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名詞解釋與理論探討
第一節 名詞概念與定義
本論文主要是探討日本殖民體制下會社的政商關係,本節探討的是涉及星製 藥會社所生產的鴉片、奎寧等生物鹼,在商品化過程中,如何運用政商關係讓會 社得以蓬勃發展。在探討此議題之前,必要先對議題相關名詞之概念,先行界定 則是本節所要敘述的內容。
壹、星製藥株式會社
一、星一(ホシ)(1873-1951)
星一出生於明治新政府成立後不久,福島縣石城郡錦村農家子弟,是星藥科 大學及星製藥株式會社創辦人。東京商業學校畢業後,1894 年赴美深造,進入哥 倫比亞大學主修統計學。留美期間,曾任新聞記者,為日美親善貢獻心力。1906 年回國後,從事製藥販售事業。1925 年,不幸發生「鴉片事件」,讓星一個人及 會社信用受挫。最後,靠著星一「親切第一」、「協力合作」的理念、連鎖的特約 店及政商網絡,終讓會社逐漸起死回生朝穩定發展。星一曾當選國會議員(4 期 眾議院及 1 期參議院),出版《官吏學》、《選舉大學》、《日本略史》、《親切第一》、
《三十年後》等著作,是作家,也是一位教育家6。
二、星製藥株式會社
星製藥株式會社是星一創立於 1911 年 11 月,大戰期間,靠台灣總督府委以 嗎啡獨佔專賣權,並努力向外尋找藥園耕種地,使日本成為世界第一大生物鹼
6 《星一先生の橫顏》,藏於星藥科大學資料室。
(alkaloid)製藥國,星製藥靠著星一政商網絡所展現的經營手腕,使星製藥會社 的業務,稱霸於日本製藥界。星製藥的教育部、講習會及後來的正規學校,就是 為讓企業發展而推行的教育。其召集包含台灣、朝鮮及滿洲國在內的日本殖民 地、佔領地及日本全國的特約店主及其子弟前來教育,傳遞星一理念。
會社的受挫,還是靠著協力組織的力量,以及政商界關係網絡,突破困境。
配合國家戰時體制,以「製藥報國」,讓製藥事業重新再起。戰後以最高票當選 參議院議員,不幸卻在 1951 年病逝洛杉磯,1952 年把會社轉給企業家大谷米太 郎繼續營業,星製藥會社位於東京品川區內的 TOC 大廈內,主要的醫藥品還是 星胃腸藥。7
三、鴉片
鴉片英文名為「Opium」,日文稱「阿片」,是一種一年生草木植物,將未成 熟的罌粟果實切開,分泌出的乳液晒乾製成,普通稱為「生鴉片」,是製造鴉片 的原料;此生鴉片以太陽或火力,讓其晒乾成粉末,稱之「粉末鴉片」,可作為 藥用之原料;將生鴉片混合麵粉、大豆油、鴉片灰等,並加水溶解煮之,再加以 過濾而成「鴉片煙膏」,可供人吸食。
鴉片含多種生物鹼,其生物鹼可分為三類:一類是嗎啡類生物鹼,又分為嗎 啡(含生物鹼 10%-14%)、可待因(含量 1%-3.5%)、蒂巴因(含量約為 0.2%)。
一類是罌粟類生物鹼(含量為 0.5%-1%),生理作用較嗎啡弱;另一類是鹽酸那 可汀類生物鹼(含量 3%-8%)。普通使用的嗎啡,必先與鹽酸中和8,始可供醫藥 使用,稱為「鹽酸嗎啡」。將嗎啡中的二個氫氧酸根(Hydroxyl radicals)化為雅 贏質(acethylene)稱為「海洛英」。
鴉片、嗎啡需要從國外輸入進口,因戰爭而缺貨;且鴉片提煉成嗎啡,是政 府所控管的秘密;加上可藉由栽種而得其原料,這些條件給予政商一個成長的空 間。星製藥受台灣專賣局委託,主要從事生鴉片輸入,以及將粉末片製成嗎啡,
提供藥界使用。
