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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兒童繪畫與美感發展理論

2.2.6 Eisner 兒童藝術理論

一、 Eisner 從兒童繪畫的創作動機出發,並根據完形心理學者 Arnheim 與 認知心理學者 Piaget 的論點,融合了各種理論和觀察研究,建立了兒童 藝術理論,將繪畫發展分成四個階段:(王秀雄,1998;呂燕卿,1996;

劉豐榮,1986,66-67)

1. 機能性快感階段(function pleasure):此階段為視覺和運動知覺的刺激,藉 由材料的使用來達到自我滿足,例如使用不同的色彩進行塗鴉,但其動作 缺乏控制性。

2. 圖畫記述階段(pictographs):此階段約為三、四歲;開始創造象徵性的圖 畫意象,並發現表現與所表現事物之間的關係,可以將視覺予以實現。

3. 再現的階段(representational):此階段約為九、十歲的兒童;追求更適當 的技巧來使自己的圖畫更具視覺說服力。

4. 美感表現階段(aesthetic-expressive):開始於青春期前期。此階段為注重作 品的美感表現和創造形式的開發能力,實際上僅有少數兒童達到此階段。

二、 Eisner 除了建立四種發展程序外,也歸納出五項兒童藝術的特徵:(劉豐 榮,1991)

1. 兒童藝術發展具有規律性與穩定性:美術的特徵會隨著年齡而改變,並越 發成熟,作品也趨於複雜化與具有整體感。

2. 兒童藝術具有超越文化的普遍性。

3. 兒童藝術有誇大局部內容的傾向:兒童傾向於誇張他們認為最有意義的部 份;低年級的兒童由強調象形文字的表現,隨著年紀增加逐漸擴展至寫實 的表現。

4. 兒童藝術發展會出現高原期:約十二、三歲時,繪畫技術會達到高原期,

而繪畫技能大都止於青春期。超過十三歲後,未受到藝術教導的兒童,則 會緩慢的發展早期所學到的技巧,甚至停止發展。

5. 兒童藝術表現的改變為學習之結果。

Eisner 表示文化環境與學校教育對兒童藝術表現深具影響,他認為藝術必 須和學科一樣,要透過學習才能收到成效,兒童的藝術發展若缺乏指導,則發 展會被限制在某一個程度上,難以進步。他也指出,處於文化環境較佳的兒童 會有較好的發展,但是如果沒有透過藝術教導,就算是處在較佳的文化環境,

其發展也必定有限。因此,兒童的美術能力不是自然成長的,而是學習的結果,

必須透過有系統且嚴謹的美術課程來指導,他強調的是教師透過有計畫的教學 給予學生啟發,不應該採放任的自然主義的教學主張。

2.2.7 Lowenfeld 藝術發展理論

一、 兒童藝術發展階段

Lowenfeld 於1947年提出兒童藝術發展的六個階段(Lowenfeld,1952,

64-350;梁福鎮,2001,296):

1. 初期的自我表現(First Stage of Self-Expression)-塗鴉階段(Scribbling)(2

~4歲):又區分為未分化塗鴉、控制性塗鴉、圓形塗鴉、註解塗鴉。

2. 象徵再現的嘗試(First Representational Attempts)-形象化前的階段(4~7 歲)。

3. 形象概念的成立(Achievement of Form Concept)-圖式化的階段(7~9 歲)。

4. 寫實傾向的萌芽(Dawning Realism)-黨群期階段(Gang Age)(9~11 歲)。

5. 擬似寫實的階段(Pseudorealistic Stage)-推理的階段(11~13 歲)。

6. 寫實決定期(Realistic Stage)-創作活動信心的危機階段(青春期危機)

(13~17 歲)。

Lowenfeld(1966/1991)認為幼兒時期可以忘我的玩樂與繪圖,毫無拘束的 運用想像力是兒童畫充滿樂趣的原因之一,當兒童開始從無意識朝向批評性的 自覺後,即邁入了青少年期的開端。這個正值成長期的青少年常顯露出很大的

