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名詞解釋
第三節 名詞解釋
依據本研究要探討的自我教導策略之工作樣本訓練課程對高職智能障礙學 生工作專注力之成效,以下就自我教導策略、工作樣本訓練課程與工作專注力 提出在本研究所代表的意涵。
一、自我教導策略
Meichenbaum 和 Goodman 於 1971 提出自我教導策略是一種訓練個體運用內 隱的言語表現去控制他本身行為的一種認知行為改變技術。自我教導以五個步 驟來進行教學:(一)認知示範(Cognitive Modeling)、(二)外顯的外在引導(Overt External guidance)、(三)外顯的自我教導(Overt self-instructions)、(四)漸退 外顯的自我教導(Faded, Overt self-instructions)、(五)內隱的自我教導(Covert self-instructions)
本研究採取 Meichenbaum 提出的界定問題、專注焦點、應對敘述和自我增強 這四個部分進行自我教導策略進行教學,並根據上述五個教學進程逐步引導學 生達成內隱的自我教導與監控的目標。研究過程採用研究者自編之自我指導策 略檢核表檢核表現結果。
二、工作樣本訓練課程
工作樣本訓練課程常是根據職業分類系統找出某一群工作特質或工作職務 內容,予以標準化,並建立身心障礙者之常模。其內容與方式較接近真實情境,
因此不僅可以瞭解受評者的工作能力在適當團體的相對位置,也可同時在實做 過程中,觀察其學習態度、興趣、工作習慣與社會技巧等 (林洛秀,2005) 。
本研究所指的工作樣本訓練課程採用育成綜合工作評量工具為訓練教材,來 模擬平時職業訓練課程的情境,讓學生先在模擬情境中建立起自我教導與監控 的能力,進而類化到真實職業課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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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職智能障礙學生
根據教育部(2013)所頒布的「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三條所 稱的智能障礙是指個人之智能發展較同年齡者明顯遲緩,且在學習及生活適應 能力表現上有明顯困難者。其鑑定基準如下:
(一)心智功能明顯低下或個別智力測驗結果未達平均數負二個標準差。
(二)學生在生活自理、動作與行動能力、語言與溝通、社會人際與情緒、學科(領 域)學習等任一領域之表現較同年齡者有顯著困難情形。
本研究所稱的高職智能障礙學生,是三名北部某高職綜合職能科三位智能障 礙學生,並符合以下以下條件:(一)經醫療院所鑑定為智能障礙者,領有身心障 礙手冊或鑑定證明;(二)經導師觀察,發現其在工作時常不專注,須不斷提醒;
(三)無伴隨聽力障礙。
四、工作專注力
工作專注力是指學生在工作時間內會專注在工作任務上,不會因外界干擾而 停頓的行為表現(張彧,2003)。
本研究所指的工作專注力包含工作專注時間長短(工作專注度)和工作正確 量(工作成效)兩個檢核重點。本研究依變項工作專注力的檢核方式,採用研究 者自編的工作專注力觀察紀錄表由研究者及協助觀察員共同記錄,紀錄表採時 距紀錄法,每 30 秒為一個時距紀錄點。工作專注度的百分比愈高表示專注時間 愈長,即愈專注;而工作成效達成的百分比愈高則代表工作的正確量愈高,即 成效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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