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鴉片專賣爭奪下的鴉片事件

第四章 以鴉片為中心的經營網絡

第三節 鴉片專賣爭奪下的鴉片事件

星製藥因掌握臺灣總督府專賣局的鴉片獨佔特權而致富,但也因享有特權而 遭密告導致牢獄之災。本節主要探討的是鴉片事件與星一行事風格的關連,其緣 由如何?最後如何突破困境,更生躍進,以求事業再起。

壹、鴉片事件

一、困境的起緣

「鴉片事件」指的是 1925 年 7 月臺灣地方法院檢察官以違反「台灣鴉片令」

的罪名,起訴星製藥會社社長星一、原星製藥台灣辦事處監督木村謙吉、運送業 者關戶信次三人之事件284。從 3 月檢查官搜索星製藥會社台北事務所,5 月 15 日 東京地方裁判所檢事局搜索星一自宅、星製藥會社、關戶信次自宅,20 日安樂 榮治抵台處理鴉片事宜,31 日星一出席台北地方法院檢察局石橋檢察官之召喚 等一連串的審判,再經二審、三審的判決,最後於 1926 年 9 月 14 日開庭宣判無 罪。理由是「被告等所為,取得內務大藏省及臺灣當局和稅關官吏之諒解、以正 當的手續公然移入鴉片,並不是秘密做出來」。但此事件已使星製藥會社信用受 損。星一如何違反「台灣鴉片令」,讓我們從台灣地方法院檢察官長三好一八於 1925 年 7 月 27 日及 10 月 12 日的起訴書中一探究竟。起訴書指出的犯罪事實:

(一)在台灣法規絕對禁止生鴉片的販售,而被告三人卻於台北企圖秘密販賣土 耳其生鴉片,共謀而持續有犯罪意圖,並擅自從 1921 年 6 月 16 日到 1923 年 4 月 20 日間,於台北市表町鐵路飯店及台北市大和町星製藥出張所販售土耳其生 鴉片達 15 次,以生鴉片一箱約 160 磅重,一磅約 1 圓的價格出售 1038 箱給住在 上海的中國人郭天河等十餘人285

(二)本島絕不容許私人擁有生鴉片,而被告星一卻自 1921 年 6 月 21 日至 1923 年 5 月 14 日止,搬運土耳其鴉片 1517 箱至基隆保稅倉庫286

由上可知,星製藥私自將生鴉片販售到中國,以及囤積生鴉片於基隆保稅倉 庫之二件犯罪事實,而遭台灣地方法院的起訴。這是因為台灣法規有不可私自擁

284 鍾淑敏,〈台灣總督府的對岸政策與鴉片問題〉《台灣文獻史料整理研究會論文集》(台灣:

台灣省文獻會,2000 年),頁 238-240。

285 星製藥株式會社,《阿片事件顛末》,(東京:星製藥株式會社,1925 年),頁 5。

286 星製藥株式會社,《阿片事件顛末》,頁 6。

有生鴉片之規定,而星製藥卻能將 1057 箱的生鴉片從橫濱保稅倉庫移到基隆保 稅倉庫囤積,準備販售給上海的郭天和、中澤松男等 13 位買主。(表 4-3-1)

為何星製藥會出現囤積生鴉片?為何有權授予中國人?

本來承購專賣局鴉片應在專賣局的指令下繳納規定的數量,從 1919 年至 1922 年間星製藥共購入 3518 箱生鴉片,並將之繳納給台灣總督府專賣局、內務省試 驗所、關東都督府民政署、青島民政署、海森威政府許可的經銷商等單位(表 4-3-2)。但自第一次世界大戰以來,日本為使嗎啡、古柯鹼達到國產化、商品化 程度,對於管制麻藥規定,製造數量龐大的麻藥要有申報手續,其中雖有製造量 的限制,但因當局的取締太過寬鬆,往往造成「只要求申報,毋須受製造量的限 制」或者「成品的買賣,只要藥商有申報,即可自由交易287」之現象。

表 4-3-1 1922 年至 1923 年自橫濱保稅倉庫移到基隆保稅倉庫 購買者 仲介 箱數 購買者 仲介 箱數 郭天和 堀善七 200 中澤松男 230 蘇嘉善 相內 126 姚士之 相內 112