「寫實」描繪、或扭曲描繪、抽象描繪等。成年人通常會給予青少年的寫實作 品大加讚賞,但是這無疑地扼殺了其未來可能性的發展。他認為過份強調寫實 的描繪,將會抑制了其他的創造性。

二、 成人與社會環境對於兒童藝術發展的重要性

Lowenfeld 認為個體的發展和心理健康、自我概念、創造性有相當大的關 聯,成人的責任就是在日常生活中,隨時營造環境以利於青少年從事藝術活動,

並誘導發揮個別潛能,鼓勵其用自己的方式表現自我。而學校教育中,整體教 育環境、教師的態度、以及採用之教材教法,均能影響學童的藝術創造能力。

2.2.8 Machotka 三個審美發展階段

Machotka(1966)要求 6- 12歲,以及18歲的法國男孩,每個年齡層15位,共 120位。從15張文藝復興時期到野獸派的傳統西方藝術複製品。挑出最喜歡和最 不喜歡的圖片。研究結果發現,顏色的關鍵性隨著年齡的增加而下降,從6歲的 58.1%降到18歲的14.6%。寫實程度的關鍵性,從6歲9.5%開始增加到11歲最高 31.9%,然後又降到18歲的19.3%。清晰度也在11歲時到達巔峰,構圖、風格、與 情緒的調性則是在12歲以後增加。對18歲青少年選擇圖像最有影響力的因素為寫 實度,其他依序為情緒調性、顏色、最後為其他(無法被歸類的)(伊彬,2008)。

Machotka 將這結果與 Piaget 的認知發展作連結。並歸納出,三個發展階段:1.

欣賞主題與色彩(從學齡開始到7或8歲) 2.對寫實程度的要求(7至11歲) 3.

對於風格感到興趣(12歲以上)。

2.2.9 Burt 兒童造形發展

Cyri Burt 於1922發表的著作「心理與學業測驗」(Mental and scholastic tests 1992),其中對兒童造型的發展作有系統而合理的分類,其分類如下(吳隆榮,

1990):

一、 胡亂塗鴉期(scribbling)(2~5 歲)

二、 畫線階段(line)(4 歲)。

三、 敘述性的象徵主義階段(descriptive symbolism)(5~6 歲)。

四、 敘述性的寫實主義階段(descriptive realism)(7~8 歲)。

五、 視覺性的寫實主義階段(visual realism)(9~10歲)。

六、 抑制的階段(repression)(11~14 歲)。

七、 藝術性復活的階段(artistic revival)初期的青年期至15歲。

Burt 認為約十五歲開始,是繪畫興趣再度活絡的時期,此時的繪畫活動才 是真正具有藝術性的內涵。並且在表現上已有性別的差異,男生傾向於技術表 現和機械性,女生喜愛濃豔的色彩、優美的線條和造形,對裝飾性表現較有興 趣。但他也提到,大多數的兒童因為在抑制期的過度抑制而無法順利達到此階 段(吳隆榮,1990)。

2.3.10 Van Meel Jansen ARESI審美判斷理論

Van Meel Jansen(2006)參考Parsons的五階段發展論,描述藝術欣賞在不同 年齡層的兒童間、兒童成人間以及不同教育背景成人之間的差異。他以文獻分析 的方法回顧了不同年齡階段的審美研究結果。其研究結果定義審美判斷的5個元 素為:吸引力、具像和寫實、情感表現、風格與形式、以及詮釋。稱之為ARESI。

(引註自伊彬,2008)

1.吸引力(Attraction):從生態心理學的觀點來看,對美的偏好回應來自於人類 的適應性。源自於生存的問題;是藝術作品的立即吸引力,一種接近 或拒絕的直接反應。

2.具象和寫實(Representation and realism):著重內容和寫實的描述,藝術象徵符 號的溝通。然而,兒童與成人對於具象的看法有所差異:年輕兒童看 的是破碎的細節;成人比較傾向整體性的觀看,原因得助於成人擁有 較為抽象的概念能力。