四、規那、奎寧
「規那」英文名為「Quinine Sulfate」,日文為「キニ-ネ」、「規尼涅」或「キ ニン」。「奎寧」是「規那皮」經過化學提煉萃取出來的生物鹼,又稱「奎寧」或
7 大山惠佐,《星一評傳》。星藥科大學史編纂委員會,《星藥科大學八十年史》。星製藥會社,《東 京星製藥株式會社社報》。
8 伊藤靖著、舒貽上譯,《藥學》,(臺北:台灣商務,1970),頁 52-57。《鴉片事件》,頁 1。
「金雞納霜」,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是治療瘧疾的唯一良藥。
「規那」樹原生長在中南美洲,屬高大常綠喬木,17 世紀上半葉,被人們發 現其樹幹、樹皮及樹根之表皮,含有奎納定(quinidine)、弱金雞納鹼(cinchonine)、 金雞納定(cinchonidine)與奎寧 (quinine)等 4 種生物鹼,其中又以奎寧(quinine)1 最為貴重,最具解熱療效。由於醫界成功的從規那樹皮萃取奎寧,做為治療瘧疾
(Malaria)之良藥,確立「規那」在熱帶醫學上的地位。
自規那被荷蘭、英國殖民帝國移植到東南亞後,日本帝國也跟隨其後,將之 移植到台灣。當時在各國競相爭奪熱帶殖民地的時代,擁有經濟價值,及軍事戰 略物資地位的規那,可說是經營殖民地能否成功之要素,也是星一事業能否再起 的重要因素。
五、鴉片事件
1925 年鴉片事件其實是一場為了打倒星製藥會社及其社長星一所策劃的政 治陰謀。打倒星社長就是讓後藤新平失勢的一種手段,因為後藤新平背後政治資 金的支援者就是星製藥會社。打倒後藤新平,其實是一場藩閥之爭,也是一場政 黨(政友會與憲政會)之爭,甚至與臺灣總督之派遣有所關聯。結果星製藥以正 義贏回信用,但在解決前的兩年中,星製藥完全喪失社會信用。
貳、殖民體制
一、殖民體制
近代的日本為追求與歐美各強國並駕齊驅,以「殖產興業」、「富國強兵」政 策,將政治、社會、經濟等結構徹底調整,以國家的力量興辦近代企業,等到稍 具規模再轉移扶持到與政府有關係的財閥,期使在最短的時間達到歐美各國相同 的水準,故民間企業「星製藥株式會社」,利用第一次大戰,藥品缺乏之際,由 政府鼓勵興起。
星製藥會社要將嗎啡、奎寧等生物鹼商品化,嗎啡與殖民地台灣的專賣制度 有關,而專賣制的掌控權在台灣總督府專賣局。另外,規那是治療瘧疾的重要原 料,規那原料不僅具有經濟價值,在戰時更是一項重要的戰略物資,其栽種地除 秘魯外,殖民地台灣是最重要的栽種地,從 30 年代中期,日本加強戰備,把台 灣作為南下侵略的基地,奎寧的地位就隨著殖民地台灣任務改變而加強。因此,
星製藥如何順利的生產研發嗎啡、規那則與台灣殖民體制有關連。
二、政商關係
「政商」一般指稱利用與政治家、政府高層結合而獲取經濟上之特權,或者 影響政策使導向對自己有利之方向,藉以蓄積財富之事業家。民間資本發達遲緩 的日本,在面對歐美列強壓力下,為求急速資本主義化,不得不以國家為主導而 保護、培植本國之資本主義,在此情況下給予政商發展的空間。
本研究的政府指的是日本政府及臺灣總督府,也就是說星一如何透過與日本 政府及臺灣總督府的關係,讓星製藥會社獲得台灣的嗎啡獨占專賣權,讓規那的 生產研發在戰爭動員體系下,成為日本的戰略物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