到專責機關設立的問題上,都強調現行的制 度無法給予在地信任感,「就算有個新的專責機構,他的公信力在哪裡,所以我 們花很多時間去討論到底一個專責機構要如何有公信力(北海岸場,524-525)」

現行管制機構的權責不清,從過去的核安事件中,又讓民眾感受到台灣核電產業 人才大多出自同一個體系,利益團體的連結難以斬斷,「要不要多出一個專責機 構,我們認為這並沒有那麼重要,現況台電支配經濟部跟原能會,也就是說台電 目前沒有監管機關再看,如果先釐清經濟部、台電跟原能會的關係,就可以知道 為什麼沒有這麼重要。(北海岸場,354-357)」對民眾來說,問題表現在原能會經 常抱持與台電同樣的論調,使人很難感受到管制機關有所作為,而台灣核電人才 大多出自相同的大學科系,使得這些人或多或少有著「檯面下」的關係,也是民 眾難以信任政府的癥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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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同意權,或可稱為住民的接受度。「現在任何的方案,包括暫存的不管是乾 貯場甚至是除役計畫,哪個部分北海岸有完整授權跟同意(北海岸場,170-171)」

北海岸地區是台灣核電產業的「重鎮」,從核電廠運轉到核電廠除役、核廢料貯 存等議題,北海岸無役不與,從政府自1970 年代決定使用核能發電時,地方居 民就不曾被詢問過意見,直到現在仍舊如此。

「監督」:

在地民眾強調監督的重要,呈現出對於政府監督能力的不信任,在探討專責 機構議題時,「監督」一詞頻繁出現在所有組別的討論中,一方面是認為監督管 理的政府單位的人才素質無法與台電人才相論,「原能會在行政院底下,但監督 的力量沒有我們想像的大,目前基本上台電什麼東西進去原能會,什麼東西都會 過。情況這麼畸形,沒有人能夠管理台電。⋯⋯真正監督的人應該是經濟部,但經 濟部並沒有核能的人才可以監管台電。(北海岸場,360-366)」;一方面則是對專 責機關能否接受完全的監督產生質疑,「行政法人的缺點是接受立院的監督並不 健全,所以對於是否用行政法人來做為機構,我們有些疑慮跟保留。(北海岸場,

468-469)」除了對原能會的監督機制頗有微詞外,經濟部、立法院的課責監督沒 有落實,也是民眾詬病之處。因此「需要在過程中加入更多的審議,去彌補過去 政府跟民間的不信任,還有事前的充分知情到決策過程到後續的課責監督(北海 岸場,610-612)」,讓在地民眾加入核電政策的決策、執行運作、評估等,落實地 方參與機制的課責監督,而非由專家不斷保證「絕對安全」,或許才是民眾所需 要的。

二、 屏南場

時間:2016 年 4 月 30 日 地點:屏東縣恆春鎮衛生所 與會人數:17 人

屏東核廢相關議題:核三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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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更關心核廢料政策在地方的配套措施完善與否的問題,特別是回饋金的發放。

「回饋金」:

由於核三廠存在的既存事實,屏南場次的部分與會民眾已經深深感受到回饋 金制度對地方造成的惡劣影響。會議中有組別提到在有完善規劃的前提之下,不 排斥核廢料短暫的原廠存放,儘管對「完善規劃」的情況,與會民眾並未深入探 討,但是回饋金已經是民眾想像的核心元素,是不得不面對的問題。因此有的組 別提出自己承擔的想法,「如果真的找不到,我們可以接受原廠只做短期性的中 期處置點,但是要讓地方了解回饋跟相關處置(屏南場,17-19)」;也有的組別表 示對回饋金的負面看法,「回饋金會讓年輕人墮落,我就講喝酒,錢從哪裡來?

是你賺的還是回饋金來的,我常常跟部落分享這個,回饋金處理得好的話沒有問 題,但是它會讓一整個部落墮落。(屏南場,47-49)」,或者點出回饋金造成地方 問題的原因,「回饋金沒有用在建設而是福利上,可能用在政治角力上。(屏南場,

32-33)」回饋金的處理必須謹慎,名稱是「回饋」抑或是「補償」也需要考量,

重點在於要讓一般民眾了解這筆錢不是從天而降,是地方承擔了何種風險或傷害,

才有這筆錢落實到地方。

三、 高雄場

時間:2016 年 5 月 14 日 地點:塩旅社

與會人數:15 人

高雄地區雖未有關鍵的在地核廢議題,但卻是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在南部的重 鎮區域,南部秘書處地球公民基金會也位於此處,是南台灣廢核行動聯盟的核心 地區,協助每年反核大遊行在南部區域的籌辦。在本場次中,與會者身份包含公 民團體、環保團體、社區大學成員、大學教授、職業工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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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義的選址原則,以及該國是否有將核廢料再製成髒彈的可能性,並將境外 處理的成本反饋到一般民眾身上,不可讓人覺得垃圾丟出就毫無責任。

「專責機構的多元想像」:

在核廢專責機構的討論中,各組一致將台電的角色排除,認為需要有個具有 公信力的處理機構,不信任目前管理機制中各單位代表的角色定位,「我們針對 台電、經濟部都不信任,應該要有第三方公正性強的監督跟執行單位(高雄場,

268-269)」民眾期待機關利益結構的澄清,新的監督或管理單位不能夠重現現行 機制的缺失,「處置程序簡單講基本精神是避免球員兼裁判,要做到利益迴避,

包括台電、經濟部、原能會都是應該被監督管理的單位,他們本身不能再做為監 督跟管理者。(高雄場,226-228)」,與會民眾對現今權責不清的情況有很深的不 信任感,因此另闢蹊徑,不拘何種形式,可能是在隸屬於經濟部或環保署之下,

要打破核能一言堂的現象,受到民意代表的監督,並加入民眾、其他領域學者、

NGO 等角色的意見。

四、 台南場

時間:2016 年 5 月 21 日 地點:台南社區大學 與會人數:17 人

民間核廢論壇舉辦的目的之一是將核廢料處理的想法推動到全台各地,因此 除了關鍵的與核廢料相關的地區之外,若各地團體有意願舉辦民間核廢論壇,論 壇主辦單位也提供協助,到當地舉辦。台南地區雖然沒有主要的核廢議題,但也 是南台灣廢核行動聯盟的重要成員,因此在第一波的民間核廢論壇中,主動提出 舉辦論壇的意願,與會成員有公民團體、社區大學、環保團體、教育單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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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廢料放置地區 可以從用電量多

寡考量

資料來源:《民間核廢論壇》資料彙整區,屏北場次。本研究彙整。

屏北場的參與成員部份與屏南場次的工作人員重疊,在本場次中加入小組的

屏北場的參與成員部份與屏南場次的工作人員重疊,在本場次中加入小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