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高雄市交通警察大隊員警工作壓力之紓解與因應方式為 何?
第三節 名詞解釋 一、 警務人員
警務人員為具有維持社會公共秩序安寧與公共利益為目的者,並 以命令強制為手段之國家行政主體(李震山,1994)。依據警察法第二 條規定:警察任務為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 害,促進人民福利。而李湧清(1987)提出我國警察工作具有七點特性,
應可涵蓋目前警務人員的工作特性:
(一)危險性:警察人員面臨許多無法預知的危險。
(二)辛勞性:警察人員的工作量普遍過重,每天工作時數超過 八小時,執勤時間分段且不能連貫,休息也無法連續。
(三)引誘性:警察工作的職權具有強制性,且富有裁量權的特 性。
(四)緊急性:與人民危害之緊急排除有關,影響人民權益至鉅。
(五)主動性:警察人員能主動發現傷害人身安全與權益的事件,
並防止危害的發生。
(六)機動性:警察組織為處理突發事故並因應緊急情況的變化,
會隨之調整或調配任務,才能滿足任務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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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服務性:如答詢問路者、迷失或遺失兒童之招領與協尋、
接送考生及職務協助等皆為服務之範疇。
二、 交通警察
指依警察人員管理條例及有關法規遴選任用或遴派,執行交通 警察任務之警察官或基層警察人員。交通警察以維持交通秩序、確保 交通安全、防止交通危害、促進交通流暢為主要任務(內政部警政署 全球資訊網,2013)。
三、 工作壓力
陳蓮妃(2003)將工作壓力定義為個人與環境互動的歷程所產生 的一種現象。任何在工作上對於個體有威脅性,不愉快的刺激、情境 或環境,稱之為工作壓力。洪靜惠(2005)定義工作壓力是個人人格 與工作要求或個人行為與工作環境間,不能調適配合所產生一種狀 態。陳乃禎(2005)所定義工作壓力是個人能力特質或人格特質與外 在環境產生交互作用之後產生差異,而促使個體在心理、生理上產生 一種脫離正常狀態的現象。何信煒(2005)指出工作壓力為個人與工 作情境(領域中的人、事、物)交互作用過程中,造成心理、生理與 認知上的不平衡或壓迫狀態。Parker 和 Dacoits 指出工作壓力是個人 的特質會與壓力的知覺反應產生交互作用,所以即使在相同的環境之 下,會顯出個體對壓力反應個別差異(杜昌齡,2005)。本研究所指工 作壓力係指凡與交通警察工作相關之因素所引起的壓力,且以訪談大 綱所蒐集資料代表之。
四、 社會支持
指一種藉由兩人以上彼此交流的過程,提供象徵性或實質性的資 源與利益,運用同理心關心對方,促使他人自覺備受肯定(王淑芬,
2009)。本研究所界定的社會支持係指交通員警可由周圍環境中的家 人、同事、長官、朋友或民眾所獲得的情緒性、工具性、訊息上及讚 許性支持的程度,且以訪談大綱所蒐集資料代表之,分別詳述如下:
(一)主管支持:係指受研究者能獲得行政主管(其所屬有直接 關係的上級長官)關懷、鼓勵、提供意見、建議、指引訊 息等。
(二)同事支持:係指受研究者能獲得同事(其所屬非上級長官 的工作夥伴)關心、 鼓勵、提供協助、建議、指引訊息等。
(三)家人支持:係指受研究者能獲得家人(父母、配偶、兄弟、
姊妹、親戚等)的關心、尊重、忠告、訊息指引及提供協 助等。
(四)朋友或民眾支持:係指受研究者遇到壓力或面對困難時,
能獲得朋友(包括同學、朋友等非親屬亦非工作伙伴)或 民眾(民意代表、媒體記者、一般民眾)之關心、贊同,
提供建言、訊息或其他協助等。
Behr(1995)研究指出社會支持對壓力具有緩衝效果,而且高度的 社會支持可以加強壓力應變關係,甚至可以減緩知覺壓力感受,而社 會支持早已被認為能有效的對抗壓力與團體生活中的倦怠。
五、 配賦
所謂配賦係指分配人、事、物(任何)給特定或固定的位置或單 位做固定不變的作用,稱為配賦,其實跟「支援」同質性很高,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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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較常用在友軍之間的互助(不相隸屬或上對下的性質),而現今高 雄市政府警察局將交通分隊員警以政策性的支援該轄區分局(同機關 屬性或下級支援上級),將人員交由分局管理督導調配。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一、 研究範圍
(一)研究地區
本研究地區以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為範圍。
(二)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員警為研究對象。
(三)研究內容
依目前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員警各單位訪談 1 人共計 22 人,為保持研究主題達到飽和與彈性,選擇可以提供 豐富資訊的樣本作深度研究(吳芝儀、李奉儒譯,1995),採分 層立意抽樣,選擇最適合樣本 12 人,採用「半結構式」質化訪 談,以蒐集資料,深入探求真實狀況。
二、 研究限制
(一)文獻資料的限制
國、內外有關交通警察工作壓力與社會支持相關文獻並不 多,又研究者加入交通警察團隊未滿兩年,文獻資料的限制無法 一窺交通警察全貌,因此僅能就有限資料及研究者個人實務經驗 及感受,據以建立研究架構與調查研究工具。
(二)研究地區之限制
本次研究地區以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為範圍。
並以質性訪談方式進行研究,本研究結果無法推論至其他警察 單位,為本研究最大限制。
(三)研究內容之限制
1、本研究以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之員警人員為研 究對象,因交通警察大隊的工作性質與其他警察人員不盡 相同,交通警察之工作分配狀況、工作量等亦可能與他縣 市警察局不同,加上當地民風特色不同,承受的壓力與社 會支持的程度可能亦有所不同。其訪談內容所獲致結果能 否適用其他縣市之警務人員仍待商榷。
2、本研究之工作壓力、社會支持是屬於內心深層問題,受試 者個人感受度不盡相同,關於自我認知、行為舉止和他人 對自己的認知之間在有意識或無意識的前提下形成的差 異,由此可能亦有所保留,而無法獲致完全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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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貳章 文獻探討
本章依據研究目的,就有關交通警察工作特性、工作壓力、社會 支持的文獻加以探討,全章共分五節:第一節我國警務人員工作之發 展與特性;第二節壓力的意涵與來源;第三節工作壓力的詮釋與理論;
第四節社會支持的意涵與理論;第五節交通警察工作壓力與社會支持 之相關研究。