黃漢卿 83 丸尾千代太郎 57

梁國之 50 陳止瀾、關芝平 關戶信次 50 林木土 50 曾仁村、陳天來 50 蔡 海 相內 31 內務省衛生試驗所 18 資料來源:星製藥株式會社,《阿片事件顛末》,頁 159-161

表 4-3-2 1919-1922 年,星製藥生鴉片繳納單位

台灣總督府專賣局 1622 箱

內務省試驗所 379 箱

關東都督府民政署 209 箱

青島民政署 1 箱

海森威政府許可戴祖文、中澤松勇 243 箱

其他 1064 箱

資料:鍾淑敏,〈台灣總督府的對岸政策與鴉片問題〉,頁 239

287 佐藤尚武《回顧八十年》,(東京:時事通訊社,1963 年),頁 199-200。引自劉明修,《臺灣 統治と阿片問題》(東京:山川,1983 年),頁 134-135。

其次,由於國際鴉片條約禁止將鴉片輸入中國,但鴉片的優厚利潤,自然會

12 月 27 日至 1919 年 3 月 27 日)遭國會議員與新聞記者詢問,仍沒有結果。

1919 年,該三家再度從內務省下手,結果台灣專賣局以「星製藥對研發該產品投 入相當心血」為由,斷然拒絕這三家的請求。台灣總督府對星製藥的支持度,以 及總督在台灣擁有絕對的權力,可想而知,連日本國內對此都莫可奈何,但這種 積怨自然形成以後再度被攻擊的對象與話題。

(二)關東廳的密賣事件

臺灣鴉片形成問題,是在第一次大戰期間,臺灣總督府將製造過剩的鴉片煙 膏輸出到青島和澳門,引發英國鴉片商在青島和澳門的利益被瓜分,因而以各種 名目群起攻之。加上日本官憲對日本人走私鴉片或麻藥等事件,處理寬鬆不適 當,常讓國際社會加深日本官民是一體從事走私之印象293。而將批評鴉片問題燃 燒到政壇成為帝國議會的話題,則在原敬內閣(1918.9-1921.11)時期。

原內閣主張以議會為重心的政黨政治,但推行的卻是有利於資產家的財經政 策。他與資本家、地主階級勾結的政治醜聞,遭受在野的憲政會黨揭露,其中提 到議會追究的有「滿鐵事件」與「鴉片事件」294。「滿鐵事件」是滿鐵的不當捐 款事件;「鴉片事件」則是關東廳的鴉片密賣事件。

日本在關東州的鴉片處理問題是採臺灣鴉片專賣制,最初以特許華人潘國忠 來承辦,其後,後藤新平將之收歸關東都督府掌握,任命石本鏆太郎為特許專辦,

自 1915 年又將特許權給慈善機構大連宏濟善堂,宏濟善堂雖為中國所組織,其 下設戒菸部和慈善部,但戒菸部負責鴉片的輸入與販售,而接受大連民政署直接 指揮和監督。

1919 年 2 月 14 日《紐約時報》刊登一則「譴責日本人走私」之報導295,指 責「日本官憲正式或非正式參與(鴉片)交易…,一位大連從事鴉片交易的大盤 商竟被授與市府最高榮譽職位…」,引發日本國內迴響,遭反對政友會的在野黨 議員在 44 屆帝國議會中質詢的譴責案,指責原敬內閣(屬政友會)的拓殖長官 古賀廉造及關東廳民政署長中野有光,於 1919 年在關東州設立的「宏濟善堂」,

暗中從事鴉片販賣活動,因而遭受到國際譴責。其後的 1921 年「宏濟善堂」有 一大筆資金來路不明,據傳是捐獻給政友會,中野有光、古賀廉造都遭起訴,之 後古賀因而被判有罪,引發世人對鴉片密賣的關心296

293 劉明修,《臺灣統治と阿片問題》,(東京:山川,1983 年),頁 134。

294 許介鱗,《日本政治論》(臺北:聯經,1983 年),頁 252。「滿鐵事件」是滿鐵會社的不當捐 款嫌疑事件,原由是滿鐵的副社長中西清一,是原敬首相的心腹,他以 250 萬圓購買一家不