3.感情表現(Emotional e×pression):捕捉藝術作品感覺表達的能力。臉部表情、

手勢、姿勢都是情感的指標;情緒可以使用動勢、色彩品質、符號元 素等隱喻的方式來表達。

4.風格和形式(Style and form):脫離藝術作品內容並專注於多樣化的形式,如 輪廓、明暗、筆法等。有經驗的觀察者可能會整合各方面的形式,如 巴洛克或立體派。年輕兒童已經具有區辨偏離照相寫實的能力,但多 為負面評價,如混亂的、骯髒的,寫實是一種標準,他們不喜歡風格 的變異。

5.詮釋(Interpretation):接收者運用想像力賦予藝術品意義、把玩其中的可能性 以及欣賞藝術作品的開放性。同樣的觀者在個人與歷史哲學的基礎 上,發展出批評與檢驗的能力。

Van Meel Jansen認為五種類型顯示不同的個體或團體在藝術欣賞上顯現不同 的特徵。在審美的發展上似乎有類似階段的轉移,也就是從語意為主到以審美為 主(風格、情感和詮釋相關)的發展導向。而主要的轉移點在青少年早期。

2.2.11 Taunton

Taunton(1980,引註自伊彬,2008)以五個年齡組:4、8、12、16、與大學 生,每組30人,男女各半,刺激物為24張繪畫複製品,分成3種主題女人像、人 群像、靜物,4種寫時程度,以及4種空間感。研究結果發現性別沒有顯著的影響 力,8歲是個建立偏好標準的關鍵年齡。青少年偏好高寫實度的畫作,同是具有 深度空間感的也深獲青少年的喜愛,「高深度-人像」是唯一的條件,可以使16 歲的生少年放棄高寫實的作品,而造成低寫實度的偏好程度高於高寫實刺激物。

大學生和16歲青少年對於深度與寫實度的偏好相同,高於低寫實與扁平的深度。

2.2.12 崔光宙的美感判斷發展研究

國內學者崔光宙(1992)從理論分析和半結構晤談來探討中國學生的美感 判斷發展。他分析和綜合 Gardner 和 Parsons 的理論與發展階段,提出此研究 的理論架構,針對台北地區幼稚園、國小二、四、六年級,國中一、三年級及 高中二年級,共計 335 人進行研究。以典範性、文化差異、風格差異及時代演 進等為原則,選擇了十幅中西方風格不同的名畫,以此建立美感判斷發展的研 究工具。並且明確列出美感判斷發展的階段標準,做為研究的分辨依據。並將 晤談「質的研究」 之資料轉化為「量的研究」,明確歸納出「發展階段」與

「年齡」之間的關係。 印證 Parsons 對階段和年齡的假設,以及美感判斷發展 階段的雙重意義。崔光宙將美感判斷發展理論分成三個層次、五個階段,第一 階、主觀偏好,第二階、美與寫實,第三階、原創表現,第四階、形式風格,

第五階、自律,並且發現前二段的美感發展是依循認知結構自然成長,多數人 皆可達到此階段,第三階段則必須達到表現自我、體驗深刻、感受精到三個表 準,第四階段則需要有美學等專業素養的教育,對美感判斷力才會有所幫助(崔 光宙,1992,212)。

2.2.13 陳瓊花 台灣兒童與青少年的藝術觀念

陳瓊花研究台灣兒童與青少年的藝術觀念,提出兒童與青少年對藝術作品 的喜好與判斷可能有不同的理由,但是所用以判斷作品的某些標準可能受到社 會觀點的影響,而不同年級層的學生以不同的審美觀點描述作品,對於喜好、

陳瓊花研究台灣兒童與青少年的藝術觀念,提出兒童與青少年對藝術作品 的喜好與判斷可能有不同的理由,但是所用以判斷作品的某些標準可能受到社 會觀點的影響,而不同年級層的學生以不同的審美觀點描述作品,對於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