值錢而快要倒閉的公司,並將回扣送給執政黨政友會當政治捐款,引發在野黨提出不信任案。

295 劉明修,《臺灣統治と阿片問題》,(東京:山川,1983),頁 137-139。

296 多田井喜生,〈祕使阿片が支えた日本大陸の侵攻-埋もれた紀錄でたどる阿片商人の足跡

─〉,《新潮》45,(東京:新潮社,1992 年 5 月號),頁 198。

關東州的鴉片事件因原敬被殺而落幕,但日本政局卻從 1921 年至 1924 年短 短的四年間,換高橋是清、加藤友三郎、第二次山本權兵衛和清浦奎吾等四個內 閣,1924 年 5 月大選,由第一大黨憲政會總裁加藤高明組閣,終於讓普通選舉法 案通過,直到 1932 年犬養毅內閣時期的「五一五事件」為止,日本政壇就由憲 政會與政友會輪流組閣,也就是說政黨內閣時代從此到來。

三、政黨之爭

(一)總督府人事更換

明治政府為實踐歐美的政黨政治,先後成立不少政黨,至第一次大戰時,茁 壯成「立憲政友會」(政友會)與「立憲民政黨」(憲政會)兩大政黨。1918 年原 敬內閣成立後,除主張以議會為重心的政黨政治外,對殖民地臺灣的總督也改由 文官來擔任。在此之前,臺灣總督多為武官出身297,且人事更迭傾向藩閥,其中 以後藤新平派閥色彩濃厚。

當後藤新平前往滿鐵任職後,總督由佐久間左馬太繼任,民政長官一職則先 後為祝辰巳、大島久滿次、宮尾舜治及內田嘉吉繼任,其中除大島久滿次與內務 局長川村竹治、總督府參事官山田新一郎形成「大島派」與後藤派形成對立外,

總督府的主要幹部仍按兒玉、後藤時代的配置未曾更動。佐久間總督之後,由來 自朝鮮司令官的安東貞美、福岡出身的明石元二郎接任之,民政長官則為內田嘉 吉及下村宏,內田曾被後藤提拔擔任拓殖局的一個部長職,下村宏曾留學德國,

他擔任安東、明石與田健治郎總督屬於三朝元老的民政長官。不論總督或民政長 官都與後藤新平的關係密切。

原敬內閣成立後,任命政友會的田健治郎為總督,使臺灣總督及總務長官(民 政長官改名而來)的任免也染上濃厚的政治色彩。田健治郎總督與後藤有姻親關 係,其總務長官賀來佐賀太郎與後藤新平都與臺灣鴉片行銷於中國大陸有關。田 總督之後,內田嘉吉繼任為總督,兩人都屬於政友會,總務長官仍為賀來佐賀太 郎。此時的日本政壇,因 1921 年原敬內閣被刺後由高橋是清接任首相,1922 年 再轉由加藤友三郎為首相,1923 年為山本權兵衛組閣,至 1924 年變成清浦奎吾 內閣,此內閣為超然型內閣,所以總督之寶座也未曾動搖。但自 1924 年憲政會 總裁加藤高明就任首相後,日本內閣的更動也觸及臺灣總督府及總務長官人事之 變動298

297 首任總督:樺山資紀-海軍大將(鹿兒島人)。二任:桂太郎-陸軍中將(山口)。3 任:乃 木希典-陸軍中將(山口)。4 任:兒玉源太郎-陸軍中將(山口)。5 任:佐久間左馬太-陸 軍大將(山口)。6 任:安東貞美-陸軍大將(長野)。7 任:明石元二郎-陸軍中將(福岡)。

297 首任總督:樺山資紀-海軍大將(鹿兒島人)。二任:桂太郎-陸軍中將(山口)。3 任:乃 木希典-陸軍中將(山口)。4 任:兒玉源太郎-陸軍中將(山口)。5 任:佐久間左馬太-陸 軍大將(山口)。6 任:安東貞美-陸軍大將(長野)。7 任:明石元二郎-陸軍中將(福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